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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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16
颗粒名称: 卫生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4
摘要: 介绍了清末,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小学卫生情况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清末小学堂建立后,对防疫工作即予重视,春季给师生种牛痘,夏季在教室洒药水,以防疾疫发生。但直至民国初年,小学未设卫生课。至1923年,刊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小学才设卫生课。其中初级小学将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教学,称社会科,每周20小时;高级小学卫生课单上,每周4小时。1929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卫生知识被合并到社会、自然两科之中。1932年,教育部颁行《小学课程标准》,又将社会、自然两科中的卫生部分划出,各年级仍设卫生课,每周均为60分钟。1936年,卫生课再度取消,卫生知识被纳入低年级常识课、高年级自然课中教授,卫生习惯的培养则纳入公民训练之中。学校健康检查,根据规定在每学年开始时进行,必要时,也可临时施行。30年代起,入学新生一般都要接受牛痘施种和体格检查,如1937年,崇仁县卫生院为850名学生进行了体检,矫治有缺陷学生28人。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均受到重视,各校组织晨检队,在学生清晨入校时,逐个检查衣着、指甲、头发是否整洁,手脸、牙齿是否洗刷干净。各班设有卫生委员,每天下午放学前,轮派同学打扫教室和卫生责任区。值周教师率领各班卫生委员检查当日卫生情况,并在黑板报上公布评比结果。各校常在儿童节举行健康比赛和卫生成绩展览。40年代,小学生各项卫生习惯均纳入训育标准中训练。各校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培养,按年级有不同要求,低年级重在卫生习惯的养成,中年级开始教授一些初步的卫生知识,高年级重在卫生行为的落实。各小学一般都设有卫生教育委员会,主持学校卫生工作,宣讲卫生知识,制定卫生要求。不少学校要求学生自带水杯和手帕,在公共场所设置痰盂、开水桶,要求学生用自己的水杯喝开水,养成吐痰入盂的好习惯。中、高年级学生组织卫生队,开展卫生检查。有条件的学校,设有医务室、卫生箱,常备酒精、药棉、药膏、红汞、碘酒、仁丹、济众水、万金油等药物,单独或几校联合聘请医师和护士,负责师生的健康检查和疾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未开卫生课。卫生常识,低年级在语文和其他各科中传授,高年级则安排在自然教材之中随堂教学;有些学校还通过开办卫生知识讲座来加强卫生教育。1950年,各校学习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批示,加强了卫生保健工作。1951年,政务院颁发《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校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受到重视,有条件的学校均开设卫生室,配置保健药箱,定期为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各校还建立环境卫生制度,学生晨检制度(每天学生到校后,逐个检查其手脸衣着是否清洁)。1953年,毛泽东主席在接见青年团代表时提出“要使青年们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这以后,“三好”成为评选优秀学生的标准。这一年,各县(镇)加强了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相继成立学校保健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校相应成立学校保健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推动学校保健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各校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加强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广泛开展。比较大的学校都设有卫生室或医疗室,备有一定数量的酒精、红药水、紫药水、软膏和常用口服药等。对校园环境,重点治理地面的果壳纸屑和厕所、阴沟的不卫生状况;对教室内外,要求做到窗明几净,桌椅整洁,没有垃圾。对在校学生,各校普遍要求他们做到“五要六不”,即要按时作息,睡前刷牙,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喝生水,不吃脏东西,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班主任和值日生经常开展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1955年,城乡学生积极参加“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运动,大力消灭苍蝇、蚊子、老鼠。1956年,小学开始成立学生卫生队,推行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班级卫生工作管理。一些县(市)抽调学校医务人员、保健教师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1960年,各校执行省委、省人委《关于全日制、半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生活安排的通知》精神,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10小时睡眠时间,努力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除害灭病教育,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比较大的学校,配备了医务人员,农村学校,多与当地公社医院建立联系,保证有病就医,特别对虐疾、钩虫病、蛔虫病,进行了多次普查防治。1964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对抚州镇学校防治“五病”(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视力减退、闭经、蛔虫病)、开展“五好”(防治疾病好、个人卫生习惯好、环境整洁经常好、饮食卫生营养好、文体劳动卫生好)的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防疫针。同时,各校开始注意校园环境的改善,开展绿化、美化校园的工作。
   1966年2月,各校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减轻全日制中小学生负担,增进学生健康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控制学生的活动总量,保证学生的休息和自由支配时间。其中小学高年级每天在校活动总量不超过7小时,中低年级不超过6小时,每天作业量控制在半小时左右,保证学生每天有10小时睡眠时间。同时建立学生保健档案,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但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卫生工作、体检工作深受影响。
