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办小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53
颗粒名称: 集体办小学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集体办小学是指解放后城镇街道和乡村集体所办的小学,属民办性质。这类小学最早出现于农村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集体办小学是指解放后城镇街道和乡村集体所办的小学,属民办性质。这类小学最早出现于农村。抚州解放后,即鼓励群众办学;1950年,江西省第三届教育行政会议提出“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方针,推动了群众办学的发展。是年底,全区集体办小学有133所,在校学生3000人。1952年,遵照教育部《关于整顿和发展民办小学的指示》,民办公助的乡、村小学由政府接办,均成为公办小学。由于过分强调正规化,一些地方出现了限制取缔民办小学的倾向。1953年,政务院在《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指出,“在农村,要提倡民办小学”。这以后,群众办学的积极性重新得到支持和发扬,集体办小学又有了较大发展,至1954年,全地区民办小学达316所,在校学生5000人。
   1956年,江西省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一方面积极发展公办小学,一方面大力提倡和发展民办小学。同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大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的指示》,要求各地切实掌握群众需要与自愿原则,推动民办小学的发展。并提出教学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条件和不同对象作不同的要求;办学经费应根据群众自筹、合理负担的原则,因地制宜,多方筹措;师资力量一般就地取材,由群众自聘或政府推荐。这一年,全区民办小学发展到975所,比1955年增加130所;在校学生4万多,比1955年增加近2.7万人。其中临川县唱凯公社顾家小学转办为“红旗高级社办小学”,并被省教育厅定为全省第一所高级社办重点学校。
   1956年以后,宜黄县群众办学的成绩越来越突出。1957年2月,《中国青年报》报导“宜黄县民办小学又多又好”;1958年2月,《江西日报》报导宜黄县85%以上的自然村设立了学校,全县民办小学达150所,学生2100名,入学学生约占全县学龄儿童的80%左右。学习宜黄经验,发展民办小学,很快成为全区教育部门“大跃进”的主旋律。1958年底,全区民办小学猛增到2500所,占小学总数的55%;在校学生7万余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1%。1960年,全区民办小学的学生增加到8万余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远远超出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平。
   从1961年底开始,教育事业进行调整,部分民办小学停办,农村部分公办小学转为民办小学,部分公办小学教师转为民办教师;全区民办小学减为1600所,在校学生5万人,教师2100人。
   整顿工作结束之后,各地继续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依靠群众积极办学。1963年,抚州专署批转文教处《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小学的报告》,要求各县(市)推广宜黄县办学经验,抓好民办小学建设。并规定县文教部门负责民办小学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方针,解决教材、师资问题;社队着重政治思想领导,参与校委会建设;辅导区负责教学业务的提高;办学则实行谁读书谁出钱,谁办学谁投资的原则,一些实际问题由群众和教师自主解决。在学校布局上,照顾群众居住条件,小型分散,就近上学;在办学形式上,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既办全日制小学,也办牧童班、早晚班、半日班、隔日班、识字班等半耕半读小学;在教学内容上,学以致用,有的放矢,打算盘、写书信、写便条、记工分,都列入教学内容。1964年,省、地教育部门派工作组赴东乡县搞试点,调整全县小学网点布局,在大队开办高小,生产队开设初小,全县新增小学178所,使4830多名原来未入学的适龄儿童都进入了学。到1966年初,全区集体办小学达3748所,占小学总数的61%;在校学生11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7%;教职工4954人,占小学教职工总数的37%。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村大批公办小学下放到公社或大队管理,城镇也有一批公办小学下放到街道管理,集体办小学数量大增。1969年,各地贯彻省革委会“三不”(即读小学不出生产队,读初中不出大队,读高中不出公社)的办学要求,撤销了半耕半读学校及多种形式的教学班,在大队、生产队发展学校,如广昌县是年队办小学481所,比1968年增加337
  所;公办小学仅33所,比1968年减少274所。但这时的社、队小学,均由政府统一设置,单设的民办小学已不复存在。
   2-26 1950—1966年抚州地区集体办小学概况
   单位:人
   1978年之后,各县调整了教学网点布局,对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整顿。1981年,全区各公社恢复中心完小。1985年,各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县(市)、乡(镇)、村三级办学,县(市)、乡(镇)两级管理的体制。从此,乡(镇)中心完小实行乡(镇)办,由县(市)、乡(镇)两级共管;村小实行村办,由乡(镇)管。到2000年,全区乡(镇)中心完小有230余所,村完小和村小1800余所。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