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上顿渡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30000122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镇 (乡、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
分类号: | D624.56 |
页数: | 3 |
页码: | 102-104 |
摘要: |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颁布,成立了乡普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普选工作。第一步,从宣传动员入手,进行选民登记,审查并确定选民资格,发《选民证》。第二步,在土、农、商、妇各群众团体、机关干部中协商代表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必要的删改增补。第三步分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出乡长,乡人民政府委员和出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
关键词: | 上顿渡镇 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