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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政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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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496
颗粒名称:
第一篇 政党
分类号:
D051
页数:
15
页码:
43-57
摘要:
湖南乡境内的党员,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解放后发展的,解放初期秘密发展,建国以后公开发展。开始,县委统一举办建党训练班,建党对象、积极分子参加学习。1951年县委举办第一期建党训练班。1952年,县委组织部要求,在经过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考验的工农群众和机关干部中,吸收一批积极分子入党。
关键词:
政党
党员发展
内容
第一章 党员 第一节 党员发展 湖南乡境内的党员,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解放后发展的,解放初期秘密发展,建国以后公开发展。开始,县委统一举办建党训练班,建党对象、积极分子参加学习。1951年县委举办第一期建党训练班。1952年,县委组织部要求,在经过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考验的工农群众和机关干部中,吸收一批积极分子入党。这年又举办了第二期学习班,以后还举办过几期。后来由区、乡组织学习,发展党员。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需要,在农村大力发展党员,大量发展了一批党员,以后每年都有发展,党的队伍逐年壮大。“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提出所谓的在“火线上入党”的口号,突击发展了一批党员。在这批党员中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有少数不够党员标准的人混进了党内。1981年后,湖南乡党委按照新时期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吸收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的生产、工作骨干和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并注意在妇女中发展党员。1937年7月至1945年2月,全乡只发展了党员1人,1949年10月至1966年5月全乡发展党员299人,1966年6月至1976年10月全社共发展党员233人,1976年11月至1992年9月,全乡发展党员303人,1992年10月发展了党员371人。2006年湖南乡共有党支部26个,党员1199人,其中女党员154人,农村党员969人。
第二节 党员代表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活动的重大事项。在湖南历届党员代表大会中,比较重要的有中共湖南公社第七届代表大会和中共湖南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中共湖南乡第七次代表大会 中共湖南乡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5年2月5日在乡政府举行。大会代表150人(其中乡推荐代表21人),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龚台良同志所作的《上下一致,积极努力,为全面振兴湖南乡奋斗》的中共湖南乡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中共湖南乡第六届委员会三年来坚决不移地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路线,坚持“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作用,取得了巨大的成绩。1984年农业总产值达1837万元,比1978年增长23.5%。粮食总产达5285万斤,刷新了以前各年的产量记录。工业总产值达795万元,比1980年增长275%,文卫生事业欣欣向荣,有2人考上少年科技大学,19个村委会全部建立了文化(站)室。流坊村多次出席省、地文化先进工作会议,春光村的刘明其家庭文化室1984年获得了省文化厅领导的高度赞扬,并作为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光荣出席了抚州地区文化工作现场会。在1985年1月举行的全县首届“龙津杯”农民运动会上,湖南乡体育健儿分别获得男子蓝球第一名,女子篮球第三名和女子武术第三名的好成绩。1984年湖南乡农民人均收入达387元,比1978年增长183%。大会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和改善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健全党的民主集体中制,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贯彻执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副产品逐步向商品化发展。
