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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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3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武装力量
分类号: E27
页数: 2
页码: 84—85
摘要: 解放初在农会基础上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52年区小队合并,民兵组织得到加强。李渡区配有专职现役武装干部,负责民兵组建、训练工作。
关键词: 大岗镇 武装力量

内容

第一节地方武装
  铲共义勇队民国21年9月组成,由各保18岁以上,40岁以下的壮丁编成小队、集一联保之小队成为联队,集一区内的联队成为区队。铲共义勇军的任务,是镇压工农运动,抓捕共产党人。境内碉堡、公路、桥梁、电线、镇村要隘均由铲共义勇队设置岗哨守望,负责封锁道路,盘查过往行人。其中第一区设哨棚44个。
   国民兵团民国32年,奉南抚师管区颁发组织后备队实施办法。各乡(镇)成立了中队,称国民兵团。
   第二节民兵
   一、组织
  解放初在农会基础上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52年区小队合并,民兵组织得到加强。李渡区配有专职现役武装干部,负责民兵组建、训练工作。
  1954年底,各乡建立民兵中队。
  1956年,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和扩充。
  1958年10月,全国开展“大办民兵师”活动。将15—50岁,凡能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分别编入基干与普通民兵之中。成立公社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工作。
  1961年民兵除了完成紧张的训练任务外,还积极参加兴建水库、宜惠渠的水利建设。鉴于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台湾国民党蠢蠢欲动情势,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
  1962年,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1985年起,实行“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组建基建民兵的年限由18—35岁改为18—25岁。
  1987年大岗公社人民武装部与乡团委联合举办“青年之家”活动,各村“青年之家”起到了“文化活动中心,民兵致富向导,娱乐活动场所和培养人才基地”的作用。
  1988年8月,大岗乡开展了全民国防教育,通过集中上课,分散训练和举办国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广大群众深受教育。二、训练
  民兵训练对象,主要训练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只进行一般的军事基本知识教育。民兵营(连)长,武装基干连、排长和专业技术分队骨干由县人武部培训。武装基干民兵和基于民兵由公社人武部训练。公社专职武装干部由抚州军分区培训。
  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战术、刺杀、爆破、队列等基础技术课目为主。后又增加了“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和“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等现代战争内容,同时适当增加了“战伤救护”和“武装维修”等知识内容训练。训练时间,通常每年都在农闲时举行时间约10天左右。1980年按照总参颁布的《民兵军事训练四年纲要》规定,参训人员需达到95%以上。全年训练时间,步兵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分队不少于20天,基干民兵不少于20天,干部不少于30天。训练方法,本着“劳武结合”的原则,采取适当集中和分散训练相结合,农闲多训、农忙少训或不训。
  1958年易俗公社民兵用10天时间对5878名基干民兵进行了一次射击、战术及防空降方面的军事训练。
  1963年至1964年大岗公社前后两次用一周时间组织基干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进行射击、战术及投弹训练。
  1969年至1973年,大岗公社的卫生员先后两次在县人武部参加伤员救护知识的训练。1975年至1978年大岗公社的军械员先后两次在县人武部参加武器维修知识训练,1986年下半年起,基干民兵训练方法改由县人武部集中到训练基地进行工兵、侦察兵训练项目,时间20天。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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