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祝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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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唱凯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3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祝寿
分类号: K89
页数: 1
页码: 333
摘要: 办寿,又叫过生日。小孩出生后满1个月,请“满月酒”,亲友送猪肉2斤,面2斤,鸡蛋10个和布料。外婆要加送小孩衣、帽、鞋、袜、围裙、小棉被、摇床(箩)及烛、爆竹等。
关键词: 风俗习惯 祝寿

内容

办寿,又叫过生日。小孩出生后满1个月,请“满月酒”,亲友送猪肉2斤,面2斤,鸡蛋10个和布料。外婆要加送小孩衣、帽、鞋、袜、围裙、小棉被、摇床(箩)及烛、爆竹等。小孩出生满1周岁,请“周岁酒”,称“过周岁”。亲友送猪肉2斤,面2斤,布4尺,鞋1双,外婆加送衣、帽、鞋、袜、银颈圈、手镯,坐椅及烛、爆竹等。这天上午,厅堂桌上摆放书、纸、笔、砚、算盘、尺、秤、剪刀、剑、糕点等,抱小孩自己去摸,以所摸之物测其前程。称“摸周”。
   俗话说:“三十无人晓,四十无人知,五十吃只鸡,六十亲朋来贺喜”,一般六十、七十、八十寿辰每人都办,但经济较差的也有不办的。满月、周岁、十岁、二十岁只有长男长女才办。如果长男在前,长女则不办,如果长女在前,长男在后,长女办了,长男还要办。这主要是重男轻女的缘故。老人六十称“花甲”,亲友贺寿,一般送6斤肉,6斤面,6尺布,10个鸡蛋(80年代作兴用玻璃匾),女婿还要加送蜡烛,喜爆、寿饼(或寿糕),衣、帽、鞋、袜等更为丰厚。一般都要设宴款待亲友,并向左邻右舍每家送寿面两碗。做寿时,张灯结彩,悬匾挂帘(贴有大金“寿”字的寿幛),案上放福、禄、寿三星,点红烛,堂前摆两所交椅,寿者夫妇东西而坐,在爆竹声中,儿媳、女婿、孙、孙媳、外甥、外甥女等依次拜寿,祝老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七十称“古稀”,八十岁称“耋”,九十岁称“耄”,一百岁称“期颐”,都是高寿。祝贺仪式与六十相同,唯送礼略丰(肉、面条各加2斤),礼节更加隆重。有的地方老人80岁时不祝寿(因民间常把小孩挨打、大人犯法受刑叫“办八十岁”)。解放后,一般不搞拜寿活动,祝寿活动一般也限于直系亲属范围,仪式较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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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唱凯镇志,分别在地理志、政治志、经济志、文卫志、教育志、社会志、方言志、人物志、志余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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