大会审议并通过饶宝莲同志所作的中共湖南乡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三年来,中共湖南乡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抓好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本着正本清源的指导思想,正确地处理了“文革”遗留问题,大力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查处了一些较为突出的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有了加强。会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学习整党文件,积极配合经济改革,继续做好清收干部,职工借欠公款工作,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纪委班子。
中共湖南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中共湖南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06年3月30日至31日在乡政府举行。大会代表169人(其中正式代表167人,特邀代表2人)。其中各级干部121名,占72.5%;科技、文卫等各种专业技术人员32名,占192%;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43名,占26%。妇女25名,占15%。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118名,占71.1%。代表中,有建国后各个时期入党的党员,也有在一线从事各项工作的普通党员。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代表团(机关):共53人,其中正式代表51人,特邀代表2人 团长:饶小平 副团长:周礼恒 熊伏明 临时党支部书记:饶小平 副书记:周礼恒 熊伏明 委员:毛荣珍 龚春光 吴文华 团员:陈建华 张峰 胡水兴 杨叔华 金永毅 汪少华 邹安明 周国华 邹萍 徐国柱 余华清 饶光明 王华南 邓其明 罗指辉 章志文 周泽民 罗小云 刘秋林 艾东平 许清华 周斌良 龚文阳 罗志锋 周智红 张木茂 吴文华 周少华 吴萍 徐胜礼 聂勇华 邱洪生 徐治平 饶胜平 周斌根 周礼恒 吴强 涂友庚 周茂科 杨香娇 黄雪梅 熊伏明 饶小平 娄清华 杜年康 冯寿旺 龚春光 周杰良 龚国顺 刘金福 毛荣珍 特邀代表 周梅芳 雷奎生 第二代表团(孔桥片):共23人 团长:姜南龙 副团长:陈志勇 杜春康 临时党支部书记:姜南龙 委员:邹凌云 车桂龙 龚义珍 团员:姜南龙 车桂龙 陈进云 陈仁贵 万美琴 孙春水 黄光达 杜春康 杨云三 陈齐香 杨保三 包寿堂 杜国华 陈志勇 龚义珍 杨德安 李太平 龚太寿 乐爱金 邹凌云 郑明芳 周友泉 徐彩金 第三代表团(洪塘片):共18人 团长:聂明泉 副团长:龚洪禧 徐永洲 临时党支部书记:聂明泉 副书记:龚洪禧 徐永洲 委员:龚泽亮 游恒辉 周茂星 团员:龚洪禧 龚泽亮 龚泽阳 杨小青 蔡友发 聂明泉 郑国卿 杨月华 郑德辉 徐永洲 游恒辉 徐芳云 丁川金 游长军 周茂星 余梅风 唐龙泉 周满娇 第四代表团(湖田片):共25人 团长:李志华 副团长:黄慰平 肖浪清 临时党支部书记:李志华 副书记:黄慰平 肖浪清 委员:黄信贤 车长润 喻明益 团员:肖浪清 龚水茂 喻胜祥 喻南生 陈学根 黄加田 廖全根 吴小云 黄信贤 喻明益 杨泉华 廖益生 龚早梅 陈水和 喻芝祥 黄慰平 刘小平 周金荣 刘春生 徐水香 李志华 车长润 游卫东 杨应兴 双小红 第五代表团(春光片):共30人 团长:谢兴隆 副团长:杨爱高 双崇文 临时党支部书记:谢兴隆 副书记:杨爱高 双崇文 委员:杨秀财 吴谱吉 吴友章 团员:杨爱高 吴友章 丁光辉 胥书生 童晓梅 双崇文 熊正泉 谢水林 游永红 丁金科 双文明 熊国强 涂小碧 杨秀才 龚海龙 杨海芳 张冬梅 刘清水 黄建发 谢兴隆 吴谱吉 吴全林 聂海龙 赵春发 吴云鹏 杨冬来 胥福才 刘富春 熊银莲 付美云 第六代表团(嘉溪片):共20人 团长:万根堂 副团长:吴祥泽 艾武兴 临时党支部书记:万根堂 副书记:吴祥泽 艾武兴 委员:余洁芝 万全武 蔡胜祥 团员:吴祥泽 余浩芝 吴湘才 涂南发 余九泉 王琼珍 艾武兴 万全武 艾发林 李雄才 谢书娜 万根堂 蔡胜祥 饶建生 万文贤 肖友云 郑保泉 蔡亿昌 宋小平 龚美琴 大会主席团成员:25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万根堂 王华南 