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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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52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人民政权
分类号: D62
页数: 3
页码: 58-60
摘要: 1949年5月,临川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5个区。湖南境内属直辖(驻罗湖)管辖。同年10月鹏溪乡、流坊乡和长宁乡,太阳乡、董塘乡5个乡属一区(驻鹏溪)管辖。1953年2月,嘉溪乡、前郑乡、竹溪乡、梅岗乡,吴格乡、游家乡、湖北乡、流坊乡,鹏溪乡、湖东乡和万坊乡、勒口乡、万寿乡、太保乡、山口乡、龙骨乡、廖湃乡、孝桥乡共18乡属第一区(驻嘉溪)管辖。1956年3月,撤销区委会,设8个工作队。湖南乡、大塘乡、流坊乡嘉溪乡和山口乡、太阳乡、董塘乡、罗湖乡、桥西乡、南头乡、龙骨乡、新积乡、孝桥乡等13乡属于嘉溪工作队管辖。
关键词: 人民政权 政治制度

内容

第一节 政权沿革 1949年5月,临川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5个区。湖南境内属直辖(驻罗湖)管辖。同年10月鹏溪乡、流坊乡和长宁乡,太阳乡、董塘乡5个乡属一区(驻鹏溪)管辖。
   1953年2月,嘉溪乡、前郑乡、竹溪乡、梅岗乡,吴格乡、游家乡、湖北乡、流坊乡,鹏溪乡、湖东乡和万坊乡、勒口乡、万寿乡、太保乡、山口乡、龙骨乡、廖湃乡、孝桥乡共18乡属第一区(驻嘉溪)管辖。
   1956年3月,撤销区委会,设8个工作队。湖南乡、大塘乡、流坊乡嘉溪乡和山口乡、太阳乡、董塘乡、罗湖乡、桥西乡、南头乡、龙骨乡、新积乡、孝桥乡等13乡属于嘉溪工作队管辖。
   1956年3月至1958年9月,由店下乡、湖东乡合并建立湖南乡,由嘉溪乡、湖北乡合并建立嘉溪乡,由流坊乡、竹溪乡合并建立流坊乡,由鹏溪乡、前郑乡、游家乡合并建立大塘乡;由梅岗乡、山口乡、万坊乡合并建立山口乡。同时建立各乡人民委员会,先后隶属县人民委员会和嘉溪区公所。
   1958年9月,由湖南、嘉溪、流坊、大塘、山口乡合并建立湖南人民公社,同时成立湖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人民委员会。
   1961年6月,调整公社规模,重设8个区工委。湖南公社、鹏溪公社和;山口公社、孝桥公社,龙桥公社、罗湖公社、南头公社、新积公社、太阳公社、董塘公社等10个人民公社属湖南区工委管辖。
   1962年9月,湖南区工委撤销增设孝桥区工委。湖南公社、鹏溪公社山口公社划为孝桥区工委管辖。
   1965年4月,鹏溪公社改名为流坊公社。
   “文化大革命”以后,流坊公社并入湖南公社。
   1968年3月至1980年6月,“文化大革命”时期,建立湖南公社革命委员会,隶属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6月取消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6月取消人民公社建制,恢复乡政权,建立湖南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委员会 1953年正式成立乡政府。1956年3月,撤区并乡湖南乡地区由12个小乡合并为湖南、流坊、嘉溪、大塘、山口5个大乡,各乡成立乡人民委员会。乡人民委员会设乡长1人。副乡长1—2人,1958年9月,建立湖南人民公社,各乡人民委员会撤销。
   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58年9月,湖南、流坊、嘉溪、大塘、山口五乡合并建立湖南人民会社,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是“政社合一”的行政机构,直属县委领导。公社管委会设社长(主任)1人,副社长(副主任)3—4人,1961年调整公社规横,湖南公社划分为湖南、鹏溪、山口3个公社,1965年鹏溪公社改名为流坊公社,不久并入湖南公社。
   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8年6月湖南、流坊、山口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公社管委会,行使地方行政职权。革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同年11月,撤区扩社,湖南公社、流坊公社合并为湖南人民公社,山口公社合并到七里岗垦殖场。场社分家后,山口公社改名为七里岗公社。革委会一直沿续到1980年6月复称公社管理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1984年6月,取消人民公社建制,湖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至今未变。乡政府设乡长1人,副乡长2—4人。
   第二节 乡(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颁布,成立了乡普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普选工作。第一步,从宣传动员入手,进行选民登记,审查并确定选民资格,发《选民证》。第二步,在土、农、商、妇各群众团体、机关干部中协商代表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作必要的删改增补。第三步分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出乡长,乡人民政府委员和出席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被迫中断。1980年7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行县级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县、乡人大代表可以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组织下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乡政府工作进行专题调查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夏粮入库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政府开展工作,保证了夏粮入库依法顺利进行。
   对于乡人民代表大会所收到的提案,大会主席团都分别送交有关部门答复和办理。有些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和根据政策不能解决的提案均作了认真的解释。
   乡(社)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调查视察,乡人大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大队(村委会)、企业、学校等单位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视察。通过视察,代表对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法律法规实施视察重点是:《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贯彻执行情况。二、提案处理。每次代表会议都有不少提案,人大对代表们的提案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单位答复和办理。三、选举和任免,会议期间,选举乡长(社长、主任),副乡长(副社长、副主任)选举人民陪审员,选举人大主席、县人代会代表。
   1996年,临川市人大常委表扬人大先进工作者,湖南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受到表扬。
   同年,乡人大代表孔桥村党支部书记姜南龙被临川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优秀人大代表。
   湖南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湖南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6年1月26日在乡政府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乡长候选人全建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丁吉高同志所作的《湖南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1995年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1995年乡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情况和1996年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以及《湖南乡1996年经济事业.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报告》、《湖南乡1996、1995年农民负担预决算报告》。
   大会认为,在过去的三年里,湖南乡经济建设以较快的速度持续、稳定发展。1995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达20720万元,比1992年增长421.5%,其中工业总产值13990万元,比1992年增长410.5%;农业总产值完成6730万元,比1992年增长24.4%;粮食总产3656.6万公斤,比1992年增长21.9%;棉花总产216.2担,油脂总产1141.8公斤,生猪年未存栏12513头,耕牛2167头,家禽存笼66473羽,水产品产量达43.3万公斤。农民人均收达1600元,比1992年增长70.1%;乡办工业完成产值6000万元,比1992年增长566.6%;实现利润163.5万元,比1992年增长95.3%;全乡财政收入完成314.5万元,比1992年增长151%。与此同时,文化教育事业也有了大发展,各中小学校实现了“六配套”,学校危房基本消除,1995年录取大专生27人,中专生35人。1994年计划生育工作获全县第一名,1994年全省第一个少生快富奔小康合作社在春光成立,该村赵高科作为全省唯一的代表,光荣地出席了全国少生快富奔小康模范家庭代表座谈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会议还认为,几年来乡政府对村提留,乡统筹,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特别是1995年,乡里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在乡统筹内(按3.6%提留)减少十万余元,体现了乡党委、乡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是心心相印的,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
   大会要求全乡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加速发展“三高”农业,充分利用地处市郊的优势,狠抓商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区域特色经济格局,搞好转机建制,大力发展乡村企业,抓好孔桥小城镇建设,坚持两手抓,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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