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美育、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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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07
颗粒名称: 体育、美育、卫生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8
摘要: 介绍了请清末到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的体育、美育、卫生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一、体育
   清末:小学堂成立后,即有体操课的设置,为每周3小时。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曾经修改,其中初等小学体操增为每周4小时,高等小学不变。体操内容主要有准备法、矫正术、徒手操、哑铃操、球竿操等;另加兵式体操,同时开展各种游戏。课外时间,一些学校经常组织球类活动。
   民国时期:小学体操一科仍保留,高小以上体操课注重兵式操的训练。校内体育比赛在部分小学时有开展。1913年开始,各校根据教育部训令,注重军国民教育,“于体操正科之外,为种种有益之运动”,每年春秋两季,召开学校运动会。1923年,体操课改名体育课,体育教习改名体育教员。教学内容有所扩大,增加了田径、球类等活动,同时废除兵式操。田径比赛在校际间时有举行。体育教师在教学上多采用“三段教学法”,即先进行准备运动,再开始主运动,最后在体育课结束前做整理运动。小学体育比赛活动在课外也渐渐开展起来。进入30年代,体育课又增加了韵律活动、划船活动和太极操等内容。各年级每周体育课课时也有所增加,低年级每周6节共180分钟,中年级每周4节共160分钟,高年级每周4节共180分钟,如全天无体育课则安排课外活动补充。一些规模较大的小学每年均举行运动会,临川、南城等县还举行全县小学生运动会。1937年,根据教育部《小学课外活动办法》要求,各校在下午纷纷组织课外活动。低年级从下午2点30分开始,中高年级从下午3点30分开始,活动半个小时到1个小时。活动内容有游戏、跳绳、投环、拍皮球、踢毽子和各种球类活动、竞技比赛等;有时也组织学生到校外爬山、旅游。1938年,各校推行“训育制”,实施战时体育体制,即把体育教学与军事管理、军事训练、童子军训练结合起来进行。1940年,教育部颁发《小学体育实施方案》,规定各校应建立体育“行政组织”,一些规模较大的小学开始设立体育处或体育组,并开始有体育教学计划的拟定。高年级体育课实行男女分班教学,教材以部颁《小学体育教授纲目》为准,主要内容有徒步、体操、韵律活动和游戏运动等;低年级体育课与音乐课合并,改名唱游课。城乡各小学还根据《小学体育实施方案》规定,每年举行一次运动竞赛。竞赛内容,低年级以竞争性游戏为主,中年级有短跑、接力、跳高、跳远、掷球等,高年级有跳高、跳远、铅球、跳绳等;要求每个小学生参加,可任选其中一项至四项。1942年,学校增设早操和课间操。早操在早晨升旗后进行,课间操在上午第二节课后进行。每学年,各校一般都举行校运会,或几个学校联合举行运动会,有的县举行全县田径运动会,如临川县于1947年、1948年分别举办了秋季运动会,宜黄县先后举办过全县田径运动会五届。有的学校时或也组织野外活动或远足
  露营活动。但一般小学对体育教学多不甚重视,加之师资缺乏,器材不足,场地简陋甚至没有活动场地,很多学校体育课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徒有其名而已。
   新中国成立后:体育被列为小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贯彻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坚持早操和课间操制度,改进体育教学,积极开展各种课外活动。1952年,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小学各年级均开设体育课,六年制小学各年级每周体育课均为2节。这一年,毛泽东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发表,各校广泛学习宣传。1954年,各校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组织所有在校儿童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教师遵照锻炼标准要求,将体育教学与达标结合起来,课外活动与达标结合起来,加强辅导和检测,体育锻炼广泛开展。同年,根据国家体委、教育部等单位指示,小学开始推行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5年,各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每周安排课外活动2—3节,课外体育锻炼进一步开展起来。为提高体育教师素质,全区抽调一批体育教师参加省小学体育教师进修班,学习体育工作的方针任务、理论知识和苏联的体育教学经验。1956年,各校试行部颁《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并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意见》,同时推广少儿广播体操,体育教学逐步正规化。1958年,不少学校受“大跃进”形势的影响,对体育达标也提出“大干快上”,突击检测,突击过关,影响了体育教学的质量。1960年,全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在崇仁县召开。1961年,小学开始使用全国统编的《小学体育》教材。此后,不少县(市)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学习统编教材的使用,改进体育课教学;全区还抽调一批体育教师,赴省学习和研究体育课的教材教法。1964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检查组到抚州镇检查体育卫生工作,抚州镇学校的文体活动受到好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军训活动成为体育课的重要内容。在一些小学,低年级体育课被取消,高年级体育课也形同虚设。1970年,推行新广播体操,同时大力开展游泳活动、田径活动、体操活动、爬山活动和各种球类活动。不少小学成立了乒乓球队、足球队、篮球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1972年以后,学校体育课逐渐受到重视,小学各年级每周均安排了2节体育课,并根据省编体育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开展体育活动;各校坚持进行早操、课间操,从实际出发,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体育活动,许多学校建起各项业余运动队,开展小型竞赛活动,或举行校运会,积极培养体育人才。