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713
颗粒名称: 第六篇 金融
分类号: F832
页数: 7
页码: 155-161
摘要: 当铺指典当,由豪绅、地主、富商经营的以实物作抵押的借贷剥削,农民在青黄不、缺吃少用或遭到天灾人祸发生困难之时,常将暂时不用的衣物等送进当铺,作价典取50—60%的现金,按月息2分计利。自当之日始,以24个月为期,到期归还本息,赎回所当的衣物。逾期即由当铺拍卖处理。钱庄是指办理存款、放款、汇兑三项业务的机构。存放款有“活期”、“定期”两种。“活期”俗称“日折”,按日计息,存借简便。“定期”以半月为期,又称“半日拆”或“比期”,期满结算,称为“转比”。存放月息一般为4—6厘,也有随物价波动而不断跳动的,放款月息有时高达1分8厘至2分。汇往上海者称“申票,汇往汉口者称”“汉票”,汇往南昌者称“省票”。由派驻庄号或有业务往来的“联号”承兑,“期票”到一个月内付款“即期票”随到随兑,均不能失信。
关键词: 金融 湖南乡

内容

第一章 金融组织 第一节 当铺和钱庄 当铺 指典当,由豪绅、地主、富商经营的以实物作抵押的借贷剥削,农民在青黄不、缺吃少用或遭到天灾人祸发生困难之时,常将暂时不用的衣物等送进当铺,作价典取50—60%的现金,按月息2分计利。自当之日始,以24个月为期,到期归还本息,赎回所当的衣物。逾期即由当铺拍卖处理。
   钱庄 是指办理存款、放款、汇兑三项业务的机构。存放款有“活期”、“定期”两种。“活期”俗称“日折”,按日计息,存借简便。“定期”以半月为期,又称“半日拆”或“比期”,期满结算,称为“转比”。存放月息一般为4—6厘,也有随物价波动而不断跳动的,放款月息有时高达1分8厘至2分。汇往上海者称“申票,汇往汉口者称”“汉票”,汇往南昌者称“省票”。由派驻庄号或有业务往来的“联号”承兑,“期票”到一个月内付款“即期票”随到随兑,均不能失信。
   新中国成立后,当铺和私人钱庄或倒闭或被取缔。
   此外,湖南乡境内还流行一种俗称“邀会”的民间金融组织。
   邀会 又称合会,打会是湖南乡民间的旧合作形式,在旧社会贫苦农民或因发展生产或因天灾人祸,求借无门,于是本其平素的人格信用向亲友申述需钱孔的理由和数目,请求给予资助。如获得足够的人数同意,则合成一会,故称合会。这种合作形式,传说因王安石推行青苗法,设置因贷款局,得益的仅限城市效区。于是僻地农民便自谋解决办法,组织变相的因利贷款体系。从此,要邀会便出,到清求民初盛极一时。凡是10家以上的村庄,几乎都有这种组织。至于合会组织人数的多少,集会金额的大小以及期限和利率的长短高低,均随会首的需要程度与会脚协商而定。本乡境内邀会借款期较长,在旧式农村金融农业中是绝无仅有的。最长的达12年之久。最短的也有五个月,一般都在七年以上。其借款利率以年利三分的为最高,年利一分的占多数,年利九厘的为最低,也有无息的。
   第二节 信用社 民国19年(1930年)中共临川县委曾领导湖南群众自筹资金,自愿结合,成立互助性的信用合作社。入社股金每股1元,每人最多不超过3股,负责发放种籽,耕牛、农具等各种贷款,抵制不法粮商和高利贷的剥削,后遭官绅干扰破坏,于民国21年停办。
   民国24年,临川县政府成立信用合作社指导员办事处,打着“发展信用合作”的旗号,在湖南建立信用社,民国26年因股金被侵占和挪用,无法开展业务而解体。
   1951年9月,临川县人民银行在嘉溪乡试办全县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队从流坊、唱凯、罗湖、青泥、腾桥、上顿渡、李渡、展坪、龙溪、温圳等10多个乡(镇)各派出1名干部参加,在试点工作中按照自愿和互助的原则,工作组织积极动员农民入社,每股2元,并制订了《嘉溪乡信用合作社章程》共7章40条。章程明确规定,信用合作社实行社员资金互助,促进合作,发展生产,帮助贫困社员解决生活困难,内部实行民主管助制度,由社员大会选出理,监事会成员,理事会主任由乡农会主席兼任,信用合作社重要事项均理事会讨论决定。嘉溪乡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只设专职会计孙云项1人,办公地点设在乡政府内,他身挎背包,走村串户,积极开展存贷业务,支持农业生产,打击高利贷活动。农民高兴地称信用合作社是自己的“小银行”。办社一行,充分体现了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的“三性”特点。
