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经费来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30
颗粒名称: 幼儿园经费来源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
摘要: 介绍了民国时期到0年代幼儿园的主要经费来源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时期,全区各小学附属之幼稚园,因小学分省立、县立而经费来源有所不同:省属小学如省立八中附属实验小学所办之幼稚园,经费列入省预算,由省拨;县属小学所办之幼稚园,经费列入县预算,由县拨;私立幼稚园,经费由创办者或董事会提供。为弥补经费不足,各幼稚园经主管行政单位批准,可向社会募捐,可接受个人及团体捐赠,政府和社会福利部门也常酌情予以补助。1939年开始,公立幼稚园免收学费,仅收保育费,保育费包括餐点费、书籍费、卫生费、手工材料费等。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主要由中央拨款,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机关保育院经费,由各主办机关核算报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经费,列入教育部门财务计划统筹解决;厂矿企业办幼儿园经费,由该厂矿企业负责;集体办幼儿园经费,由主办单位筹集,国家适当补助。各类幼儿园均不收学费。
   80年代初期,为解决民办幼儿园发展问题,城镇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公助方针,其经费来源,采取国家拨一点,集体补一点,孩子家长缴一点,职工单位给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村民办幼
  儿园,主要由社队解决,有些生产队也采取向孩子家长适当收费的办法解决一部分办园开支。80年代中期,原来各单位封闭性的托幼组织开始向社会开放,各托幼组织在接受外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时,可按规定向入托儿童家长所在单位收缴一定的管理费。1985年后,个体办幼儿园逐渐发展,其开办经费,主要由开办者自行筹集,工资通过收取保育费解决。集体民办幼儿园和个体办幼儿园遇到困难时,各级托幼领导部门和福利部门常酌情拨款拨物予以补助。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