1973年,抚州地区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体育教学工作要做到五个认真,即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组织课外体育活动,认真抓好体育运动队的领导,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季节和青少年特点,做好早操、课间操,开展爬山、游泳、拔河、举重、田径、球类等各种活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有1小时活动时间(包括体育课)。这一年,在乐安县举办了全区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在东乡县举办了全区小学生篮球比赛。1974年,抚州地区革委会政治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办好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意见》,决定在青少年业余体校设置田径班、篮球班、排球班、足球班、乒乓球班、羽毛球班、武术班。1975年,《全国体育锻炼标准》颁布,各校积极予以推行;5月,在南城县举办了全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976年,抚州地区少年中心业余体校开办,设置篮球、排球两个班。
   1978年,体育课使用部颁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通用教材;各校开始试行教育部和国家体委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被列为班主任工作考评内容之一,体育课的出勤和课堂表现同时算入学生成绩;体育教师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编写教案,严格执教,师生共同遵守教学常规,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1980年,地区文教局和地区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部颁规定,
  推进达标工作。1981年,全区第一届小学生“新苗杯”足球赛在崇仁县举行。1982年,地区文教局对各校执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情况进行检查,并颁发检查验收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各校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课、卫生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开展“达标”活动。12月,地区文教局在临川县召开全区中小学体育教学研讨会,总结交流体育教学经验。这一年,不少学校在校运会上举行广播体操比赛,以后,广播体操比赛成为很多学校校运会的保留项目。
   1984年,教育部颁布体育课新教学大纲,低年级增加了游戏教学的比重,不少教师改革体育课教学方法,利用录放机播放音乐,把游戏、歌舞融为一体,收到良好效果。同时,各县(市)教育局开始设有专人负责体育卫生工作,学校成立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位校领导分管体育,普遍制定《体育课课堂常规》、《体育活动规定》、《广播操规则》,加强体育教学管理,纠正忽视体育工作的偏向。1986年,各校开始采用省编《小学体育课本》。1987年,南丰县实验小学被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授予乒乓球传统项目铜匾奖;该校学生张琴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少年乒乓球锦标赛中荣获女子单打亚军。1988年,开始推行儿童广播韵律操,地区教育局和地区体委联合举办领操员培训班,不少学校组织了韵律操比赛。
   1992年,国家教委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在县城小学实施;同年,地区教育局、地区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意见的通知》(内附《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1993年,各校贯彻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每生有体育合格证和体育合格登记卡,各教学班每周至少安排三次课外体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校运会。1995年,全区完小均开始实施《小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该标准评定体育课合格的内容及百分比为:体育课成绩占6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占10%。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体育两类课程整体教学改革”的方案》,决定将以往单一的学科类课程体系改变为学科类课程与活动类课程相结合的新的课程体系,其目的是使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技能的培养和体能的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以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其中五四制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每周课时安排如下:
   2-55 全日制小学体育课时安排
   从此,各校按照以上课时安排开展体育教学活动。
   1999年,地区教委决定在元月至四月开展全区中小学春季体育锻炼活动,各校组织学生跑步、跳绳、踢毽子、打回力板球,形成春季锻炼的热潮;5月,又举办了全区少年儿童中国象棋赛,以促进少儿智力的开发。
   二、美育
   清末:只在高等小学堂设有图画课。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小学仍未设音乐课,但初等小学堂可视情况增加图画课和手工课,高等小学堂可视情况增加手工课。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修改,课程也有变动。初等小学堂增设图画、手工、乐歌课,但均为随意科;高等小学堂除开设图画课外,也增设手工、乐歌课,亦为随意科。
   民国时期:初小、高小均开设手工、图画、唱歌课,并改为必修科。1929年,按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要求,小学设美术、音乐、工作课,其中“工作”课是“手工”课的扩大,包括手工和劳作等内容。1936年,各校执行教育部《修正小学课程标准》,美术课与劳作课合并,称为工作课,体育课与音乐课合并,称为唱游课。抗日战争期间,音乐教员多利用唱游课,教唱抗日歌曲,美术教员则引导学生用画笔进行抗日宣传。1942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修订标准》,美术改称图画,低年级的劳作与美术、音乐与体育改为分科教学。并执行部颁《小学图画科标准》和《小学音乐科标准》,图画每周教学时间为60分钟,绘画的基本练习从低年级开始,教学时强调绘画教材与劳作、常识、自然、社会等科相联系;音乐实施礼乐教育,即艺术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合为一。1948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图画仍称美术,低年级音乐与体育、劳作与美术分别改称唱游、工作,可混合教学。其中低年级唱游课每周180分钟,工作课每周也是180分钟。音乐课中、高年级每周均为90分钟,美术课中、高年级每周均为60分钟。