   1955年9月嘉溪乡信用合作社副主任孙云项,因发扬“背包银行”精神,走村串户,以扩股建社数量多,股金额大,社员人均存款24元的优异成绩,名列全省榜首,被评为全国农村金融先进工作者,光荣地出席了国务院在北京召的全国农村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孙云茂与代表们一起在怀仁堂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务院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1958年3月省委农工部和省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于1957年撤消)在龙骨乡试点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信用合作部,使信用合作组织成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分别经营、各自核算,统一盈亏”。信用合作部成立后,原乡信用合作社改为乡信用合作委员会,由农业合作社主任兼主任,试点工作表明,信用合作组织更加接近群众,有利于开展业务,但10月份发生了行政体制变化没推广。
   1959年湖南信用社被撤销,信用社人员转到银行营业所,社员股金下放到大队信用部。
   1962年,收回大队信用部股金,恢复湖南信用合作社,(与营业所合署办公)。
   1985年5月,湖南信用社由“官办”改为“民办”扩股增资,并在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帮助下扭亏为盈。
   1989年湖南信用社并入农业银行合作股。1997年10月,临川信用联社在湖南乡信用社进行以股金结构,民主管理组织,服务方向为内容的规范工作试点,取得成功。尤其是清股做到逐户核对,对无帐无折的,只要乡、村两级出具证明也予认定。这一做法深得社员欢迎,提高了信用合作社的信誉。在扩股中,率先推行融“股金、贷款”为一体的多功能《社员证》,个人股每股起点提高到50元,团体股每股提高到1000亩,股户扩到2750多户,股金扩到21万多元,壮大了信用社的资本金。为此,《江西信合动态》、江西电视台、《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临川报》、临川电视台都纷纷报道了湖南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
   第二章 货币流通 湖南乡流通的货币主要有银两、制钱、铜元、银元、法币、金园券和人民币。
   银两,旧时以银锭为主要形式的秤量货币,有元宝(俗称马蹄银、每只重50两),中锭(又称小元宝,锤状,重10两),小锭(又叫子,重1-5两),碎银(别名滴珠,福珠,重一两以下)四种。
   制钱,一种官制园形方孔铜币,每枚1文,千枚为“一串”,“一吊”或“一贯”。人们习惯使用“九五钱”(每串950文),每3414文兑银元1元。民国16年(1927)后停止流通。
   铜元,又称铜板。主要有光绪元宝,大清铜币两种。光绪元宝,每枚重2钱,直径28毫米,正面标有汉文“光绪元宝”和满文“广宝”(广东省铸),北面饰有盘龙,每枚当制钱10文,每百枚兑银元1元。大清铜币由四川省监铸,每110—140枚兑换银元1元。
   银元,俗称现洋或花边。解放前在湖南流通的银元有龙洋(清光绪十四五年铸,铸有备纹),“小头”(民国元年铸,有孙中山头像),“大头”(民国元年铸有袁世凯头像),船洋(民国22年铸,有船形图纹),鹰洋(墨西哥铸,有飞鹰图纹),“女人头”(英国铸,有英女王头像),“鬼子打棍”(香港铸,有洋人特棍图),日本龙洋(日本铸,有龙形图纹)等多种。
   法币,民国24年(1935年)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为法币,采用“银本体制”与银元等价。法币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
   金园券,民国37年8月国民党政府发行采用“金本位制”规定每园含金量为0.22217克,两园兑银元1元,200园兑黄金1两,后因滥印滥发,于解放前夕已变为废纸。
   人民币,1948年发行第一套,有壹元、伍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千元、壹万元,伍万元共12种面额。1956年发行第三套并按1:10000的比价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有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等5种面额,还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伍角等6种纸铺币。1964年停止使用面额3元的人民币,收回1953年苏联代印的拾元、伍元、叁元三种人民币。1980年4月发行了一元的币和一角、二角、五角的铜币。1987年发行第三套,增加面额为伍拾元和壹佰元的新纸币。2000年发行第四套人民币。
   第三章 贷款 新中国成立初,临川县人民银行曾开办“实物贷款”即按市场价格折付现金,秋后收回实物。湖南共发放禾种谷0.53万斤,口粮米0.61万斤,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953年发放农业贷款,帮助农民兴修水利,添置农具,购买耕牛,发展生产和推进农村互助合作运动。
