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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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唱凯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97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地震
分类号: X43
页数: 2
页码: 41-42
摘要: 从明代到民国的四百余年,境内先后发生过13次地震。但因离震中位置远,震级不大,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明弘治十八年(1505)9月13日夜地震,抚州居民庐舍有声,震中位置黄海,震级6.75级。 明正德五年(1510)秋,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4-5度,震级3.5级。 明正德十二年(1517)5月9日,发生地震烈度5度。 明正德十三年(1518)发生地震,震中位置临川县,烈度5度。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4月8日,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4度,震级3级。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发生地震, 震中位置临川,烈度5度。 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十月,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为5度,震级为3.5级。 明崇祯四年(1631)8月18日,抚州地震有声,震中位置湖南常德澧县,烈度为8度,震级为6.5级。 清康熙七年(1668)6月17日,发生了强烈地震,抚州有感,震中位置山东X县至郯城,烈度为12度,震级为8.5级,是我国东部地区破坏范围最广、死伤最重、震级最大的一次地震。破坏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纵横8省161个县,涉及范围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 清光绪十一年(1885)9月,二十七年(1901)也两次发生地震,房屋动摇有声。 民国七年(1918)地震,房屋有声。
关键词: 自然灾害 地震

内容

从明代到民国的四百余年,境内先后发生过13次地震。但因离震中位置远,震级不大,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明弘治十八年(1505)9月13日夜地震,抚州居民庐舍有声,震中位置黄海,震级6.75级。
   明正德五年(1510)秋,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4-5度,震级3.5级。
   明正德十二年(1517)5月9日,发生地震烈度5度。
   明正德十三年(1518)发生地震,震中位置临川县,烈度5度。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4月8日,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4度,震级3级。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发生地震, 震中位置临川,烈度5度。
   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十月,发生地震,震中位置抚州府,烈度为5度,震级为3.5级。
   明崇祯四年(1631)8月18日,抚州地震有声,震中位置湖南常德澧县,烈度为8度,震级为6.5级。
   清康熙七年(1668)6月17日,发生了强烈地震,抚州有感,震中位置山东X县至郯城,烈度为12度,震级为8.5级,是我国东部地区破坏范围最广、死伤最重、震级最大的一次地震。破坏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纵横8省161个县,涉及范围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
   清光绪十一年(1885)9月,二十七年(1901)也两次发生地震,房屋动摇有声。
   民国七年(1918)地震,房屋有声。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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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凯镇志》

本书为唱凯镇志,分别在地理志、政治志、经济志、文卫志、教育志、社会志、方言志、人物志、志余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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