   清末至民国时期,小学的美育工作始终是个薄弱环节,主要受制于师资缺乏,设备简陋。很多学校没有专职的美术、音乐教师,多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教学器材也是因陋就简者多,稍微完备者甚少。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9月,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课程暂行办法》,小学低年级设唱游课,中、高年级设音乐、美术课。1952起,小学低年级也开设音乐、美术课。1955年,小学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手工劳动课。学校除通过音乐、美术、手工等艺术课程对学生实施美育外,还通过其他课程以及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的教育,如通过语文课教学和课外阅读指导,让学生丰富知识,开阔视野,获得美感享受,组织学生参观游览,培养学生观察美、欣赏美的能力。
   50年代末,全国对美学进行批判,学校美育工作深受影响。“文化大革命”期间,音乐、美术课的正常教学受冲击,代之以语录歌、样板戏、宣传画的教学。
   1978年,执行部颁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小学各年级均开设音乐、美术课。但限于师资和设备不足,教学质量不高。1980年,地区文教局对全区小学音乐、美术课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普遍情况是音乐、美术专职教师极少,多由其他任课教师兼任,兼任教师大都缺乏专业知识;教学器具欠缺,一般只有少量风琴、手风琴,没有音乐教室,没有美术教材。此后,地区教育局加速了全区中小学艺术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工作。
   1981年开始,各校大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进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的教育。同时,音乐、美术课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也受到重视。各县(市)成立了艺术中心教研组,开办教师培训班,开展多项教研活动;选派教师参加省美术教学观摩会,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教委修订的教学大纲,举行公开教学和知识讲座。1984年后各县形成集资建校高潮,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增添教学设备,美化育人环境,音乐、美术课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1990年,各校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大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改革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欣赏力、表现力、创造力的培养;音乐、美术的教学质量普遍得到提高。1991年,地区教育局在南城县举行全区中小学音乐优质课评比竞赛;1992年,又组织音乐教师赴省参加专业技能比赛。1996年,地区教育局、地区科协等举办全区首届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各校选送作品43件。1997年11月,地区教委举办全区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班,进行器乐训练,落实器乐进课堂措施。1998年3月,地区教研室在金溪举办全区小学音乐唱游教学培训班,学习唱游教学法,进行观摩教学和舞蹈训练。
   进入80年代,各校除注意改革课堂教学,提高师资水平以外,还通过开展多种课外活动来加强美育。如根据学生兴趣,组建音乐、美术、舞蹈、体操、摄影、书法等活动小组,经常举办歌舞体操表演、书法美术展览,给学生提供创造美、表现美的舞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游览,让学生走出校门去体验社会美、生活美和自然美。在校园内,各校努力创造美的育人环境,树校训校纪标语牌,建文明礼貌监督岗,栽种鲜花绿草,办好板报宣传栏,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对学生进行美的熏陶。教师以身作则,以自己的道德美、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为人师表,对学生施以潜移默化的影响。90年代开始,不少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支持孩子学舞蹈,学钢琴,学绘画,学书法,加大智力投资,鼓励孩子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各地增加了不少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很多学校成立业余文艺队,在“六一”、国庆等节日举行文艺演出。同时,地区和各县(市)每年举办中小学艺术节,活动项目既有声乐、舞蹈、器乐等方面的文艺表演,也有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等方面的作品展览。各校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参展,通过艺术表演和艺术创作,展示校园生活亮丽的风采。1998年,抚州地区中、小、幼艺术教育研究会成立,并先后举办小学音乐教师唱游教学培训班、口琴、竖笛教学法培训班以及音乐、美术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促进小学艺术课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卫生
