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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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5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司法
分类号: D63
页数: 1
页码: 82
摘要: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司法科,次年改组为县人民法院,各区设立了人民法庭。至60年代初,湖南乡境内司法工作由唱凯人民法庭负责。1954年各大队都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协助司法机关调解了不少民事纠纷。目前乡政府配置了司法助理员,并成立了调解领导小组,归属于乡综治办管理。1981年至1984年,在全乡境内开展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关键词: 司法机构 人民法院

内容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司法科,次年改组为县人民法院,各区设立了人民法庭。至60年代初,湖南乡境内司法工作由唱凯人民法庭负责。
   1954年各大队都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协助司法机关调解了不少民事纠纷。目前乡政府配置了司法助理员,并成立了调解领导小组,归属于乡综治办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法庭停止工作。
   1973年1月唱凯人民法庭恢复。
   1986增设湖南乡人民法庭。
   1981年至1984年,在全乡境内开展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1985年1月,成立了乡普及法律常识(简称“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开始实施法制教育和普及。
   法庭历年审理的民事案件,始终是着重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则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及时判决,处理了大量民事案件。此外,湖南法庭还会派出巡回法庭,乡里设有“司法助理员”,因而及时就地处理了不少民事纠纷。
   湖南乡人民法庭 组建于1986年,1988年至1990年庭址设于春光村。1991年至1992年庭址设于乡农机厂办公楼。1993年在孔桥村建办公大楼一幢,建筑面积940平方米,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辖湖南乡、七里岗乡、太阳镇和七里岗垦殖场。现有工作人员5人,庭长:周根诚,审判员:龚□晖、杨岿然、章莉、艾佳文。
   先后在该庭担任庭长的有孔德文(1986年—1987),方武(1987—1996)周泉水(1996—1999),曾文华(1996—2002),廖多福(2002—2003),周根诚(2003—至今)
   2002年至2005年湖南乡人民法庭连年被临川区人民法院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和2005年被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基层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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