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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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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10111
颗粒名称:
基础教育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261
摘要:
介绍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基础教育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第一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发展概况
一、民国时期的幼儿教育
抚州地区最早创立的幼儿教育机构,是1927年江西省立第八中学附属实验小学设立的幼稚班,招有幼儿30名。1930年秋,金溪县创办城厢幼稚园1所,招收4至6岁儿童20名。1933年,省立临川中心小学亦设幼稚班1个,招收幼儿40名。1935年,广昌县创办幼稚班1个,招收幼儿29名。1940年,省教育厅颁发《国民教育五年计划》,要求在保国民学校、乡镇中心国民学校内附设幼稚园或幼稚班。翌年,省府通过《关于教育急需实施之六案》决议,要求各县单独设立幼稚园1所。1942年,崇仁建县立幼稚园。至1943年,全区先后有宜黄、黎川、南城、南丰、乐安等县设立幼稚园或幼稚班。
1943年,现代著名儿童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为避日军侵扰,率国立上海幼稚师范专科学校迁至广昌县甘竹乡龙溪村饶家堡设教。7月,于饶家堡创办幼稚园1所,招收当地幼儿50人,实施义务教育。身为校长的陈先生实行“开门办学”,开设《幼儿启蒙》、《幼儿心理学》、《幼儿图画》、《幼儿研究》等课程。直到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6年春,始率师生返沪。
1945年,因经费不足,一些县幼稚园停办。1946年,省教育厅拟定《江西省实施国民教育第二次五年计划》,再度提出发展幼儿教育,要求五年内每县、市有幼稚园1所。是年,资溪县泸阳中心小学附设幼稚班1个。1947年,东乡县孝岗镇中心国民学校也附设幼稚班1个。至此,全区11个县均成立了幼儿教育机构。这些机构大多附设在小学之中,如临川县有幼稚班2个,附设于省立实验小学和县立第一中心小学内;黎川县有幼稚班3个,分别附设于新城镇中心小学、资福乡中心小学、樟村乡中心小学;崇仁县有幼稚班1个,附设于巴山镇中心国民学校;南丰县有幼稚班4个,附设于中心国民学校。下面是1930至1948年部分县幼儿教育情况:
2—1 1930—1948年全区部分县幼儿园与入园幼儿数
幼儿园单位:所;幼儿单位:人
(续表)
1948年以后,因经费短缺日趋严重,各地幼稚园纷纷停办,到1949年抚州解放前夕,全区仅余幼稚园2所,教师7人,在园幼儿47人。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幼儿教育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教育部门经费紧张,师资缺乏,幼儿教育事业处于维持现状阶段。1949年下半年,仅南城县启秀小学幼儿班、黎川县资福小学幼儿园、广昌县城关完小幼儿园等招收了幼儿入学。1950年略有发展,其中抚州地区保育院成立,江西省临川实验小学与江西省临川师范附属小学各附设幼儿班1个,共招幼儿75人,乐安县也创办幼儿班1个。
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步伐有所加快。1952年,抚州地区有幼儿园7所,入园幼儿281人;1953年,发展到14所,入园幼儿961人。这期间,广大农村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出现了农忙托儿所(组),主要解决农村妇女参加生产存在的孩子拖累问题。据金溪、崇仁两县统计,1954年,两县共建农忙托儿组14个,受托幼儿132人。在城镇,则有街道儿童会成立。至1955年,全地区农忙托儿所(组)达240个,受托幼儿972人。另据抚州市统计,1955年,全市成立街道儿童会7个,参加儿童348人,幼儿教师19人。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进一步深入,托幼组织也迅速发展。6月,抚州专区召开福利干部会议,把巩固与发展托幼组织的工作列为重要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充分重视,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小型多样的托幼组织;本着勤俭办社的精神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合理解决保教人员报酬;采取分期分批集训的办法,提高保教人员的政治与业务水平。这一年,全区有幼儿园26所,农忙托儿所134个,托儿组1850个,入园和受托幼儿近两万人。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的推动下,全区托幼组织的发展也一跃再跃,幼儿园猛增至3785所,入园幼儿10万多人,托儿所猛增至9328个,受托幼儿7万多人。由于相当一批保育保教人员未经训练,各县(市)开始举办保教人员培训班。1960年2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和巩固农村幼儿园的意见》,5月初,专署在金溪县浒湾公社召开全区妇女工作现场会,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个大规模的进一步办好托儿所、幼儿园的运动”,“在儿童节前使全区学龄前的儿童都人所入园”。这一年,地区和各县(市)成立了学前儿童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公社和大队建立了幼儿托管委员会,表彰了100个托幼先进单位,200名优秀保教人
员,并命名了学前儿童保教工作先进红旗公社10个。全区共办幼儿园3389所,入园儿童80540人,占4至6岁儿童总数的72%;办托儿所(组)10247个,受托幼儿92986人,占1至3岁幼儿总数的70.9%,加上亲邻相帮,个别寄托的幼儿29187人,全区学龄前儿童受托面达到83%,创空前纪录。
1961年,地区召开各县(市)妇联主任会议,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提出“对那些形式主义,一哄而上,违反群众自愿原则,群众感到不方便和浪费劳动力的托幼组织,该停的停,该并的并,该分散办的分散办”。至1963年,全区幼儿园减为23所,入园幼儿2000余人。1965年,幼儿园略有发展,增至50所,入园幼儿近4000人。翌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幼儿教育事业受到冲击,民办幼儿园大多解散,公办幼儿园多被撤消;城镇保教人员或下放农村,或改行。直到1973年,幼儿教育事业才逐渐恢复,这年全区有幼儿园26所,在园幼儿2224人,托儿所(组)111个,入托幼儿704人。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幼儿教育有所发展。1978年,全区托幼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召开,共表彰先进集体45个,先进个人75名。会议要求各级领导适应群众要求,加快托幼事业发展步伐。但由于资金、校舍、师资、设备等问题的困扰,托幼组织的发展仍受到很大制约。据1979年年底统计,全区农村长年入托的幼儿2514人,入托率0.4%;城镇入托幼儿6552人,入托率13.4%,均处在低水平。
1980年,全省托幼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地区行署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行署副专员任组长,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事业的领导。各地积极采取公办和民办同时并举的“两条腿走路”方针,依靠国家、集体、社会、个人多方面的努力,共同解决幼儿教育经费来源问题。县乡建立幼儿教师辅导网,健全幼儿教师培训制度,以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质量。不少县镇小学附设学前班,招收5至6岁儿童进行学前教育。到1982年,全区12个县(市)都建有示范性幼儿园;239个公社,除3个公社因居住分散等特殊情况外,其余均建有示范性中心幼儿园。全区共有幼儿园所4120个,入园儿童122725人,入园率为25.6%,比1981年增长4%,其中城镇入园率达47.1%,比1981年增长7.6%。
1983年,宜黄县出现全区第一所家庭幼儿园,受到群众欢迎。1984年3月,地区在宜黄县召开农村儿童少年工作座谈会,就农村幼儿教育工作如何适应生产责任制的变革问题进行研讨。会议充分肯定了自筹经费、自负盈亏的家庭办园新体制,认为今后农村幼儿教育工作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办好幼儿园,以适应改革的需要,推动农村托幼事业的发展。宜黄会议以后,家庭办园由宜黄发展到临川、金溪、南丰、崇仁、乐安、南城等县,1984年底,全区共办家庭幼儿园29所,入园幼儿970人。
1986年,各地贯彻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努力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逐渐增多,并成为农村幼儿教育的基本形式。全区幼儿园也有发展,其中3个班以上的38所,一个或两个班的805所,幼儿园总数843所,比1985年的624所增长35%;其中教育部门办83所,其他部门办63所,集体办697所。在园幼儿35535人,其中女幼儿11475人,占32%。教职工1836人,其中保健员99人,占5.4%;幼儿教师1659人,其中受过学前教育专业训练的210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2.7%。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采取多种形式办好托幼组织的同时,各县(市)纷纷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1986年5月,抚州地区家庭教育研究会亦告成立。这一年,全区建立家庭教育机构215个,开办家长学校152所。从1995年开始,各县(市)均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县(市)长任组长,教委主任、妇联主任为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家庭教
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创办家长学校,广泛宣传家教知识,促进家长育儿水平的提高。至1998年,全区共评出优秀家长2008人。
80年代后期,各地在着重办好中心幼儿园的同时,积极扶持、鼓励厂矿企业、街道组织、群众团体、乡村圩镇及个体居民开办幼儿园,并在确保办园质量上下功夫,做到科学管理,民主办园。具体做法为“四抓”:(一)抓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实行分层管理,责任到人;(二)抓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设施的完善,重视教学骨干的培养和评教评学活动的开展;(三)抓饮食卫生工作,办好伙食,改善营养;(四)改造校容校貌,大种花草,美化环境。至90年代初,城镇大部分幼儿园做到了一年四季绿树成荫,鲜花满园,校园绿化、美化、儿童化水平逐年提高。但各地幼儿入园比例仍较低,据1990年统计,平均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为97人,平均入园率不足30%。此后,幼儿园数量稳中有升。1995年,黎川县被国家教委评为幼儿教育先进县。1996年,全区幼儿园发展到377所,在园幼儿51050人,保教人员1837人。其中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34所,占总数的62%,在园幼儿18655人,占总数的37%,保教人员900人,占总数的49%。
随着生产承包责任制的大规模普及,幼儿园个体承包制在90年代也逐步扩大,各地开始加强对民办、个体幼儿园的管理。1994年,抚州市制定了《抚州市民办、个体幼儿园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民办、个体幼儿园所的设立,需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妇联审核后,报市妇联审批;金溪县则实行颁发准办证的制度,要求民办、个体幼儿园必须有教室,有活动场所,有称职教师方可开办。到1995年,全区家庭幼儿园发展到100余所,遍及城乡。
1998年4月,抚州地区教委提出《关于实施(江西省幼儿园登记注册试行办法)(江西省学前班登记注册暂行规定》的意见》,决定全区幼儿园、学前班每年注册一次,并建立必要的检查监督制度,以规范幼儿园、学前班的办园办班行为,促进全区幼儿园、学前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意见》要求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为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时,要严格把好设备关,师资力量关,保教质量关,凡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学前班一律停办。其具体要求是:幼儿活动室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睡床,幼儿人均图书3册以上;有风琴、录音机等进行保教工作的基本设备;幼儿园、学前班成班规模为:小班30—35人,中班35—45人,大班45—50人;园长学历合格,教师学历合格率达60%,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超过1:12;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能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经过登记注册,全区停办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学前班,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有力保证。同年8月,地区教委又下发了《关于逐步取消县城小学附设学前班的通知》,要求在幼儿园已能满足城镇群众需要的东乡、资溪、南丰、乐安、宜黄5县,城镇小学不再招收学前班生员,幼儿园尚不能满足城镇群众需要的临川、南城、广昌、金溪、黎川、崇仁6县(市),城镇小学实行限额招收学前班生员的办法。
1998年,地区教育委员会转发了《江西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方案(试行)》,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幼儿园工作、幼儿身心发展三部分,每部分各按100分计,其中一级园要求上述三部分各为85分以上,二级园各为75分以上,三级园各为60分以上。2000年6月,经地区评定,地区保育院、黎川县幼儿园、南丰县幼儿园被定为一级一类幼儿园。
从90年代中期开始,机关、厂矿企业和集体单位办幼儿园逐年减少,个体办幼儿园逐年增多,幼儿入园率有所下降。至2000年,全区幼儿园有300所(含开办学前班的学校),入园幼儿21008人,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114所(含开办学前班的学校),入园幼儿13809人,其他部门和集体单位办幼儿园26所(含开办学前班的学校),入园幼儿3809人,个体办幼儿园160
所,人园幼儿3390人。
2-2 1949-2000年全区幼儿教育概况
注:自1980年开始,上表数字均包含开办学前班的学校数以及学前班幼儿数、教师数。
2-3 1998年全区学前班情况
第二节 园所类别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幼儿园在民国时期称幼稚园。抚州地区教育部门创办最早的幼稚园,为1927年江西省立八中附属实验小学所设的幼稚班,嗣后各县也陆续创办幼稚园或幼稚班,但大多附设在小学之中,一两个班,规模不大,难以独立建制。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门接管了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幼稚园,改名幼儿园。1950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2所,小学附设幼儿班3个。1955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班)发展到20多个,保教人员40余人。其中只有1950年创办的抚州地区保育院和1953年创办的南城县幼儿园为独立建制,其它幼儿园(班)都附设在小学之中。1957年,金溪县幼儿园创办,分大、中两个班进行教学;同年秋,南丰县解放路小学附设的幼儿班迁出,独立办园,名攀桂坊幼儿园。1958年,城乡“大跃进”,各县(市)教育部门开始大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亦有增加。到1960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共计100余所,入园幼儿3000余人,保教人员近200人。
1961年,各地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幼儿园进行了整顿,到1965年前后,教育部门所属幼儿园保持在16所左右,在园幼儿3000人上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部门备受冲击,除宜黄县幼儿园仍坚持办学外,其余幼儿园大多停办。1973年,东乡县幼儿园开始恢复,部分县城小学幼儿班重新招生。1978年后,幼儿教育的恢复和发展步伐加快,质量也不断提高。1979年,宜黄县幼儿园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单位,1983年,又被评为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1984年,全地区用于扩建新建县(市)级幼儿园的资金76.5万元,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可增入园儿童近2000人。1984年,各县(市)教育部门均办起县(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一些有条件的小学相继办起学前班。2000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含开办学前班的学校)114所,在园幼儿1.38万人,其中学前班394个,在班幼儿9889人。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
全区最早创办的机关幼儿教育机构,是1950年抚州专员公署保育院,入院幼儿开始为干部子女,实行寄宿制。1958年创办的崇仁县直属机关保育院、广昌县直属机关保育院等,也是招收干部子女,实行全托寄宿制。以后,随着管理体制的变更,这些保育院大多划归教育部门管辖,招收范围也扩大到普通职工子女。1954年,抚州市针织厂和棉纺织厂分别成立了托幼组织。但直到“文化大革命”之前,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发展不快,最多时不过10余所;驻各县(市)的省属工厂陆续办了一些幼儿园,如1966年初崇仁县省属工厂所办幼儿园有5所,入园幼儿48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机关和事业单位幼儿园大多停办,唯企业办幼儿园一般未受冲击,有些在“文化大革命”中创办的企业,还因生产需要办起了托幼组织。如创建于1966年的抚州棉纺织厂,当年即办起托儿所,以后又发展为哺乳部、幼儿部,形成0-6岁幼儿一条龙保教机构,1978年入园儿童达460人。
70年代后期,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开始有较大发展。据1979年统计,全区城镇企事业单位办托儿所85个,入托幼儿1833人,保育员404人;幼儿园126所,在园幼儿7259人,教养员579人。东乡县农药厂、制药厂、汽车修配厂还与东乡县孝岗镇街道、孝岗镇西郊大队协商,五个单位联合办起保育院,受托幼儿73人,解决了这些单位单独办园存在的困难。同时,地县
(市)一些机关单位也逐步恢复或创办了幼儿园。80年代,乐安县林业局、商业局、二轻局、县医院相继办起幼儿班,入班幼儿141名。从80年代到90年代初,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基本稳定在60至80所左右。
1994年,广昌县人民政府筹资3万余元,在县城吴家岭兴办广昌县鹤琴保育院;以继承陈鹤琴先生的教育思想,发展幼儿教育事业。该院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平方米,教学设备齐全,是一所全日制保育院。1995年以后,随着国营企业改革的深入,一些亏损企业关停并转,其幼儿园也随之停办或转为个体经营。1998年,全区幼儿园实施登记注册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经登记合格的45所,其中机关3所,企业26所,事业单位16所。2000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仅11所,在园幼儿1072人。
三、街道、乡村办幼儿园
全区乡村托幼组织的出现始于解放初期。1952年,不少县就开始试办农忙托儿所(组),以解决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受子女拖累的问题。如广昌县顺化乡的托儿组,就是伴随着生产互助组的发展,迫切需要妇女劳动力的时候组织起来的;南丰县朝仙乡根据村民发展生产的要求,组织了临时换工托儿组。乡村这类托幼组织都是分散、小型、临时性的。1954年,临川县上顿渡镇外河街办起幼儿园1所,招收两班幼儿70人。1956年,抚州市各街道办事处在儿童会的基础上也相继办起幼儿园。这一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很快,乡村季节性托幼组织也随之广泛建立,全区达2000余所,受托幼儿2万人。各县还以乡为单位成立幼儿托管委员会,以社为单位设立幼儿托管小组。
1958年“大跃进”,城镇和乡村托幼组织亦飞速发展,据统计,全区街道、乡村所办保育院有八九十个,入院幼儿3000多人;托儿所9000多个,幼儿园3000多所,收托幼儿十五六万人。1959年,农业欠收,农村食堂逐步解散,幼儿园和托儿所也随之减少。1961年,各地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条例》,城乡托幼组织大多停办。到1962年,全区街道、乡村办幼儿园为12所,入园幼儿780人;另有农忙托儿所307个,为季节性临时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为适应“农业学大寨”需要,各地挖掘妇女劳动潜力,一些社队又办起托儿所、幼儿园。“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街道和乡村幼儿园都有较大发展。到1980年,全区街道、乡村办幼儿园共有225所,入园幼儿7324人。但乡村办幼儿园长期存在着办办停停、不够稳定的问题。
1981年,地区妇联对金溪县黄通公社办园情况进行调查,总结了该地办好乡村幼儿园的五条经验: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领导仍然重视幼教工作;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创办幼儿园;群众支持幼教事业;有能够胜任幼教工作令群众满意的师资;有一定数量的入园儿童。这些经验宣传推广后,效果很好,促进了乡村幼儿教育的发展。
1982年,黎川县宏村公社沙下大队幼儿园被评为全国先进幼儿园。1989年,为纪念著名幼儿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广昌县饶家堡村委会创办“鹤琴幼儿园”。这一年,街道和乡村办幼儿园发展到903所,入园幼儿26614人,保教人员1108人。其中街道31所,入园幼儿2977人,保教人员131人;农村878所,入园幼儿23637人,保教人员977人。到2000年,全区街道、乡村办幼儿园共计15所,入园幼儿2737人。
四、个体办幼儿园
1935年,金溪县合市乡私立进修小学开办“儿童乐园”,每年招收20人左右进行学前教育。此后,该县其他一些私立小学也陆续附设幼稚班。1940年,南城县有私立幼稚园1所,即由中华基督教卫理会所创办的南城县私立启秀小学附设幼稚园,当时有教师2人,招收幼儿38人。1941年3月,日军飞机轰炸县城,校舍被毁,学校及幼稚园均停办。1945年,幼稚园恢
复。1947年,又恢复初小班,幼稚园仍为启秀小学附设机构。1950年,初小停办,学校改名南城县私立启秀幼儿园。1953年秋,该园改办成南城县幼儿园。此后直到70年代末,私立幼儿园不再存在。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个体办幼儿园重新出现。1983年,宜黄县兰水公社龙岗大队妇代会主任邱美兰,办起新中国成立后全区第一所家庭幼儿园,招收幼儿33人。1984年,地区妇联在宜黄县召开农村儿童少年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家庭办园中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本人热爱幼教工作,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得幼教的基本知识,能得到家庭成员的支持。会议对创办家庭幼儿园予以肯定,并要求各级妇联、托幼办给予关心和帮助。此后,个体办幼儿园逐步发展。1989年,全区个体办幼儿园32所,其中城镇13所,入托幼儿567人,农村19所,入托幼儿656人。
进入90年代,一些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和街道、乡村办幼儿园纷纷实行个体承包制,个体办幼儿园有了较快发展。到2000年,全区个体办幼儿园共有160所,超过全区幼儿园总数一半,入园幼儿3390人。这些个体办幼儿园大多在农村,成为农村一支不可忽视的幼教力量。
2-4 1998年抚州地区各类幼儿园注册汇总
单位:所
2-5 2000年抚州地区幼儿园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第三节 保教工作
一、培养目标
早期的幼儿教育工作,其培养目标是发育儿童身体,启发儿童心智。1932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幼稚园的教育总目标:增进幼稚儿童身心的健康;力谋幼稚儿童应有的快乐和幸福;培养人生基本的优良习惯(包括身体行为等各方面的习惯);协助家庭教养幼稚儿童,并谋家庭教育的改进。外国教会举办的幼稚园,则掺杂了教规教义在其中,教育活动含有宗教色彩。
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暂行规程》,提出幼儿园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发展,同时减轻母亲对幼儿的负担,
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其具体目标是:(1)培养儿童基本的生活习惯,注意其营养,锻炼其体格,保证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健康;(2)培养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的基本能力,增进幼儿对环境的认识,以发展幼儿的智力;(3)培养幼儿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友爱、守纪律、有礼貌等品质和习惯;(4)培养幼儿爱美的观念和兴趣,增进幼儿想象力和创造力。全区幼儿园均遵照执行,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把幼儿园仅当作一种福利事业来办,农村则把建立托幼组织仅仅看成是解放妇女劳动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普遍存在着“保”多于“教”的倾向。
