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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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3000052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政权
分类号: D235
页数: 2
页码: 75—76
摘要: 1949年5月,临川解放后,临川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数区。
关键词: 大岗镇 人民政权

内容

第一节大岗镇境内政权沿革
  1949年5月,临川解放后,临川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数区。
  1956年3月撤区并乡,将院前、熊隍、河山乡合并,成立院前乡,同时成立院前乡人民委员会,将易俗、和丰、庆丰、淮云乡合并,建立易俗乡,同时成立易俗乡人民委员会,隶属临川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3月隶属李渡区公所,驻地院前村。
  1958年10月,易俗、院前乡合并,建立易俗人民公社,同时成立易俗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临川县人民委员会,驻地桥上李家村,1961年6月调整公社规模时撤销易俗人民公社,建立大岗人民公社和院前人民公社,同时成立大岗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院前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临川县人民委员会,驻地分别在大岗圩和院前村。
  1963年11月,原丰城县株山公社所辖城坊等6个大队划归临川县辖,成立魏坊人民公社,同时成立魏坊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临川人民委员会,驻地魏坊村。
  1968年3月,大岗、院前、魏坊公社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8年12月扩社并队,成立大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院前、魏坊公社同时撤销。1980年6月,取消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6月体制改革,取消人民公社建制,改为乡。1994年6月,大岗乡改为大岗镇。同时分别建立大岗乡人民政府、大岗镇人民政府。
   第二节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颁布,成立了镇普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普选工作。第一步,从宣传动员入手,进行选民登记,审查并确定选民资格,发《选民证》。第二步,在土、农、商、妇各群众团体、机关干部中协商代表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必要的删改增补。第三步分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出乡镇长,乡镇人民政府委员和出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被迫中断。1980年7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行县级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县、镇人大代表可以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下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镇政府工作进行专题调查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夏粮入库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政府开展工作,保证了夏粮入库依法顺利进行。
  对于镇人民代表大会所收到的提案,大会主席团都分别送交有关部门答复和办理。有些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和根据政策不能解决的提案均作了认真的解释。
  镇(社)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调查视察,镇人大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大队(村委会)、企业、学校等单位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法律法规实施视察重点是:《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贯彻执行情况。二、提案处理。每次代表会议都有不少提案,人大对代表们的提案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单位答复和办理。三、选举和任免,会议期间,选举镇长(社长、主任),副镇长(副社长、副主任)选举人民陪审员,选举人大主席、县人代会代表。
   自1984年体制改革以来,已按期召开了7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出处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

《大岗镇志》对大岗镇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地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大岗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书中材料典型,内容翔实,文笔流畅,不失为一本对全乡人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好教材。它必将为造福湖南子孙后代,推进大岗镇现代化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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