第一章 社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4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社团
分类号: C912.2
页数: 4
页码: 85—88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农村以贫农,下中农为主要依靠对象。1950年1月县农民协会成立,接着,区、乡也相继成立农民协会。以村或几个村为单位成立农协分会。乡农协主席为半脱产干部,分会主席不脱产干部。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以后,农协组织自然取消。1964—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公社又设立贫协组织,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贫协主席。“文化大革命”中贫协组织解体。
关键词: 大岗镇 社团

内容

第一节农民协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农村以贫农,下中农为主要依靠对象。1950年1月县农民协会成立,接着,区、乡也相继成立农民协会。以村或几个村为单位成立农协分会。乡农协主席为半脱产干部,分会主席不脱产干部。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以后,农协组织自然取消。1964—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公社又设立贫协组织,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贫协主席。“文化大革命”中贫协组织解体。
  农民协会的主要活动是,发动和组织农民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进行“双减”政策的宣传教育,1950年底,本乡90%的村开展了“双减”运动,减退稻田租息30余万斤。接着又进行土地改革政策的宣传教育,农民进一步被发动起来,斗地主,分田地,情绪高涨,热火朝天。当时,各乡农民协会行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农民协会成立为最高权力机关。随着社会主义和建设的发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地方最高权力,农民协会停止活动。
   第二节妇联
   一、组织治革
  民国15年(1926)12年临川县妇女解放协会成立,大岗地区当时也成立妇女协会。发动妇女剪发、放脚,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提出“反对蓄婢纳妾,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打骂童养媳”等口号。
   民国1929年1月起,临川县全县相继建立县、区、乡、保妇女队,组织妇女开展抗日支前活动。
  1952年,大岗成立妇代会,设置专职妇女干部。
  1953年,妇联组织开始建立,设专职妇联主任1人(半脱产),1956年各乡妇联主任脱产专职干部,高级社设妇女主任1人,为误工记工干部。1958年为大岗人民公社妇女联合会,各生产大队成立妇代会,有一名专职妇代主任,实行误工补贴,生产队建立妇代小组。“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妇女组织瘫痪,
  1957年,大岗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妇女联合会。
  1973年,恢复大岗妇女联合会。
   大队一级妇女组织从高级社开始便有妇女主任一直到现在。生产队建成妇联分会,生产队设妇女代表1人。
   二、主要活动
  1951年,大岗地区的妇女协会动员妇女送夫送子参加志愿军、写慰问信、送慰问品,并捐献钱物购买飞机、大炮抗美援朝。
  1953年3月,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有力地打击了封建买卖婚姻关系,“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受到严重批评。
  1954年,妇女走出家庭,参加互助合作运动,建立妇女识书班和妇女读报组,开展扫除文盲活动。
  1957年,积极开展“双勤”(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活动,大搞家庭副业生产。
  1961年开展“百队、千组、一户一能、三户一巧”劳动大竞争。
  1973年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反对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
  1978年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竞赛活动。
  1987年,号召妇女学习致富技术发展庭院经济。
  1989年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
  通过上述各项活动,大岗乡涌现出不少全国、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模范。如:株山村全国“三八”红旗手刘金凤,蒋坊村全省农业先进积极分子甘菊花等。
   第三节共青团
   一、组织机构
   本乡团组织建于1953年,各乡均建立了团支部。
  大岗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始建于1953年,当时,每个乡都成立一个团支部,支部书记不脱产。1958年公社化以后,成立团委会。大队一级在合作化前期为团小组,后期为团支部。公社化以后大队成立团总支,1983年后改为团支部、生产队一级成立成立团小组。
  1959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党主义青年团。
   “文化大革命”期间,团委会一度并入公社革命委员会,组织瘫痪,1973年1月,大岗乡召开了全公社第十届团员代表会,恢复了团委会。一、主要活动
   上世纪50年代,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组织团员和青年参加反霸反腐斗争,同时发动团员青年带头学文化,扫除文盲。
  1957年以来,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上世纪60年代,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热潮。
   “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组织活动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恢复团组织活动,发动团员青年深入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
  1978年至1989年先后开展了“四好团支部”、“五好青年”、“红旗单位”、“青年标兵”和“新长征突击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60年代,团组织教育团员和青年听党的话,热爱农村,安心农业,并掀起“向雷锋学习”热潮。开展创建“四好团支部”,“五好青年”“模范团干”“竞赛团干”竞赛活动。
   第四节少先队
   一、组织机构
  1950年,大岗乡各小学开始建立少年儿童队。
  1953年6月后,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一般完全小学设少先队大队部,班设少先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设少年委员,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
  1965年,全乡少先队员占适龄儿童的90%。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少先队组织为红小兵组织取代。
  1977年,恢复少先队。
  2006年,全乡有队员1400余人,占适龄儿童100%,辅导员6人。
   二、主要活动
  1951年,境内各小学少先队组织开展了捐献飞机大炮,慰问军烈属等活动,进行“三爱”(爱劳动、爱集体、爱祖国)的教育。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展学雷锋活动,全乡涌现出许多做好事不留名的“小雷锋”。八十年代开展了“红领巾,我爱你”、“争当红花少年”、“祖国,我爱你”、“奔向2000年”等队日活动。
   第五节政协
  县政协成立于1960年1月。政协工作,组织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号召各界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各项工作。
  乡镇政协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1990年2月至1993年1月设立了专门的政协工作委员会机构。1993年2月乡镇政协机构取消。
   第六节土管所
  大岗土管所始建于1986年,属乡政府集体编制。2000年县市合并后,划归区土管局,为国家事业编制。现有工作人员4人,所长王小清,男,中共党员,本镇株山村委会人,一直在大岗土管所工作。土管所全称: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认真实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法依规,从严从紧审批建设用地,调解土地和山林纠纷。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