   1955年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支持贫农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1956年发放农贷性质的预购定金。
   1957年,发放支农贷款,帮助高级社兴修水闸、水库,购买耕牛、双轮双铧犁、江西水田犁和化肥种籽。
   1962年5月—12月,处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旧欠,部分欠款户因无偿还能力被减免本金、利息。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发放农机电灌小水电贷款,灾区口粮无息贷款,扶助知青贷款等。
   1970年至1975年发放支农贷款帮助生产队购买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排灌设施等。
   1982年以后,农村普遍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农村贷款重点支持承包户、专业户,遵循“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分散使用的做法。
   2002年开办小额农用贷款。
   第四章 储蓄 解放前,湖南各地都有钱庄办理贷币储蓄业务。后因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储户改存银元或其他实物。解放后,取缔私人钱庄。储蓄业务由人民银行统一办理。储蓄种类有人民币折实储蓄、保本保值定期储蓄、活期储蓄、整存整取定理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外币储蓄等。
   人民币折实储蓄:解放初,物价局未稳定,存款时,将现金折成实物,记入存单,取款时按浮动价格计算,1952年7月停办。
   保本保值定期储蓄:性质与折实储蓄相同。取款时若物价上涨,按“折实保值”计算,遇物价下跌,则按“保本计息”计算。1952年6月停办。
   活期储蓄:1950年开办,一元起存,多存不限,随要随取。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上世纪50年代起开办适用于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存款,分有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等5个存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
   活期储蓄利月息,初为5.1%,1953年1月21日调整为4.5%,1955年10月又调整为2.4%,1959年1月降低为1.8%,1980年7月1日起恢复到2.4%。定期储蓄月息,1953年为12%,1955年10月调为6.6%,1959年1月降低为4%,同年7月份升为5.1%,1954年5月又降为3.3%,1971年10月,又降为2.7%,1979年4月恢复到3.3%,1980年4月提高到4.5%,1982年4月调为4.8%,1985年8月再次提高为5.1%。1987年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设有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5个档次,月息分别为5.1%、6%、6.9%、7.8%和8.7%。“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定期储蓄”设有一年、三年、五年三个档次,月息分别为5.1%、6%和6.3%。
   第五章 银行和保险 新中国成立初,中国人民银行临川县支行,在流坊设有办事处和营业所,办理存、放、汇兑业务。1958年又增设湖南营业所。
   据《赣政十年》记载,民国27年(1938年)临川鹏溪区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曾会同第七区禽防疫处试办耕牛保险业务但为期甚短,作用不大。
   湖南乡信用合作社 1951年9月,嘉溪乡信用社成立。孙云茂任会计员,1954年成立店下乡信用社。1955年成立鹏溪乡信用合作社和流坊乡信用合作社,车耀生、黄益然分别任主任兼会计员。8月,在嘉溪乡信用合作社基础上合并其他几个信用合作社,成立湖南乡信用合作社,由孙云茂全面负责。1958年成立湖南公社和流坊公社两个信用合作社。符方生、喻幼生分别任主任。1968年10月,两社合并为湖南公社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有符方生、邱样生、博佳珉、唐介珍、李金雄。1969年,湖南公社信用合作社撤销,全部人员下放农村。1970年恢复,喻幼生任主任,车玲花担任会计员工作,业务员有李金雄等。1989年改熊恒林任主任。1988年有其他工作人员(含信用人社)19人: 吁如玉,女43岁,中专文化,助理经济师职称,副主任。
