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办班形式及复式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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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83
颗粒名称: 办学、办班形式及复式班教学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4
摘要: 主要介绍了办学、办班形式及复式班教学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一)办学形式
   全日制全日制是小学办学的一种主要形式。这类小学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实施教学活动;学校规模和数量,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高一级学校招生数量保持相应比例。抚州地区自清末新式小学创办之后,从县城到农村,小学均以实行全日制为主。截至1998年止,全区有全日制小学2496所。
   半日制半日制是全日制小学的一种补充形式,多为解决入学困难者而设。宣统二年(1910年),学部公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规定该塾学习时间为三年以下,一年以上;每日授课时间定为2—3小时,或为上半日,或为下半日,或于放假期内举行。所设课程分为三科:一是简易识字课本,二是国民必读课本,三是浅易算术。入学者一律不收学费。1914年2月,教育部发布筹办普及教育训令,指出初等小学为普及教育,在办初等小学的同时,应举办半日制学校,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并颁布《半日学校规程》,为12至15岁的失学儿童设立半日学校。1933年,教育部制定《小学规程》,将小学分为三种,一为完全小学,二为简易小学,三为短期小学。其中简易小学实行半日制,招收学龄儿童,上下午分级教学,四年毕业;短期小学招收10至16岁失学儿童,每日授课2小时,安排在上午、下午或夜间,也属半日制学校,至少修业2800小时作为学业终了。半日制小学有利于农村子弟半耕半读,故解放前后一直在农村存在。1958年,教育工作“大跃进”,各地广泛发动群众办学,民办小学大增,除全日制外,不少即为半日制。1964年以后,各地实施“两种教育制度”,大办半耕半读学校,半日制小学有了更快发展。到1965年,全区半日制小学达3933所,在校学生6.5万人。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半日制小学已日趋减少,大多改为了全日制。
   机动式这是50年代中期,根据群众需要,在偏远地区为方便儿童入学而创造的一种办学形式。1956年,各地贯彻《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小学教育普及,在山区创办了一批多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有早晚班,有牧童班,有巡回教学,有送字上门。这类小学一般没有固定教室,见缝插针,哪里需要就办在哪里;也没有固定的学习时限,长则一二年,短则一学期。课程视农村需要安排,以学好语文、数学为主。儿童就近入学,学习方便,是普及农村初等教育的一种重要措施。80年代,这种灵活的办学形式在一些偏远
  山区仍然存在,但已极少。
   (二)办班形式
   单式班在生员比较充足的学校,同一年级生员能达到20人以上,都编为单式班开展教学。单式班教学效率比较高,也便于管理。各县(市)城镇小学、乡村完小以及生员比较多的初小,一般都采用单式班。单式班数量的多少,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解放前,单式班教学只在乡镇中心学校才比较普遍。80年代中期,各县(市)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单式班教学也随之普及。
   复式班在学额不足的情况下,即同一年级生员不满20人时,学校多采用复式编班。复式班有两级复式,三级复式,甚至四级复式,五级复式。从清末迄今,复式教学在农村一直存在。民国时期的农村初级小学,基本上都是复式班。1984年以后,各县(市)调整教学网点布局,合并了一些分散的教学点,使复式班数量有所减少。为了提高教学效率,也减少了一些学校复式教学的层级,两级复式逐渐占到复式班的90%。到1988年,87%的乡镇和60%的村委会仍有复式班存在。
   下面是1988年全区各县复式班情况。
   2-53 1988年抚州地区各县复式教学情况
   90年代,随着交通的日益便利和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复式班逐渐减少。据1992年统计,全区农村有复式班小学(教学点)2400多个,从事复式教学的教师2451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0.88%;复式班学生近3.5万人,占在校小学生总数的8.6%。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农村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学龄儿童也逐年减少,在一些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边远农村,复式教学不仅不能取消,而且必须加强。
