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形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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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84
颗粒名称: 办学形式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包括全日制,半日制,机动式办学形式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全日制全日制是小学办学的一种主要形式。这类小学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实施教学活动;学校规模和数量,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高一级学校招生数量保持相应比例。抚州地区自清末新式小学创办之后,从县城到农村,小学均以实行全日制为主。截至1998年止,全区有全日制小学2496所。
   半日制半日制是全日制小学的一种补充形式,多为解决入学困难者而设。宣统二年(1910年),学部公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规定该塾学习时间为三年以下,一年以上;每日授课时间定为2—3小时,或为上半日,或为下半日,或于放假期内举行。所设课程分为三科:一是简易识字课本,二是国民必读课本,三是浅易算术。入学者一律不收学费。1914年2月,教育部发布筹办普及教育训令,指出初等小学为普及教育,在办初等小学的同时,应举办半日制学校,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并颁布《半日学校规程》,为12至15岁的失学儿童设立半日学校。1933年,教育部制定《小学规程》,将小学分为三种,一为完全小学,二为简易小学,三为短期小学。其中简易小学实行半日制,招收学龄儿童,上下午分级教学,四年毕业;短期小学招收10至16岁失学儿童,每日授课2小时,安排在上午、下午或夜间,也属半日制学校,至少修业2800小时作为学业终了。半日制小学有利于农村子弟半耕半读,故解放前后一直在农村存在。1958年,教育工作“大跃进”,各地广泛发动群众办学,民办小学大增,除全日制外,不少即为半日制。1964年以后,各地实施“两种教育制度”,大办半耕半读学校,半日制小学有了更快发展。到1965年,全区半日制小学达3933所,在校学生6.5万人。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半日制小学已日趋减少,大多改为了全日制。
   机动式这是50年代中期,根据群众需要,在偏远地区为方便儿童入学而创造的一种办学形式。1956年,各地贯彻《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小学教育普及,在山区创办了一批多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有早晚班,有牧童班,有巡回教学,有送字上门。这类小学一般没有固定教室,见缝插针,哪里需要就办在哪里;也没有固定的学习时限,长则一二年,短则一学期。课程视农村需要安排,以学好语文、数学为主。儿童就近入学,学习方便,是普及农村初等教育的一种重要措施。80年代,这种灵活的办学形式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存在,但已极少。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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