   清末小学堂建立后,对防疫工作即予重视,春季给师生种牛痘,夏季在教室洒药水,以防疾疫发生。但直至民国初年,小学未设卫生课。至1923年,刊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小学才设卫生课。其中初级小学将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教学,称社会科,每周20小时;高级小学卫生课单上,每周4小时。1929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卫生知识被合并到社会、自然两科之中。1932年,教育部颁行《小学课程标准》,又将社会、自然两科中的卫生部分划出,各年级仍设卫生课,每周均为60分钟。1936年,卫生课再度取消,卫生知识被纳入低年级常识课、高年级自然课中教授,卫生习惯的培养则纳入公民训练之中。学校健康检查,根据规定在每学年开始时进行,必要时,也可临时施行。30年代起,入学新生一般都要接受牛痘施种和体格检查,如1937年,崇仁县卫生院为850名学生进行了体检,矫治有缺陷学生28人。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均受到重视,各校组织晨检队,在学生清晨入校时,逐个检查衣着、指甲、头发是否整洁,手脸、牙齿是否洗刷干净。各班设有卫生委员,每天下午放学前,轮派同学打扫教室和卫生责任区。值周教师率领各班卫生委员检查当日卫生情况,并在黑板报上公布评比结果。各校常在儿童节举行健康比赛和卫生成绩展览。40年代,小学生各项卫生习惯均纳入训育标准中训练。各校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培养,按年级有不同要求,低年级重在卫生习惯的养成,中年级开始教授一些初步的卫生知识,高年级重在卫生行为的落实。各小学一般都设有卫生教育委员会,主持学校卫生工作,宣讲卫生知识,制定卫生要求。不少学校要求学生自带水杯和手帕,在公共场所设置痰盂、开水桶,要求学生用自己的水杯喝开水,养成吐痰入盂的好习惯。中、高年级学生组织卫生队,开展卫生检查。有条件的学校,设有医务室、卫生箱,常备酒精、药棉、药膏、红汞、碘酒、仁丹、济众水、万金油等药物,单独或几校联合聘请医师和护士,负责师生的健康检查和疾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未开卫生课。卫生常识,低年级在语文和其他各科中传授,高年级则安排在自然教材之中随堂教学;有些学校还通过开办卫生知识讲座来加强卫生教育。1950年,各校学习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批示,加强了卫生保健工作。1951年,政务院颁发《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校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受到重视,有条件的学校均开设卫生室,配置保健药箱,定期为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各校还建立环境卫生制度,学生晨检制度(每天学生到校后,逐个检查其手脸衣着是否清洁)。1953年,毛泽东主席在接见青年团代表时提出“要使青年们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这以后,“三好”成为评选优秀学生的标准。这一年,各县(镇)加强了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相继成立学校保健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校相应成立学校保健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推动学校保健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各校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加强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广泛开展。比较大的学校都设有卫生室或医疗室,备有一定数量的酒精、红药水、紫药水、软膏和常用口服药等。对校园环境,重点治理地面的果壳纸屑和厕所、阴沟的不卫生状况;对教室内外,要求做到窗明几净,桌椅整洁,没有垃圾。对在校学生,各校普遍要求他们做到“五要六不”,即要按时作息,睡前刷牙,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喝生水,不吃脏东西,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班主任和值日生经常开展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1955年,城乡学生积极参加“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运动,大力消灭苍蝇、蚊子、老鼠。1956年,小学开始成立学生卫生队,推行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班级卫生工作管理。一些县(市)抽调学校医务人员、保健教师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1960年,各校执行省委、省人委《关于全日制、半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生活安排的通知》精神,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10小时睡眠时间,努力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除害灭病教育,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比较大的学校,配备了医务人员,农村学校,多与当地公社医院建立联系,保证有病就医,特别对虐疾、钩虫病、蛔虫病,进行了多次普查防治。1964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对抚州镇学校防治“五病”(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视力减退、闭经、蛔虫病)、开展“五好”(防治疾病好、个人卫生习惯好、环境整洁经常好、饮食卫生营养好、文体劳动卫生好)的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防疫针。同时,各校开始注意校园环境的改善,开展绿化、美化校园的工作。
   1966年2月,各校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减轻全日制中小学生负担,增进学生健康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控制学生的活动总量,保证学生的休息和自由支配时间。其中小学高年级每天在校活动总量不超过7小时,中低年级不超过6小时,每天作业量控制在半小时左右,保证学生每天有10小时睡眠时间。同时建立学生保健档案,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但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卫生工作、体检工作深受影响。