   刘智美,女41岁,高中文化,助理会计师职称,副主任。
   胡学龙,男30岁,高中文化,副主任。
   黄庆刚,男,37岁,初中文化,经济员职称,副主任。
   章巧芳,女,24岁,中专文化,中共党员,会计员职称,担任主办会计员。
   邹淑华,女,27岁,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担任出纳员。
   黄晓梅,女,35岁,初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出纳员。
   危乐娟,女,34岁,初中文化,担任助理会计员。
   徐芝芳,女,34岁,高中文化,担任记帐员。
   晏结良,男,28岁,初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信贷员。
   聂海根,男,36岁,高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信贷员。
   黄建来,男,27岁,高中评论经,担任信贷员。
   范应贵,男,35岁,高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信贷员。
   傅亚平,女,25岁,高中文化,担任会计员。
   张川,女,43岁,高中文化,经济员职称,担任出纳员。
   刘燕华,女,29岁,高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信贷员。
   李文平,男,30岁,初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信贷员。
   王晓春,女,34岁,高中文化,助理会计师职称,担任会计员。
   车济川,女,33岁,高中文化,会计员职称,担任会计员。
   退休人员7人:喻幼生、符方生、邱样生、官牡花、饶正明、傅佳珉、杨志敏。
   2006年有职工7人,主任为陈俊保。职工6人。
   2、业务状况 50年代,原嘉溪乡信用合作社主任孙云茂,发扬“背包银行”精神,走村串户,一面扩股建杜,一面广收储户,发放生产、生活贷款、帮助贫因家户解决困难,受到上级表彰。80年代,湖南乡信用合作社全体职工,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做好存、贷款工作。至1989年,各项存款余额208.1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8.8万元,分别为1980的3.6倍和11.2倍。1997年,联社在湖南信用合作社进行规范工作试点,全体职工在主任熊恒林的带领下,不分昼夜,努力工作,逐户核对,做好清股工作,退清老股金64193元,红利19473.9元。在此基础上进行扩股,率先发放融“股金、贷款”为一体的多功能《社员证》,股金扩到21.05万元,比原股金增长333.6%,股户发展到2756户。同时收回逾期贷款12.8万元,利息1.53万元。各项存款余额3241.4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019.06万元,分别比上年净增804.9万元和543.9万元。1998年,各项存贷款余额又分别增至3968万元和2794万元。
   1998年,自筹资金160万元,正在兴建6层总面积3081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1幢。现有固定资户218万元。
   建社以来,先后有4人6次被评为抚州地区农村金融先进工作者,孙云项获全国农村金融先进工作者称号。1986年,湖南社还被评为先进地区农村金额工作先进单位。
   鹏溪信用社 原为湖南信用社鹏溪分社,现在为独立核算单位。现任主任刘浩贤,历任主任有车建平,胡学龙,陈小光等。现有工作人员6人:刘浩贤(主任,助理经济师,本乡鹏溪村人),陈小光(助理经济师,龙溪镇人),李梅(女,主办会计师,上顿渡人),王小春(女,助理经济师,上顿渡人),车洛川(女,助理经济师,本乡流坊村人),周莹(女,助理经济师,抚州市人)。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阅读

相关人物

王安石
相关人物
孙云茂
相关人物
毛泽东
相关人物
刘少奇
相关人物
周恩来
相关人物
朱德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临川县政府
相关机构
临川县人民银行
相关机构
国务院
相关机构
临川信用联社
相关机构
湖南乡信用社
相关机构
江西电视台
相关机构
抚州电视台
相关机构
临川电视台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