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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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94
颗粒名称: 思想品德教育内容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4
摘要: 介绍了清末,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一、教育内容
   清末:抚州地区的各级小学堂思想教育以“明伦理,爱国家”为首务,以“忠君、尊孔”为依归,目的在“养成国民忠国家、重圣教之心”。至于女子小学堂,更增加了不许违背中国传统之礼教,不许沾染末俗放纵之僻习等要求。
   民国时期:191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管理规程》,各校对学生进行孝悌、亲爱、义勇、恭敬、勤俭、清洁等道德品质的教育,对女子尤注意贞淑的教导;不久,又增加公民知识的教育。1922年以后,小学取消修身科,改设公民科。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小学增设三民主义科和童子军科,后又改设为党义科,灌输三民主义思想。1929年,小学开始设置训育人员,实施训育制度,训育的主要内容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即所谓“八德”。1932年,教育部将党义科教材融化于国语、社会、自然等科中,另设公民训练科,实施《公民训练标准》。四个学级
  以上的小学设公民训练委员会,每天举行朝会、夕会、升降国旗活动;每周一举行纪念周活动,包括向孙中山遗像行三鞠躬礼,读孙中山遗嘱,唱国民党党歌,听校长训话等内容。1934年,各校推行“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即所谓“四维”)为生活准则,实行“生活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并将“四维”、“八德”作为校训,大力提倡。抗日战争爆发后,各小学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抗日救亡思想。1942年,教育部颁发《小学训育标准》,各校根据训育细则和“起居规律与社交礼仪”,对学生进行公民训练和三民主义教育。此后,小学训育要求未变。
   新中国成立后:各小学废除了民国时期的训育制度和公民课及童子军课,在高年级开设政治课,广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1950年,配合土地改革,政治课以土改教育为重点,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学校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向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人物学习。1953年,针对学生毕业去向问题,各校加强了劳动教育。1954年,各地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的领导,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1955年,教育部颁发《小学生守则》,各校以守则为中心内容,在学生中大力开展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尊敬师长、爱护同学的教育,培养学生大公无私的思想、遵守纪律的习惯和良好的生活作风。1957年,根据部颁《小学教学计划》,小学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贯彻省教育厅编写的小学周会教育纲要要求,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和时事政策三方面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阶级教育、劳动教育、自觉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1958年,周会课加强了革命传统教育、阶级斗争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内容;此后,随着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广泛宣传,“三面红旗”的教育在各校广为开展。1960年,各小学开展“学习刘文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活动,号召学生用共产主义精神对待学习和生活,成为革命新一代。1962年开始,阶级教育进一步深入,各校经常开展访贫问苦活动,请“三老”(老红军、老工人、老贫农)作阶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报告,参观家史展览、村史展览、厂史展览。1963年,各小学掀起学雷锋热潮,雷锋事迹和雷锋日记成为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文化大革命”期间,阶级斗争的教育成为各校主课。“兴无灭资”,“造反有理”,破“师道尊严”,反“修正主义”,政治运动不断,学校正常的思想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革命理想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逐渐受到重视。1977年,配合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50周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50周年纪念,学校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活动。1978年,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学习,认真抓好班主任、团队工作,大力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形成人人关心青少年进步,个个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风气。学校着重对学生进行新时期总任务的教育,同时开展“红花少年”评比活动。1979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学雷锋,创三好”活动进一步开展。
   1981年,执行部颁《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各校根据部颁《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的规定,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向学生进行国家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同时,各校广泛开展了“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活动和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人活动,并把这些活动同“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各种评比竞赛,好人好事大量涌现。1983年,在进行“五讲
  四美”教育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热爱”教育的内容,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校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制定文明礼貌公约,推行文明礼貌用语,美化绿化校园,校风校貌普遍有了很大改变。1985年,根据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思想品德课用四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内容以《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同时,各校继续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1987年,各校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并将有关内容作为思想品德课的补充教材;同时落实地区教育局、地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在每周思想品德课中,安排1至2节法制教育课。1988年,各小学开始试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草案)》,并继续开展法制教育。1989年,各校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进行国情教育和“三热爱”教育。次年,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和国情教育采用省教科所编写的国情教育读本《祖国在我心中》,作为补充教材。
   1990年,各校广泛开展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4月,地委宣传部和地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全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要求把德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各校深入学习《国旗法》,普遍举行升国旗仪式。学雷锋、学赖宁和评选“十佳”(十名最佳少先队员)活动在各校广泛开展。
   1991年,各校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坚持对青少年进行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的指示精神,利用这一年是庚子赔款90周年,辛亥革命8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九一八”事件60周年的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1992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实施,国家教委印发《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试行)》和《学校国防教育常规》,学校开始重视国防教育。同时,各校贯彻省教委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以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为核心,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导,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在学生中加强“两史一情”(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和平演变”的教育。1993年,各校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开展读书活动、毛主席诗词朗诵会、演唱会和故事会等系列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30周年,各校以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学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的宣传,组织学雷锋、争先进评比活动,并使之与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教育结合起来。12月,地委宣传部、地区教育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局联合下发《关于运用优秀影片在全区大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各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优秀影片,开展影评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1994年,省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国防教育在学校得到加强。8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各校利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5周年,开展以《走向辉煌》为主题书的读书活动,举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改革开放成就展览,进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1995年,小学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歌曲学唱活动,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抗日爱国歌曲演唱赛。各校还向学生推荐《我的祖国——爱国主义教育读本》,组织学生阅读讨论。
   199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学校开展了继承传统,开创未来系列活动,举办了以公民素质教育、礼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爱国旗、爱国徽、爱国歌等爱国主义礼仪活动。1997年,小学在三至五年级开展《学法律·讲道德》读书教育活动,并配合开展演讲比赛、讲故
  事比赛和作文比赛。同年,根据地区教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各小学广泛学习、宣传、实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建立分级负责制,把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工作列入学校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这一年,各校都大力开展香港回归祖国庆祝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1998年到1999年,又开展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内容的澳门回归祖国庆祝活动和以社会主义教育为中心内容的建国50周年庆祝活动。
   2000年,地区教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出学校德育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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