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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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206
颗粒名称: 劳动教育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清末到新中国成立后劳动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清末,小学堂设立后,即开有手工课,女子学堂开有女红课。民国成立后,仍保留手工课,高等小学男生每周加课农业2小时,女生加课缝纫2—4小时,目的在培养学生生活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1923年,手工课改称工用艺术课,内含图画、手工、音乐三科,手工劳作仅占三分之一。1929年,工用艺术课改称工作课,加强了劳作教育的意味。1932年,教育部颁《小学课程标准》,改工作课为劳作课,内分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四项,并提出劳作教材的选择,以当地固有的事业、应用当地原料、以当地所需、注意学生身心健康和注意社会环境与学生家庭五个方面为标准。1933年,教育部派员视察江西教育,谈到江西小学教授劳作课的情况:“劳作科之教师极为缺乏”,“多数小学所谓劳作课即菜圃数方而已,其于纸工泥工木工竹工藤工等劳作工课极少注意”;建议“除设法训练教师外,应先注意高级小学之木工金工之训练,制造玩物及机械上各种小模型,以提起小学生对于近代机械功用之兴趣。”1936年,小学低年级劳作课与美术课合并,称工作课,教授内容为园艺、编织、饲养、剪贴、雕刻等。3月,遵照省政府颁发《江西省中小学校实施生产劳作教育办法大纲》要求,各校根据学生能力和兴趣,进行农事、畜养、工艺及卫生方面的生产劳作。抗日战争开始后,劳作课经常制作武器模型、防空用具、防毒口罩和构筑简单避难壕等。进入40年代,劳作课进一步受到重视,各校大多备有《劳作教学计划表》、《家庭劳作记载表》、《饲养动物记载表》、《大扫除成绩评比表》及《工作登记簿》等,并经常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公益劳动。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江西教育改革方案》的要求,小学劳作课安排在各科教学的实验、实习中进行,各校都对师生参加生产劳动作出具体规定,并注意从小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1951年,根据省文教厅《关于准备开展1951年学校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小学普遍开展生产活动.种植蔬菜,饲养家禽,改善师生生活。1953年,针对部分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又不愿参加生产劳动的问题,各校加强劳动教育,召开毕业班家长会、毕业生座谈会,帮助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1954年,各县均树立了一批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并组织他们到学校作报告,以切身经历宣传参加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参加生产劳动的收获体验。1955年,各校执行专署关于《继续贯彻与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特别是劳动教育的指示》,不但重视毕业班的劳动教育,而且进一步加强对非毕业班的劳动教育。南城县上唐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对语文、算术、自然学科等教材中有关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内容进行重点教学,并开展观察、实验和参观活动,同时开展课外科学技术和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得到专署充分肯定。12月,专署组织部分教师到该校参观学习。同年,根据部颁《小、学教学计划》和《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小学各年级每周开设手工劳动课1节,并在课外活动中每周安排生产劳动1至2节。手工劳动课开展教具、玩具、模型的制作和植物栽
  培、动物饲养等活动;课外劳动则多与少先队开展的“小五年计划”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学生种植蓖麻、采集标本、饲养鸡兔、绿化环境,开展“小秋收”活动等等。1957年,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1节,采用省教育厅编写的农业常识试用教材。各校改革教学结构,到工厂、田间的现场去上课,向工人、农民学习,把教学与劳动结合起来。一些年龄较大、身体较强的学生,学校允许他们以五分之三或三分之二的课外活动时间回家参加生产劳动。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各小学掀起大办工厂、农场的热潮。据南城县统计,1958年该县小学共办工厂122个,农场28个。小学生产劳动时间大量增加,一些学校高年级学生还停课“大炼钢铁”,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1959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小学生产劳动安排的几点意见》,各校从三年级起每周劳动4—6小时,尽可能结合教学。劳动项目,农村小学偏重在种养方面,适当进行手工艺生产;城市小学偏重在手工工艺方面,适当开展种养活动。1960年,各校大搞教具改革和生产工具改革。学校的劳动教育与校办农场的“一种三养”(种植农作物,养猪、养鸡、养鸭)相结合,勤工俭学进一步发展。农村学校还与社队挂钩,定期开展支农工作。这一时期,各校普遍存在劳动过多的现象。1961年,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各地对学生的教学、劳动、生活进行调整,规定县城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小时,农村小学与此相同,但可适当延长农忙假。同年,各小学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要大办果园的通知精神,四年级以上学生和全体教师每人栽种果树3—5株,农村小学每人5—10株,学校很快掀起种植果树的热潮。1963年,贯彻部颁《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新颁小学教学计划,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学年劳动时间为半个月,农村小学除农忙假以外,平时劳动每周1小时;城市小学在农忙季节适当组织学生就近参加支援农业生产的劳动,平时劳动每周1—2小时。1964年以后,各县大力发展耕读学校,大办小工厂、小农场,学生劳动时间又普遍有所增加。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实行“教学、生产、科研三结合”,各小学建起农场、林场、猪场、鱼塘,或与当地工厂、生产队挂钩,走出校门,“学工学农”,用大量时间参加劳动,教学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1977年以后,各校执行省文教办公室教育组《关于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的意见》,小学每周学工学农时间为半天。1981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小学一、二、三年级取消劳动课,四、五年级每周安排劳动课1节,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生产劳动。一至三年级学生则利用课外活动时间适当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这以后,读书热不断高涨,文化学习日益受到重视,劳动教育有所削弱。
   1987年,各校执行《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小学三年级以上均增开1节劳动课,低年级的劳动教育通过各科教学、常规训练、班队活动、课外活动和家庭教育等多种途径渗透进行。教学内容包括自我服务性劳动、公益劳动、家庭劳动、种植饲养、家电使用、手工劳动和社会参观等。低年级的劳动课由班主任兼任,高年级则有稳定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劳动课考核,主要看学生在劳动中的表现、完成作业质量、参加公益劳动与家庭劳动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各校劳动课开始得到重视。不少学校创造了宝贵经验。他们从低年级开始抓,从穿衣梳头系鞋带、擦桌扫地倒垃圾做起,到叠衣服,订扣子,装本子,挑土填坑,平整操场,为军烈属、五保户打扫卫生,逐年提高要求。学校还经常开展劳动竞赛,组织野炊活动、“做妈妈的小帮手”活动,养成儿童“自己的事自己做,家庭的事积极做,集体的事争着做”的好习惯、好品质。1988年,各校执行教育部《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把劳动教育与德育工作目标
  结合起来,劳动教育被摆到重要位置。
   1991年,各县(市)政府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基地建设的意见》,给学校配置了劳动基地。其中农村小学每班不少于0.5亩,耕地紧张的地方也不得少于0.3亩。城市小学则与附近工厂、车间等挂钩,建立学工基地。一些农村小学还与当地农场、林场、养殖场、乡办企业等挂钩,建立校外劳动基地。1993年以后,各小学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有了更明确的目的,即通过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掌握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感情。大部分学校配齐劳动课教师,开展劳动课教研,劳动课教学走上正轨,质量不断提高。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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