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历代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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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湖南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4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历代隶属
分类号: D63
页数: 3
页码: 2-4
摘要: 宋至清代,本县行政区划,县以下设乡、都、图。民国初,沿用了清制。民国21年(1932年),推行保甲制,设区、乡(乡)、保甲;新中国成立后,废保甲制,设区、乡(乡)、村制,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实行政社合一,设区、公社、大队、生产队,1984年恢复乡建制,乡以下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关键词: 历代隶属 湖南乡

内容

宋至清代,本县行政区划,县以下设乡、都、图。民国初,沿用了清制。民国21年(1932年),推行保甲制,设区、乡(乡)、保甲;新中国成立后,废保甲制,设区、乡(乡)、村制,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实行政社合一,设区、公社、大队、生产队,1984年恢复乡建制,乡以下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清代,境域为长宁乡五至七都属地。其中: 流坊、院背、湖田、里杨坊、祝家港、排柱下、外杨坊、李家港、沙堰铺、冯家埠、吴格共11图属长宁乡五都。
   刘坊、鹳塘、虎溪、蓝坊、珠山、戴坊、戴湖和封家边(今七里岗)共8图属长宁乡六都。
   郑坊、落石、戴湖(部分)、小株和稠源(今七里岗)共5图属长宁乡七都。
   民国21年属临川县第二区,区驻鹏溪巷,第二区共9个联保,100个保,1350个甲。联保为流坊、鹏溪以及七里岗、唱凯、罗针、城前、湖南、太阳、董塘等。
   民国26年(1937年)联保改名为乡公所。湖南境内仍属第二区,仍为流坊、鹏溪两乡公所辖地。
   民国32年,第二区增设永福乡。至民国34年,永福乡被撤销。
   到解放前夕,境内有流坊乡(辖、竹溪、湖田、洪塘、流坊、黄邓),永福乡(辖孔桥、车家、庙东、嘉溪、沙湖),湖南乡(辖春光、湖北、瑶湖、店下),鹏溪乡(辖梅岗、兰坊、鹏溪、山塘、坪山)。
   1949年5月,临川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5个区,湖南境地属直辖区(驻罗湖)管辖。同年10月,全县设8个区,鹏溪乡、流坊乡和长宁乡、太阳乡、董塘乡5个乡属一区(驻鹏溪)管辖。
   后划小乡,境地分属湖北乡(辖湖北)、湖南乡(辖春光)、沿岗乡(辖车家)、嘉溪乡(辖庙东、嘉溪)、永福乡(辖永福)、瑶湖乡(辖瑶湖)、店下乡(辖店下、竹溪)、大塘乡(辖兰坊、洪塘、山塘),鹏溪乡(辖鹏溪)、流坊乡(辖流坊、湖田、黄邓)、坪山则分属梅岗乡、前郑乡两乡管辖,梅岗则分属梅岗乡、稠源乡(七里岗)两乡管辖。
   1956年3月撤销区委,改设8个工作队。湖南境内12个乡分别合并为湖南、流坊、嘉溪、大塘、山口五个大乡。由嘉溪工作队管辖。
   1957年3月,工作队撤销,恢复区工委、境内有湖南、流坊、大塘、嘉溪、山口五乡。
   合作化时境内共成立了28个高级社,其中: 湖南、杨家背、下湖东、上湖东、鸿埠桥、吴格、傅家、河头等8个初级社合并组成了全县第一高级社,命名为春光高级社。
   下艾、山下、上艾3个初级社组成八一高级社。
   唐家、周家2个高级社转入龚溪高级社。
   渡口、庙东、港下、庙西4个初级社转入红星高级社。
   沙湖、李家、郑家、胥家、周家等5个初级社转入红星高级社。
   茶溪、嘉溪一、二、三初级社合并为红星高级社1分社。