邓其明 刘秋林 张峰 邹萍 汪少华 吴文华 邹安明 余华清 李志华 陈建华 杨叔华 金永毅 周泽民 周国华 饶光明 罗指辉 饶小平 胡水兴 饶光明 姜南龙 聂明泉 徐国柱 章志文 谢兴隆 大会秘书长:胡永兴(兼) 大会审议并批准了陈建华同志所作的中共湖南乡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中共湖南乡第十二届委员会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加快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大会要求,在今后的五年内,中共湖南乡委员会要在区委、工区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推进湖南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促进湖南乡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大会审议了并批准张峰同志所作的中共湖南乡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中共湖南乡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在区纪委的指导下,在湖南乡党委的具体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大会要求,在今后的五年内,中共湖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在湖南乡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注重实效,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为促进湖南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章 党委工作 第一节 党员教育 湖南乡党委自有组织后,都通过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加强思想建设,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短期脱产进行理论培训和轮训,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或选送党员办乡干班或党校学习。1958年后,一般党员由公社党校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关于社会主义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重要文件。1960年至1965年县委党校每年利用农闲时间轮训公社和大队党员干部,主要学习毛泽东著作、农业六十条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有关文件。“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教育工作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点抓理论学习和党风党纪教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是建立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日常的思想教育。农村一月一次党小组生活会,一次支委会,三月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党课;机关半月一次党小组会,一月一次支委会,二月一次党员大会,一月一次党课。1989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监督,调动党内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开展学先进、赶先进的评比竞赛活动,鼓励自学和自我教育。1958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境内党组织范围,开展支部“三定”、“五好”和党员“十有”的学赶超帮评比竞赛。“文化大革命”中,受“活学活用,立竿见影”的影响,以评选“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替了扎实的思想建设工作。1981年后,开展创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活动。
