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湖南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585 |
颗粒名称: | 卷三 经济志 |
分类号: | F12 |
页数: | 84 |
页码: | 83-165 |
摘要: | 湖南乡的农业生产具有悠久的历史,但由于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加上长期的个体经营,技术落后和历代官府只管捐税不问生产的榨取,故农业生产一直处于极端落后的状态,作物产量都很低。鸦片战争前,湖南乡农村大体都是自供自给经济,农户的一切消费都是直接来源于自己的生产,他们除从事粮食耕种外,还从事种棉、纺纱织布、做鞋等手工操作。所有工具器皿甚至住房亦多靠自己制造。农民除以自给有余的粮食、原料供应城镇换取食盐、农具等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外,城乡之间交换的商品不多,真是“其民乐于耕桑以自足”(曾巩《拟砚台记》)。 |
关键词: | 经济 湖南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