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湖南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58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司法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1 |
页码: | 82 |
摘要: |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司法科,次年改组为县人民法院,各区设立了人民法庭。至60年代初,湖南乡境内司法工作由唱凯人民法庭负责。1954年各大队都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协助司法机关调解了不少民事纠纷。目前乡政府配置了司法助理员,并成立了调解领导小组,归属于乡综治办管理。1981年至1984年,在全乡境内开展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
关键词: | 司法机构 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