1996年根据市委决定,湖南乡从3月28日到4月28日在全乡19个村委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临川市第三期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这次活动,严格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增强农民政策、法制和任务观念上下功夫,在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作文章,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上花力气,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切实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加强了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一些村组历年模糊不清的财务进行了清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全乡共清查各项财务20余个。对不合理的收费及时予以制止和退还。孔桥村小学,原计划加收学生30元的补课费,工作队得知此事,及时找到校长领导,取消了这一计划。湖北村小学以维修校舍为由,在上级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60元,被村干部制止。后来改加收20元为节假日加收补课费群众意见很大。通过建队做工作。学校将多收的20元全部还给学生。洪塘村有些群众经常打麻将、赌博,工作队得知此情后,对他们进行正面教育,并对为首的赌博头赌棍给予一定的罚款,将这些罚款全部用于修路和资助困难户。孔庄至七里岗的一条乡道路,日均人流量一万多人,路面坑坑洼洼,车辆无法行驶,人行也很困难。驻嘉溪村的工作队一进村当即召开村组干部和党员大会,向群众讲清“公益事业人民办,办好公益为人民”的道理,很快筹集资金2000多元购买沙石,各小组积极投工投劳,短短几天就将路修好。其他的村如孔桥,瑶湖、鹏溪、流坊、梅岗、沙湖等村也先后修好道路10多条,长9000米,还修好过水渡槽2座,路桥1座,全乡共修好道路10多公里。对所驻村的困难户,工作队队员积极带头捐款捐物,驻鹏溪村的工作队员为了帮助丁洪恩、丁冬恩、熊冬恩、熊信华等困难户渡过难关,市卫生局捐款1000元,捐送价值460元的6床棉被,组长陈琳琅个人捐款1000元,衣裤24件,药品118元,周建忠个人捐款200元衣服12件,周智魁个人捐款200元。春光从东乡化肥厂调进碳铵48吨,以低于市价送到农户手中,为农民节省成本2880元。春光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党员共捐款1000多元帮助工困难户。
2000年以来,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八耻八荣”教育活动。
在党员教育活动中,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
晚霞红似火 ——记共产党员黄祥珍二三事 “黄乡长!”“老乡长!”在湖南乡人们都这样热情地称呼他,虽然他已退休了,但却退而不休,把晚年的余热象火红的晚霞那样,撒遍在家乡的土地上。
老乡长又当小组长 今年65岁的黄祥珍,共和国诞生就参加革命工作。先后担任过乡长等职务,他勤勤恳恳为党为人民工作40多年。1986年办理了退休手续。按理说,应该幸福地享受晚年才是,可他不是这样想,更没有这样做,而是想自己应该怎样将有限之年的光和热献给家乡人民。回到家乡后,他积极配合村干部工作,当好参谋。去年,竹溪村委会又聘请他为顾问,并让他担任黄博村小组组长。对此,他非常高兴,又愉快地挑起了这幅担子。然而,他的行动却招来了社会上的冷嘲热讽,一些人说:“黄祥珍当了一世的官还不足,现在退休了还来当个小组长。”他的妻子也劝说:“你这么大的年纪,何必还自找吃苦?”可黄乡长总是淡淡一笑:“党培育了我几十年,我有一份光,就应该发一份热。”的确,在他的努力下,村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光封山育林一项,村里便收入2500余元。
挺身息纠纷 那是去年11月中旬发生的一件事。这天上午,黄祥珍同志正从抚河堤垱检查回来,忽然,从抚州方向骑来的8辆自行车从他身边而过,只见他们怒气冲冲。这时,黄祥珍心想,这伙人不知赶到哪里去打架,如不及时制止,必有人遭殃。想着,他迅速地追了上去,经打听,证实了他的想法。原来是喻家小组一村民昨天因与邻居打架,今天特从抚州市亲戚家搬来的“兵”。此时,黄祥珍把他们叫住,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解释:“邻居发生纠纷,只有通过组织才能解决。我们大家都懂法,不能火上浇油,更不能鲁莽行事。”并表示村委会一定会妥善解决。老乡长一席话,说得大家口服心服。
