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抚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组织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36
颗粒名称:
组织机构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4
摘要:
清末各小学堂设堂长1人,主持校务。新中国成立初,小学设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员、学生及事务处代表组成。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清末各小学堂设堂长1人,主持校务。有的学校设副办,以协助堂长工作。设司事,掌管帐目、财产;设文案,管理文件、书籍。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学校工作由校长主持。设事务员,负责事务性工作;设学监,负责学生的训育管理。1933年,根据部颁《小学规程》,各小学由校长指定教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项,并在每学级设级任教员1人,管理学生的思想言行;教员在五人以上的学校组织教育研究会,研究改进校务及教学、训育等事项。此后,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开始设立教务部、训育部、总务部,各设主任以主其事。1936年,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各县设中心小学办法》,区中心小学设校长1人,下设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各1人,均由教员兼任。保联中心小学仅办初小的,设校长1人,兼总务主任之职,教导主任1人,由教员兼任;办有高小的,则校长不兼总务主任,另择教员兼总务主任之职。各人职责如下:
区中心小学校长:秉承县长,受第三科科长及县督学之指导,主持本校行政,视导本区各级小学,负责办理本区民众训练事宜,并承办区署委托之有关教育事务;
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秉承校长,主持本校总务,并辅导本区各级小学关于总务方面之研究计划、实施调查、统计报告事项;
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秉承校长,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辅导本区各级小学关于教导方面研究、计划实施、调查统计报告事项;
保联中心小学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校长指导,主持本校行政,领导全保联各小学,负责办理本保联民众训练事宜,并承办保联办公处委托之有关教育事务;
保联中心小学总务主任:秉承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之指导,主持本校总务,并领导全保联各小学关于总务方面之研究实施报告事项;
保联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秉承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之指导,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领导全保联各小学关于教导方面之研究实施报告事项。
1940年,各地推行国民教育制度,乡镇中心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保国民学校设校长1人,有六学级以上者设教导主任1人。另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或设总务主任1人,或设事务员,由教员兼任。乡镇中心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校长之下设总务处、教导处、研究辅导处;一般校务会议、教导会议、总务会议,均每月召开一次,辅导会每三月召开一次。保国民学校校长之下设儿童部和民教部。校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1944年,教育部颁布《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规则》,规定: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的职责是:(1)、综理全校校务,并指导教职员分学校务及训教事宜;(2)、督率教职员协助乡镇公所训练民众,推进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3)、负责辅导各国民学校事宜;(4)、兼负协助办理地方自治之责任。教导主任的职责是:(1)、秉承校长主持全校教导事宜,并酌量担任教学;(2)、秉承校长协助乡镇公所训练民众,推行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3)、协助校长辅导各保国民学校之教导事宜。保国民学校校长的责任是:(1)、综理全校校务,并指导教职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宜;(2)、督率教职员协助保办公处训练民众。教导主任的职责是:(1)、秉承校长主持全校教导事宜,并酌量担任教学;(2)、秉承校长协助保办公处训练民众,推行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
下面是省立临川中心小学管理机构设置简图: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小学设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员、学生及事务处代表组成。1952年,根据《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随之取消。校长下设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办理教导和行政事务,设事务主任或事务员,办理庶务会计工作。各校普遍建立行政会议制度,组成人员为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工会主席等。校行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由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最后决定。学生按年级编班,每班设班主任1人。班级建有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文体委员等五至七人组成。
1961年,根据《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小学校长在当地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全校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保证实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作好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学校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总务、工会、团队等各方人员组成。凡属学校计划、经费使用、教师安排、重大活动等,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比较大的学校,校长之下设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下设教研组,总务处下设会计、出纳、保管,开展学校各项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校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下设教育革命组、后勤组。1978年后,全日制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必须
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同时,按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调整充实中小学领导班子几点意见的请示报告》规定,小学校长必须德才兼备,懂得教育规律,熟悉小学工作,具有相当文化程度,能任教,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最高不得超过55岁。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成立了党支部的,设书记1名。一般小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农村小学,公社(乡)为单位成立教育支部,在中心小学设书记1名。千人以上的完全小学,设正副教导主任各1名,正副总务主任各1名;千人以下的小学,只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1名。其行政管理系统如下:
一、城镇小学行政管理体制:
二、农村小学行政管理体制
2000年,地区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机构和领导职位设置如下:
(1)内设机构:13个班以上(含13个班)的学校设教导处(兼德育和科研工作)、总务处(兼工会工作)、少先队大队部;12个班以下(含12个班)的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其他中层机构职能分别由教导处和总务处承担)。
(2)校级领导职数:除校长外,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2-3人,13-23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1-2人,7-12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1人,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学校不设副校长。
(3)中层干部职数: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4-5人,13-23个班的学校设3-4人,7-12个班的学校设2-3人,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学校设2人。
同时规定村级小学只设校长,不设副校长和中层干部。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