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唱凯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11230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邮电 |
分类号: | F6 |
页数: | 2 |
页码: | 217-218 |
摘要: | 解放前,邮局的函件业务主要是收寄信函,以后逐步开办明信片和印刷品等邮务,民国29年(1940年),平信邮资每件为法币8分,到民国37年竟上涨至法币15元,同年改用金元券,平信邮资每件改为金元券1角,到民国38年4月,己上升至金元券1500元。1950年2月,国家统一邮政资费标准,平信资费每件(20克以下)人民币8分,1960年新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1986年又调为平信费为人民币2角。此外还有包裹,汇兑等业务,但本乡业务量都不大。 |
关键词: | 邮电 唱凯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