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教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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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76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教材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私塾所授仍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蒙学课本》等教材为主。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时期:1912年后,根据教育部所颁《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一律禁用,代之以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新编印的课本。1915年,抚州各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国民学校令》,课程及教材安排如下:
   2-46 1915年部颁国民学校课程及教材大要
   1920年1月,遵照教育部训令,各国民学校将一、二年级的国文改为语体文;截至1922年止,国民小学各种教材一律改为语体文,从此结束了小学教材用文言文撰写的历史。
   1925年,各县推行新学制,修身科改称公民科,其教材内容以“三民主义为主,其次是总理遗教、领袖言论、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选举法等”,任教者多系学校训育主任。1927年以后,党义教育、三民主义教育风行一时,是时商务印书馆先后出版《新时代教科书》及《基本教科书》,中华书局也出版《新中华课本》,作为实施党义教育和三民主义教育的教材。
   1935年,江西推行保学制度,小学所采用的部分教科书见下表:
   2-47 1935年江西省保学部分用书一览
   这一年,省教育厅还颁定小学部分教学用书,如下表:
   2-48 1935年省颁小学部分教科书一览
   1937年,各县小学实施“国难教育”,加授国难教材和乡土教材,作为补充教材,其范围包括历史、地理、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卫生、娱乐等众多方面。保学部乡土教材以常识为中心,高级部以社会、自然两科为中心。
   抗日战争时期,教科书供应困难。1939年,省政府发出训令,规定从本年度第二学期起,小学教科书由省政府统一翻印发行,以采用教育部颁发本为原则,国语一科则采用省教育厅编印的教材。抗日战争胜利后,各校仍采用部颁教材。
   从清末到民国,广大农村尽管办起了新式小学校,但私塾教育一直广泛存在,各县虽多次对私塾进行改良,规定私塾一律授小学初级课本,但私塾所授仍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蒙学课本》等教材为主。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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