1960年,抚州专区制定《1960年至1962年学前儿童保育工作规划》,提出对学前儿童应执行社会教养与家庭教养相结合,而以社会教养为主的原则,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持续大跃进的需要,培养孩子爱集体、爱劳动、爱清洁、爱祖国、爱人民,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并规定其具体教学任务是:小班,要求儿童能正确发音,会讲普通话,会念儿歌,掌握5以内的口头运算,会用实物正确的数1至10;中班,要求儿童对汉语拼音会认会拼,能叙述复述故事或游览参观的中心内容,能掌握10以内数的口头运算,会按顺序数1至30,认识阿拉伯数字1至10,能独立完成日常的值日、饲养、种植等劳动,初步养成劳动习惯;大班,要求儿童在正确掌握汉语拼音的基础上,学会200至300个汉字,能阅读汉语拼音的儿童读物,能对已经学会的词汇进行简单造句,能有一定表情地朗读儿童文艺作品,能掌握20至30以内的加减运算,能在成人指导下独立完成所规定的各项劳动任务,能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团结友爱的良好习惯。
198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明确了保教并重,保教合一,体、智、德、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提出幼儿教育的目标是:(1)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发展他们的基本动作,培养幼儿对体育活动的兴趣,提高机体的功能,增强体质,以保护和促进幼儿的健康;(2)教给幼儿周围生活中粗浅的知识和技能,注重发展幼儿的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像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培养他们对学习的兴趣、求知的欲望和良好学习习惯;(3)向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培养他们团结、友爱、诚实、勇敢、克服困难、有礼貌、守纪律的优良品德,文明行为和活泼开朗的性格;(4)培养幼儿爱美的观念和兴趣,初步发展他们对周围生活、大自然、文学艺术中美的感受力、表达力、创造力等。从此,以上培养目标便成为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方向。
二、学制与课程
1、学制
民国前期,各县创办的幼稚园(班)招收6岁以下儿童,学制为二至三年,短的仅一年;1940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稚园章程》,招收4足岁以上至6足岁以下之幼稚儿童,学制为一至二年,“但必要时,得准呈教育行政机关,招收3足岁之婴儿,予以三年或四年之保育。”其中省立临川实验小学的幼稚园分小、中、大三个班,小班学制为三年,中班两年,大班三年。每日在园时间,上午为两个小时,下午为一个半至两个小时;同时象小学一样,有寒暑假和节假日。
新中国成立初期,幼儿园招生沿袭旧制,招收3—6足岁幼儿。1952年,根据省文教厅通知,各地幼儿园招收3—7足岁幼儿,保育期限四年。机关保育院多为全托寄宿制,每星期接送一次;城镇和农村幼儿园多为日托制,每日早晚接送,也有的为简托制,按上下班时间接送。除此以外,农村为方便妇女参加生产,还办有大量季节性幼儿园、田头幼儿园、工地幼儿园,以保育为主,为临时性的非正规幼教组织。
1960年,小学进行学制改革试点,入学年龄提前,幼儿园也相应将幼儿保育期限改为3—6
足岁,较前缩短一年。1963年,小学改制终止,各地幼儿园仍恢复1952年规定的3—7足岁四年保育期。
1978年后,小学入学年龄改为6岁或6岁半,各地幼儿园适应小学招生需要,又实行3-6足岁的三年制保育期,以后一直未变。幼儿园分班进行教育,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80年代开始,不少城镇和乡村小学,开设学前班,一般招收5-6岁儿童,学制一年或二年。寒暑假和节假日,幼儿园多比照小学安排。至于厂矿企业幼儿园,为照顾生产需要,一般无寒暑假;农村幼儿园,暑期大忙时节一般也不放假。
附:抚州地区保育院全托、日托、简托作息时间表
一、全托作息时间表
入园时间:每周一8:00—9:00
离园时间:每周六16:30—17:30
换衣时间:每周三剪指甲
周四洗澡换内衣
周六换外衣
在园作息时间安排
7:00—7:50起床,盥洗
8:00—8:40早餐
9:00—9:30早操
9:30—10:30上课
10:40—11:00饭前准备
11:00—12:00中餐
12:00—14:30午睡
14:30—15:00起床整理
15:00—15:30组织活动
15:40—16:00用点心
16:00—16:30游戏活动
16:30—17:00饭前准备
17:00—18:00晚餐
18:00—20:00活动及盥洗
20:00—次日7:00就寝
二、简托作息时间表
7:50—8:30:晨间接待
8:30—9:00:早操
9:10—9:40:上课
10:00—11:20:游戏活动及整理
11:30—12:00:离园
14:00—14:30:入园
14:30—15:00:用点心
15:00—15:30:上课
16:00—17:20游戏活动及整理
17:30—18:00离园
三、日托作息时间表
7:40—8:30:晨间接待
8:30—8:50:早操
8:50—9:10:课前准备
9:10—9:40:上课
9:40—10:00:用点心
10:00—.10:30:上课
10:30—11:00:户外活动
11:10—12:00:午餐
12:00—14:30:午睡
14:30—15:00:起床整理
15:00—15:20:午间操
15:40—16:10:上课
16:10—17:00:游戏
17:00—18:00:离园
2、课程
民国初期,幼稚园课程比较简单,主要有游戏、歌谣、谈话、手技四个科目。1932年后,幼稚园的课程扩大为7个科目:(1)音乐,(2)故事和儿歌,(3)游戏,(4)社会和自然,(5)工作,(6)静息,(7)餐点;并规定“应充分运用乡土教材”。各地幼稚园在具体安排时各有侧重,如临川县各幼稚园偏重于社会和自然课,其课程设置为(1)说话:有讲故事,猜谜语,学儿歌等;(2)数数:由教养员利用小棒和各种动画片等教具,教幼儿数10以内的数;(3)户外自由活动;(4)劳作:由教养员教幼儿剪纸、摺纸、画画,累积木,做泥工等;(5)唱游:由教养员教幼儿简易的歌曲、舞蹈,做游戏等。使用的教材多为自编自选。也有一些幼稚园增设了浅近的计算、拼读等课程。教会办的幼稚园,教学还涉及圣经、赞美诗等宗教内容。每节课时间,均为30分钟。
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1952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学纲要(草案)》,全区各地幼儿园开设课程主要有体育、语言、常识、图画、手工、音乐等,不进行识字教育,不举行测验。教材有的采用苏联儿童教育丛书,有的自编自选。每节课仍为30分钟。下面是临川县幼儿园开课情况:
2-6 临川县幼儿园课程安排
单位:课时
注:(1)其中手工课改开计算课;(2)阿拉伯数字为上课节数。
1960年,幼儿园进行教学改革,课程和教学内容作了一定调整。
2-7 1960年全省幼儿园教学计划(草案)
单位:课时
说明:每学期上课按18周计
但直到1980年,全国都没有统一的幼儿教育教材,因此全区幼儿园有的以省编教材为本,有的自行编写拟定。
1981年,各幼儿园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课程精减为语言、计算、常识、美术、音乐、体育等六门,这一年全国统编教材颁发。由于受师资和设备的制约,据1981年年底对全区幼儿园教学情况的检查,除县(市)级幼儿园都开足了6门课程外,一般幼
儿园不少没有开设常识和美术课。以后,随着师资力量的充实和教学条件的改善,各级幼儿园基本能按部颁标准开设课程,按统编教材授课,也有的使用本省或外省教材,有的还补充了乡土教材。
1998年,地区教委召开全区幼教工作会议,决定全区幼儿园统一采用南京赵寄石教授主编的《幼儿园课程指导丛书》。其主要课程是:《语言》,即语文知识;《科学》,即科学常识和数学知识;《社会》,即社会常识;《健康》,即健康常识和体育;《艺术》,即美术和音乐。同时继续鼓励使用适量的乡土教材。至于各地尚保留的学前班,统一使用省编学前班教材,课程仍为语言、计算、常识、美术、音乐、体育。
2-8 1998年抚州地区保育院每周课程安排
说明:每周语言课,小班2节,中班、大班各3节;健康课,小班2节,中班、大班各3节;科学课,小班2节,中班3节,大班4节;艺术课,小班2节,中班、大班各3节;社会课,小班1节,中班、大班各2节;游戏课,小班10节,中班5节,大班4节。另各班周末加小结课1节,总计20节。
三、教学方法
民国前期,幼稚园的教育教学,强调要根据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安排,有与之相应的中心内容,可以“把各科教材打成一片,以设计教学法”,以调动儿童参加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儿童良好的“个性”和“群性”;而教师,则应“处于指导者、保育者和最后评判者的地位”。1929年,教育部颁布《幼稚园习惯标准表》,主张把儿童放到大自然中去开阔眼界,改变了仅在室内开展教学的单一方式。30年代后,开始强调幼儿教育要顺应儿童特点,按照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安排教学。但在整个民国时期,全区幼儿教育十分落后,除少数几个幼稚园比较正规外,大多
数幼稚园(班)都是教识一些简单生字,唱唱儿歌,做做游戏,谈不上科学的教育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幼儿园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50年代前期,幼儿园根据儿童年龄特征,以游戏为主要活动,教育教学贯穿在游戏和体育之中。保育和教学工作,主要参照前苏联《幼儿园教养员工作指南》进行。各种游戏活动,大多紧密结合幼儿的生活实际和社会现实,注重在游戏中培养幼儿的良好品质。1957年,幼儿园教师开始逐步采用普通话教学。1960年以后,课堂教学得到重视,教学要求也有较大提高。但从这段时间开始,直到70年代末,幼儿教育普遍出现“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1980年至1981年,全区各级幼儿园贯彻《1980—1982年全省托幼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精神,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注意防止和克服幼儿教育成人化、小学化倾向,禁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各幼儿园继续把游戏作为发展幼儿体、智、德、美的重要手段,小班和中班尽量采用游戏的形式,以增进幼儿对学习的兴趣,创造性游戏、知识性游戏、智力游戏等各种活动广泛开展;大班则根据幼儿心理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渐减少教学中的游戏因素,以便为小学学习做好准备。在教学手段上,各幼儿园重视开展直观教学,充分利用各种教具吸引幼儿的注意力。在活动组织上,注意动静结合,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教学方法上,注重启发式,重视幼儿智力的开发,既面向全体幼儿,又注意因材施教,以幼儿为活动主体,寓教于乐,通过游戏、讲解、演示、模拟、观察、操作、练习、表演、比赛等多种方式方法,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幼儿在做做玩玩中,轻松愉快地学到知识,增长才干,全面发展。
1983年12月,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幼儿教育工作会,交流办园经验,研究提高保教质量的措施,并组织与会代表到南昌参观学习。1985年5月,地区教育局、地区工会、地区妇联联合举办全区首届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内容包括视唱、弹琴、舞蹈、讲故事、主题画、编写教案等6个项目。以后,这一竞赛活动被长期坚持下来。1986年,地区教育局在黎川县召开全区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并成立抚州地区幼儿教育研究会,推动全区幼儿教育的理论研究和教学改革。12月,地区教育局在南丰县召开全区幼儿教育改革探讨会,研究新形势下幼儿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并参观了南丰县幼儿园的教改活动。1987年,地区教育局在临川县举行首次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比竞赛;1988年,又在黎川县举行全区农村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促进农村幼儿园教学质量的提高。1990年,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学习《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总结交流幼儿教育工作的经验。
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各地幼儿园的教学手段也在不断改进。50年代的幼儿园,设备大多非常简陋,幼儿的玩具多由家中自带。1956年,幼儿教师掀起自制玩具、教具的热潮,以后这一活动长期坚持下来。1982年,召开全区第一次托幼园所自制教、玩具评展会,各县(市)送展作品共1000余件。据乐安县幼儿园1998年统计,该园历年来自制的教、玩具累计上千件,其中1991年、1994年两次送全国参展的作品有50余件。1990年,南丰县幼儿园教师赵秀娥、杨萍等7人制作的教具《趣味积木》,在全国自制儿童玩具展览会上荣获特色奖,1993年又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选送到欧洲玩具展览会上展出。1999年底,举办了全区幼儿教师自制玩教具比赛,这些教具大多富有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有助于启发儿童的早期智力,锻炼儿童动手动脑的能力。
从80年代开始,风琴、钢琴、电子琴、收录机、幻灯机、投影机、电视机、磁铁教具、电动教具、实物模型等逐步走进幼儿课堂,使幼儿教学手段不断丰富。全区各级幼儿园还大力推行木偶教学。1984年,地、县共培训木偶教学骨干900余人,制作木偶头像3100个,创作和改写木
偶童话剧120篇,其中有4个剧目在全省幼儿木偶汇演中获奖。90年代,随着电教手段的广泛运用,教学活动的趣味性、生动性进一步增强。1999年,在全省优秀幼儿教育活动录像评比活动中,抚州地区获一等奖1名,三等奖4名。
幼儿在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在民国时期就开始受到重视,当时的主要做法是鼓励教师家访或请家长到幼稚园来,目的是协助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80年代以后,改进幼儿家庭教育成为各地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幼儿园纷纷设置家园联系簿,开辟家教宣传栏,创办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讲座,讲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幼儿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家庭卫生保健及幼儿营养”、“怎样开发幼儿智力”等知识。不少幼儿园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学期初,向家长通报一学期的教学目的、活动内容以及需要家长协助的工作;学期末,向家长汇报孩子在园半年来体智德美各方面发展的情况,请家长参观孩子们的作业,观看孩子们的表演。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孩子各方面才干的增长。1987年,南丰县委机关幼儿园幼儿罗雅婷的国画《我爱和平》入选“中国儿童画展”,并在美国5个城市巡回展出。1994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在全区幼儿园、小学开办家长函授学校的通知》,要求各县城所在地幼儿园都要认真办好家长函授学校,以提高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到1998年初,全区77%的幼儿园开办了家长学校,幼儿园的家长学校达306所。
四、卫生保健
民国时期,各幼稚园对入园幼儿都有健康要求,病儿不得入园,在园患病者均需离园治疗。幼儿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身体,每月检测一次身高体重。幼儿活动场所,不管室内室外,均要求安全、卫生。课程方面,则有静默、餐点两项设置,旨在训练、培养儿童静默端坐,静卧午睡和饮食清洁,爱惜食物等良好习惯。各项活动安排,均能注意到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各幼儿园开设了体育课,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加强幼儿体格锻炼;根据儿童年龄和季节变化,规定作息制度,加强疾病防治。各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健康和体格检查,接种卡介苗,宣讲卫生保健常识,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五六十年代,地、县、社、队还经常举办保教人员训练班,普及新法育儿知识、卫生保健知识和幼儿教育知识,克服幼儿教育中存在的打骂、威吓、哄骗现象和保育工作中嚼饭喂食等不卫生的行为,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1960年,专署公布了《抚州专区1960年至1962年学前儿童保育工作规划》,对全区托儿所、幼儿园提出了卫生保健方面的具体要求,即做到“一化”(卫生保健制度化)、“二检”(晨检,定期检查)、“三早”(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治疗)、“四有”(每人有一碗、一巾、一帕、一勺)。这些要求,被列为各地幼儿园、所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
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江西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方案(草案)》亦下达,各地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妇联组织对幼儿园保健工作的具体任务,即:协助幼儿园建立和执行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预防小儿传染病及多发病,减少发病率及防止蔓延;定期检查儿童的健康状况,督促对体弱儿童(佝偻病、营养不良、贫血、发育不良等)进行矫治,对提高儿童保健水平提出可行的指导意见;对园(所)工作人员(园所长、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人员等)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保健业务水平。各县(市)托幼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幼儿园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或保健教师,建立保健室或保健箱,协助园长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要定期召开园长及保健员(保健教师)工作会议,研究业务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根据卫生中心任务和季节特点提出相应要求;县(市)对各幼儿园定
期进行巡回检查,并组织对口检查,经验交流,相互观摩,业务培训,先进评比等活动。1984年,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各幼儿园根据有关要求,设立保健室、隔离室,配备儿童保健人员,建立健全幼儿日常活动、生活作息、膳宿安排、卫生保健、体格锻炼等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制定行政、教学、后勤、医疗、门卫等岗位责任制,加强幼儿保教工作,并与当地妇幼保健院和卫生防疫站挂钩,建立幼儿保健档案,定期为幼儿进行体检,接种疫苗。
下面是抚州地区保育院1993—1997年体检情况。
2-9 1993-1997年抚州地区保育院体检结果
单位:人
1993-1997年抚州地区保育院体检结果(续)
单位:人
1990年,全区幼儿园遵照省教委、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的通知》精神,每周增开健康教育课,由保健医生讲授,对幼儿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各幼儿园加强了幼儿的体格锻炼,保证幼儿每天至少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半年测一次身高体重和视力,定期开展免疫接种。1995年,地区卫生局、教育局、妇联转发省卫生厅、省教委、省妇联联合制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各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卫生设备,充实技术力量,制定了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如《预防疾病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预防安全制度》、《健康检查制度》、《营养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登记制度》等,加大了卫生保健工作的力度。到2000年,全区幼儿园共有卫生保健员63人,主要分布在城市和县镇。
第四节 领导与管理
一、领导体制
民国前期,各县小学附设之幼稚园,其设立、撤消及园主任的选派、教师的任用、经费的核算等,由所在县政府核定,报省教育厅备案;40年代开始,幼稚园则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但其设立、撤消及园主任和教师的选用、经费的核算等,仍需由各县政府核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私立幼稚园,实行谁创办谁主管的原则,但亦需呈报所在县政府核准和省教育厅备案,并接受省及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
新中国成立后,幼儿园实行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1952年后,公办幼儿园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其设置、撤消、合并、调整等由县政府决定;机关、企事业办幼儿园的设立、撤消、经费、人事、设备、日常行政管理等由主办单位负责,教养业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集体办幼儿园的设立,城市由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决定,农村由所在地(区、乡、镇、村)人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行政管理由主办单位会同所在地妇联组织负责,教养业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1956年开始,各部门幼儿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推动主要由妇联负责;托儿所由卫生部门领导,幼儿园由教育部门领导;各幼儿园教学、保健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分别由教育、卫生部门负责。1958年“大跃进”,农村托幼组织飞速发展,农村幼儿园的领导与管理变为以主办村、社为基础,由社、队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抓教养员的培训提高和教养业务的检查指导。1960年,地区、县(市)都建立了学前儿童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公社、大队建立了学前儿童托管委员会,以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70年代,不少生产队举办的托幼组织还成立了由队委委员、妇女主任、幼儿家长和保教人员代表等参加的托管小组,其任务是协助托幼组织制定有关会议、接送、清洁卫生等工作制度,检查托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980年,抚州地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长由行署副专员担任,组员由各有关委、办、局领导构成,办事机构设在妇联;各县(市)也分别建立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是:(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地有关托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2)研究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发展规划,推动托幼事业发展和提高;(3)研究解决托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4)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托幼工作的宣传,表彰先进;(5)进行调查研究,定期检查托幼工作,组织交流经验;(6)调查了解未入幼儿园所的
婴幼儿的情况,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
各有关委、办、局在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促进托幼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中,计划部门负责做好托幼事业的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合理安排好托幼事业发展的各项经费;教育部门着重抓好师资培训,业务辅导,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卫生部门负责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及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商业部门负责做好副食品供应等为儿童生活服务的工作;劳动部门负责解决好保教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等问题;建设委员会及房产部门负责规划好托幼园所的建立,抓好校舍的调整、修缮工作;妇联和工会负责各单位幼儿教育的组织发动、协调配合、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妇联属于主管部门。至于各级各类园所的行政领导,仍由主办单位负责。
1989年,国家教委颁布《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县(市)为保证两个法规落到实处,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幼儿教育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如《幼儿园质量评估制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定制度》、《幼儿园园长培训制度》、《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幼儿园收费制度》,使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1996年,省教委、省计委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省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决定将幼教工作从妇联移交给教委。从此,由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幼教工作移交后,实行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教育部门主管的领导体制,使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在政府领导下,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了幼教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形成地、县(市)、乡(镇)三级幼教行政管理、教研、培训网络。