我不带头谁带头 在工作中,黄祥珍同志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带头。去冬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在动员会上,表示要带头“刹歪风,扬正气”,并保证三天之内将本组的一座“社公庙”捣毁。妻子知道后对他说:“这事何必要你带头,还是看看人家。”他却说:“我是共产党,我不带头谁带头”。说干就干,第二天,他就带领群众将那座“社公庙”砸得稀烂。群众佩服说:“老乡长不愧当年!” (作者:喻浩华原载1991年1月25日《临川报》“身边的好党员”征文) 第二节 组织整顿 1953年在“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按照党员八项条件,在县委组织部和县监委的主持下对党员干部进行检查和处理,清除贪污蜕化分子,撤换官僚主义分子的领导职务。1954年在农村结合互助合作化运动,整顿农村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策,不积极走合作化道路的党员,进行检查和处理。1956年结合整社转社进行整党。1957年开展党内整风,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辨论的形式,转化为反右派斗争,出现扩大化的现象,误伤了一些党员。1959年至1963年结合整风整社,开展农村整党,检查和处理犯“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的党员干部和坚持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党员干部和个人,在“左”的思想影响下,错误地批判一些人。1964年至1965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也称“四清”运动)。结合整顿党的组织。由于二十三条“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中误伤了一些党干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各级党组织被迫停止组织生活。1968年9月,公社党委,大队党总支、党支部全部恢复了组织生活。1976年至1982年结合开展清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人和事,县委组织部、县委纪检委员会对“文化大革命”中混入党内的打、砸、抢分子进行清除。1983年到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为实破口,重点整顿党内不正之风。1985至1986年,贯彻中共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乡党委、农村党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了这次整党重点清查混入各级领导班子中的造反派骨干分子。1987年,要求进一步端正党风,进行组织整顿工作,破”关系网“杀人情风”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查处索贿行为。1988年对“不齐、不力、不和、不正”的党支部班子进行整顿。1989年对党员在”六四“动乱中的表现进行审查。1990年结合的基本路线教育,对农村党支部进行整顿。1999年至2000年开展了“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
1996年11月,湖南乡干部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指导思想以建设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乡干部队伍为目的,全面整顿乡干部思想作风,促使乡干部振奋精神,自加压力,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实现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而奋斗。整顿思想作风特别作出了十不准:1、不准进营业性歌舞厅;2、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3、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4、不准到下属单位(村、厂)报销个人消费单据;5、不准我行我素,目无组织;6、不准未经请假擅自离岗;7、不准对来访求助群众采取“官老爷”态度;8、不准搞侵害性钓鱼;9、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打麻将;10、不准参与修族谱和建寺庙迷信活动。
2004年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的意见,在全乡各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点解决干部作风不实,方法简单精暴,不安心在基层工作等问题,坚决纠正虚夸浮报,强迫命令、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2004年至2006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005年下半年,湖南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分期分批在全乡全体党员中开展“保先”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乡机关、中学、小学、卫生院、农机站、兽医站、粮管所,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到12月底结束。