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教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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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29
颗粒名称: 幼儿园保教人员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地区教委举办了第一期全区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为园长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做准备。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1、来源: 民国时期,抚州地区幼稚园保教人员多由小学教师兼任,或向社会招聘年轻女性充任。保教人员须有小学教师资格,或经检定达到了保教人员的合格标准。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全地区没有幼儿师范学校,教养员主要来自干部家属,中、小学毕业生,回乡知识青年,机关、企事业多从本单位年轻女职工中选派,其中学过幼儿教育专业的凤毛麟角。农村托幼组织初创时期,多雇用老年妇女担任保姆。针对不少农村保教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1956年,地区妇联提出保教人员的条件:要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家务负担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对孩子耐心;并提倡从农村高小毕业生中就地选材。1960年,抚州行署在《全区1960年至1962年学前儿童保育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对保育员的要求:(1)能预防和识别小儿常见疾病;(2)懂得婴儿营养饮食调配;(3)能作晨间检查和测量身高体重;(4)懂得讲卫生、消毒、注射;(5)能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日程。同时提出对教养员的要求:(1)会唱歌、跳舞,有初步的绘画、美工技能;(2)掌握全部汉语拼音,会用普通话教学,能正确教会幼儿200至300个汉字与30以内的运算;(3)会作教学计划与效果检查;(4)掌握多种教学方法,会用直观教具组织教学;(5)能正确选择教材与编写简单的教材。这些要求为各地保教人员的培训提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1973年,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停办的幼儿园逐步恢复。但由于大批保教人员下放或改行,各幼儿园又面临保教人员缺乏的问题,开始向社会招聘。为此,地区妇联对入选保教人员提出如下条件:(1)成份好,思想进步;(2)热爱保育事业,群众拥护;(3)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说唱能力。并提倡从下放女知青中选拔人材。1981年以后,东乡师范学校开始增设幼师班,从1984年开始,每年都有一批经过专业训练的幼儿教师充实到幼儿园,从此,幼儿师资的来源有了可靠保障。
   2、编制: 民国时期,各小学附设之幼稚园大多只有一两个班,幼儿一二十人或三四十
  人,一般设教员1至3人,每个教员保育儿童15—20人。新中国成立后,地、县保育院实行全托制,编制为2名幼儿配备1名保教人员,即2:1。1956年紧缩编制,全托制改为3名幼儿配备1名保教人员,即3:1。这时全区大部分是日托制幼儿园,每班一般三四十人,其保教人员编制,3足岁以下的儿童按4:1配备,3足岁以上的儿童按5:1配备。1964年后,全区幼儿园基本为日托制,行政人员的编制定为:3个班以上的设园长1人,行政助理1人;6个班以上的设正副园长各1人,行政助理1人。保教人员按班配备,各班设教养员2人,保育员1人;各幼儿园并设专职或兼职保健员1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的配备,主要根据当地情况参酌执行。1987年,幼儿园编制又有调整,行政人员配备,3个班以下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设园长2人;保教人员配备,教养员每班2至2.5人,保育员每班0.8至1人。各幼儿园配保健员1人,幼儿超过200人的,保健员还可酌情增加。
   3、待遇: 民国初期,全区幼稚园多附设在小学内,其教师工资一般相当于小学教师的中低档水平。40年代,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幼稚园教师按资历分级支薪,其待遇与小学教师基本相同。新中国成立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公办民办有所不同。公办幼儿教师与公办小学教师同等待遇。民办幼儿教师,街道一般不低于企业职工;农村在50至70年代,一般按同等劳动力记工分,80年代以后大多拿工资。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与公办相比偏低。如1988年,乐安县50%的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每月在20—30元,大约为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的1/2。在民办幼儿教师内部,由于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待遇也有很大差别。据1995年统计,全区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每年最高为3000—4000元,最低为500—600元。至于个体幼儿民办教师,其报酬从幼儿保育费中支出,视在园幼儿多少而定。
   4、培训: 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民国时期很少进行。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主要利用生产空隙,分期分批对农村保育人员进行短期培训。1960年,培训工作达到高潮,这一年,专区共培训保育员150名(每个公社达到1名),县(市)培训1687名,公社培训5639名,总计7476名,占保教人员总数41465人的13%;其中幼儿园教养员全部训练了一次。70年代,各地在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以县幼儿园为中心的辅导网,定期开展业务辅导工作。有的县(市)、社还通过举办幼儿文艺汇演的形式,促进幼儿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与业务能力。80年代,对保教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综合培训与单科培训相结合,地区培训与县(市)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开展。1980年至1996年,地、县(市)两级共举办幼师培训班278期,参训教师15260人次,其中地区举办培训班36期,参训教师2162人次。各县(市)相继成立中心教研组,开展观摩教学和参观听课活动,加强对教学改革的研究。1985年,地区举办首届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配合竞赛开展培训。从此,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始与省、地、县(市)每年举办的幼儿教师优质课竞赛、技能技巧竞赛、幼儿文艺汇演、幼儿体操比赛等活动挂起钩来,从“教”与“学”两个方面不断进行研讨,促进幼儿教学质量的提高。1999年,抚州地区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在东乡师范学校成立,翌年,举办了全区第一期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班。在培训教师的同时,各地对幼儿教师提出“会弹、会唱、会跳、会讲、会写、会画”的要求;还通过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对民办幼儿教师进行学历教育以及专业知识考试和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的辅导。对农村幼儿教师,不仅注意技能技巧的训练,更注意全面素质的提高,加强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及多学科知识的学习,强调教师自身行为对幼儿的影响,加强以爱孩子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
   1996年后,各地有计划地对幼儿园园长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幼儿园管理者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幼儿教育的要求。1999年,地区教委举办了第一期全区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为园长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做准备。
   据统计,1985年全区1319名幼儿教师中,受过幼教专业训练的116人,占8.8%,具有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445人,占33.7%。到2000年,全区1201名幼儿教师中,受过幼教专业训练的超过600人,占50%以上,具有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1000人,占83%以上,其中有90多名青年教师通过在职进修,取得师范院校本专科学历。
   2-10 1985年全区幼儿教师学历情况
   单位:人
   2-11 1998年全区幼儿教师学历情况
   单位:人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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