   下面是1997年全区小学复式班基本情况。
   2-54 1997年抚州地区各县复式教学情况
   (续)
   附注;(1)南城县尚有二四年级合并的复式班3个;
   (2)广昌县小学复式班尚有:一四年级合班1个,二四年级合班7个,三四年级合班8个,三五年级合班
   4个,四五年级合班4个,一二三四年级合班2个。
   (三)复式班教学
   小学复式班教学如何开展,民国时期就曾引起教育部门的注意。1933年,教育部派员视察江西,在报告中即提到“小学校之施行复式教授及二部制者,其成绩多不甚佳,推其原因,在于教员对于复式教学及二部制之实施方法不甚明了,嗣后应于举办教员暑期班或其他进修之组织中特予注意此项师资之训练”。新中国成立后,复式教学的研究得到重视。特别是80年代中期,各县(市)、乡(镇)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工作中,对办好复式班,提高复式教学质量均采取了积极措施。如东乡县每年召开一次复式教学经验交流会或专题研究会;南城县将《复式教学问答》,发给复式班教师人手一册;广昌县成立了全县复式教学教研组,每学期举办一次全县性复式教学活动;金溪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复式教学管理网。1988年,全省第一次小学复式教学经验交流会在东乡举行,对抚州地区开展复式教学工作的经验给予了肯定。这些经验主要包括对复式班教师、学生和教学工作的一些基本要求:
   (一)对教师要求:(1)课程安排,同堂异科;(2)座位排列,相背而坐;(3)教学形式,“学”“习”穿插;(4)课堂教学,动(直接教学)静(自动作业)相宜;(5)加强预习,指导自学;(6)使用教具,提高效率;(7)语言精炼,以姿助教;(8)自动作业,精心设计;(9)加强辅导,面向全体;(10)认真备课,理清线路。
   (二)对学生要求:(1)培养自学习惯,做到能自己预习,自己做作业,自己检查,自己修改,上课时小黑板一挂,就能按要求自动作业,不影响别人,也不受别人影响;(2)培养教学小助手,养成听从小助手指挥的习惯;(3)培养信号观念,训练准确熟练地按老师或小助手发出的信号学习的习惯;(4)培养动脑、动手、动口的习惯和使用工具书及学习用具的习惯;(5)培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习惯。
   (三)对备课要求:(1)备教材及其重点、难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备教学时间和线路的安排,合理分配,科学有序;(3)备“动”“静”搭配,全盘考虑,互相衔接;(4)备自动作业设计,让学生通过作业,运用知识,探索规律,领悟方法;(5)备教具(挂图、实物、卡片、幻灯等)的使用,提高效率,活跃气氛;(6)备小助手活动程序和内容,加强合作,优化教学。
   (四)对作业设置:(1)预习性作业,用于一开始处于“静”态的年级,目的是为新课疏通道路;(2)巩固性作业,用于直接教学后,目的是消化巩固,成为已有;(3)创造性作业,时间可较长,份量可较多,难度可较大,目的是变知识为技能;(4)检查性作业,属综合练习性质,目的是综合考查,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1991年,江西省教委颁发《江西省农村小学复式教学工作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省、地、县、乡均设立复式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省、地、县、乡四级管理体制。抚州地区复式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基础教育的领导任组长,地区教研室、普教科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主要任务是进行复式教学的研究和指导,包括普及复式教学的基本常识,总结交流复式教学的基本经验,培训提高复式教师队伍,指导复式教学研究等。同年,地区教育局制定《抚州地区农村复式教学管理办法》和《抚州地区复式教学领导管理工作评估方案》。1992年,抚州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农村小学复式教学经验交流会暨先进表彰会,进一步总结全区复式教学工作中的教育行政、教学业务、教师队伍、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表彰了11个复式教学先进单位和22位复式教学优秀教师。1994年5月,全区小学复式教学优质课评比竞赛活动在宜黄县举行。1995年,地区教育局分别在南城和东乡两所师范学校举办农村小学复式班教师培训班,学习小学复式教学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方法。1996年,全区小学复式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金溪县召开,复式教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入。1998年12月,全省小学复式教学研讨会在金溪县举行,会议交流了各地复式教学的经验。在长期的复式教学工作中,锻炼出一批骨干力量,到1999年,全区复式教师队伍中已有20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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