二、园所机构及其职能
民国时期,全区幼稚园多附设在小学之中,规模小,人员少,机构简单。幼稚园设园主任1人,为女性,有的由校长担任,有的由校长指派;保教人员大多两三人,也均为女性,由主任分派职责,各司其事。少数独立设置的幼稚园,只设主任1人,下设教务、事务诸组,由主任指派专人,分别负责教学业务、后勤财务等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五六十年代,各地幼儿园均设园长1人,教导、总务工作多由园长指定专人负责。70年代,比较大的幼儿园都设有教务处、总务处,有的设立党支部,有的增设副园长。
80年代始,幼儿园机构渐臻完备。在园长领导下,一般设保教处、总务处、团支部、工会、妇委会等机构。保教处负责教学业务工作,下设教研组和医务室,分负教学研究和卫生保健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团支部,负责青年教师工作;工会,负责维护教工权益;妇委会,负责维护妇女权益。设立了党支部的幼儿园,党支部负责监督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园所的思想政治工作。至于街道和农村民办幼儿园,大多不设具体机构,各项事务多由园长指派保教人员分工负责。
80年代末,各地幼儿园基本实现园长负责制,由园长和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园务委员会,在园长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拟定重大决策,布置各项工作。各幼儿园还分别制定了行政、保教、医务、财会、后勤等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了会议、学习、请假、考核和奖惩等制度,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
园长职责是:全面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领导园内保教工作,坚持保教并重原则,遵循幼儿教育规律,指导保教工作的改革,提高保教工作质量;制定园内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调配全园工作人员;组织和领导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学
能力;管理校舍、设备和经费,关心幼儿和教职工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保教处主任职责是:在园长的领导下,制定全园教学计划,总结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各班课程,掌握各班教学情况,审批各科教师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帮助教师上好课;有计划地组织全园保教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保教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指导各班开展课外活动;做好大班毕业生工作和小班招生工作;协助园长和教师做好家长工作,开展家教指导。
附一:
抚州地区保育院管理机构示意图
附二:
东乡县幼儿园《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间活动
1、晨间检查:校医检查幼儿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观察幼儿精神状态,观测体温,检查眼睛、耳朵、鼻子、口腔。发现有患病的可疑现象,请医师进一步检查。发现有传染病,立即与健康幼儿隔离。
2、幼儿来园前,生活老师做好教室通风、清洁工作和早餐的一切准备工作。
二、进早餐
保教人员给每个幼儿发早点,保证每个幼儿吃饱喝足。
三、早操
1、检查幼儿鞋带清洁,给有鼻涕的幼儿擦干净鼻涕。
2、组织幼儿做早操。
3、培养幼儿定时入厕大便的习惯,中、大班幼儿便后学会自己擦屁股,保教人员要观察幼儿大便,如有情况及时反映。
四、上课
1、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布置桌椅、教具和环境。
2、要求幼儿遵守上课规则,进教室动作要轻,用心听讲,发言先举手。
3、教师也要做到“三轻”,即讲话轻,走路轻,拿放东西轻。
五、盥洗
教给幼儿洗手、刷牙、洗脸的正确方法。
六、用点心和饮水
组织幼儿流水洗手后,给每个幼儿分发糕点,糕点上午10时半供应一次,如饼干、豆浆,下午4时供应一次,如水果,并保证开水供应。
七、游戏和户外活动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教师要准备好游戏材料,注意动静配合。
八、进中餐
组织幼儿饭前洗手,饭、菜分开盛放,每人一份,教育幼儿吃饭时端正姿势,掌握幼儿进食情况,幼儿吃饭时不扫地,不拖地,不高声说笑,要求幼儿吃完最后一口饭再离开座位,并收拾干净桌面。
九、午睡
睡觉前休息室通风,提醒幼儿小便,要求幼儿进休息室动作和说话要轻,不带玩具上床,睡眠姿势要正确,要仰卧或右侧卧,不要蒙头睡觉,起床后要穿好衣服,系好鞋带,并帮助幼儿整理衣着、梳头。
十、离园
教师要逐个把幼儿交给家长,并利用时机做好家长工作,交谈幼儿在家在园情况,对没有及时接走的幼儿,教师要组织适当的活动,让幼儿高兴,家长放心。
三、保教人员
1、来源: 民国时期,抚州地区幼稚园保教人员多由小学教师兼任,或向社会招聘年轻女性充任。保教人员须有小学教师资格,或经检定达到了保教人员的合格标准。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全地区没有幼儿师范学校,教养员主要来自干部家属,中、小学毕业生,回乡知识青年,机关、企事业多从本单位年轻女职工中选派,其中学过幼儿教育专业的凤毛麟角。农村托幼组织初创时期,多雇用老年妇女担任保姆。针对不少农村保教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1956年,地区妇联提出保教人员的条件:要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家务负担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对孩子耐心;并提倡从农村高小毕业生中就地选材。1960年,抚州行署在《全区1960年至1962年学前儿童保育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对保育员的要求:(1)能预防和识别小儿常见疾病;(2)懂得婴儿营养饮食调配;(3)能作晨间检查和测量身高体重;(4)懂得讲卫生、消毒、注射;(5)能合理安排儿童生活日程。同时提出对教养员的要求:(1)会唱歌、跳舞,有初步的绘画、美工技能;(2)掌握全部汉语拼音,会用普通话教学,能正确教会幼儿200至300个汉字与30以内的运算;(3)会作教学计划与效果检查;(4)掌握多种教学方法,会用直观教具组织教学;(5)能正确选择教材与编写简单的教材。这些要求为各地保教人员的培训提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1973年,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停办的幼儿园逐步恢复。但由于大批保教人员下放或改行,各幼儿园又面临保教人员缺乏的问题,开始向社会招聘。为此,地区妇联对入选保教人员提出如下条件:(1)成份好,思想进步;(2)热爱保育事业,群众拥护;(3)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说唱能力。并提倡从下放女知青中选拔人材。1981年以后,东乡师范学校开始增设幼师班,从1984年开始,每年都有一批经过专业训练的幼儿教师充实到幼儿园,从此,幼儿师资的来源有了可靠保障。
2、编制: 民国时期,各小学附设之幼稚园大多只有一两个班,幼儿一二十人或三四十
人,一般设教员1至3人,每个教员保育儿童15—20人。新中国成立后,地、县保育院实行全托制,编制为2名幼儿配备1名保教人员,即2:1。1956年紧缩编制,全托制改为3名幼儿配备1名保教人员,即3:1。这时全区大部分是日托制幼儿园,每班一般三四十人,其保教人员编制,3足岁以下的儿童按4:1配备,3足岁以上的儿童按5:1配备。1964年后,全区幼儿园基本为日托制,行政人员的编制定为:3个班以上的设园长1人,行政助理1人;6个班以上的设正副园长各1人,行政助理1人。保教人员按班配备,各班设教养员2人,保育员1人;各幼儿园并设专职或兼职保健员1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的配备,主要根据当地情况参酌执行。1987年,幼儿园编制又有调整,行政人员配备,3个班以下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设园长2人;保教人员配备,教养员每班2至2.5人,保育员每班0.8至1人。各幼儿园配保健员1人,幼儿超过200人的,保健员还可酌情增加。
3、待遇: 民国初期,全区幼稚园多附设在小学内,其教师工资一般相当于小学教师的中低档水平。40年代,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幼稚园教师按资历分级支薪,其待遇与小学教师基本相同。新中国成立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公办民办有所不同。公办幼儿教师与公办小学教师同等待遇。民办幼儿教师,街道一般不低于企业职工;农村在50至70年代,一般按同等劳动力记工分,80年代以后大多拿工资。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与公办相比偏低。如1988年,乐安县50%的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每月在20—30元,大约为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的1/2。在民办幼儿教师内部,由于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待遇也有很大差别。据1995年统计,全区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每年最高为3000—4000元,最低为500—600元。至于个体幼儿民办教师,其报酬从幼儿保育费中支出,视在园幼儿多少而定。
4、培训: 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民国时期很少进行。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主要利用生产空隙,分期分批对农村保育人员进行短期培训。1960年,培训工作达到高潮,这一年,专区共培训保育员150名(每个公社达到1名),县(市)培训1687名,公社培训5639名,总计7476名,占保教人员总数41465人的13%;其中幼儿园教养员全部训练了一次。70年代,各地在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以县幼儿园为中心的辅导网,定期开展业务辅导工作。有的县(市)、社还通过举办幼儿文艺汇演的形式,促进幼儿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与业务能力。80年代,对保教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综合培训与单科培训相结合,地区培训与县(市)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开展。1980年至1996年,地、县(市)两级共举办幼师培训班278期,参训教师15260人次,其中地区举办培训班36期,参训教师2162人次。各县(市)相继成立中心教研组,开展观摩教学和参观听课活动,加强对教学改革的研究。1985年,地区举办首届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配合竞赛开展培训。从此,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始与省、地、县(市)每年举办的幼儿教师优质课竞赛、技能技巧竞赛、幼儿文艺汇演、幼儿体操比赛等活动挂起钩来,从“教”与“学”两个方面不断进行研讨,促进幼儿教学质量的提高。1999年,抚州地区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在东乡师范学校成立,翌年,举办了全区第一期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班。在培训教师的同时,各地对幼儿教师提出“会弹、会唱、会跳、会讲、会写、会画”的要求;还通过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对民办幼儿教师进行学历教育以及专业知识考试和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的辅导。对农村幼儿教师,不仅注意技能技巧的训练,更注意全面素质的提高,加强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及多学科知识的学习,强调教师自身行为对幼儿的影响,加强以爱孩子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
1996年后,各地有计划地对幼儿园园长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幼儿园管理者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幼儿教育的要求。1999年,地区教委举办了第一期全区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班,为园长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做准备。
据统计,1985年全区1319名幼儿教师中,受过幼教专业训练的116人,占8.8%,具有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445人,占33.7%。到2000年,全区1201名幼儿教师中,受过幼教专业训练的超过600人,占50%以上,具有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1000人,占83%以上,其中有90多名青年教师通过在职进修,取得师范院校本专科学历。
2-10 1985年全区幼儿教师学历情况
单位:人
2-11 1998年全区幼儿教师学历情况
单位:人
四、经费来源
民国时期,全区各小学附属之幼稚园,因小学分省立、县立而经费来源有所不同:省属小学如省立八中附属实验小学所办之幼稚园,经费列入省预算,由省拨;县属小学所办之幼稚园,经费列入县预算,由县拨;私立幼稚园,经费由创办者或董事会提供。为弥补经费不足,各幼稚园经主管行政单位批准,可向社会募捐,可接受个人及团体捐赠,政府和社会福利部门也常酌情予以补助。1939年开始,公立幼稚园免收学费,仅收保育费,保育费包括餐点费、书籍费、卫生费、手工材料费等。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主要由中央拨款,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机关保育院经费,由各主办机关核算报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经费,列入教育部门财务计划统筹解决;厂矿企业办幼儿园经费,由该厂矿企业负责;集体办幼儿园经费,由主办单位筹集,国家适当补助。各类幼儿园均不收学费。
80年代初期,为解决民办幼儿园发展问题,城镇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公助方针,其经费来源,采取国家拨一点,集体补一点,孩子家长缴一点,职工单位给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村民办幼
儿园,主要由社队解决,有些生产队也采取向孩子家长适当收费的办法解决一部分办园开支。80年代中期,原来各单位封闭性的托幼组织开始向社会开放,各托幼组织在接受外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时,可按规定向入托儿童家长所在单位收缴一定的管理费。1985年后,个体办幼儿园逐渐发展,其开办经费,主要由开办者自行筹集,工资通过收取保育费解决。集体民办幼儿园和个体办幼儿园遇到困难时,各级托幼领导部门和福利部门常酌情拨款拨物予以补助。
第五节 幼儿园例介
抚州地区保育院
抚州地区保育院创办于1950年。1956年以前,院址设在抚州市六水桥一家宅院之中,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院内栽种了花草,设置了木马、木船、摇篮、秋千等简单玩具;工作人员12名,入托幼儿均为干部子女,实行寄宿制。1956年,该院搬迁至赣东大道49号,占地面积为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8平方米;工作人员增加到20人,入托幼儿也扩大到职工子女,分为大、中、小三个年龄班,有全托制和半托制两种。
“文化大革命”期间,该院停办一年多。恢复办学后,1971年被下放到抚州市管辖,改称抚州市保育院。1980年又改为地区文教局和地区妇联兼管,仍称抚州地区保育院。1982年,行署机关保育院并入。1984年,取消全托制,实行半托制。
该院设有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职代会、教研组、后勤组。配置了钢琴、电子琴、教学风琴、手风琴、小提琴、电视机、放像机、三用机、幻灯机、电脑等教学设备和搅碎机、和面机、消毒柜、冰箱、烤箱等生活设备;室外设置了转椅、滑滑梯、攀登架、秋千、吊篮、木马、水果屋等大型玩具。固定资产价值280万元。2000年,有教职工56人,其中师范毕业生26人,大专学历23人,高级教师20人,一级教师11人。入院幼儿535人,分为大、中、小三个年级共13个教学班。
建院初,教材采用前苏联编写的儿童教育丛书,后由教师自编教材,组织教学。从1982年开始,采用全国统编《幼儿园教材》,教学逐渐走上正轨。1984年,该院被评为省托幼先进单位,同年被定为抚州地区示范性幼儿园。1986年,创办家长学校,1987年,被评为省家庭教育先进单位。1995年,被评为地区“十佳学校”。1996年,被评为地区优秀幼儿园,同年,跨入省先进幼儿园行列,被省教委定为幼儿园联系点。
该院坚持制度化管理,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不断加强管理人员、教师和家长良好素质的培养,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同时,该院重视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人人会弹、会唱、会跳、会讲、会写、会画、会排演、会制作,院内经常组织教师进行经验交流、环境创设、教学观摩、教玩具制作等活动,并承担了师范和职校幼师学员的实习指导工作,锻炼提高教师。在历年来的全区幼儿教师职业技能竞赛中,该院是冠军和个人全能一至三名的始终保持者,并有两名教师获省幼师职业技能竞赛一、二等奖。该院教师参加省电化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1人,论文获国家三等奖1篇,省一、二等奖5篇,地区一、二、三等奖7篇。
抚州地区保育院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先后开展了“优化幼儿一日活动”、“家园教育同步”、“幼儿阅读、识字、游戏探讨”等专题研究。该院幼儿先后获国家级美术、书法大赛金奖4个,银奖10个,铜奖12个,另有不少优秀佳作奖。1995年参加省“宝宝康杯”幼儿智力竞赛、
卡拉OK大赛,获一等奖。1989年和1993年参加地区教委举办的幼儿智力竞赛、健美竞赛和广播操竞赛,均获团体冠军,参加地、市级文艺汇演、幼儿运动会、少儿书法大赛,均获第一名,其中幼儿个人获奖者近百人次。
临川市第一保育院
临川市第一保育院创办于1980年,初名抚州市十小幼儿园,招有1个班,幼儿40余人。1993年,经抚州市政府批准,单独建院,名抚州市保育院。1995年,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改名临川市第一保育院。该院地处石马巷1号,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有两层教学楼一幢,三层办公楼一幢。幼儿活动室通风干爽,光线充足,并有与活动室配套的幼儿寝室、卫生间、流动洗手设备。2000年,全院共有教职工24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7人,一级教师5人,二级教师3人;大学本科1人,专科7人,中专12人。全院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有幼儿100余人。
该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以安全、健美、聪慧、活泼为院训,努力树立团结、奉献、竞争、创新的院风,长期坚持家院联系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建立了幼儿健康档案,定期对幼儿进行体格检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在教学工作中,该院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形式,经常开展幼儿喜闻乐见的游艺活动,竞赛活动,寓教于乐。教学面向全体幼儿,注重个体差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广泛组织幼儿参加美术、舞蹈等兴趣小组,每学期开展一次大型文艺表演活动,让每个孩子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干。1993年来,该院幼儿参加全国“双龙杯”书画大赛,多人次获铜杯奖;1995年,该院幼儿参加全市少儿绘画竞赛,获幼儿组团体第一名。1997年,该院幼儿表演的儿歌剧《分果果》,获江西省第五届少儿艺术节抚州地区一等奖;同年,在全市幼儿“庆六一,迎回归”体育运动会上,该院囊括了幼儿骑童车、拍皮球、穿衣服比赛的第一名。
临川市第二保育院
临川市第二保育院原名临川县保育院,座落在上顿渡镇建设路东端,创办于1984年春,占地面积9800多平方米,有一幢1800平方米的三层教学楼,配备有录音机、幻灯机、手风琴、脚踏风琴、组合音响等教学设备,以及图书资料、教学挂图和室内外大小玩具。1997年冬,又兴建了一幢仿古游廊式的幼儿活动室,可供400名幼儿开展文体活动。园内绿树成荫,宽阔的水泥操场,嫩绿的草坪,形状各异的花圃,绘满各种幼儿画的墙壁,配上安置适当的玩具,为孩子们提供了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该院创办时只有9名教职工,近百名幼儿,2000年,发展到39名教职工,400多名幼儿,开设有大、中、小共10个班。
该院以“一切从孩子出发,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开展教师有爱心、幼儿能开心、家长都放心的“三心”活动,努力培养团结、进取、务实、奉献的校风。在教学中,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克服重教轻保,重室内轻户外,重讲解轻操作和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错误倾向;遵照幼儿教育的规律,从幼儿实际出发,注重个性差异,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从小形成良好的品格,从而实现诚实、友爱、活泼、健康的校训目标。1990年,该院幼儿参加全省“江中杯”金苗乐电视大赛,获一、三等奖。1994年至1997年,参加
临川市幼儿绘画书法比赛,分获一、二、三等奖24人次。1992年至1998年,有2名幼儿被评为省“十佳儿童”,68名幼儿被评为健美儿童。
该院还是东乡师范学校幼师毕业生实习基地,并为农村幼儿园培训教师,是当地幼儿教师培训的中心和开展幼儿教研活动的中心。1992年至1994年,该院年年被评为全县教育先进单位、幼儿工作先进单位。
崇仁县保育院
崇仁县保育院创办于1956年,原名崇仁县幼儿园,设在崇仁县巴山镇第二小学。创办初只有1个班,教师2人,入园幼儿22人,教具和玩具都是教师自己制作。1958年,经崇仁县委批准,改为县直属机关保育院,教职工增加到8名,设有3个教学班,入院幼儿42人。1959年,迁至县城公勇路和中山路交汇处的一幢平房内,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有大、中、小3个班,入院幼儿75人,实行全托制。1963年至1966年,保育院逐年发展,占地面积扩展到600平方米,建有平房两幢,设教室3个,寝室3个,厨房、厕所、缝纫房、洗衣房各1个。幼儿110人,教职工13人,其中教师4名。这一时期,全院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并十分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幼儿进行爱人民、爱劳动的教育,开展了学雷锋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师被陆续下放农村,保育院解散。1980年,该院恢复,改名为崇仁县保育院,院址在公勇路8号旁的一幢旧祠堂内,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有教职工19人,设大、中、小共6个班,幼儿256人。1983年,全院幼儿增加到383人,教学班7个(小班增加1个);教职工增加到24人,其中教养员13人。1987年,为改善办学条件,该院拆除旧教室,新建一幢1852平方米的四层教学楼,楼内设有9个教室,配有活动室、盥洗室、卫生间、资料室、会议室、医务室、厨房、糕点房、小礼堂及教师办公室。全院占地面积扩大到1102平方米,院内铺设草坪,种上松墙,栽上盆花,添置了滑滑梯、转椅、木偶屋等教学娱乐设施。这一时期,该院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建设,各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定点设岗,责任到人,严格照章办事,从而使各项工作走向正规化轨道。
该院坚持把幼儿的素质教育融进日常教学之中,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开发智力,增强体质,促进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都得到发展。在省、地举办的少儿艺术作品展和卡拉OK比赛中,有16名幼儿获奖。在1990年全国幼儿教师自制教玩具比赛中,获多功能玩具创造奖。1986年,被评为省托幼工作先进单位;1987年,被评为省家庭学校先进单位;1994年,被评为县“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和教育工作先进单位;1995年,再次被评为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和199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县儿童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评为省卫生庭院先进单位。
宜黄县幼儿园
宜黄县幼儿园创办于1957年,园址在县城西门西花园4号,占地面积3118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二幢(包括办公楼),面积1490平方米,教工宿舍一幢,面积820平方米,另有厨房及储藏室等。2000年,有教职工42人,幼儿13个班,640余人。
建园初期,该园设在一个旧祠堂(黄子宁公祠)中,教学设备极为简陋,教室土木结构,只有2个全托班,幼儿50余名,教养员4人,幼儿以“保”为主。60年代,新建教学楼一幢,开辟运动
场地,添置活动器械,班级增至6个,在园幼儿一般年份为180余名(1961年多达306名),教养员10余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下放凤岗镇管辖,办学规模继续扩大,先后兴建了教室、活动室、办公楼、宿舍、食堂,添置了一批玩具和游戏器械。这时有全托、日托两种形式,教师发展到20余人,教师素质也有所提高。教学内容靠教师自编自找,教学方法以传统的教、唱为主。70年代末至80年代,主要采用南昌市编写的语言、计算、常识、美工、音乐、体育等教材,教学方法也有所改进。全园人员齐心协力,勤俭办学,创办了养猪场,每年有10多头肉猪出栏,改善了教工和幼儿的生活,收到家长感谢信上千封。1979年,该园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980年,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绩优异”嘉奖令;1981年,被评为全区儿童少年工作先进单位;1983年,又被评为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
