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小学组织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38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小学组织机构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民国初年,学校工作由校长主持。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学校工作由校长主持。设事务员,负责事务性工作;设学监,负责学生的训育管理。1933年,根据部颁《小学规程》,各小学由校长指定教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项,并在每学级设级任教员1人,管理学生的思想言行;教员在五人以上的学校组织教育研究会,研究改进校务及教学、训育等事项。此后,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开始设立教务部、训育部、总务部,各设主任以主其事。1936年,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各县设中心小学办法》,区中心小学设校长1人,下设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各1人,均由教员兼任。保联中心小学仅办初小的,设校长1人,兼总务主任之职,教导主任1人,由教员兼任;办有高小的,则校长不兼总务主任,另择教员兼总务主任之职。各人职责如下:
   区中心小学校长:秉承县长,受第三科科长及县督学之指导,主持本校行政,视导本区各级小学,负责办理本区民众训练事宜,并承办区署委托之有关教育事务;
   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秉承校长,主持本校总务,并辅导本区各级小学关于总务方面之研究计划、实施调查、统计报告事项;
   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秉承校长,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辅导本区各级小学关于教导方面研究、计划实施、调查统计报告事项;
   保联中心小学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校长指导,主持本校行政,领导全保联各小学,负责办理本保联民众训练事宜,并承办保联办公处委托之有关教育事务;
   保联中心小学总务主任:秉承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之指导,主持本校总务,并领导全保联各小学关于总务方面之研究实施报告事项;
   保联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秉承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之指导,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领导全保联各小学关于教导方面之研究实施报告事项。
   1940年,各地推行国民教育制度,乡镇中心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保国民学校设校长1人,有六学级以上者设教导主任1人。另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或设总务主任1人,或设事务员,由教员兼任。乡镇中心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校长之下设总务处、教导处、研究辅导处;一般校务会议、教导会议、总务会议,均每月召开一次,辅导会每三月召开一次。保国民学校校长之下设儿童部和民教部。校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1944年,教育部颁布《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规则》,规定: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的职责是:(1)、综理全校校务,并指导教职员分学校务及训教事宜;(2)、督率教职员协助乡镇公所训练民众,推进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3)、负责辅导各国民学校事宜;(4)、兼负协助办理地方自治之责任。教导主任的职责是:(1)、秉承校长主持全校教导事宜,并酌量担任教学;(2)、秉承校长协助乡镇公所训练民众,推行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3)、协助校长辅导各保国民学校之教导事宜。保国民学校校长的责任是:(1)、综理全校校务,并指导教职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宜;(2)、督率教职员协助保办公处训练民众。教导主任的职责是:(1)、秉承校长主持全校教导事宜,并酌量担任教学;(2)、秉承校长协助保办公处训练民众,推行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
   下面是省立临川中心小学管理机构设置简图: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