第二批,19个行政村,从2006年1月到2006年6月底基本结束。乡党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参学的党支部也制定了相应的方案。七个支部共255名党员,全部按方案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学习教育任务。同时深入开展了“三培两带”,进一步扩大“双带”成果。乡党委按照健全领导机制、培训机制、用人机制,用目标管理的方法促进“3211”工程的全面实现,按照先进型,创新型、学习型、团结型、廉洁型干部队伍的要求,推行“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党员形象”挂牌上岗制度。要求每个“双带”党员做到“五个一”即扶持一名困难户,为农户提供一条发展经济的建议,引起一条致富信息,上一个致富项目,让贫困户掌握一门农业实用技术,确保所带动的贫困户在三年内脱贫致富。全乡参加“双带”的村党支部书记达到100%,“双带”村组干部达到62%,“双带”农民党员达到44%。同年,乡村两级班子开展,“三民”好班子创建活动。创建“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通过“三民”好班子创建活动,在全乡形成了“亲农”的工作作风,完善了“为民”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富民”的工作目标。
第三章 党的组织 第一节 组织沿革 湖南乡境曾经是解放前鹏溪区和解放后第一区、嘉溪区、湖南区的驻地。
解放初期(1950—1955年月)湖南乡地区建立12个乡政权:店下乡,湖东乡、嘉溪乡、湖北乡、流坊乡、竹溪乡、前郑乡、游家乡、鹏溪乡、梅岗乡、山口乡、万坊乡。山口乡、万坊乡现隶属七里岗。各乡同时成立党支部。
1956年3月至1958年9月,店下乡、湖东乡合并为湖南乡,嘉溪乡、湖北乡合并为嘉溪乡,流坊乡竹溪乡合并为流坊乡;鹏溪乡、前郑乡、游家乡合并为大塘乡;梅岗乡、山口乡、万坊乡合并为山口乡。各乡同时成立总支部委员会。先后隶属于临川县委和嘉溪区委。
1958年9月,湖南乡、嘉溪乡、流坊乡、大塘乡、山口乡5乡合并,建立湖南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中共湖南人民公社委员会,设立公社党委书记处,常委会、隶属临川县委,驻地湖南村。
1961年6月,调整公社规模,缩小范围,撤销公社书记处和常委会。湖南各公社划分为湖南、鹏溪、山口三个公社,同时各公社成立了公社党委。先后隶属湖南区工委、临川县委、孝桥区工委。
1965年4月撤消鹏溪公社,建立流坊公社,山口公社合并到七里岗垦殖场。1968年2月,流坊,湖南公社合并为湖南公社,同时成立湖南公社党委会,驻地湖南村。
1984年6月,取消公社建制,建立湖南乡人民政府,同时成立中共湖南乡委员会,隶属临川县委,驻地湖南村(春光村),1993年驻地迁孔桥村。
第二节 区党组织 一、直辖区工作委员会 解放初期,湖南乡境内尚未建立党组织,归属临川县直辖区工作委员会(驻罗湖) 书记:王凤瑞(1949年5月—1949年6月) 张瑛(1949年7月-1949年10月) 二、中共嘉溪区委员会 1949年10月直辖区划出5个乡,建立第一区,并成立区工委,驻地鹏溪村,后迁茶溪村。1952年改为区委,1955年4月改名为中共临川县嘉溪区委员会,下辖龙骨、廖拜、孝桥、万寿、嘉溪、太保、万坊、山口、梅岗、前郑、游家、流坊、鹏溪、竹溪、店下、湖东、湖北等18个乡党组织。1956年3月,区委撤销,县委派出工作队驻嘉溪指导工作。
书记:张瑛(1949年10月—1949年3月) 张德禄(1950年3月—1952年10月) 郑福顺(1952年10月—1953年1月) 高世民(1954年1月—1956年3月) 第二书记:章仰荣(1956年1月—1956年5月) 副书记:张德禄(1949年10月—1949年3月) 万里鹏(1952年10月—1954年4月) 傅民生(1954年5月—1955年10月) 龚桂珍(1954年4月—1954年7月) 王陆生(1955年6月—1956年5月) 江树廷(1955年9月—1956年5月) 1957年3月恢复区建制,复立中共嘉溪区委员会,下辖山口、湖南、大塘、流坊、太阳、董塘、罗湖、桥西、南头、嘉溪、龙骨、新积、孝桥13个乡党组织。
书记:吴戴璋(1957年3月—1985年10月) 第二书记:章冬生(1957年3月—1985年10月) 第一副书记:黄祯祥(1957年12月—1958年9月) 副书记:李济川(1957年3月—1985年10月) 三、中共临川县委湖南区工作委员会 1961年6月,调整社队规模,建立了湖南区工委。湖南区工委下辖、湖南、鹏溪、孝桥、龙桥、罗湖、南头、新积、太阳、董塘、山口10个公社党委。1961年12月湖南区工委被撤,归属孝桥区工委管辖。
书记:杨裕隆(兼,1961年6月—1961年12月) 副书记:吴戴璋(1961年6月—1961年12月) 孝桥区工委下辖孝桥、龙桥、湖南、鹏溪、山口、太阳、董塘、罗湖、南头、新积、华溪、古港、北堡、罗针、黄渡、栎枰、唱凯、云山、鄢坊、圳上、龙岗21个公社党委。