从1983年下半年开始,该园停办全托班。1984年以后,实行目标管理,行政、教学、后勤、校容校貌、校风建设诸方面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为改善办学条件,靠自己节约一点,财政资助一点,将旧教学用房基本翻新,校园绿化面积扩大到60%。幼儿人数年均在500至700人之间。教师素质逐年提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占80%。1996年和1997年,在全区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中,该园均获团体总分第三名。1984年,获县教育局、县妇联主办的城镇幼儿运动会总分第一名;1993年,获地区幼儿体操赛第二名,同时获县“五四”青年节韵律操比赛第一名。1990年,被地区妇联评为托幼先进集体;1992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乐安县幼儿园
乐安县幼儿园建于1950年,当时仅开设1个班,幼儿30人,教师2人,园址设在詹一公祠堂。1963年,与敖溪小学幼儿班合并,成立乐安县幼儿园,由县委、县政府直管。1968年解散,1975年重新筹建。该园是一所以日托为主的示范性幼儿园,据2000年统计,全园占地面积4856平方米,建筑面积3126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863平方米,图书资料2000余册。备有90平方米的大型活动室1间,盥洗室3间,点心房2间,造型各异的大型玩具和教具3600余件。有13个教学班,幼儿362人,教职工50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9人。
从1989年起,实行园长负责制,并建立园务委员会。1995年,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同年,实行保教分工。
该园遵循保教并重的原则,通过体育、游戏、教学、娱乐、参观等活动,对幼儿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重视幼儿智力开发,同时注意动静交替,充分利用图片、实物、模型等直观教具进行教学。1981年至1984年,录音机、幻灯等电化教学和木偶教学先后进入课堂。1996年,开展以游戏为主的半日活动教学,冲破了过去的封闭教学状态。
该园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成立了电子琴、美术、舞蹈等兴趣小组,发展幼儿的特长。1990年10月,在全省“江中杯”金苗乐电视大奖赛中,2人获二等奖,1人获优胜奖。
该园教师就地取材、利用废旧物品自制火车、布娃娃、多功能黑板、智力棋等教玩具1800余件。许多教玩具用途大、取材广、制作精巧,其中《多功能益智盒》获全国多功能奖,《迎亚运》多用计算教具获省三等奖,有6仵作品在地区获奖。
该园的保教质量受到社会和家长的称赞。1975年以来,培育幼儿3960人,举办农村、机关幼儿园教师学习班15期,培训幼儿教师120人次。1977年至1980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地区先进单位;1981年,被评为省托幼工作先进单位;1983年,被地区行署评为先进单位;1993年,被地区妇联评为先进单位。
南城县幼儿园
南城县幼儿园自1950年创办以来,园址经历过多次搬迁。最早设在县城天一山福音巷东部(解放前的福音堂),后迁至县农业局所在地,再迁至原铁局塘(现博物馆)西面,后又附设在原建国路小学(现实验小学)内,最后迁至建国路63号现园址。
创办之初,该园只有房屋3间,教工4人,幼儿约80名,大、中、小各1个班。1956年,教师发展到9人,幼儿近100名。196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该园被撤消,教师全部下放农村劳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复办。1978年,兴建3幢教学与办公用房,教工增至10人,幼儿近160名。1994年,县财政拨款12万元,自筹资金12万元,兴建了一幢三层三配套(教室、寝室、卫生间)楼房。1995年,又兴建一幢五层教工宿舍。2000年,全园有教工39人,其中幼师毕业18人,大专学历10人,中专学历13人;小教高级职称5人。招收幼儿463人,大、中、小10个班。校园占地总面积458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824平方米,其中运动场面积1680平方米,绿化面积150平方米。随着校园规模的扩大,教学设施的改善,园内成立了党支部、园委会、团支部、工会等机构,会计、出纳、保管、保健、保育、门卫等岗位逐步规范,并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园十分重视教学管理和教师培养工作。经常开展教学技能技巧竞赛,派骨干教师到外地参观学习,请幼教专家来园指导工作,提高教学质量。1988年,该园幼儿利用边、角、废料编织的作品,2件获地区优秀奖,1件获省一等奖。1995年和1997年,在省、地电教优质课评比中,分别获省二等奖,地区二、三等奖;在1985年、1994年、1997年全区幼儿教师技能技巧赛中,获多项单项奖和团体第三、第二名;先后有多位教职工获省“园丁”奖,被评为地区“三八”红旗手、优秀保教工作者、县优秀教师。1997年,被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南丰县幼儿园
南丰县幼儿园创建于1955年秋,开始附设于解放路小学内,仅1个班。1957年秋,迁至人民路攀桂坊独立办学,称南丰县攀桂坊幼儿园。“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消,1980年复办,并迁入建设路50号,地处县城居民区中心。全园(含分园)占地面积4256平方米,建筑面积4176平方米,有教学大楼两栋,综合楼和教师宿舍楼各一幢;设有教室、活动室、图书室、陈列室、会议室、寝室、卫生间、幼儿盥洗室、餐厅、厨房。1995年,该园自筹资金建起一幢幼儿生活大楼,结束了没有日托班的历史。到1997年,从该园毕业的幼儿1万余人。2000年,全园有大、中、小17个教学班,4至6周岁的幼儿839人;教职员65人,其中大专毕业13人,中专幼师毕业28人;获小学高级教师职称9人,小学一级教师职称20人。该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下设保教处和总务处,保教处下设语言、计算、体育、拼音、音乐、常识、美工及幼教等8个教研组。
该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指导思想,聪明、健康、活泼、向上为办园宗旨,团结、奉献、更新、创优为园训,培养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幼儿。1990年自制教具“盼盼时钟”、“百鸟争鸣”等,获全国三等奖,江西省一、二、三等奖,抚州地区团体奖。1991年,自制玩具“趣味积木”,被联合国教科文基金总部送欧洲展出。1992年,该园幼儿绘画作品获国际少儿航空画作品纪念奖;1994年,有4幅作品选送国际儿童绘画、摄影、书法作品展览会参加展出。1996年,有五位小朋友的作品获首届全国少儿想象画三等奖。1995年至1997年,多名教师获地区幼师技能
技巧赛单项一、二、三等奖,并获团体二等奖,多人获省、地、县先进称号,其中7人分别被评为省“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优秀保教工作者、省优秀教师。有20篇论文分别在《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抚州教育》、《赣东教育电视报》等报刊发表,有6篇论文在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上获一、二、三等奖。
该园对德育工作常抓不懈,编写了《幼儿行为歌谣》,开展了红花幼儿、流动红旗的评比活动和扣纽扣、穿衣裤、系鞋带等竞赛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为祖国妈妈过生日”、“学做小雷锋”、“夸妈妈”等节日主题活动。激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培养幼儿懂礼貌、讲卫生、爱劳动、守纪律的文明行为,增强幼儿自己的事自己做,他人的事帮着做的思想意识。1993年以来,为支援家乡建设和帮助病残儿童,该园组织了三次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人民币4742元。1992年,被评为抚州地区“三八”红旗单位;1995年,在全区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地区优秀幼儿园,并被评为地区“十佳学校”。
黎川县幼儿园
黎川县幼儿园原名黎川县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79年。1981年春,由县教育局接办,改名为黎川县幼儿园。2000年,全园占地面积6695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82平方米。有大、中、小11个教学班,幼儿500余名;教职工52人,其中教学人员22名(小学高级教师9人)。建有三栋教学楼、一栋宿舍楼,内设园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园史陈列室、图书室、总务室、幼儿厨房、音体活动室及娱乐室,基本达到幼儿活动室与幼儿寝室配套,教具玩具配备齐全,并拥有电化教具、户外活动区域的办园标准。
该园从“序、趣、意、美”(即序列、情趣、寓意、美感)四方面规划园容园貌,绘制了以幼儿日常行为规范为主题的彩色画廊,在室外修建花园、平整操场、种植花草树木,建有“蘑菇喷水池”、“雄鸡报晓”、“小兔采菇”等景观,添置了“火箭望月”、“眺望塔”、“海洋世界”等玩具。各班教室和活动区的美化做到一突出(突出年龄特点),二体现(体现季节、班级特色),五个角(德育角、玩具角、图书角、自然角、美工作业展示角),实现了绿化、美化、香化、儿童化、教育化的“五化”环境管理目标,使幼儿园真正成为孩子们的花园、乐园和学园。
在保教工作中,该园重视幼儿良好思想品质的培养。针对幼儿的年龄特征,品德教育做到十六个字:着眼点高,起点线低,注重渗透,萌发情感。每周坚持举行升国旗仪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从小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热爱国旗的思想情感。利用黎川是老革命根据地的特点,把烈士公园及日峰山等处定为德育基地,每年清明,组织幼儿祭扫烈士墓,听老红军讲革命烈士的故事;春秋季组织幼儿登日峰山,观赏黎川的秀丽河山,崭新变化,激发幼儿的爱乡之情、爱国之心。长期开展以守纪律、讲卫生、爱劳动、爱学习、讲文明为中心内容的“争戴小红花”和“文明儿童岗”活动,将德育工作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中,强化常规训练,使幼儿园里人人守纪律,个个讲卫生,礼貌用语人人会,拾金不昧成风气。同时,开展“手拉手”活动,培养幼儿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良好品质,先后4次向农村的贫困小朋友捐献书籍1600本,损款近5000元。
该园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批教师在工作中脱颖而出。第一任园长被评为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继任园长被评为省少儿先进工作者、省优秀青年教师。全园20余名教师先后分别被评为省、地、县优秀教师。1997年,在全区幼师技能技巧比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在全县教师“三字一话一画”比赛中,获团体冠军。学校教育科研成风,仅1996至1997年,教师在地市以上刊物就发表论文10余篇。1999年,幼儿参加《中国教
育报》举办的“首届世界之星全国少年儿童书面摄影艺术教育成果展”获金奖17个,银奖71个。
1982年以来,该园多次被评为地区“五好幼儿园”、先进幼儿园,1987年跨入全省托幼工作先进单位行列。1991年,被省政府评为幼教系统德育先进学校,同年被评为抚州地区“十佳文明单位”;1992年,被评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1993年,被评为地区“十佳学校”;1996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并被省教委指定为幼儿园联系点;1998年、2000年,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广昌县鹤琴保育院
广昌县鹤琴保育院创办于1994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公办保育院,当时隶属广昌县妇联领导。抗日战争时期,为避日军侵袭,陈鹤琴先生于1943年7月率国立上海幼稚师范专科学校在广昌县甘竹乡饶家堡设教,直至抗战胜利。为了纪念陈鹤琴先生,弘扬他的教育思想,广昌县委、县政府特将该院命名为鹤琴保育院。
该院地处广昌县城吴家岭,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平方米。有一幢二层教学大楼,配有厨房、卫生间。操场上安装有滑梯、攀登架、多功能组合爬网等大型玩具。教室内装有电风扇、广播喇叭,配有风琴、消毒碗柜;寝室内放置了木质双层床、保健药箱等设备。开办之初,全院仅有幼儿18人,翌年春季,增至46人。到2000年,有幼儿140人,分设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有教职工14人,其中专任教师7人,保健员1人,小学高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4人。
该院重视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在课堂教学中,力求直观、形象、生动,充分运用各种教具玩具,指导幼儿动手动脑。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带幼儿走出院门,到大自然中去学习和活动,观看工人农民的劳动场面,观察大自然的四季景象,培养幼儿热爱劳动、热爱大自然的情感。1997年,参加全县幼儿故事、绘画比赛,获两项冠军。
金溪县保育院
金溪县保育院创建于1984年,为县教委直属单位,院址在秀谷镇胜利路117号。初创时有4个班,幼儿140人,教职工20人。从1994年开始,根据幼儿教育需要,在院外开办分院,内设大、中、小各1班。至2000年,发展到11个班,幼儿505人,教职工38人,其中有小学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16人;大学本科学历1人,专科学历11人;有4人获幼儿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该院占地面积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882平方米。园门口是一幢三层办公楼,水泥路直达操场,操场周围是10间教室,还有一幢三层教师宿舍楼,房前屋后绿树成荫,草坪上有孩子们喜欢的弓桥、转盘、荡椅、攀登架、滑滑梯、幸福井弹跳床等大型玩具。院内有师生食堂、糕点房、保健室、教玩具保管室等配套设施。
该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宗旨,以保育和教养相结合为原则,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每周一坚持升国旗,定期组织幼儿参观烈士陵园,与武警战士开展联欢活动,到福利院为老人表演节目,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孩子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感情。建立了语言、舞蹈、音乐、美术等兴趣小组,经常开展活动,培养幼儿多
方面的能力。1988年至1998年,幼儿参加省、地、县文艺调演,获省级奖1次,地级奖4次,县级奖5次。1996年和1997年进行的常识课电教实验,3人次获地区奖。
该园鼓励教工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能力评估,包括教师的语言表达、琴法技能、绘画技能、舞蹈编排、音乐示唱、教案写作、公开教学、剪贴、折纸、书法、即兴朗读,以及保育员的卫生常规如打扫、叠被、消毒、活动区布置等。教师积极参加省地县教学活动,1984年,获省木偶制作一等奖,1985年获地区讲故事比赛二等奖,1987年和1988年分别获全区优质课竞赛一、三等奖;1994年、1997年、1998年在全区幼儿教师技能技巧比赛中,获全能二、三等奖2人次,单项奖14人次,优秀指导教师奖4人次;有10多人次被评为地区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1986年,该院被评为地区托幼工作先进集体。1995年,1998年,两次被行署评为地区文明单位。
资溪县幼儿园
资溪县幼儿园创办于1977年,原名为资溪县保育院,院址设在30年代县苏维埃政府使用过的一座办公楼内,隶属县政府管辖。当时有教职工4人,幼儿30余人,办学条件十分艰苦。1985年,建起第一幢300平方米的教学楼。1986年,归口县教育局领导,入园幼儿发展到300多名,分大、中、小三个年级,教职工36人。2000年,该园占地面积扩展到6291平方米,先后兴建1000平方米教学大楼一幢,470平方米教工宿舍一幢,800平方米综合楼一幢,教学用房3579平方米,内设教室、办公室、绘画室、练功室、排演厅,配置了各种电教设备和教具玩具。校园内有800平方米长方形操场1个,30米跑道1条,花圃6个,蘑菇喷水池1个,盆景花卉点缀其间,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全园14个班,幼儿602人;专任教师36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10人。
该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宗旨,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在教学上,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选送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1997年,该园教师参加全区电化教学比赛,获一等奖1名,三等奖1名;同年,参加全区幼儿教师技能技巧比赛,获团体第二名,其中2人获个人全能第三名,1人获教案编写第一名,1人获绘画第二名。1993年,参加全区幼儿广播体操比赛,获团体第三名;1995年,参加全县“支农杯”故事比赛,获幼儿组第一名1人,第二名1人;1997年,参加全国少儿书画“双龙杯”比赛,获银杯奖2人,铜杯奖4人,优秀作品奖5人;在县首届中小学艺术节美术作品评比中,囊括幼儿组一、二、三等奖。
东乡县幼儿园
东乡县幼儿园的前身是孝岗镇幼儿园,创办于1960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曾停办,1973年恢复,并改名为东乡县幼儿园,园址设在孝岗镇第一小学院内。1984年,迁到县城南新建的三层楼园舍中,全园占地面积4663平方米,建筑面积1129平方米,配有办公室、医务室、广播室、陈列室、盥洗室、休息室、保管室、糕点房、厨房等一应设施,配有电视机、录象机、幻灯机、电子琴、磁性教玩具等教学设备。1997年,又加建了一间170平方米的活动室,成为集教学、娱乐为一体的幼儿活动场所。操场上设置了小天使乐园、黑猫警长转盘、大象滑梯、飞机、喷水蘑菇池等儿童玩具;园内花坛溢彩,绿树常青,环境优美,童趣盎然。
2000年,全园有大、中、小教学班15个,幼儿780人;教职工60人,其中具有大专学历的22人,幼师学历的40人,获小教高级职称的14人。
该园十分重视幼儿的思想品德教育,1993年,根据幼儿特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幼儿思想品德规范》,建立了以园行政一班级一家长代表为一体的品德教育网络,将德育工作贯穿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经常组织幼儿游览名胜古迹、家乡风貌,让幼儿了解历史,了解社会,培养幼儿热爱家乡,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
该园重视幼儿素质的培养,在课堂上努力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动手能力及口语表达能力。开展讲故事、编应用题、体育“一条龙”游戏等活动,让幼儿通过直接参与感受事物,掌握知识,逐步认识规律。在教学方法上,坚持以游戏和直观教学为主,开设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角,成立了电子琴、美术、舞蹈等兴趣小组,丰富幼儿的学习生活,开拓幼儿的视野。1990年,该园师生制作的教学玩具“交通指挥灯”、“动物滚洞”,获江西省优秀奖;幼儿节目“童乐”,获全区一等奖。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定期开展创“五佳”活动,即最佳教案设计、最佳教学笔记、最佳讲课技巧、最佳教室环境布置、最佳游戏编排等竞赛。1990年,该园美工、音乐、体育教师在全区幼儿园优质课竞赛中,分获二、三等奖;参加全区幼师技能技巧比赛,获团体第三名。1997年,获全区故事比赛二等奖,绘画三等奖。
1992年,该园被评为地区先进幼儿园;1995年,被评为地区优秀幼儿园;1997年和1998年,先后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和省卫生庭院。
第二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发展概况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小学教育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谕令各地书院改为学堂,南城县将凤岗书院改建为南城县官立小学堂,课程由读经改为中西兼习,这是抚州地区近代新式教育的萌芽。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再次下令兴办学堂,是年泸溪(资溪)县官立鹤城小学堂创办,各地兴办学堂之风渐兴。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临川、东乡、宜黄、金溪等县共办起小学堂16所,其中临川县高等小学堂1所,初等小学堂2所,宜黄县高等小学堂1所,初等小学堂4所,东乡县高等小学堂1所,初等小学堂2所,两等小学堂(兼有初等、高等)1所,金溪县高等小学堂1所。嗣后,崇仁、南丰、黎川、乐安均先后办起小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全区公、私立小学堂共有51所,其中抚州府32所,建昌府19所,抚州地区新式小学教育形成一定规模。
随着学堂的兴办,女子受教育的权利也提上议事日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学部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抚州地区遂有女子小学堂的兴办。宣统元年至二年(1909-1910年),南城县先后办起私立启秀女子小学堂、私立匡德女子小学堂,崇仁县办起私立宝水女子小学堂,乐安县办起女子高等小学堂。到民国初年,女子小学已遍及各县。
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将学堂改称学校,并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1914年,广昌县立高等小学校成立,招收学生百余人。至此,抚州各县均办起了新式小学。1915年,初等小学改为国民学校,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
施行程序》。这以后,全区初等小学教育在乡村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如南丰县除县城创办3所国民学校外,还在市山、瑶浦、白舍、交溪、下坊、唐坊、石谦、早禾坳、黄家堡等乡村开办国民学校9所;资溪县在乡村创办的国民学校近20所;崇仁县城乡所办国民学校则发展到近70所。
2-12 清末民初抚州地区各县第一所小学一览
单位:人
1930年,省务会议通过《修正江西厉行义务教育规程》,规定从1930年1月至1934年12月,全省分五期实施四年义务教育。到1934年,全区初等小学发展到910所,在校学生3.8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20%左右,离普及初等小学教育的目标距离尚远。
1934年,省教育厅制定《江西省设立保学暂行办法》。翌年,全区开始推行保学制度,每保设保立小学1所,若干保设保联中心小学(1938年改称乡镇中心小学)1所。保联中心小学之上,每区设中心小学1所;保立小学以所在保为施教范围,全保民众为施教对象,每校至少设儿童班及成人班各1班;儿童班可按正规办学四年毕业,也可办二部制短期学习一年毕业,成人班则分团编制开展补习教育六个月毕业。保学规定凡六足岁至十五足岁未受教育儿童,过十五足岁至四十五足岁之失学成人,均分期强迫入学,即所谓儿童教育与成人教育兼施,以达普及教育之目的和“管教养卫”之实现。保学经费以自筹为主,中央及地方给予一定补助。至1935年,全区小学教育发展情况如下:
2-13 1935年全区小学教育发展情况
此后,全区小学教育,特别是初小教育有了较快发展。下面是1935-1938年江西省第七
行政区(时辖临川、崇仁、宜黄、乐安、南城、南丰、黎川、资溪、金溪、东乡、光泽十一县)义务教育情况。
2-14 1935至1938年第七行政区初小四年义务教育概况
据1936年第一学期《七区地方教育整理处工作报告》载,是年全区办有区中心小学54所,保联中心小学227所,保学1352所,其他小学43所,共计1676所,七区共有学龄儿童近14万,已入学儿童7.8万,占学龄儿童55.9%。各县入学儿童情况如下:
2-15 1936年第七行政区学龄儿童入学情况
单位:人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江西省订颁《全省战时教育计划》,全区在抗战中坚持开展义务教育。1939年,为避日军侵扰,临川中心小学将部分师生迁至宜黄县开设分校达一年之久。是年9月,教育部决定在全国推行国民教育制度。翌年,全区根据省教育厅制订的《江西省提前实施国民教育办法大纲》,开始在各保设国民学校,各乡镇设乡镇中心学校,两校均设儿童部和民教部。各校经费,初定省库补助30%,县、保自筹70%;1941年,改为由中央及省库补助50%,县、保自筹50%。至1942年,全区实施国民教育第一期工作情况如下:
2-16 1942年抚州各县呈报改办乡中心学校暨国民学校概况
(续表)
在实施国民教育的工作中,各县也存在不少问题。据1941年下学期省督学视导南城等县教育的报告,各校设备大都简陋欠缺,教职员待遇甚低,保学谷多未筹足,学生多不足额。这些问题直到40年代末迄未解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教育环境略有好转,不少乡镇学校得到恢复和发展。这一年,临川县适龄儿童入学率为67%,宜黄县适龄儿童入学率接近75%。到1946年,临川、南城、黎川、东乡4县所办各类小学共有1000余所,在校学生5万余人。同年,省教育厅制定《江西省实施国民教育第二次五年计划》,并将省立临川实验小学划归县办。未几,内战开始,教育经费日益紧张,各县小学教育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到1949年初,已有大批学校停办,大量学生失学,据黎川、宜黄、资溪、金溪、广昌5县统计,当时所办各类小学不足200所,在校学生不到7000人;小学教育比较好的南城县,适龄儿童入学率也只有18%。至1949年5月,抚州地区解放,此时全区有公立小学(城乡中心小学)201所,村小1383所,私立小学40所,总计1624所。
新学兴办以后,抚州地区各县私塾仍普遍存在。民国时期,农村私塾往往多于学校。1933年,临川、金溪、东乡、宜黄、崇仁、南城、南丰等县向省府上报私塾情况,计七县共有私塾1248所,塾师1263人,塾童近1.5万人。各县在普设保学时,对私塾进行了改良。到1936年,南城、宜黄、乐安、资溪等县不良私塾均被封闭;其中宜黄、乐安二县已无私塾存在,金溪县仅余私塾12所,塾童218人。1938年,根据教育部颁《改良私塾办法》,各县将一批成绩较好的私塾改办成代用保立小学;同时,各县对私塾的管理也采取了一些办法,如黎川县1940年成立“私塾管理委员会”,制定《设立私塾须知》,规定设塾须经县府批准,教材和课程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此后,私塾数量相对减少。1946年,内战爆发,公立小学经费紧张,各地群众延师办学,私塾又大量增加;至1949年初,仅临川一县就有私塾600余所。
二、新中国的小学教育
新中国成立初,各地遵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西教育改革方案》,接管改造各级各类小学。至1949年底,全区有小学1371所,在校学生4.7万人。
