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时期教学方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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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79
颗粒名称: 清末时期教学方法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1
摘要: 清末:各地小学堂兴办后,推行班级授课制度。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清末:各地小学堂兴办后,推行班级授课制度。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各科教授法在章程上都有规定。如《大清教育新法令》就提出,“各教科详细节目,讲授之时,不可紊其次序,误其指挥,尤贵使互相贯通印证,以为补益”;“凡教授儿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尤须晓以知耻之义,夏楚只可示威,不可轻施,尤以不用为最善”;“凡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讲解明则领悟易”;认为“强责背诵,必伤脑力,不可不慎”。但在实际教学中,大多数学校仍采用注入式,以教师讲解为中心,强调死记硬背。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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