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湖南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480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地震 |
分类号: | X43 |
页数: | 2 |
页码: | 29-30 |
摘要: | 从明代到民国的四百余年,境内先后发生过13次地震。但因离震中位置远,震级不大,几乎没有什么损失。明弘治十八年9月13日夜地震,抚州居民庐舍有声,震中位置黄海,震级6.75级。明正德十二年5月9日,发生地震烈度5度。清康熙七年6月17日,发生了强烈地震,抚州有感,震中位置山东X县至郯城,烈度为12度,震级为8.5级,是我国东部地区破坏范围最广、死伤最重、震级最大的一次地震。破坏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纵横8省161个县,涉及范围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清光绪十一年9月,二十七年也两次发生地震,房屋动摇有声。2005年11月26日上午8时50分,九江发生5.7级地震,湖南有震感。 |
关键词: | 地震 自然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