1950年,江西省第三次教育行政会议召开,提出对乡村小学实行“民办公助”“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方针,鼓励群众自筹经费办学,加快了村学恢复和发展的步伐。至1951年,全区小学生数达11万多,是1949年底小学生的2.4倍。
1951年元月,全区各小学贯彻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优待工农子弟入学暂行办法的通令》,吸收大批工农子弟入学,1952年上半年,小学生中工农子弟的比例占学生总数的80%以上。同时各县根据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接管教会学校的指示精神,完成了对教会小学的接管工作;私立小学经登记立案后,也逐步由政府接办。
1953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整顿小学教育的指示》,各县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调整小学
布局,加强学校管理,充实教师队伍,对农村小学进行适当合并,全区小学数量比1952年减少139所,招生数减少1000余人。1954年上半年,整顿工作结束,小学教育中忽视秩序和质量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956年,抚州专署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的指示,在稳步发展公办小学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办小学,全区民办小学发展到975所,学生4万人,比1955年增加学校130所,增加学生2.7万。
1958年,全区“大跃进”,有的地方提出“苦战五天普及小学教育”的要求,致使公办小学大力扩充学额,民办小学村村社社开花。其中村办小学发展尤为迅速,达到2532所,学生7万余人,分别是1957年的2.18倍和2.54倍。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很快达到90%以上。
1961年,全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学校数量有所回落,招生数量也由1960年的9万人减为5万人。以后两年继续贯彻“调整”方针,学校发展相对稳定,办学质量得到重视。1962年,全区有16所全日制小学被定为省重点小学。1963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降为56.1%。
1964年,地委宣传部和专署文教处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和推广宜黄县坚持“两条腿走路”办学的经验,实行全日制教育与耕(工)读教育并举,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并举,提高工人、贫下中农子女入学率。全区各县在办好全日制小学的同时,积极开办半日制、隔日制、早班、晚班、识字班、牧童班等多种形式的简易小学,并鼓励厂矿、企业开办职工子弟学校,小学教育又迅速发展。仅东乡县就创办简易小学122所,增加民办小学56所,4830多名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都入了学。到1965年,全区小学达4837所,在校学生30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3.4%,比1963年增长27.3%。其中民办小学3628所,学生11万人,占全区小学生总数的36.8%。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校纷纷“停课闹革命”,部分学校被停办,校舍被侵占。1968年,根据省革委会关于“小学不出生产队,初中不出大队,高中不出公社”的要求,各县小学教育又一次大发展。城镇小学大办二部制,农村大量吸收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工农兵登上学校讲台,全区小学数量增加1100多所。到1976年,全区有小学8640所,在校学生近59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7%;教职工近2.5万人,其中民办教职工1.8万人,占74%。这一时期,各县普遍存在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流生率较高等问题。
1978年,抚州地区文教局决定在全区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其中抚州市工农兵小学、临川县上顿渡公社小学、进贤县李渡镇小学、乐安县龚坊公社前进小学被列为地区重点小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界拨乱反正,教师中的冤假错案得到改正,被占校舍全部退还,教学秩序逐步好转。1981年,地区文教局制定《抚州地区1981—1985年普及小学教育规划》,决定全区分四类逐步普及小学教育。第一类是城镇;第二类是城镇郊区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第三类是经济文化一般的农村地区;第四类是经济收入低,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普及小学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国家办学为主,充分调动社队集体、厂矿企业等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同时,鼓励群众自筹经费办学。1982年,地区文教局在金溪县召开中心完小校长座谈会,强调加强中心完小建设,充分发挥中心完小在普及教育中的示范作用。1983年3月,抚州地区行署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指示,确定全区普及小学验收标准为:入学率达95%以上,巩固率达85%以上,合格率达60%以上。同年11月,抚州地区教育局调整全区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划,提出全区力争在1986年普及小学教育。为此,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大力消灭学校危房,完善各种教学设施,调整学校网点布局,整顿民办教师队伍,办好各乡中心完小,设立小学教育辅导站,以社队为主抓入学率,以学校为主抓巩固率、合格率,以及大队和学校建立
“一簿四册”(一簿即文化户口簿,四册即学龄儿童名册、学前儿童名册、在校学生名册、流生名册)制度等。1985年初,抚州、南城、广昌、崇仁、金溪、南丰、东乡、临川8县(市)取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书,达到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标准。到1986年,全区在校小学生5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6.5%,巩固率97.1%,毕业率93.2%,12个县(市)均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其中临川县被国家教委表彰为基础教育先进县。
在推进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行署于1985年制定了《抚州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草案)》,决定利用三年时间(1985—1987年)进一步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和少年儿童的无盲率;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办好一大批符合标准的乡村小学,巩固普及初等教育的成果。不少县(市)建立了“四包一奖”制度,即教师包入学率,班主任包巩固率,科任教师包合格率,学校领导包普及率,对任务完成得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全区初等教育普及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下面是1987年对南城县上塘镇两个村和资溪县两个乡小学“五率”情况的调查及与1984年“五率”情况的对比:
2-17 南城、资溪两乡村1984年、1987年“五率”情况对照
1988年,全区基本消灭了中小学危房,实现了“一无两有”(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10月,经省政府验收,资溪县和抚州市中小学达到校园建设“六配套”标准,成为全省首批(4个)实现中小学校园建设“六配套”的县(市)之一。各地在实现“一无两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实施校园建设“六配套”作为巩固提高小学教育普及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有40个乡镇依法宣布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占全区乡镇总数的19.5%,其中在全县(市)范围内宣布实施小学义务教育的有抚州市、资溪县、南丰县。1991年,全区共筹集校园建设资金3300万元,修建校舍27万平方米,广昌、乐安、金溪、崇仁等县的36个乡镇基本实现中小学校园建设“六配套”;抚州地区行署被省政府评为修建中小学校舍先进地市。
从80年代开始,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日益严重,许多学校出现“招生超额,流生失控,毕业重读”等不正常现象,抚州行署和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纠正。1988年,地区教育局颁发《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通知》,指出个别地方农村小学生流失率达7%,要求各地深入做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端正办学思想,提高教育质量,合理安排和调整教学网点,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到1989年,全区小学“六率”(入学率、年巩固率、毛入学率、毕业率、升学率、及格率)情况如下:
2-18 1988-1989年全区小学“六率”情况一览
“六率”在全省所居位次:入学率居全省(97.8%)第六位,年巩固率居全省(97.7%)第八
位,毛入学率居全省(125.9%)第三位,毕业率居全省(94.9%)第一位,升学率居全省(61.9%)第七位,及格率居全省(81.8%)第八位。
80年代,抚州地区的聋哑、弱智等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开始从抚州市起步,并逐渐向各县发展,但受师资和办学条件的限制,各地特殊教育工作始终处在实验阶段。
1991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及小学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把入学率和巩固率列入目标管理,制止学生流学,并定出流失率、留级率和直升率(即一至五年级从未留级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控制标准,作为检测评估的一项具体要求;全区农村小学年巩固率的管理目标定为97.5%。到1993年上半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达99.16%,辍学率被控制在1.1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83.67%。
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在90年代有一定发展。1992年,各地根据地区教育局的要求,开展弱智儿童随班就读试验。一些小学继续附设弱智儿童特殊教育班。1993年,全区共建特殊教育学校4所,对聋哑儿童实施康复教育。经过几年摸索,全区基本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弱智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教育格局,相当一批残疾儿童经过学校教育达到小学四年级甚至更高水平。
90年代小学教育继续发展。1995年,地区教育局对全区11个县(市)24个乡镇的48所村完小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是各地教育投入有所增加,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教师素质有一定提高。48所村完小共有教师527人,学历达标率84%,其中具备大专学历者48人,占9%。对48所村完小五年级学生语、数两科进行检测,语文及格率86%,数学及格率84%,语数双科及格率76%。
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1996年起,全区各县(市)取消初中招生考试,小学毕业生一律按《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就近直接升入初中。配合招生制度的改革,各级各类小学进一步加强了素质教育。1997年,地区教委颁布《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各级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实现学生德、智、体全面和谐地发展;并提出会做人、会求知、会劳动、会健体、有特长等五方面的学生素质要求。与此同时,就学校办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素质发展水平分别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每学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1999年春季,各县(市)在城区和乡镇小学取消百分制评价制度,实行“等级+特长+鼓励性评语”的全面评价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制度,秋季,这一新举措在村小和各教学点全面推开。到2000年,全区有小学2303所,教学点664个,在校学生39万人,素质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小学努力的方向。
2-19 1949—2000年全区小学与在校学生数
学校单位:所;学生单位:人
1949—2000年全区小学与在校学生数(续)
学校单位:所;学生单位:人
2—20 1949—2000年全区小学招生与毕业生数
单位:人
1949—2000年全区小学招生与毕业生数(续)
单位:人
2—21 1949—2000年全区小学教工数
单位:人
1949—2000年全区小学教工数(续)
单位:人
2-22 1997年全区乡镇中心完小一览
第二节学校类别
一、教育部门办小学
这类小学在抚州地区近代小学教育发展中创办最早,属于公办小学,是小学教育中的主体。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南城县令遵照清廷书院改学堂的诏令,将原凤岗书院改建为南城县官立高等小学堂。嗣后,各县相继废书院,办学堂,其中崇仁县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就已设公立高等小学堂4所,有学生120人,公立初等小学堂8所,有学生177人。至1907年,全区有公办小学堂30余所。
1912年,临川县官立临汝高等小学堂改名临川县第一小学。1914年,江西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在临川县城创办。这样,临川县城内有了两所公办小学,学生近500人。这一时期,江西为北洋军阀所割据,教育经费紧缺,各县公立小学数量均不多。
1920年以后,江西省多次议决实施义务教育,抚州地区各县亦曾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增设公立小学多所,但因经费难筹,师资缺乏,致使义务教育计划屡议屡废,公立小学发展缓慢。到1934年,全地区公立小学不足600所,教职工800多人,在校学生2万余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6%左右。
1935年开始,各县推行保学制度,各保或若干保联合设立保学,公立小学有了很快发展。下面是1935年全区公立小学基本情况统计:
2-23 1935年全区公立小学概况
1936年,全地区公立小学近2000所,教职工3351人,在校学生7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55.9%。以后,各县除继续增设保学外,遵照《江西省各县设立中心小学办法》,于县区政府所在地各设区中心小学1所,同时将城镇部分县立小学改为保联中心小学。到1938年,全地区设有区中心小学54所,在校学生8493人,教职工309人;保联中心小学248所,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480人。
1940年,遵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西省提前实施国民教育办法大纲》,各县将原有保学和乡镇中心小学逐年改办为保国民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至1942年,全地区共改办保国民学校
797所,乡镇中心学校230所,共计1027所。至1944年,各乡镇中心学校和保国民学校的改办、设置如期完成,公立小学有所增加。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小学的恢复和发展出现了短时间的兴盛局面,如黎川县这一年有乡中心学校24所,保国民学校147所,在校学生上万人;南丰县有乡中心学校30所,保国民学校166所,在校学生1万余人。1946年,内战爆发,公办小学很快陷入经费紧缺境地,不少学校纷纷停办。至1949年,全地区公立小学数不足900所,学生仅3万余人。
新中国成立初,各县遵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西教育改革方案》要求,接管改组旧有公私立小学,很快恢复小学800多所,就读小学生1.6万余人。1950年,教育部门办小学迅速发展,达1500余所,在校学生7万多人。1951年,各县对乡村小学实行“民办公助”和“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方针,村学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民办公助的乡村小学均由政府接办,成为公办小学;全地区教育部门办小学发展到2000余所,在校学生10余万人。此后十余年,这类小学的发展进入相对稳定时期。
1958年,在“大跃进”热潮中,教育部门办小学盲目扩充学额,大量招收插班生。1962年开始,各地对公、民办小学进行调整,一部分教育部门办小学被转为民办。同年,抚州市实验小学、抚州市第一小学,临川县湖南小学、上顿渡小学、李家渡小学、温家圳小学,南城县盱江小学、新丰小学,南丰县解放路小学,黎川县第二小学,金溪县城关小学,崇仁县相山小学、秋溪小学,宜黄县凤岗第一小学,乐安县戴坊小学,资溪县泸阳小学等16所完小,被定为全省重点办好的小学。
1964年,各地积极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在办好全日制小学的同时,大力发展半日制、隔日制、巡回制、早晚班、牧童班等多种形式的耕读学校。到1965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小学2071所,在校学生近17万;另有教育部门办耕读小学1351所,在校学生2万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大批教育部门办的小学由社队、街道接办。从70年代开始,各地扩大办学规模,追求发展速度,到1974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小学达1万所,较1966年增长4.3倍;在校学生近50万,较1966年增长2.6倍;有公办教师6996人,顶编代课教师865人,工农兵兼职教师2054人,另有工人宣传队97人,贫下中农宣传队15633人。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教学网点布局重新进行了调整,小学教育逐步走上正轨。1985年,全区有教育部门办小学4450所,在校学生近50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6.6%;行署及时提出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各地加强普及小学教育成果的巩固工作,加快校园建设“六配套”步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水平。到2000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小学有2234所,教学点643个,占小学总数的97%;在校学生38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98%;教职工2.1万人,占小学教职工总数的90%。
2-24 1949—2000年全区教育部门办小学发展情况
单位:人
二、教会办小学
抚州地区教会小学创办的历史很早,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就有英国传教士在黎川县创办教会子弟学校,当时只设初小,招有4个班级100余人,有教师7人。
宣统元年(1909年),基督教美国卫理公会所属组织“美以美会”在南城县创办启秀女子学校,当时也只办初小,虽名女校,也招男生;1936年后,始增办高级班,改名启秀小学。1940年,增设幼儿班,全校学生180名,教师6名。1941年,日军轰炸南城,校舍被毁,学校停办。1945年,恢复幼儿园;1947年,又恢复小学初级班。1950年,因美国停止津贴造成经费不足,停办初级班,只办幼儿园,改名南城县私立启秀幼儿园。
宣统二年(1910年)前后,基督教“美以美会”在临川县先后创办豫章女子学校和豫章高级小学,但办学时间均不长。
1929年,抚州天主教会在临川县创办震华小学,为完全小学。同年,南城天主教圣万隆巴会创办启迪小学,有一至六年级6个班,学生近200人,教师10人,校舍面积400平方米,有一些教学仪器和体育器材,还有一定的活动场地,教学设备比较完善。
1934年,资溪县高陂天主教会创办震德小学,招收学生50人,有教职工4人,为初级小学;黎川县天主教会创办崇德小学,为完全小学;南丰县天主教会创办新民小学,招收男女生各1个班共20多人,有教职工3人,至南丰解放前夕,有一至六年级学生500余名,教职工13人。
1936年,广昌县天主教会创办复兴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和宿舍各1幢。有围墙、校门、水井和简单的体育设施。全校教学班3个,学生126名,教职工近10名,为初级小学。1945年发展到5个班,学生261人。
1939年,资溪县天主堂神父步礼信创办养正小学,学生200余人,为完全小学(1949年4月停办);同年,宜黄县城及二都、蓝水、白竹、神岗、梨溪、梅坊等乡镇天主堂亦先后创办教会小学,两年后均停办。
1947年,崇仁县天主堂神甫曾益创办崇正小学,校址设天主堂侧,4个班,学生97人,教职工6人,为完全小学。
到1948年,抚州地区各县几乎都有教会小学。
教会小学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宗教信徒,其成绩优良者常送入修道院继续深造,成为神职人员,以扩大宗教影响。学生多为教徒子女或富家子弟。教徒子女不收学费,非教徒子女则须缴费。其所设课程除与普通小学相同外,另设有英文和宗教要理课。学生每星期二、四、六有宗教朝会,星期四还有晚祷告,星期日要做礼拜;经常唱圣诗,做弥撒,接受各种宗教熏陶。教徒学生还要担任辅弥撒、辅降福等宗教仪式工作。1929年,教育部颁布《私立学校规程》,规定教会学校不得以宗教科目为必修科,亦不得在课内作宗教宣传,在小学不得举行宗教仪式,但多数教会小学并未执行。
教会小学一般设董事会管理学校;董事长由修道院院长兼任,主持校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由于受外国津贴,教会小学的办学条件都比较优越,师生待遇也较其它学校优厚。如南城县启迪小学,教徒学生不仅免缴学费书费,而且免费在校用膳,教师收入也高于其它小学。
1949年,抚州地区解放后,军管会派代表进驻学校,对教会小学进行改造,取消了宗教课程。1951年,根据政务院《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各地开始接管教会小学,其中广昌县复兴小学与城关完小合并,改称“广昌县城关、复兴联合小
学”;崇仁县崇正小学高年级并入县立第一完全小学,低年级改办为巴山镇第三初级小学。1952年,临川县震华小学改办为抚州镇小学,南城县启迪小学并入南城县第三完全小学,至此,教会小学成为历史。
三、个体办小学
个体办小学的出现始于清朝末年。自清廷颁令废科举,兴学校之后,一些有识之士纷纷筹资兴办学校,如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黎川县钟贤和石峡两地富绅各创私立小学堂1所,均设有高级班。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崇仁县创陈氏私立小学堂2所,各招收学生20人。东乡县也于此期间创办向寅小学堂,招收学生100人。宣统二年(1910年),崇仁县、南城县各创女子学堂1所,方便女童读书。辛亥革命后,私立小学逐渐增多。1912年(民国元年),临川县汤名荪于李渡镇创办私立平民小学。1913年,临川县李时枚于流坊乡创办私立瑶湖小学,东乡县颇负盛名的私立尚志小学亦于是年创办,舒同、乐典均曾在该校就读。由于各地高等小学不招收女生,私立女子小学的发展一时加快。1912年,崇仁县城创办私立女子小学3所,即私立竞秀女子小学堂,学生50人;私立振坤女子小学堂,学生40人;私立毓秀女子小学堂,学生20人。同年,金溪县汪树德在县城创办私立端淑女子小学,黎川县创办私立阃范女子小学。不久,宜黄县创办私立坤贞女子小学。1918年,广昌县有私立小学3所,其中梅驿区2所,尖峰区1所。1920年,南丰县包发鸾捐资在城区同时开办了5所私立小学。同年,临川县桂瑞藩创办私立桂桥小学,办学宗旨是热爱中华,诲人不倦,体魄健壮,有章必循。建校初期,仅有学生数十人,后发展为1000人的完全小学。学生除来自临川外,还有的来自进贤、南昌、丰城、东乡、南城、南丰、崇仁、乐安、宜黄、余干、高安等县市,其生员之广,学风之好,在省内私立小学中名列前茅。
1929年,教育部颁布《捐资兴学褒奖暂行规程》,临川县城乡积极响应,城厢办起震群、震华、双氏、蔡氏、光华等私立小学,乡镇办起培才、竞强、怀圣、培育、临江、金台、仙桂、普育、日新、振中、玉屏、北田、石鼓等私立小学,私立辅仁中学也附设小学部招生4个班。后因资金不足,夭折者甚多。1929年秋,私立小学执行部颁规定,到县教育局立案,并接受教育局监督指导。1931年至1934年间,教育部先后颁布《繁盛都市推广小学教育办法》、《乡村小学充实儿童学额办法》、《小学规程》等条例,各地商帮工会遵照执行,摊认捐款,兴办私学,使私立小学有了较快发展。下面是1932年全区部分县私立小学情况:
2-25 1932年抚州部分私立小学情况
1934年,全区私立小学共有334所,学生2.8万人。临川县私立小学发展到56所,占全县小学总数的39%;学生4309人,占全县小学生总数的45%;教师202人,占全县小学教师总数的49%。南城县私立小学发展到20所,占全县小学总数的48%;学生934人,占全县小学
生总数的32%;教师35人,占全县小学教师总数的39%。这期间,有些县私立小学的数量超过了公办小学。如金溪县私立小学有63所,公立小学仅25所;私立小学学生为1633人,公立小学学生仅1162人。另据1934年省督学视察东乡县教育的报告,东乡县“现有县立完全小学1所,县立初小12所,县立平民女子小学1所,县立民众学校1所,私立完全小学8所,私立初小107所,共计学校130所”,则该县私立小学占全县小学总数的88%,可谓全地区私立小学最发达的县份。
1935年,各县推行保学制度,对私校进行整理,所有私立初小和完全小学的初级部均改办为保学。至1936年,金溪县余私立小学6所,南丰县余私立小学7所,黎川县余私立小学4所,其它各县私立小学亦大为减少。据1938年统计,全区共有私立初等小学48所,学生2977人,教师147人。此后各地私立小学发展缓慢,在整个小学教育中一直处于辅助地位。
抗日战争爆发后,不少私立小学因经费不支而停办,也有的私立小学被战火焚毁,如临川县唐式麒创办的私立漱泉小学,即于1942年被入侵日军烧成灰烬,致使400多名学生失学。也有的私立小学在抗战中教绩颇佳,如宜黄县私立铸群小学,1940年曾受到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传令嘉奖。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多数私立小学重新开办,有的县还新增了一些私立小学。翌年,内战爆发,不少公立小学因经费紧缩而纷纷停办;农村民众遂延师办学,蒙馆大量增加。到1949年初,仅临川县就有私立小学(大多为蒙馆)696所,学生6190人,占全县小学生总数的30%。