书记:杨裕隆(兼,1962年11月——) 副书记:章冬生(1962年12月—1965年7月) 江树廷(1962年9月—1964年3月) 章元同(1964年3月—1965年7月) 四、中共临川县孝桥区工作委员会 1965年7月,经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对全县区划作了较大变动。孝桥区工委下辖流坊、湖南、孝桥、华溪、唱凯、罗针、栎坪、安岗、山头、河西、塘湾11个公社党委。1967年3月各区工委均受到夺权冲击,1968年10月撤销区建制。
书记:杨裕隆(1965年7月——) 副书记:梁瑶龄(1965年7月——) 顾禄茂(1965年12月——) 黄贵生(1966年3月——) 第三节 撤区并乡后的乡党组织 一、中共湖南乡总支委员会 1956年3月撤区并乡,店下乡与湖东乡合并,建立湖南乡,同时成立中共湖南乡党支部委员会,隶属县委。1957年3月,隶属嘉溪区委,驻地湖南村。1958年10月撤销。
书记:万荣生(1956年3月—1957年3月) 姜泉和(1957年3月—1958年10月) 副书记:杨交书(1956年3月—1958年9月) 吴洪发(1957年3月—1958年9月) 二、中共嘉溪乡总支委员会 1956年3月撤区并乡,嘉溪乡与湖北乡合并,建立嘉溪乡,同时成立中共嘉溪乡总支部委员会,隶属县委。1957年3月隶属嘉溪区委,驻地嘉溪村,1958年10月撤销。
第一书记:甘海昌(1958年2月—1958年10月) 第二书记:肖炳禧(1957年3月—1958年10月) 书记:胥泉生(1956年3月—1958年10月) 副书记:尧全寿(1957年3月—1958年4月) 三、中共流坊乡总支委员会 1956年3月撤区并乡,流坊乡与竹溪乡合并,建立流坊乡,同时成立中共流坊乡总支部委员会,隶属县委。1957年3月隶属嘉溪区委,驻地流坊圩,1958年10月撤销。
书记:车英龙(1956年3月—1957年3月) 副书记:喻建益(1956年3月—1957年3月) 中共流坊乡基层委员会 书记:肖子龙(1957年3月—1958年10月) 副书记:乐龙生(1957年3月—1958年10月)陈道根(1957年3月—1958年9月) 四、中共大塘乡总支委员会 1956年3月撤区并乡,前郑乡与鹏溪乡合并,建立大塘乡,同时成立中共大塘乡总支部委员会,隶属县委。1957年3月隶属嘉溪区委,驻地鹏溪,1958年10月撤销。
书记:李茂阶(1956年3月—1957年3月) 裘德圣(1957年3月—1958年10月) 付友德(1958年2月—1958年9月) 副书记:郑玉辉(1958年3月—1957年3月) 李茂阶(1957年3月—1958年9月) 五、中共山口乡总支委员会 1956年3月撤区并乡,万坊、山口、梅岗三乡合并为山口乡,同时成立中共山口乡总支委员会。总支书记先后为杨荣昌、龚国权,副书记先后为龚国权、乐双红。
第四节 人民公社党委 一、中共湖南人民公社委员会 1958年10月湖南、嘉溪、流坊、大塘、山口乡合并,建立湖南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中共湖南人民公社委员会,设立公社党委书记处,隶属县委,驻地湖南村。
第一书记:吴载璋(1958年10月—1960年1月) 杨裕隆(兼1960年1月—1961年1月) 王嫦娥(1961年1月—1961年6月) 书记:王嫦娥(1958年10月—1961年1月) 姜泉和(1958年10月—1960年8月) 付友德(1958年10月—1961年6月) 肖炳禧(1958年10月—1961年3月) 付洪山(1960年3月—1961年6月) 胡金龙(1960年8月—1961年3月) 肖子龙(1958年10月—1959年2月) 胥泉生(1958年10月—1960年8月) 副书记:龚国权(1960年2月—1961年6月) 孔庆享(1960年2月—1961年6月) 周梅芳(1960年12月—1961年6月) 车英龙(1960年8月—1961年6月) 1961年6月,调整公社规模,缩小管辖范围,撤销公社党委书记,设书记、副书记。隶属湖南区工委。同年12月隶属县委。1962年9月隶属孝桥区工委,驻地未变。
书记:付洪山(1961年6月—1961年12月) 吴载璋(1961年12月—1962年11月) 王娥娥(1962年11月—1964年5月) 李金元(1964年5月—1965年10月) 付洪山(1965年10月—— ) 副书记:付洪山(1961年12月—1962年10月) 付友德(1961年12月—1962年11月) 龚国权(1961年12月—1962年10月) 孔庆享(1961年6月 ) 车英龙(1961年12月—1962年10月) 郑瑞娇(1961年6月—1962年12月) 徐春林(1962年12月—1964年5月) 李木生(1961年6月—1963年4月) 陈高祥(1963年3月—1964年5月) 胥泉生(1964年5月—1966年5月) 徐冬贵(1965年9月— ) 二、中共鹏溪人民公社委员会 1961年6月,从湖南公社划出部分大队,建立鹏溪公社,同时成立中共鹏溪人民公社委员会,隶属县委。同年12月并入湖南公社。1962年10月恢复中共鹏溪人民公社委员会,隶属孝桥区工委,驻地鹏溪,1965年4月撤销。
书记:付友德(1961年6月—1961年12月) 付洪山(1962年10月—1965年7月) 副书记:车英龙(1961年6月—1961年12月) 龚国权(1961年6月—1961年12月) 徐春林(1961年6月—1961年12月) 尧宝莲(1961年6月—1961年12月) 李瑚兴(1963年3月—1965年4月) 车英龙(1962年10月—1965年4月) 三、中共山口人民公社委员会 1962年10月,由湖南人民公社拨出部分大队,建立山口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中共山口人民公社委员会,隶属孝桥区工委,驻地山口村。