   1973年以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逐渐受到重视。各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建立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评比。1978年,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体育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各校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相继恢复和健全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体格检查。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安排学生做眼保健操;对于不符合采光条件的教室进行改造,以保护学生视力。但对学生的卫生知识教学,仍是薄弱环节。1980年,地区文教局对小学自然常识的教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各校四、五年级虽开了自然常识课,但无专职教师,教具只有少量教学挂图,缺乏教学仪器和实验器材,由于教师多为兼职,很少开展教研活动。11月,地区文教局、卫生局、体委、团地委联合对全区重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促使重点学校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求各校改善教室采光、通风、照明条件,更换不符合规格的课桌凳,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上好自然
  常识课。
   1982年,地区教育局对各校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的情况进行检查,抚州市实验小学和进贤县民和镇一小为重点检查单位。抚州市实验小学学生体检结果表明,全校近视眼发病率下降3%,其中五(1)班62名学生,两眼视力比1981年上升的有24人,单眼视力上升的有6人,维持正常视力的28人,视力下降者仅4人。在嗣后下发的检查验收工作会议纪要中,地区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小学按规定配齐校医,“要通过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解决脏、乱、差问题,环境要绿化、美化、净化。学校教室、寝室、食堂卫生条件要认真解决”。各校普遍加强卫生保健措施:各班级划分清洁责任区,每天定时派人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每天安排时间开展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活动,活动质量作为班级评优条件之一;学生座位每半月调整一次,并教育学生讲究用眼卫生,注意保护视力;春季开展植树栽花活动,绿化美化校园;通过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病防疫知识;制定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墙壁无污染,玻璃无破损,地面无垃圾,悬挂物无灰尘,校园无放养家禽、无摆摊设点,地面无积水,教室内外整洁。1984年,各校执行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体质健康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学生健康档案。同年,地区成立“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并于1985年对抚州市四小、临川县秋溪小学等校6000名学生进行健康状况调查。1988年,各校执行国家教委有关指示和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区学校卫生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措施,加强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肝炎预防工作和近视眼防治工作。1989年,城镇以上学校均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系统地向学生传授卫生保健知识。
   1990年元月,各地遵照省教委、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的通知》,在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7月,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实行目标管理,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到实处。1991年,一些有条件的乡村完小也开设了健康教育课。1992年7月,地区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1993年,各县(市)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各校校医、卫生保健人员组织起来,成立“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协作组”;并在每学期第一周的“防近视眼宣传周”、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5月8日的“世界红十字日”、5月20日的“中国学生营养日”和9月20日的“爱牙日”等时间,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11月,各校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工作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开设计划免疫和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的知识课。同年,各小学又在新增加的体育课时中,每学期安排8课时开展健康教育。1997年4月,地区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考评工作的通知》,内附《抚州地区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考评实施方案》;5月,地区教委、体委下发《关于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促进各校加强对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9月,地区教委转发省教委《1996年全省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的通报》,各校加强了对学生视力的监测和近视眼的防治,临川市二小被省教委指定为抚州地区小学生视力监测学校。
   1998年夏,抚州地区遭受特大洪灾,10月,抚州地区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活动的通知》,各小学根据通知精神大力开展以灾后防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近视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以及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各种卫生设施,整顿校园环境,消灭卫生死角,促使了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长期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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