民国时期各地私立小学大致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由教会创办的;一种是由私人出资所办的,如黎川县竞强小学由黄扩民独资创办,临川县桂桥小学由桂瑞藩独资创办,漱泉小学由唐式麒独资创办,这些私立小学在当时都颇有名气;还有一种是由当地较大宗族创办的,以招收本族子女为主,兼收外姓学生,但本族子女免收学费,如黎川县邓氏真儒小学、涂氏小学、宏村孔家小学、樟村杨家小学等,其中真儒小学办学历史长,规模大,教学质量好,是该县声望最高的小学之一。私立小学校舍与设备,也大多简陋。
1949年5月,全地区私立小学仅余40所。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指示,各私立小学纷纷向主管行政机关办理立案手续,有30所私立小学迅速恢复招生。1950年以后,各地私立小学陆续被接管改造,至1956年,私立小学全部改为公立。此后近30年,私立小学不复存在。
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私人办学重新得到允许。1984年,宜黄县一些山区社队,首先办起了私人学校。教学对象大都是适龄儿童,也有部分考不上初中、高中的青少年,其中年龄最小者7岁,最大者18岁。课程设置除语文、数学、音乐、体育外,还开设识字、珠算、对联、应用文、千字文、百家姓等课程。教学方式分个别教学和复式教学两种。任课教师大多是回乡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离任的民办教师。这些学校因群众需要而创办,以学习知识为目的,不受毕业、结业、承认学历等问题的影响,教学方式因施教对象不同而作灵活安排,教学时间因生产季节有异而作相应变化,颇受山区农民欢迎。90年代末,私人办学出现了一些单纯谋利的现象,如东乡县马墟镇有9个行政村办了16所私人学校,这些学校绝大多数未经审批,不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无法落实义务教育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此加强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到2000年,全区有个体办小学47所,教学点19个,主要集中在东乡县和南丰县。其中东乡县有个体办小学43所,班级111个;南丰县有个体办小学4所,班级12个。是年全区个体办小学招生人数总计941人。
四、集体办小学
集体办小学是指解放后城镇街道和乡村集体所办的小学,属民办性质。这类小学最早出
现于农村。抚州解放后,即鼓励群众办学;1950年,江西省第三届教育行政会议提出“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方针,推动了群众办学的发展。是年底,全区集体办小学有133所,在校学生3000人。1952年,遵照教育部《关于整顿和发展民办小学的指示》,民办公助的乡、村小学由政府接办,均成为公办小学。由于过分强调正规化,一些地方出现了限制取缔民办小学的倾向。1953年,政务院在《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指出,“在农村,要提倡民办小学”。这以后,群众办学的积极性重新得到支持和发扬,集体办小学又有了较大发展,至1954年,全地区民办小学达316所,在校学生5000人。
1956年,江西省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一方面积极发展公办小学,一方面大力提倡和发展民办小学。同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大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的指示》,要求各地切实掌握群众需要与自愿原则,推动民办小学的发展。并提出教学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条件和不同对象作不同的要求;办学经费应根据群众自筹、合理负担的原则,因地制宜,多方筹措;师资力量一般就地取材,由群众自聘或政府推荐。这一年,全区民办小学发展到975所,比1955年增加130所;在校学生4万多,比1955年增加近2.7万人。其中临川县唱凯公社顾家小学转办为“红旗高级社办小学”,并被省教育厅定为全省第一所高级社办重点学校。
1956年以后,宜黄县群众办学的成绩越来越突出。1957年2月,《中国青年报》报导“宜黄县民办小学又多又好”;1958年2月,《江西日报》报导宜黄县85%以上的自然村设立了学校,全县民办小学达150所,学生2100名,入学学生约占全县学龄儿童的80%左右。学习宜黄经验,发展民办小学,很快成为全区教育部门“大跃进”的主旋律。1958年底,全区民办小学猛增到2500所,占小学总数的55%;在校学生7万余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1%。1960年,全区民办小学的学生增加到8万余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远远超出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平。
从1961年底开始,教育事业进行调整,部分民办小学停办,农村部分公办小学转为民办小学,部分公办小学教师转为民办教师;全区民办小学减为1600所,在校学生5万人,教师2100人。
整顿工作结束之后,各地继续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依靠群众积极办学。1963年,抚州专署批转文教处《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小学的报告》,要求各县(市)推广宜黄县办学经验,抓好民办小学建设。并规定县文教部门负责民办小学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方针,解决教材、师资问题;社队着重政治思想领导,参与校委会建设;辅导区负责教学业务的提高;办学则实行谁读书谁出钱,谁办学谁投资的原则,一些实际问题由群众和教师自主解决。在学校布局上,照顾群众居住条件,小型分散,就近上学;在办学形式上,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既办全日制小学,也办牧童班、早晚班、半日班、隔日班、识字班等半耕半读小学;在教学内容上,学以致用,有的放矢,打算盘、写书信、写便条、记工分,都列入教学内容。1964年,省、地教育部门派工作组赴东乡县搞试点,调整全县小学网点布局,在大队开办高小,生产队开设初小,全县新增小学178所,使4830多名原来未入学的适龄儿童都进入了学。到1966年初,全区集体办小学达3748所,占小学总数的61%;在校学生11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7%;教职工4954人,占小学教职工总数的37%。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村大批公办小学下放到公社或大队管理,城镇也有一批公办小学下放到街道管理,集体办小学数量大增。1969年,各地贯彻省革委会“三不”(即读小学不出生产队,读初中不出大队,读高中不出公社)的办学要求,撤销了半耕半读学校及多种形式的教学班,在大队、生产队发展学校,如广昌县是年队办小学481所,比1968年增加337
所;公办小学仅33所,比1968年减少274所。但这时的社、队小学,均由政府统一设置,单设的民办小学已不复存在。
2-26 1950—1966年抚州地区集体办小学概况
单位:人
1978年之后,各县调整了教学网点布局,对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整顿。1981年,全区各公社恢复中心完小。1985年,各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县(市)、乡(镇)、村三级办学,县(市)、乡(镇)两级管理的体制。从此,乡(镇)中心完小实行乡(镇)办,由县(市)、乡(镇)两级共管;村小实行村办,由乡(镇)管。到2000年,全区乡(镇)中心完小有230余所,村完小和村小1800余所。
五、企业办小学
企业办小学指工矿农林等企业单位所办的学校,属于公办小学性质。抚州地区这类小学50年代末才开始出现。1957年,抚州市港创办水上初级小学。1958年,崇仁县农业局所属下屋农场创办职工子弟学校,招学生10人。1959年,金溪县沟树林场创办沟树小学,资溪县株溪林场创办株溪小学,东乡县红星垦殖场创办红星小学。1960年,东乡县磷肥厂和黎川县德胜关林场也分别创办子弟小学。这些学校的创办为企业职工子女读书提供了便利条件。
60年代,抚州地区企业办小学发展缓慢,设校的企业多是省、地所属的厂矿单位。如南城洪门电厂子弟学校,创办于1965年;乐安721矿子弟学校,创办于1966年;崇仁永胜机械厂子弟学校,创办于1967年;临川912地质大队子弟学校,创办于1969年。1971年,中共中央发出“城市要进一步搞好厂矿企业和街道办学”的指示,推动了厂矿企业办学的热潮。1972年,全地区厂矿企业办小学54所,在校学生7400人;翌年,发展到64所,学生10249人。
1975年,抚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教育组进一步提出“要大力提倡厂矿企业办学,五百人以上的单独办,五百人以下的联合办”。是年,全区厂矿企业办小学增加到72所,在校学生1万余人。其中,省属厂矿子弟小学14所,地属厂矿子弟学校21所。
2-27 1973年抚州地区厂矿企业办小学一览
单位:人
2-28 1975年省、地厂矿子弟学校一览
1979年7月,抚州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对厂矿企业单位所办学校业务领导的通知》,规定厂办学校的行政领导、人事调配、经费收支等由办学单位自定,但各地应把他们当作国家举办的全日制学校一样看待,加强业务领导,凡属教育会议、重大教研活动、培训、评模、教学检查等,均应吸收厂办学校参加,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应同样供应。厂矿应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将本单位办学规模、学校班级、师资、教材等情况抄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区厂矿企业的发展出现勃勃生机,厂矿小学也略有增加。到1986年,资溪、东乡、宜黄、广昌、抚州五县(市)厂矿企业办小学发展到42所,在校学生3788人,比1975年分别增加学校22所,增加学生1309人。80年代后期,不少厂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滑坡,致使部分厂矿学校停办,或移交教育部门接办,如崇仁县虎毛山鱼种场、森林苗圃、石桥垦殖场等单位职工子弟学校先后停办,学生并入当地公办学校就读。到1997年,
全区厂矿企业办小学共44所,在校学生8185人。
2-29 1997年全区厂矿子弟小学一览
第三节培养目标
清末: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颁布“壬寅学制”,提出小学堂的办学宗旨是“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有益身心之事”。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廷再颁“癸卯学制”,规定初等小学堂的办学宗旨是“启其人生应用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高等小学堂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身体”。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学部明定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这些规定为全区各地小学的培养目标定下了基调。
民国时期: 全区小学按照当时政府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学校培养目标。1912年民国成立,教育部颁布《小学校令》,废除“忠君”、“尊孔”的封建教育宗旨,规定“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1915年,改初等小学校为国民学校,规定“国民学校施国家根本教育,以注意身心之发育,施以适当之陶冶,并授以国民道德之基础及国民生活所必须之普通知识技能为本旨”。
1928年,大学院颁布《小学暂行条例》,规定“小学教育应根据三民主义,按照儿童身心发展的程序,培养国民之基本知识技能,以适应社会生活”。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规定普通中小学“须根据总理遗教,陶融儿童及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并养成国民之生活技能,增进国民生产之能力为主要目的”。
1931年,国民党中央通过《三民主义教育原则》,规定小学教育的目标为:使儿童整个身心融于三民主义之中;使儿童个性、群性,在三民主义指导下平均发展;使儿童于三民主义下,具有实际生活初步知能。
1933年,教育部公布《小学规程》,提出“小学应根据三民主义,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养成知礼、知义、爱国爱群的国民”。并规定小学实施下列各项之训练:(一)培养儿童健康体格;(二)陶冶儿童良好品性;(三)发展儿童审美兴趣;(四)增进儿童生活知能;(五)训练儿童劳动习惯;(六)启发儿童科学思想;(七)培养儿童互助团结之精神;(八)养成儿童爱国爱群之观念。
1934年,江西省制定《设立保学暂行办法》,规定保立小学以所在保之整个社会为施教范围,全部民众为施教对象,以培养国民的自治能力、自学能力、自给能力、自强能力,亦即实现“管教养卫合一”的目的。
1936年,根据《小学规程》的规定,各小学以发展儿童身心,并培养儿童民族意识、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技能为主旨。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小学实施战时教育总目标,即培养儿童信仰政府与拥护领袖的热忱,激发儿童抗敌救国的决心,锻炼儿童强健的体格与刻苦的习惯,灌输国防的知识并使儿童明了国际国内局势。
1942年,根据教育部颁《小学法》规定,各小学注重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道德、民族意识及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技能,以期养成修己、善群、爱国的公民为目的。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1952年,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全区小学教育的宗旨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和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给儿童以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其具体目标为:德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智育方面,使儿童具有读、写、算的基本能力和社会、自然的基本知识;体育方面,使儿童具有强健的身体,活泼、愉快的心情,以及卫生的基本知识和习惯;美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美的观念和欣赏艺术的初步能力。
1963年,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区“小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其具体目标为: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使学生具有初步的阅读、写作和计算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正常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
1978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小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祖国培养新生一代,使他们接受教育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具体要求恢复为1963年所颁《条例》中的各款各项。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提出“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进入80年代,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教育部门都强调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轨。90年代以后,素质教育逐渐成为评估各类小学工作的标准,全区小学认真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对儿童实施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其具体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初步学会
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四节教学工作
一学制、校历
(一)学制
清末: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始,抚州各地陆续创办小学堂,当时各校施行的是清廷颁布的“癸卯学制”,小学堂分初等、高等两种;其初等、高等并立的,称两等小学堂。修业年限,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春、秋两季均可始业。至于女子小学堂,初、高等均为四年。宣统元年(1909年),按学部奏准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初等小学教育三种,一为五年毕业之完全科,二为四年毕业之简易科,三为三年毕业之简易科,用以辅助初等小学堂的不足。宣统二年(1910年),又删去简易科名称,初等及高等小学堂修业期限一律改为四年。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学校根据学生程度,也允许提前毕业。
民国时期: 1912年,按教育部公布《小学校令》,初等小学修业期限为四年,义务教育,6岁入学;高等小学为三年,较前缩减一年。1922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小学修业年限为六年,较旧制减少一年。仍分初、高两级;前四年为初级,单独设立,后二年为高级。义务教育年限仍为四年,但入学年龄不限定6岁。小学“四二”制由此确立,并一直沿用了20余年。1928年,根据大学院公布的《小学暂行条例》,小学仍分为“四二”制,但始业时间统一为春季。1942年,又改为秋季始业,直至1949年。
新中国成立后: 小学仍实行“四二制”,但春、秋两季均可始业。1951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小学修业年限由六年改为五年,取消初、高两级分段,改为五年一贯制;入学年龄为7周岁。1952年,专署文教科以抚州市实验小学、抚州师范附属小学为试点学校,从一年级新生开始进行五年一贯制的改革试验;各县文教科也都选择条件较好的完全小学进行改制试验。1953年,政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提出小学五年一贯制“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不宜继续推行”。小学学制仍沿用四二制,分初、高两级;初级修业年限四年,高级修业年限二年。从这一年开始,统一为秋季招生。
1958年,各校开始进行缩短学制的改革实验,部分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同时,各县市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创办多种形式的学校,如半日制、隔日制、牧童班、早晚班等。不少学校又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1960年,江西省中小学学制改革委员会颁发《江西省推行学制改革试点的初步意见》,提出“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课时,适当增加劳动”。抚州市实验小学、抚州师范附小等一批学校又进行五年一贯制改革试验,各县(市)还选择1—2所小学试验四年制。1961年,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各校停止春季招生。这一年各地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小学学制改革试验进行调整与控制。
到1963年,抚州地区五年一贯制的学校仅3所,即抚州市实验小学、临川县湖南小学、南城县建国路小学。1964年,各县(市)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在农村办起一批耕读小学,以教授语文、数学为主,学制四年。1965年,五年一贯制的小学又有增加,如抚州镇增加了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
“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中央关于“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各地学制自行其是,其中以实行五年制者居多。
2-30 1961年临川县小学学制调整情况
1969年,江西省革委会决定小学由秋季招生改为春季招生。
1972年,江西省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颁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学计划》。随后,各地小学全面实行五年一贯制,并恢复秋季始业。
1978年开始,小学入学年龄改为6岁或6岁半。
1980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城市部分小学试行六年制,农村小学仍实行五年一贯制。
1984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全区扩大六年制小学试点,一些县决定分三批完成改制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小学容量压力太大,校舍严重不足等问题,改制工作放慢了步伐,有些已改制的学校也恢复了五年制。至1989年,全区小学普遍改为五年一贯制。
(二)校历
清末: 小学一直实行学期制。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按学部规定,每年正月16日开学,至夏至后6日散学,为一学期;处暑前5日开学,至农历12月25日散学,为一学期。学期制一直延至民国初年。
民国时期: 1912年,按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学年学期及休业日期规程》,各学校以8月1日为学年之始,以翌年7月31日为学年之终。一学年分为三个学期: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学期;翌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一学期;4月1日至7月31日为一学期。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颁布《民国十六年度学校历》,改学期制为学年制,小学均秋季(9月)始业,寒假两星期,暑假45日。1928年,按大学院颁布《小学暂行条例》,一学年分两个学期,每年8月1日为学年之始,7月31日为学年之终。从8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为第一学期,2月1日至7月31日为第二学期。每学年放暑假45天,寒假14天,春假3天,另有各种纪念日假6—7天。
1931年,教育部再次修正校历,规定小学第一学期146天,第二学期145天(闰年加一天)。这其中,1月1日至3日放年假3天;1月18日至31日放寒假14天;4月1日至7日放春假7天;7月3日至8月21日放暑假50天。
1935年,江西省推行保学制度,设儿童班和成人班,保学儿童班没有寒暑假期,仅酌放农忙假(不得超过60日)。
1938年,按教育部的《修正学校学年、学期及休息日期规定》,小学每年8月1日为学年之始,翌年7月31日为学年之终。一学年分为两学期:第一学期自8月1日起至翌年元月31日止,共计146天;第二学期自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共计145天(闰年146天)。暑假50天,自6月30日起至8月21日止;寒假30天,自翌年元月1日起至元月30日止。另有各种纪念假8-9天。这一规定到40年代末基本未变。
新中国成立后: 小学一度实行学期制,自8月1日起至翌年元月31日止,为一学期;自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为一学期。每学期各授课145天,暑假52天,寒假23天,春假3
天。1952年,恢复学年制。1954年,按江西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小学暂行校历(修订草案)》,小学以每年8月1日为学年之始,次年7月31日为学年之终;自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第一学期,2月1日至7月31日为第二学期。每学期145天,计20周零5天。全学年除寒暑假外共290天,计41周零3天。暑假52天(7月11日起至8月31日止),寒假23天(1月24日起至2月15日止),春假3天(4月3日至5日)。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规定,废除全国统一的校历。当时,各地小学师生均投入大炼钢铁运动,劳动频繁,无校历可循。1959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日制学校教学、劳动和生活安排的规定》,小学每学年教学时间为39—40周,三年级以上学生每周劳动4小时,最多6小时,保证每天睡眠9—10小时。每年假期为2个月。1963年,按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规定,一至三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为41周,四、五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为39周,六年级全学年教学时间为38周;生产劳动时间,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年两周;寒暑假每年两个半月。农村学校根据农事需要,安排农忙假,折抵劳动时间或放假时间。
2-31 临川市1997—1998学年度上学期小学校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学秩序被打乱。1967年以后,各校教学、学工学农时间及寒暑假等,均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指示,逐学期安排。1973年,根据《江西省1973—1974学年度小学教学计划》,小学全学年为43周零3天。其中,文化学习时间39周,上学期
18周,下学期21周;学工学农时间,全学年近3周。农村小学四、五年级全学年放农忙假两周。五年级学军时间全学年3—6天;可安排在假期。另安排运动会、节假日和机动时间12—14天。
1979年,按《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小学寒暑假为两个月。1981年,《全日制五年制教学计划(修改草案)》规定,寒暑假为10周,教学时间为36周,复习考试4周,机动时间2周。1983年,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全日制小学每年假期延长为12周。
1984年后,根据《全日制六年制城市小学教学计划》和《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规定,全日制六年制小学全学年上课34周,复习考试3周,集体教育活动和机动时间2周,寒暑假12周,节假日1周。农村小学根据当地农事季节,用部分假期和劳动时间放农忙假。
