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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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25
颗粒名称: 幼儿园卫生保健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3
摘要: 到2000年,全区幼儿园共有卫生保健员63人,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县镇。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民国时期,各幼稚园对入园幼儿都有健康要求,病儿不得入园,在园患病者均需离园治疗。幼儿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身体,每月检测一次身高体重。幼儿活动场所,不管室内室外,均要求安全、卫生。课程方面,则有静默、餐点两项设置,旨在训练、培养儿童静默端坐,静卧午睡和饮食清洁,爱惜食物等良好习惯。各项活动安排,均能注意到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各幼儿园开设了体育课,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加强幼儿体格锻炼;根据儿童年龄和季节变化,规定作息制度,加强疾病防治。各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健康和体格检查,接种卡介苗,宣讲卫生保健常识,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五六十年代,地、县、社、队还经常举办保教人员训练班,普及新法育儿知识、卫生保健知识和幼儿教育知识,克服幼儿教育中存在的打骂、威吓、哄骗现象和保育工作中嚼饭喂食等不卫生的行为,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1960年,专署公布了《抚州专区1960年至1962年学前儿童保育工作规划》,对全区托儿所、幼儿园提出了卫生保健方面的具体要求,即做到“一化”(卫生保健制度化)、“二检”(晨检,定期检查)、“三早”(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治疗)、“四有”(每人有一碗、一巾、一帕、一勺)。这些要求,被列为各地幼儿园、所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
   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江西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方案(草案)》亦下达,各地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妇联组织对幼儿园保健工作的具体任务,即:协助幼儿园建立和执行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预防小儿传染病及多发病,减少发病率及防止蔓延;定期检查儿童的健康状况,督促对体弱儿童(佝偻病、营养不良、贫血、发育不良等)进行矫治,对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提出可行的指导意见;对园(所)工作人员(园所长、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人员等)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保健业务水平。各县(市)托幼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幼儿园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或保健教师,建立保健室或保健箱,协助园长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要定期召开园长及保健员(保健教师)工作会议,研究业务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根据卫生中心任务和季节特点提出相应要求;县(市)对各幼儿园定
  期进行巡回检查,并组织对口检查,经验交流,相互观摩,业务培训,先进评比等活动。1984年,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各幼儿园根据有关要求,设立保健室、隔离室,配备儿童保健人员,建立健全幼儿日常活动、生活作息、膳宿安排、卫生保健、体格锻炼等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制定行政、教学、后勤、医疗、门卫等岗位责任制,加强幼儿保教工作,并与当地妇幼保健院和卫生防疫站挂钩,建立幼儿保健档案,定期为幼儿进行体检,接种疫苗。
   下面是抚州地区保育院1993—1997年体检情况。
   2-9 1993-1997年抚州地区保育院体检结果
   单位:人
   1993-1997年抚州地区保育院体检结果(续)
   单位:人
   1990年,全区幼儿园遵照省教委、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的通知》精神,每周增开健康教育课,由保健医生讲授,对幼儿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各幼儿园加强了幼儿的体格锻炼,保证幼儿每天至少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半年测一次身高体重和视力,定期开展免疫接种。1995年,地区卫生局、教育局、妇联转发省卫生厅、省教委、省妇联联合制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各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卫生设备,充实技术力量,制定了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如《预防疾病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安全制度》、《健康检查制度》、《营养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登记制度》等,加大了卫生保健工作的力度。到2000年,全区幼儿园共有卫生保健员63人,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县镇。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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