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小学美育课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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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14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小学美育课程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1
摘要: 清末至民国时期,小学的美育工作始终是个薄弱环节,主要受制于师资缺乏,设备简陋。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时期:初小、高小均开设手工、图画、唱歌课,并改为必修科。1929年,按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要求,小学设美术、音乐、工作课,其中“工作”课是“手工”课的扩大,包括手工和劳作等内容。1936年,各校执行教育部《修正小学课程标准》,美术课与劳作课合并,称为工作课,体育课与音乐课合并,称为唱游课。抗日战争期间,音乐教员多利用唱游课,教唱抗日歌曲,美术教员则引导学生用画笔进行抗日宣传。1942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修订标准》,美术改称图画,低年级的劳作与美术、音乐与体育改为分科教学。并执行部颁《小学图画科标准》和《小学音乐科标准》,图画每周教学时间为60分钟,绘画的基本练习从低年级开始,教学时强调绘画教材与劳作、常识、自然、社会等科相联系;音乐实施礼乐教育,即艺术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合为一。1948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图画仍称美术,低年级音乐与体育、劳作与美术分别改称唱游、工作,可混合教学。其中低年级唱游课每周180分钟,工作课每周也是180分钟。音乐课中、高年级每周均为90分钟,美术课中、高年级每周均为60分钟。
   清末至民国时期,小学的美育工作始终是个薄弱环节,主要受制于师资缺乏,设备简陋。很多学校没有专职的美术、音乐教师,多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教学器材也是因陋就简者多,稍微完备者甚少。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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