二、课程、教材
(一)课程
清末: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小学堂创办之初,所设课程多由创办者自由支配,没有统一要求。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学制颁布,初等小学堂的课程为:修身、读经、作文、习字、史学、舆地、算学、体操;高等小学堂为:修身、读经、古文辞、作文、习字、算学、本国史学、本国舆地、理科、图画、体操、或加添农工商实业科目一种或两种,而除去古文辞。当时以12日为一周,每周授课72小时。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各初等小学堂课程规定为:修身,每周2小时;读经解经,每周12小时;中国文字,每周4小时;算术,每周6小时;历史,每周1小时;地理,每周1小时;格致,每周1小时;体操,每周3小时;视地方情形,可增加图画与手工。高等小学堂为:修身,每周2小时;读经解经,每周12小时;中国文学,每周8小时;算术,每周3小时;中国历史,每周2小时;地理,每周2小时;格致,每周2小时;图画,每周2小时;体操,每周3小时;视地方情形,可增加手工、农业、商业等科目。此时改7日为一周,初小每周授课30小时,高小每周授课36小时。不少学堂由于缺乏师资,未能开齐课程,尤以少开格致、体操、手工等科课程为多。也有少数学堂加设课程,如加设英文科。从课时安排看,初等或高等小学堂的授课重点均为读经解经。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根据学部颁布的《女子小学堂章程》,各女子初等小学堂的课程为修身、国文、算学、女红、体操,每周授课24至28小时,而以音乐和图画为随意科;女子高等小学堂为修身、国文、算学、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女红、体操,每周授课28小时至30小时,音乐也定为随意科。女子小学堂的特色是没有读经科。
至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改初、高两级都为四年,课程随之亦有变动,其中第一第二两学年每日授课4小时,第三第四两学年每日授课5小时。同时,各小学堂一律添设官话课。
民国时期: 1912年,初等小学课程为:修身,每周2小时;国文,每周10—14小时;算术,每周5—6小时;手工,每周1小时;图画,每周1—2小时;唱歌,每周4小时;体操,每周4小时;女生另加缝纫1至2小时;计每周授课男生22至28小时,女生22至29小时。高等小学为:修身,每周2小时;国文,每周8—10小时;算术,每周4小时;本国历史,每周3小时;本国地理,每周3小时;理科,每周2小时;手工,每周1—2小时;图画,每周1—2小时;唱歌,每周3小时;体操,每周3小时;英语,每周3小时;另外,男生加农业2小时,女生加缝纫2至4小时。计每周授课时间,男生30小时,女生30至32小时。随意科一律改为必修科。1915年,改初等小学为国民学校,课程也略有修订,高等小学恢复了读经课,讲授《论语》,每周3小
时。1916年,袁世凯帝制失败,读经课重被废止;但县、乡各小学仍开设读经课,直至1922年才奉令取消。
1920年,国文课改为国语课。1922年,修身课改为公民课。
1923年,实行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初级小学开设国语、算术、社会(包括公民、卫生、历史、地理)、自然(包括园艺)、工用艺术(旧称手工)、形象艺术(旧称图画,新加剪贴及塑造)、音乐、体育;高级小学开设写字、作文、读文、语言、算术、地理、历史、公民、卫生、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授课改以分钟计算。初级小学前两年每周至少1080分钟,后两年至少1260分钟;高级小学每周至少1440分钟。各科所占时间规定了一个比例。每节课时间,一般为30分钟,但短可缩至15分钟,长可延至60分钟。以上课程中有不少新内容,由于脱离实际,收效甚微。
1926年,公民课改为党义课。
1929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小学六年分为低年级(一、二年级)、中年级(三、四年级)、高年级(五、六年级)三段,课程为: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其中“工作”课即原“工用艺术”课的扩大。
193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小学课程标准》,各校不再特设党义科,其教材融化于国语、社会、自然等科中。社会、自然两科的卫生部分被划出,另开卫生科;改工作科为劳作科,内分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四项;社会科加入公民教材;增设公民训练科,实行《小学训育标准》。每周授课时间,一年级1170分钟,二年级1260分钟,三年级1380分钟,四年级1440分钟,五、六年级1560分钟。每节课时间以30分钟为基本,视科目教材之性质可延至45分钟或60分钟。短期小学或短期小学班开设读书、作文、写字、算术等科。1933年,社会、自然与卫生三科在初级小学合并为常识科,美术与劳作两科在低年级合并为工作科。
2-32 1932年小学每周课程设置
单位:分钟
1935年,全区推行保学制度,儿童班采用部颁《小学课程标准》和《短期小学课程标准》,开设国语、常识、劳作、体育、算术等主要科目。
1936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修正小学课程标准》,低中年级社会、自然合并为常识科,劳作、美术合并为工作科,体育、音乐合并为唱游科。自四年级起,算术科加授珠算。原卫生科取消,有关知识,低年级归入常识科,高年级归入自然科,卫生习惯归入公民训练。每节课以30
分钟为原则,视科目性质,可延长10至30分钟。
1940年,全区推行国民教育制度,课程设有团体训练、国语、算术、常识、社会(含公民、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图画、劳作。保国民学校儿童班设有团体训练、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图画、劳作,另设课外集团活动,包括朝会、周会、纪念周、课外运动、童子军和儿童自治团体活动等。
194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小学课程修订标准》,公民训练一律正式改为团体训练,包括训育和卫生训练两项;美术改为图画;一、二年级的音乐与体育,图画与劳作,改为分科教学;高年级社会科包括公民(知识部分)、历史、地理三科,以分科教学为原则。
1948年,全区执行教育部所颁《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团体训练又改为公民训练;图画仍称美术;一、二年级音乐与体育,美术与劳作又混合教学,称为唱游、工作;低年级算术科为随机教学,不特定时间;高年级社会科包括历史、地理,以混合教学为原则。
从1932年《小学课程标准》颁布以来,历1936年、1942年、1948年,小学课程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正,归纳如下:
2-33 1936年、1942年、1948年小学课程修正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废除公民课和童子军训练课,高年级每周开设3小时政治课。下面是当时江西省文教厅颁发的小学课程安排表:
2-34 1949年江西省小学课程设置
单位:课时
(续表)
1、每节时间为45分钟;
2、一二年级唱歌、体育合为唱游,美术、劳作合为工作。
1952年,各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实行五年一贯制,施行教育部颁发的五年一贯制教学计划(从这一年开始,引用苏联提法,将学校所设课程称为教学计划)。国文改称语文;一至三年级开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五门课程;四五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和地理三科;劳作在各科实验、实习中进行。教学时间,每学年上课38周,每节课45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2-35 1952年部颁五年一贯制小学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53年,停止推行五年一贯制,各小学仍恢复“四二”制,其课程设置按部颁《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施行,其中学生每周集体活动时间,低年级为340分钟,中年级为380分钟,高年级为450分钟。其课程开设与五年一贯制基本相同。每周授课总节数,一、二年级为24节,三年级25节,四年级26节,五、六年级29节。1955年,按教育部颁布的《小学“四
二”制教学计划》,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手工劳动课。具体如下:
2-36 1955年部颁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附注:1每学年实际上课时间为34周;
2语文教学总时数中包括写字时间:每周低年级3课时,中年级2课时,高年级1课时;
3算术内的珠算,在高年级教学,每周1课时。
这一时期,小学开始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和加强劳动教育及体育。为此,增设了手工劳动科,增加了自然和体育的上课时数。为了减轻学生负担,每学年上课周数由38周减为34周,每周授课节数也分别下降为24—26节,总学时由原5928课时减为5032课时。其中三年级以上每周上课总时数减少2节,即由原中高年级的26和28课时,分别降为24和26课时;并适当精减语文、算术、历史三科的教材内容。同时,废除了原教学计划中关于“每周集体活动时间”的规定。新的集体活动时间是:课间操和清洁检查时间,每周90分钟;课外活动时间,包括校会、班会、队日活动、生产劳动、学习小组活动和社会活动等,每周120—240分钟。其余时间学生可自由支配。
1956年,小学语文科分为阅读课、作文课、写字课三部分,唱歌课改称为音乐课。
1957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1957—1958学年度小学教学计划》,高年级每周增设语文课1节;各年级每周增设周会课1节,用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农村小学高年级每周增设农业课1节。手工劳动课,农村小学一般不设,城市中条件较好的学校可继续开设。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指示,师资条件不够的农村小学,重点上好语文、算术、周会、自然、农业常识、历史、地理课,其它科目可减少课时或暂缺;复式班重点上好语文、算术、周会课,其它科目可暂缺。
1958年,小学的阅读、作文、写字课又合并为语文课。各地掀起群众办学热潮,大批简易小学出现,这些小学以教语文(包括应用文)、算术(包括珠算)为主。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发展,学生参加劳动的时间不断增加,砍课、停课现象较为普遍。
1959年,初中一年级算术课程下放到小学教授。
1960年,全区部分小学又开始试行五年一贯制。按省教育厅拟定的全日制中小学五、三、二制和五、二、三制教学计划,小学增设政治常识课、外语课,每日教学时数,包括上课、自习和
劳动,控制在8小时以内。试行的五年一贯制小学教学计划如下:
2-37 1960年江西省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61年,各县(市)小学除经批准进行五年一贯制试点者外,其余均恢复六年制,并执行省教育厅《对1961—1962学年度(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安排的意见》,每学期上课17周,复习考试2周;从四年级起,每周安排劳动2—3小时;珠算在六年级开设,有师资条件,四五年级也可开设。各年级课程安排如下:
2-38 1961—1962学年度江西省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62年,各地小学执行省教育厅《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稿)》,对1960年的教学计划进行修订,。其中,一、二、四、五年级每周增语文1节;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合并,称常识,一至三年级每周1节,四、五年级每周2节;外语改从三年级起,三至五年级每周3节;一、二年级每周设手工劳动1节;音乐三、四、五年级均为每周1节。同年,省教育厅颁发《1962—1963学年度全日制十二年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六年制、五年制小学设课与教学时数与原计划基本相同,唯将政治课改为周会课,另六年制一至四年级语文课每周各增加1节,并在一年级每周增设手工劳动1节。
1963年4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从1963—1964学年度开始在全省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执行三类不同的教学计划的通知》精神,全区有抚州市实验小学等16所省重点小学,从一年级起执行部颁新教学计划(草案),即一类教学计划;其余完全小学、城镇初级小学和执行一类教学计划的二年级以上各年级,执行省教育厅制发的《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即二类教学计划;农村初级小学、简易小学执行省教育厅制发的三类教学计划。
部颁的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学年劳动时间为半个月;语文课包括讲读、作文和写字,并从三年级起开始作文,每周2节;数学课包括算术和珠算,珠算五年级每周2节,六年级每周1节;同时在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
2-39 1963年部颁六年制小学一类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二类教学计划,参照部颁小学新教学计划作了适当调整,规定全学年教学时间一至三年级为41周,四至六年级为39周;从四年级起每周安排劳动2小时;农村小学每学年放春秋两次农忙假。具体如下:
2-40 1963年全省六年制小学二类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三类教学计划为初级小学教学计划,语文、算术两科教学时数有所增加,体育、唱歌、图画三科教学时数略有减少,手工劳动课停开。具体安排如下:
2-41 1963年全省小学三类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64年,根据省教育厅对上学年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原一类教学计划,新学年称《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其中三至六年级算术每周各减少1节;自然在五年级开设,每周3节;历史在六年级开设,每周3节;高小课程除体育、音乐、图画外,由每学年六门减为五门;每周上课总时数,三、四年级减为29节,五、六年级减为30节。原二类教学计划,新学年称《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各年级语文每周均减少1节;自然在五年级开设,每周3节。原三类教学计划,新学年称《全日制农村初小教学计划》,仅设置周会、语文、算术、珠算、唱游五门课程;四年级语文、算术每周各减少1节;每周上课总时数,一至三年级减为25节,四年级减为26节。1965年,根据省教育厅对二类教学计划的调整,四至六年级语文每周各减少1节;珠算在四、五年级开设,每周各2节;六年级增设记帐知识课,每周2节。
1966年,省教育厅颁布《1966—1967学年度中、小学教学计划》,将小学语文恢复为讲读、作文、写字,分别划分课时讲授,但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各校“停课闹革命”,省颁计划无法执行。
1967年,各校陆续复课,原有教材均停止发行使用,各校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印刷与发行小学讲授毛主席语录本的通知》,小学生人手一册《毛主席语录》;小学课程由10门缩减为4门,即毛主席著作课、文化课、军体课、革命歌曲课,历史、地理、自然等一律停开。1969年,各校开设毛泽东思想学用课、语文课、算术课、常识课、军体课、文艺课。其中常识课包括自然、历史、地理、工农业知识、战备知识等内容;军体课以战备教育为主,兼学军事体育常识;文艺课包括革命歌曲和图画。
1970年,遵照“课程要精简”的原则,小学一、二、三年级设7门课:政治、语文,每周12节;算术,每周6节;劳动,每周半天;革命歌曲,每周1节;军体,每周2节;图画,每周1节;习字,每周2节。四、五年级设9门课程:毛泽东思想教育课,每周3节;语文,每周6节;算术,每周5节;军体,每周2节;常识,每周2节;革命歌曲、图画、习字均每周1节;劳动课,每周1天。
1972年,江西省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颁布《江西省中、小学教学计划(讨论稿)》,各地小学课程恢复到7门,即政治、语文、算术、常识、音乐、美术、体育;农村半日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语文、算术教学时间,减少音乐、体育、美术教学时间。同时,小学开展“学工、学农、学军”活动,每周半天。农村高年级学生,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全学年放农忙假2周。学军安排,除上好体育课中的军体项目外,还利用暑期,小学高年级集中一周进行军事训练。下面是1973年教学计划。
2-42 1973年江西省小学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76年,根据省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要求,小学学军时间全学年安排1周左右,并在各年级增加1节红小兵活动课;四、五年级语文、算术每周各减少1节,政治课每周各增加1节。
1977年,全区小学根据省文教办公室教育组《关于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的意见》,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音乐、美术、体育7门课程。全学年按42周计算,其中文化学习时间37周,学工学农时间每周半天,高年级另安排学军时间1周。每周授课时数,低年级不超过25课时,高年级不超过26课时。有条件的小学,从四年级起开设外语课。由于条件所限,全区小学未开外语课。
1978年,全区小学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设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常识、体育、美术、音乐7门课程。每周的在校活动时间为36课时,其中上课26课时,自习4课时,文体科技活动4课时,形势教育与班队活动2课时。政治课,四、五年级主要进行初步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政治常识教育;语文课,包括讲读、写字、作文;自然常识课,内容以自然常识、卫生常识为主;外语课,在三年级以上年级(包括三年级)开设,首先在重点小学试行。
1981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全区城市、县镇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严格执行部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其中外语课,由于师资条件限制,一般不再开设;各年级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每周仍为1课时;语文课一年级由每周13课时减为11课时,二年级由每周13课时减为12课时,四、五年级由每周各8课时增为各9课时;数学课一、二年级由每周各7课时减为各6课时,四、五年级由每周各6课时增为各7课时;自然课改为从三年级起开设;地理课和历史课同时恢复,分别在四年级和五年级开设。课外活动列入教学计划。每节课时间,一、二年级为35分钟,可加5分钟安排室内休息或活动;三至五年级为40分钟。具体见表43。
1983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日制小学试行两类教学计划的通知》,城市、县镇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及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完小执行一类教学计划,即1981年部颁计划;农村中少量条件较差的完小和村小,执行二类教学计划;各县条件差的边远山区小学,主要学好语文、数学两科。这一年,执行一类教学计划的抚州市实验小学和一些有条件的县城小学,在四年级开设了英语课,进行英语教学实验。由于师资等问题,英语教学实验只进行了一届。二类教学计划见表44。
2-43 1981年部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单位:课时
2-44 1983年江西省全日制小学二类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84年,各地扩大六年制小学规模,造成一部分未改制的学校仍执行原五年制教学计划;另一类改制的班级,开始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六年制城市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和农村小
学教学计划(草案)》。按照这一计划规定,自然课改称自然常识,历史课和地理课分别改称历史常识和地理常识;农村小学劳动课在高年级开设,并在六年级每周增开农业常识1节;城市小学在一、二年级增设唱游课,在五、六年级增设外语课。全学年安排两周农忙假。课外活动由各校自行安排,每天控制在30分钟之内。
1986年,国家教委颁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初稿)》,规定小学阶段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社会、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课程,以后又对这一计划进行了修订。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从这一年开始,学校所设课程不再称教学计划),自1993年秋季起,全区各小学逐步试行。按这一方案规定,各小学全学年上课34周,期末复习考试2周,校传统活动1周,社会实践活动1周,机动时间1周,另安排假期13周,包括寒暑假、节日假、农忙假等,全学年共52周。小学每节课时间,一般为40分钟。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2-45 1992年国家教委颁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课程设置
单位:课时
1994年,各校执行国家教委对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数学、自然、音乐、体育等课程的调整意见,五年制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课由每周11课时改为10课时;六年制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课由每周11课时改为9课时。五、六年制小学各减少68课时。五年制小学四年级的数学课由每周6课时改为5课时,共减少34课时。五年制小学三年级的自然课由每周2课时改为1课时,共减少34课时。小学一、二年级每周各减少1节音乐课。另外五年制小学的体育课也适当减少了一些课时。1998年6月,根据省教委下发的《江西省调整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的意见》,各校在不改变现行课程结构、课时、教材体系的前提下,对小学语文、数学、自然、社会等科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
1998年,除崇仁县外,各县(市)实验小学四年级又增开英语课,进行英语教学实验,所用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英语实验课本》。
(二)教材
清末: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南洋公学出版《蒙学课本》,这是清末初等小学使用的第一部教科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上海文明书局出版《蒙学读本》七编,适合初小到高小使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颁布《钦定小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各项课本须采用京师大学堂编译奏定或经其审定之本。1906年,学部公布第一次审定之初等小学暂用书目,计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最新初等小学教科书54册,文明书局出版的蒙学修身等30册,直隶学务处出版的心算教授法等10册,南洋公学出版的初等小学读本4册等。时抚州地区各小学多采用商务印书馆编写的教材,同时保留了《四书》《五经》等旧教材,少数学校还自行编写乡土教材,作为辅助读物。
民国时期:1912年后,根据教育部所颁《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一律禁用,代之以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新编印的课本。1915年,抚州各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国民学校令》,课程及教材安排如下:
2-46 1915年部颁国民学校课程及教材大要
1920年1月,遵照教育部训令,各国民学校将一、二年级的国文改为语体文;截至1922年止,国民小学各种教材一律改为语体文,从此结束了小学教材用文言文撰写的历史。
1925年,各县推行新学制,修身科改称公民科,其教材内容以“三民主义为主,其次是总理遗教、领袖言论、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选举法等”,任教者多系学校训育主任。1927年以后,党义教育、三民主义教育风行一时,是时商务印书馆先后出版《新时代教科书》及《基本教科书》,中华书局也出版《新中华课本》,作为实施党义教育和三民主义教育的教材。
1935年,江西推行保学制度,小学所采用的部分教科书见下表:
2-47 1935年江西省保学部分用书一览
这一年,省教育厅还颁定小学部分教学用书,如下表:
2-48 1935年省颁小学部分教科书一览
1937年,各县小学实施“国难教育”,加授国难教材和乡土教材,作为补充教材,其范围包括历史、地理、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卫生、娱乐等众多方面。保学部乡土教材以常识为中心,高级部以社会、自然两科为中心。
抗日战争时期,教科书供应困难。1939年,省政府发出训令,规定从本年度第二学期起,小学教科书由省政府统一翻印发行,以采用教育部颁发本为原则,国语一科则采用省教育厅编印的教材。抗日战争胜利后,各校仍采用部颁教材。
从清末到民国,广大农村尽管办起了新式小学校,但私塾教育一直广泛存在,各县虽多次对私塾进行改良,规定私塾一律授小学初级课本,但私塾所授仍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蒙学课本》等教材为主。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抚州地区解放后,各校很快恢复教学,开始仍继续使用旧教材,但对其中反动的、不健康的内容加以了删除。不久,省教育厅规定,全省小学采用华北新华书店出版的小学语文、政治、史地各科教材;其它科大都采用旧课本。自1951年春季起,各小学开始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也兼采用部分旧课本。1952年秋季开始,小学以华北行政区教育部编印的新教材为主,也有一部分是改编的苏联教材。
2-49 华北行政区教育部编印部分小学教材一览
(续表)