书记:付友德(1962年10月—1965年4月) 邹银竹(1965年4月— ) 副书记:龚国权(1962年10月—1965年4月) 郑瑞娇(1962年12月—1964年1月) 杨禄生(1963年9月—1965年9月) 朱绪昌(1965年4月— ) 邹文才(1966年3月— ) 四、中共流坊人民公社委员会 1965年4月撤销鹏溪公社,建立流坊公社,同时成立中共流坊人民公社委员会,隶属孝桥区工委,驻地流坊圩。
书记:朱秋生(1965年4月— ) 副书记:车英龙(1965年4月— ) 徐森喜(1965年4月— ) 李瑚兴(1965年4月—1966年1月) 林平兴(1966年11月— ) 四、中共湖南人民公社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基层党组织尚能坚持正常工作,到1967年3月受到冲击而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成立公社革委会,党政工作由革委会统管。1970年3月湖南公社党委恢复。
书记:何金元(1970年12月—1973年2月) 顾求科(1973年2月—1975年8月) 黄友兴(1975年8月—1977年5月) 邹富祥(1977年5月—1981年1月) 周冬生(1981年1月—1984年6月) 副书记:熊光春(1970年12月—1971年6月) 周冬生(1970年12月—1972年12月) 刘文辉(1971年4月—1979年5月) 林长才(1972年3月—1975年7月) 邹富祥(1975年7月—1979年5月) 许东来(1975年7月—1981年5月) 周梅芳(1977 年5月—1979年10月) 喻泉龙(1977年5月—1979年7月) 车英龙(1979年11月—1981年12月) 周信阳(1981年5月—1984年6月) 陈辉祖(1981年12月—1984年6月) 何邦兴(1982年4月—1984年6月) 杨书龙(1982年4月—1984年6月) 第五节 中共湖南乡委员会 1984年6月,机构体制改革,撤销公社党委,建立中共湖南乡委员会 书记:龚台良(1984年6月—1990年2月) 丁吉高(1990年2月—1996年8月) 邹裕明(1996年8月—2001年6月) 杨志昌(2001年6月—2005年5月) 陈建华(2005年5月——在职) 副书记:章新祥(1984年6月—1987年9月) 洪贵龙(1984年6月—1987年9月) 吴柏发(1984年6月—1985年2月) 尧宝连(1984年6月—1986年12月) 黄四生(1987年9月—1990年2月) 章玉龙(1987年9月—1992年9月) 刘明亮(1990年2月—1991年3月) 徐发根(1991年4月—1996年1月) 章荣义(1992年10月—1994年2月) 曹福明(1992年10月—1993年1月) 徐长根(1995年4月—1995年11月) 曹福明(1995年4月—1997年5月) 全建平(1995年11月—1998年3月) 陈胜堂(1998年4月—1997年5月) 杨庆龙(1997年5月—1998年3月) 聂福仙(1997年5月—2001年6月) 章维平(1997年6月—1999年1月) 陈细荣(1998年11月—2001年6月) 陈连堂(1998年11月—199年1月) 晏鹏卿(1998年3月—1998年11月) 邱步高(1998年3月—1998年3月) 吴建发(2000年7月—2001年6月) 何其俊(1999年8月—2005年5月) 胡水兴(2006年3月—在职) 张峰(2001年12月—在职) 纪委书记:尧宝莲(1984年6月—1987年11月) 王碧兰(1987年11月—1990年2月) 龚泽光(1990年2月—1992年10月) 黄细辉(1992年10月—1995年11月) 聂福仙(1995年11月—1997年5月) 邱解生(1997年5月—2000年5月) 张峰(2001年12月—2005年5月) 杨叔华(2006年3月一在职) 协理员:姜书龙(1984年6月—1986年12月) 周梅芳(1985年2月—1986年12月) 王碧兰(1990年2月—1993年11月) 委员:龚台良 黄四生 章玉龙 王碧兰 郄妃娥 付绍平 章金生 丁吉高 刘明亮 龚泽光 雷冬娥 邓小明 魏龙珠 肖员林 徐银根 肖新华 章荣义 曹福明 黄细辉 陈连堂 唐幼芳 邱解生 涂润生(聘用) 胡森泉 郑象高 全建平 陈胜堂 聂福仙 邱步高 邹裕明 杨庆龙 陈胜华 章维平 晏鹏卿 陈细荣 王昭华 洪波(聘用) 邹安明 吴建发 何其俊 杨叔华 汪少华 邹安明 周国华 邹萍 调研员:付炳文(2000年10月—2001年11月) 正科级干部:雷奎生(2001年—2005年3月) 副科级干部:过国华(2001年6月—2001年12月) 付炳文(2001年12月—2002年) 魏龙珠(2001年12月—在职) 涂润生(2001年12月—在职) 肖员林(2001年12月—在职) 罗小云(2001年12月—在职)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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