   孔家庄2个初级社合并为红星高级社。
   何家桥、车家边、潭溪三个初级社合并为潭溪高级社。
   刘家、里杨、下黄3个初级社转入太阳高级社。
   东岸、西岸、南岸、北岸、上李、蔡李、杜韩等7个初级社分别组成梅岗、稠源2个高级社。
   瑶湖渡、下陈、长湖许家、王家、外杨、杨家边等6个初级社分别组成月星、长湖2个高级社。
   排杜、高堑、店下3个初级社组成明星高级社。
   桥背北、余坊、下谢、吴家、李家、涂家等6个初级社合并组成新塘高级社。
   黄陈、河港、上车、营坊5个初级社转入新胜高级社。
   瑶山、贯塘2个初级社转为瑶山、贯塘2个高级社。
   民一、民二、民三3个初级社合并为民乐高级社。
   湖田、滩腰、北头、油草湖、廖家、摆上詹家、摆上郑家7个初级社组成百花、民乐2个高级社。
   前郑、后郑、驼岭等10个初级社转入新建高级社。
   邱坊、下郑岭、竹坊、王家巷、带湖游家、白家、岩下等8个初级社转为洪塘、带湖2个高级社。
   百一、百二、百三、百四、百五5个初级社转入百花高级社。
   一社、二社、三社、四社4个初级社并入百花高级社。
   1958年10月,撤销区工委,湖南、流坊、大塘、嘉溪和山口乡合并成立湖南人民公社。下辖春光大队、龚溪大队、庙东大队、沙湖大队、嘉溪大队、永福大队(由红星和潭溪高级社合并)、太阳大队、梅岗大队、瑶湖大队(由月星、长湖高级社合并)、店下大队、兰坊大队、塔峰大队、山塘大队、竹溪大队、新建大队、洪塘大队、带湖大队、流坊大队、民一大队、民二大队、民三大队、鹏溪大队属鹏溪公社,八一大队属罗湖公社。
   1969年梅岗大队划入七里岗公社。
   1961年八一大队属南头公社(由罗湖公社分出)。这一年公社规模进行了调整,重设8个区工委。其中湖南公社、鹏溪公社与山口、孝桥、龙桥、罗湖、南头、新积、太阳、董塘10个人民公社属湖南区工委管辖。
   1962年,湖南区工委所辖人民公社归增设的孝桥区工委管辖。
   湖南公社(1963年)辖大队15个:春光、太阳、里杨、店下、月星、日星、高欠、长湖、嘉溪、永福、茶溪、瑶溪、云溪、消湖、庙东。
   鹏溪公社(1964年)辖大队18个:鹏溪、中荣、官塘、兰坊、竹溪、湖田、摆上、流坊、滩腰、下流坊、邓坊洲、黄远山、带湖、洪塘、瑶山、贯塘、塔丰、新建。
   流坊公社(1966年,1965年鹏溪公社改名为流坊公社)辖大队11个:流坊、湖田、邓坊、黄远山、带湖、新建、山塘、中塘、新塘、竹溪、鹏溪。
   1963年,兰坊大队和塔峰大队合并称新塘大队。
   1965年,鹏溪人民公社改名为流坊人民公社,后并入湖南公社。这一年民一、民二、民三3个大队合并为湖田大队。
   1968年,龚溪大队和庙东大队合并称四新大队,永福大队改称永红大队,山塘大队与大塘大队合并称大塘大队 1973年梅岗大队划回。
   1982年,四新大队改称庙东大队,永红大队复称永福大队,大塘大队改称山塘大队,湖田大队改称红田大队,洪塘大队和带湖大队合并为洪塘大队。
   1983年4月,八一大队更名为车家大队,新塘大队改名为兰坊大队,红田大队改名为湖田大队,新建大队改名为坪山大队。
   1984年6月,政治体制改革,取消人民公社建制,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村,村下设村民小组。现辖19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143个村民小组(215个自然村)。19个村民委员会分别是梅岗、兰坊、山塘、洪塘、坪山、黄邓、流坊、湖田、鹏溪、竹溪、春光、店下、瑶湖、永福、湖北、沙湖、庙东、嘉溪、车家。
   1993年,永福村民委员会改名为孔桥村民委员会。

知识出处

湖南乡志

《湖南乡志》

出版者:湖南乡人民政府

本书对湖南乡的历史沿革、地理风貌、经济建设、文教事业、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等都作了介绍,并描叙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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