   1973年以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逐渐受到重视。各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建立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评比。1978年,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体育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各校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相继恢复和健全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体格检查。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安排学生做眼保健操;对于不符合采光条件的教室进行改造,以保护学生视力。但对学生的卫生知识教学,仍是薄弱环节。1980年,地区文教局对小学自然常识的教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各校四、五年级虽开了自然常识课,但无专职教师,教具只有少量教学挂图,缺乏教学仪器和实验器材,由于教师多为兼职,很少开展教研活动。11月,地区文教局、卫生局、体委、团地委联合对全区重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促使重点学校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求各校改善教室采光、通风、照明条件,更换不符合规格的课桌凳,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上好自然
  常识课。
   1982年,地区教育局对各校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的情况进行检查,抚州市实验小学和进贤县民和镇一小为重点检查单位。抚州市实验小学学生体检结果表明,全校近视眼发病率下降3%,其中五(1)班62名学生,两眼视力比1981年上升的有24人,单眼视力上升的有6人,维持正常视力的28人,视力下降者仅4人。在嗣后下发的检查验收工作会议纪要中,地区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小学按规定配齐校医,“要通过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解决脏、乱、差问题,环境要绿化、美化、净化。学校教室、寝室、食堂卫生条件要认真解决”。各校普遍加强卫生保健措施:各班级划分清洁责任区,每天定时派人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每天安排时间开展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活动,活动质量作为班级评优条件之一;学生座位每半月调整一次,并教育学生讲究用眼卫生,注意保护视力;春季开展植树栽花活动,绿化美化校园;通过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病防疫知识;制定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墙壁无污染,玻璃无破损,地面无垃圾,悬挂物无灰尘,校园无放养家禽、无摆摊设点,地面无积水,教室内外整洁。1984年,各校执行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体质健康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学生健康档案。同年,地区成立“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并于1985年对抚州市四小、临川县秋溪小学等校6000名学生进行健康状况调查。1988年,各校执行国家教委有关指示和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区学校卫生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措施,加强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肝炎预防工作和近视眼防治工作。1989年,城镇以上学校均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系统地向学生传授卫生保健知识。
   1990年元月,各地遵照省教委、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的通知》,在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7月,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实行目标管理,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到实处。1991年,一些有条件的乡村完小也开设了健康教育课。1992年7月,地区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1993年,各县(市)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各校校医、卫生保健人员组织起来,成立“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协作组”;并在每学期第一周的“防近视眼宣传周”、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5月8日的“世界红十字日”、5月20日的“中国学生营养日”和9月20日的“爱牙日”等时间,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11月,各校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工作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开设计划免疫和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的知识课。同年,各小学又在新增加的体育课时中,每学期安排8课时开展健康教育。1997年4月,地区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考评工作的通知》,内附《抚州地区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考评实施方案》;5月,地区教委、体委下发《关于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促进各校加强对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9月,地区教委转发省教委《1996年全省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的通报》,各校加强了对学生视力的监测和近视眼的防治,临川市二小被省教委指定为抚州地区小学生视力监测学校。
   1998年夏,抚州地区遭受特大洪灾,10月,抚州地区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活动的通知》,各小学根据通知精神大力开展以灾后防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近视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以及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各种卫生设施,整顿校园环境,消灭卫生死角,促使了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长期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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