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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临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唱凯分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唱凯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121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临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唱凯分局
分类号:
C912.21
页数:
3
页码:
199-201
摘要:
黄锦云开始以为打赢了官司就能拿到赔偿金,以便奉养孤老,告慰亡灵,为此,他不惜倾家荡产。可没想到两年多的时间耗进去了,几万元积蓄花出去了,最终却只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他沮丧地说:“没想到有人竟会如此藐视法院判决的权威。
关键词:
临川区
行政管理局
内容
2003年成立唱凯工商分局,管辖唱凯镇、罗湖镇二镇,个体工商户总数为506户(镇文件称700户),各类企业为93户,从恢复建制到现在风雨三十年,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唱凯工商分局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忠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神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在发展非公经济、培育市场和培育市场经济方面功不可没;二是在制度创新,推进国企改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作用不可瞥忆、三是要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保驾护航有作用;四是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独具特色、作用不可替代。当前,在停止征收“两费”后,唱凯分局进一步探索研究新的思路;努力转变作职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市场秩序的监管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消费权益的维护者、市场主体的服务者。分局近几年来始终以人为本,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加强基层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政务承诺,公开办事制度,严格履行行政监察,努力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朝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方面大步前进。1988年唱凯农贸市场被评为省文明市场。1991年至1993年被临川县工商局评为先进工商所,2005年被临川区工商局评为先进工商分局。
工商机关职责: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服务承诺:一是实行营业执照代办或带办制度。二是一般注册登记实行当日办结制度。三是客商企业年检实行上门服务制度。四是轻微违章实行提乐制度。五是进入企业检查实行报批制度。六是实行相互沟通、走访制度。七是侵害客商行为实行严惩制度,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服务地方经济。
历任领导名单:何泉福、汪国平。分局现有干职工17人。
分局长:汪国平,副分局长:黄军华、姜胜峰,分会会长:龚德康,内勤:吴书梅,胡依琴,站长:江朗清,黄鹏,姜临香,专管员:黄斌、刘国才、程小华、魏杰云、田辉、徐建平、陈剑峰、周煜。
分局长汪国平,男,1965年1月15日出生,抚州市临川区孝桥镇汪家村人,中共党员,文化程度:本科,副科级。现任抚州市临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唱凯分局分局长,1984年11月至1989年3月,广西靖西5426部队服役。1989年6月至1990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第一工商所。1991年1月至1991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西湖工商所。1992年1月至1996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抚临工商所。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西湖工商所。2000年1月至2000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沿河工商所。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清风门工商所。2002年1月至2002年12月,抚州市工商局文昌工商分局副局长。2003年1月至2006年4月,抚州市工商局沿河分局副局长。2006年5月至今任抚州市工商局唱凯分局局长。
劣质热水器害人命 赢了官司难获赔偿 由于使用了劣质燃气热水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唱凯镇艾巷村消费者黄锦云家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两条生命。两年多来,从调解到起诉,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申请强制执行,黄锦云几乎用尽了他所能使用的所有法律手段,但最终却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2002年2月6日,黄锦云在本镇个体户江晓勇经营的水暖设备商店购买了一台由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南华燃气具厂(以下简称南华厂)生产的“景田牌”J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并由江晓勇负责设计安装。2月8日,黄锦云全家要到省城南昌的亲戚家过年,便委托叔叔黄增兴帮助其看房。当晚,黄增兴的儿子黄锦平、儿媳张志珍来到黄锦云家,想用堂兄家新装的热水器洗个澡。不曾想,2月9日上午10时许,黄锦平夫妇被发现一起死在了黄锦云家的浴室里。经当地公安机关鉴定,夫妇俩都是死于煤气中毒。
后经江西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判定热水器为不合格产品,但南华厂坚持不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无奈,2002年10月18日,死者家属及黄锦云等7名原告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销售商江晓勇、生产商南华厂一起推上了被告席,索赔金额达7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南华厂生产的热水器属不合格产品,造成了黄锦平夫妇洗澡时煤气中毒身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江晓勇销售不合格产品,无水电安装资格,不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热水器,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两死者洗澡时不注意保持通风,自身存在使用不当这一过错行为,可适当减轻侵权人的部分责任。据此,法院判处南华厂赔偿原告276442.80元,江晓勇赔偿92147.60元,并退回热水器购机款及安装费。
一审判决后,南华厂于2003年8月16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2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驳回了南华厂的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南华厂和江晓勇都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及时承担赔偿责任,为此,黄锦云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3月初,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南华厂所在地后才发现,厂里的机器设备早已被变卖一空;另一个被执行人江晓勇,连法院的判决书都没去领,早早地举家消失,无影无踪,致使案件的执行一次次无果而终。
由于霍家贤、江晓勇均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2004年4月30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移交抚州市临川区公安局立案查处。
黄锦云开始以为打赢了官司就能拿到赔偿金,以便奉养孤老,告慰亡灵,为此,他不惜倾家荡产。可没想到两年多的时间耗进去了,几万元积蓄花出去了,最终却只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他沮丧地说:“没想到有人竟会如此藐视法院判决的权威。
临川破获一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 2007年3月23日,江西抚州临川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将藏在临川区唱凯镇古港村内的一家专门生产假冒水笔包装袋的地下工厂捣毁,当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并缴获200余万只假冒水笔包装袋。
据临川公安分局分管经侦工作的副局长尤晖介绍,2007年春节前,他们就接到上海某知名笔厂工作人员举报,称抚州市场上有假冒他们厂生产的水笔包装袋销售,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接到报案后,临川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经侦民警进行调查。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警方了解到唱凯镇有一家非法地下工厂在生产假冒水笔外包装袋。但这家工厂负责人非常狡猾,每两个月就会换生产地点,为此,警方一直在等待最佳时机出击,力争做到人赃并获。
3月23日上午9时,办案民警得到准确消息:有人正在唱凯镇古港村里的废旧仓库内生产假冒水笔包装袋。接到举报后,尤晖马上召集经侦大队、唱凯派出所数十名民警开会,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明确分工,周密安排。下午4时,数十名办案民警带领举报厂家的工作人员直扑地下工厂,迅速控制正在生产假冒水笔包装袋的工作人员。经过清算,有200余万只假冒水笔包装袋。在现场,记者看见12名涉案人员在接受警方调查,生产用的印刷机、折编机、裁剪机、包扎机还在转动着。该地下工厂生产出来的假冒包装袋涉及3家国内知名水笔企业。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知识出处
《唱凯镇志》
本书为唱凯镇志,分别在地理志、政治志、经济志、文卫志、教育志、社会志、方言志、人物志、志余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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