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小学教育领导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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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51
颗粒名称: 苏区小学教育领导与管理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1
摘要: 苏区初、高级列宁小学均以区立为原则,由县、区教育部领导,乡教育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具体管理。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苏区初、高级列宁小学均以区立为原则,由县、区教育部领导,乡教育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具体管理。县、区、乡都建立了巡视、汇报和统计制度,如规定乡教育委员会按村分工,每隔三两天检查学校工作一次,区教育部每月抽查各校一次,县教育部每两个月对学校检查一次或两次。列宁小学的校长由区教育部委派,报县教育部备案。教师由校长征求乡教育委员会同意后聘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一般下设教务处、训育处、事务处,各设主任1人。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各项重大会议均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各项工作都要接受群众监督。
   苏区小学对入学读书者,除地主豪绅子女外一律免收学杂费。红军家属、烈士子女及特困户读书,学校还给予一定津贴。小学教育经费来源,一是从苏维埃累进税中抽取,二是从没收的地主豪绅财产中抽取,三是从富农、手工业主、工商业主手中征收学校捐,四是从分配的土地中抽一部分给学校。
   教师配备的多少,依据学生多少而定。1934年,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颁布《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规定“每班设主任教员一人”,“四班以上者得设专科教员”。各地都十分注意教师的选拔和任用,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教师,并禁止随意调动教师工作。1934年,根据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小、学教员优待条例》,小学教员每半年评奖一次;小学教员的生活费,依照当地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发给,享受当地苏维埃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
   为加强学校管理,各小学都建立了必要的奖罚制度,并建有学生会、少先队和儿童团组织,以培养学生的自治自理能力。学校经常帮助苏维埃政府及群众团体开展文化工作,同时接受广大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帮助和监督。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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