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湖南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53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
分类号: | D221/227 |
页数: | 2 |
页码: | 61-62 |
摘要: | 1958年9月,湖南、嘉溪、大塘、流坊、山口乡合并,建立湖南人民公社,同时成立湖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人民委员会,驻地湖南村。1961年6月由湖南人民公社拨出部分大队,建立鹏溪人民公社,同时成立鹏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人民委员会,驻地鹏溪。1965年4月撤销。1962年10月由湖南人民公社拨出部分大队,建立山口人民公社,同时成立山口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人民委员会,驻地山口村。1965年4月撤销鹏溪公社,建立流坊公社,同时成立流坊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人民委员会,驻地流坊圩。1968年3月,“文化大革命”各选择组织“大联合”,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同时取消。革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兼任。1980年6月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不兼任管委会主任。 |
关键词: | 人民公社 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