1956年,各校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一套全国通用小学教材,包括全套小学教科书和各册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等教学参考书及小学体育教学参考资料。1957年,教学计划新设农业常识课和周会课,采用省教育厅编定的农业常识课和周会课教材。各县根据省教育厅指示精神,对小学的语文、数学、历史教材做了精减,其中语文减去23篇课文,数学减去143道习题,历史减去8课时教材,以解决学生负担过重问题。1958年,全区各小学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编定的小学语文乡土教材、唱歌教材和周会课教学参考资料。1960年,对现行教学计划进行改革,全区小学一年级大面积推行五年一贯制,采用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语文、数学、自然常识、史地常识全套五年制试用教材,少数学校自己编写了部分学科的教材。1961年,全区小学恢复六年制,仍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各科教科书;少数仍在试验五年制的学校,开始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小学实验教材。1962年,小学各年级的政治课和周会课均采用省编社会主义教育课本(试用本)。1963年,各县民办学校开始普遍采用江西教育出版社编辑的《民办小学课本》,这套教材包括语文8册,数学6册,内容比较切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村生产生活需要。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原国家审定的教材和江西省自编教材均停版,小学语文、政治、历史教材均停止使用。在新教材未编出前,政治和语文合开,初小以《毛主席语录》,高小以《毛泽东著作》为教材。1968年,江西省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提出春季小学用书意见,一是采用上海教育出版社编印的小学暂用课本;二是小学三年级以上的政治、语文都以《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的“最新最高指示”为基本教材,三、四年级增学“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五、六年级选学《毛泽东著作选读》,同时学习《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重要社论和有关文章。1968年秋季,各年级语文、算术两科开始使用江西教育出版社新编教材。1969年,省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编写了一套小学语文、算术、常识暂用课本,各校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了部分或全部内容。同时,各校自编了一些乡土教材,如《农村应用文写作》等,作为补充教材。1972年,省成立中小学教材编写组,统一编写各科教材或部分学科的过渡教材。1973年,小学语文、算术采用北京编写的教材,其余采用省编教材。
1978年以后,全区小学统一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改编或修订的各科试用教材,唯美术一科没有教材,由各校教师自行解决。1982年,五年制小学语文科采用试用本的改编本;各年级的写字课本和教学参考用书也采用新编本。1982年以后,省教研室、省教科所等单位陆
续编辑出版了一批小学教材,由各校选用。下面是曾被小学选用的部分省编教材。
2-50 1982年后小学选用的部分省编教材
自1980年起,全区城镇小学开始进行教材和教法的改革实验。语文采用的实验教材主要是北京景山学校语文教材,辽宁黑山北关学校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合编的集中识字实验教材;数学采用的主要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和北京景山学校合编的小学数学实验课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写的小学数学实验课本等。
1982年,抚州地区文教局在资溪县开展小学语文能力训练教改实验。这项实验从宏观上研究,从整体上构想,从智能上着眼,从训练上突破,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读写能力。1988年,在长期实验的基础上开始编写教材,1992年通过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的审定,列入江西省“八五”教育科研规划重点项目。教材名为《农村初等义务教育语文实验课本》,分1—10册,每册三本,为《阅读》、《作文》、《课外阅读》,前两者是必读本,后者是选读本。1995年,抚州地区教育局发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1999年,小语能力训练实验教材(1—6册)经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列入全国教材发行书目。
三教学方法
清末:各地小学堂兴办后,推行班级授课制度。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各科教授法在章程上都有规定。如《大清教育新法令》就提出,“各教科详细节目,讲授之时,不可紊其次序,误其指挥,尤贵使互相贯通印证,以为补益”;“凡教授儿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尤须晓以知耻之义,夏楚只可示威,不可轻施,尤以不用为最善”;“凡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讲解明则领悟易”;认为“强责背诵,必伤脑力,不可不慎”。但在实际教学中,大多数学校仍采用注入式,以教师讲解为中心,强调死记硬背。
民国时期:民国初年,小学教学法并没有什么改进。1915年,教育部根据小学教授方法多不合宜的情况,研究规定:“一、修身科宜注意级训而施以实践之方法;二、国文科宜注意读法、话法及姿势;三、算术科宜注意实际之生活;四、历史科宜注意年代处所;五、地理科宜注意雪耻,以增强学生敌忾同仇、爱国强种之观念;六、理科宜注意自然界知识之统一;七、图画科宜注意用具整理,观察问答;八、手工科宜注意次第及标本范作之指导等;九、唱歌科宜注意歌曲次
第,歌词意义及卫生之方法;十、体操科宜注意生理;十一、小学训练宜以自治为方针。”当时,抚州地区一些条件较好的学校,如省立八中实验小学、临川县临汝小学等,受外地影响,相继试用过海尔巴特五段教学法(预备、提示、比较、总结、应用)、自学辅导法、设计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小学被师资和设备所困,教学法依然陈旧不堪,甚至连讲解明晰这一初步要求都难以普遍达到。对未完成作业或违反校规的学生,施以体罚的现象也很普遍。
1928年以后,教育行政部门在改进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根据教育部颁行的小学课程标准和修订标准中提示的教学通则和各科教学要点,督导各校改进教学方法,继续倡导启发式、自学辅导法及单元设计教学法等。(二)在学校组织教学研究会,建立各级国民学校的层级辅导制。实行保学制度时,规定区中心小学辅导保联中心小学及保学,保联中心小学辅导保学;实行国民教育制度时,规定乡镇中心学校辅导国民学校。要求定期召开校长会和教员研究会,讨论有关教学和训育问题,举办示范教学及学科成绩展览会、演讲会等。(三)组织各级国民教育研究会,研究和指导改进教学方法。(四)依据部颁保立小学、中心小学和其后的国民学校、中心国民学校设备初步标准和暂行标准,对各科教学应有的设备和教具作出规定,督促各小学添置教学设备,自制教学器具,开展直观教学。据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第七行政区地方教育整理处工作报告,“各县区中心小学之辅导人员,尚多能遵照规定,履行辅导职务。普遍辅导次数,多在三次以上,且有辅导表格,作翔实之记载与积极之指导。此外另组教育研究会,联合各保联小学,作切实之研究,并交换辅导意见。”各小学教学方法因此而有一定改善。
40年代,教学方法的改革有了进一步发展,如问题法、问答法、大单元混合设计法等教学方法,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学校得到采用,有的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但总的看来,不少小学的教学工作未能完全依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通则及各科教学要点实施,授课多是教师讲读,学生坐听,方法陈旧,鲜有改进;加之设备简陋,教具缺乏,师资力量不足,也制约了教学改革的进行。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提出教学方法的基本原则是理论与实际一致、教与学一致,反对填鸭式的教学方法。1950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心小学的意见》,各地将乡村小学划分教学辅导区,实行由中心小学对完小、初小进行业务辅导的制度。1951年,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开始设立学科教学研究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这一时期,各科教学都比较强调目的性和计划性。教师在上课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拟定目的要求,编写详细教案,在备课组中交换意见,讨论修改,然后施教。1952年,各校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开始实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直观教学受到重视,实物、挂图、模型等教具被尽量采用。
当时,少数农村干部随便抽调教师做其它工作,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发展。1953年,抚州专署发文,提出“教学是学校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纠正了随便抽调教师搞其它工作的做法。是年4月,各校开始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学工作的指示》,教师认真改造业务思想,加强教学的政治思想性,力求教学观点正确,处理教材正确;加强课前备课,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开展课后辅导。全区小学加强了教研组建设,各科教师开始制订全学期的教学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积极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同时组织教师系统学习苏联教育专家普希金的《教育学讲演录》和凯洛夫教学法,在教学中注意教材的思想性、目的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分设“四种课堂教学类型”(新授课、综合课、复习课、练习课),运用“五个教学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贯彻“五个教学原则”(直观性原则、自觉积极性原则、系统性原则、量力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并推行“五级记分法”。这段时期一些学校在学习苏联教学经验的过
程中,也出现脱离实际,生搬硬套的问题。
1954年,教研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各校经常举行公开教学和经验交流会,课堂教学重视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教学方法上,既注意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注意了解和研究学生,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农村,广泛开展复式班教学试点,总结复式班教学经验。1955年,各校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指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效率,减少课外作业;加强平时考查,减少考试次数;改进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爱好;增强学生体质,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1956年,小学开始推广普通话教学,并加强对小学教学大纲的学习,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1958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开展教育革命,提倡勤工俭学,办工厂,办农场,下车间,下农村,走出课堂,开门办学。小学在“大跃进”热潮中,经常组织学生支援“大炼钢铁”和参加“四秋”(秋收、秋种、秋采果、秋拾穗)劳动,课堂教学难以保证,教学质量深受影响。1959年,生产劳动被列入教学计划,随意停课参加劳动的现象逐渐减少。
1960年,各校开始学习毛泽东提倡的“十大教授法”。1961年开始,各地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学校教学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研究重又得到重视。识字教学、作文教学、应用题教学等,成为教研组探讨研究和公开教学、观摩教学的重点。1963年,全区小学执行三类不同教学计划,各类小学都加强了工具学科的教学和“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强调教师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1964年,贯彻毛泽东春节座谈会指示,开始大力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注意处理好讲与练的关系,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这一时期各校教研活动,集中在如何纠正“满堂灌”,“突出重点,分散难点”,“精讲多练”,以及如何实行“文道结合”,如何抓“双基教学”等问题上。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地贯彻毛泽东的“五七”指示,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实行“开门办学”。各校大办小工厂、小农场,推广厂校挂钩,以社会为课堂,走出去,请进来,拜工农为师,文化基础课的学习受到冲击。197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开始认真解决“主学”与“兼学”的关系;各地重新重视课堂教学,教学研究广泛开展。东乡县、抚州市和临川县先后开展小学数学“三算”(笔算、珠算、口算的有机结合)教改实验。1974年,小学数学“三算结合”教学方法在各县(市)全面推广。
1976年以后,教育部门拨乱反正,逐步恢复教学秩序和升学考试制度。各县(市)相继建起三级教研网,即县(市)教研室、乡镇辅导站、学校教研组三级教研机构;确定了一批重点小学。教研活动重新活跃,不少县(市)建立了学科中心教研组。1980年,省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学工作提出“打好基础,加强‘双基’,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要求。全区各县(市)实验小学纷纷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引进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实验,如语文科的“集中识字”实验,中央教科所语、数教材实验。一些重点学校,还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把幻灯机、录音机和电视机用于课堂教学。5月和11月,全区小学语文教学研讨会先后在南城县和资溪县召开,就如何针对少年儿童认知规律改进和加强语文教学以及幻灯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等问题展开研讨。1981年,地区教研室组织编印的小学语文基础知识、基本训练教学要求和作文教学计划向全区各小学发行。9月,地区文教局召开全区小学语文集中识字教学工作会议,总结和交流全区12个县(市)开展集中识字教学实验的经验。1982年,小语景山学校教材实验首先在抚州市和东乡县开展。抚州市建立城乡小学挂钩制度,其中城西乡各小学与市四小挂钩,钟岭乡各小学与市十小挂钩,洋洲乡各小学与市三小挂钩,孝桥乡各小学
与市一小挂钩,抚北镇各小学与市实验小学挂钩。农村小学教师可随时到挂钩学校参加备课、听课和教研活动,以有效发挥城市小学的示范作用,促进农村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这一年,不少城镇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也开始使用幻灯教学,并积极自制幻灯片。1983年,广昌县城关小学制作的教学幻灯片,在全国小学语文电化教学研讨会上获一等奖。12月,全区中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成立。1984年以后,电化教学手段开始向收录机、录象机、微机和多媒体综合运用发展。1994年11月,省教委对全省11所电教实验小学进行评估,南城县实验小学荣获电教一等奖。
从1984年开始,小学一律不再设立重点学校。1985年,各地贯彻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对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在教学方法改革上,诸如谈话法、发现法、尝试法、对比法、实验法、讨论法、演示法、读书指导法、拼音识字法、集中识字法、语文八步教学法、作文教学一条龙法等等,各县(市)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1987,地区教研室在乐安县举办小学教师培训班,展开教材教法的研究学习。1989年,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小学教学质量分析座谈会,探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问题。此后,各小学加强了教学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出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开展辅导,认真组织考查等诸项要求。特别对备课一项,提出要根据大纲,吃透重点、难点、知识点、能力点、教育点,做到既备教材,又备学生,既研究教法,又研究学法等要求,提高了备课质量。
90年代以后,各县(市)进一步健全县(市)、乡(镇)、村三级辅导网、教研网,加强集体备课,开展“说课”活动(即在备课小组内教师述说自己的上课构想,大家进行评说)和“四课竞赛”活动(即行政干部的示范课、老年教师的优质课、中年教师的比武课、青年教师的过关课),重点抓青年教师的培养。抚州市各小学在青年教师中大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个青年教师有一套完整的教案,有一套完整的板书设计,有一套完整的动手实践本(如语文教师的“下水作文”,数学教师的习题集),有一套完整的听课卡,有一手较好的教学基本功。抚州市和临川、南丰、乐安等县先后引进“愉快教学”实验,并由城镇小学波及农村小学,收到良好效果。不少学校在改革教学方法的同时,还深入进行学习方法的研究,加强对学生“学”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爱学”的思想,掌握“会学”的本领,从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到传授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精神,指导学生在“学会”中“会学”。为有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各校还深入开展素质教育研究,提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工程。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方面,要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思维为核心,能力为目标,育人为目的的原则;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选择学生接受知识的最佳时间提出新课题,尊重学生个性,创造宽松民主的教学气氛,布置课后作业应限时分层校内完成。同时各校加强教学管理,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评估的量化标准,为有效提高教学效率提供保证。1993年,地区教育局举办全区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师培训班,学习和研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及其教法。同年10月,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中小学教学工作座谈会,通报全区教学常规检查情况和教学质量分析情况。1994年11月和1995年3月,地区教育局抽调人员对全区中小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各地教研网络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估。1995年6月,又对全区11个县(市)24个乡(镇)的48所村完小的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展开随机抽样调查。同年11月,地区教育局在南丰县召开全区教学质量分析座谈会,总结教学管理的经验,落实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措施。
从80年代以来,各地小学在大量引进、广泛推广外地先进教学经验的同时,也积极探索适
合本地学情的教学方法。许多教师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教学改革之中,并取得显著成绩,其中影响广泛的有临川市教研室陈茀成创立的小学语文“五问自读法”,资溪县教研室曾曙春创立的小学语文“能力训练”,抚州地区教研室高类思创立的小学数学“指导读书法”,南城县教研室邓本昌创立的小学数学“六步系列训练法”等。其中小学语文“能力训练”教材教法实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四教学设施
清末至民国初年,各地小学校的设施均很简陋。校舍大多设在原有的书院、文庙、祠堂或民宅之中,缺乏教学仪器,没有实验设备。少数教学条件较好的学校,能有几张挂图,几个标本和少量仪器,供教师在课堂上做一点简单演示,已属不错。至于运动场地不足,体育器械不足:图书资料不足,更是普遍现象。1928年,省视学视察省立八中实验小学,谈到该校“运动场游艺室成绩室设于楼上,殊不适宜。仪器标本过少,图书亦不多,均应速行添置。”至于一般乡村小学设施之简陋,更远在省立小学之下。
1935年,江西推行保学制度,规定校舍以尽量利用保内之祠宇寺庙会馆公所等为原则,设备即闹钟、摇铃、日历、大小黑板、镜子、大众日报、成绩考核簿、讲桌等而已。由于经费紧张,各校添置基本设备均因陋就简,尽量利用原有设备,或设法自制,或暂由受教育者自备。1936年,第七行政区地方教育整理处工作报告谈到各级小学设施状况时说:“本区所辖各县,现有学校,一切设施,以限于经费,不仅难期达到理想之标准,即求能粗具规模者亦不可得。故设备方面,殊为简陋,其能略备各科挂图儿童用书及教师参考书者,实不可多得;能有标本、模型、仪器、药品者,更绝无仅有。”
1939年后,日军多次侵袭抚州地区,临川、金溪、南城等县均遭蹂躏,大批校舍和设备毁于战火。1945年9月,崇仁县督学在视察该县元家乡中心小学的报告中提到,该校设备除房屋场地外,课桌凳21套、办公桌3张、讲桌1张、黑板两块,“全是借用”。属于学校自己的仅有“国旗一,跷跷板、跳高架、乒乓桌各一,洒水壶一,扫帚五,簸箕二”,教具方面则有“自然挂图40张,现代通俗挂图10张”,其它就是一些表册而已。抗日战争胜利后,不少学校逐步恢复并更新了一些设备。但时隔不久,内战爆发,教育经费日趋紧张,致令不少学校难以维持,设备的维修和添置更无力顾及。
新中国成立后,一方面恢复原有的各级各类学校,一方面大力发展新的学校,以满足工农子弟入学的要求。这段时期,因国家初创,百废待兴,各地办学依然因陋就简,或利用祠堂庙宇,或借用民宅私院。课桌凳没有,则由学生自带,或垒几块砖头,架一块木板。不少学校没有活动场所,没有体育器械。1951年,抚州专员公署下发《土改斗争果实应留一部分作充实乡村小学设备之用的通知》,部分小学设备略有改善。1952年,各小学开始自己动手,创制教具和标本。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基建投资日益增多,各县(市)小学校舍逐年改善,设备逐年增加,乡镇中心小学也开始有了一些仪器设备。同时,各校大搞勤工俭学,发动群众捐资,添置教学用具,改善办学条件,学校面貌逐年更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部门受到冲击,不少校舍被占。据1972年地区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的报告,全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校舍达10万平方米,可容纳学生2.7万人。同时有大量设备被占被毁。直到1973年,被占校舍和设备才开始陆续退还。
197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数学、自然、常识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各县(市)实验小学开始装配电教设备,幻灯教学得到采用。80年代初期,幻灯教学在城镇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得到推广,涉及学科也由数学、自然、常识扩展到语文、历史、地理、美术等多种学科。其中抚
州市实验小学、临川县上顿渡一小、南城县实验小学、资溪县泸阳一小、金溪县城关二小、宜黄县凤岗小学、东乡县一小、崇仁县巴山镇一小等县(市)重点小学,均在1981年基本普及幻灯教学;南丰县实验小学、黎川县城关二小、乐安县城关一小等校,于1982年也基本普及幻灯教学。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许多教师又开始自制教具。1980年元月,地区文教局举办全区中小学自制教具展览,共展出教具1100多件。1987年,乐安县实验小学制作的“行程问题演示器”获省优秀奖,并被送京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及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共同组织的优秀简易自制教具评选。但总的来说,教具依然严重缺乏,农村普通学校,自然常识课仍只有少量教学挂图,音乐课只有少量风琴、手风琴。各校办学条件也十分简陋。据1982年统计,全区小学缺课桌凳10万多套;小学校舍危房面积约21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7%。1983年,南城县首先大搞集资办学,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集资240多万元,修建校舍3万多平方米。到1988年,全区共消灭中、小学危房近30万平方米,扩大中、小学校舍面积58万多平方米,90%以上的中、小学基本做到“一无两有”。1989年,资溪县采取“政府拨一点,部门给一点,群众捐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校园建设资金,是年年底,资溪县和抚州市率先实现了中、小学校园建设“六配套”。1990年,全区基本实现校园建设“六配套”的有170个乡镇、1815所村完小以上学校。1991年底,小学校园建设“六配套”的目标在全区基本实现。到2000年,小学校园建设有了一个比较大的飞跃,基本情况如下:
2-51 2000年全区小学校建基本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注:以上数字均经四舍五入,与实际数字有一定差距。
电化教学从70年代进入课堂之后,到80年代中期已大面积普及。各县(市)相继成立了电教仪器站、地面卫星接收站,逐年为学校配置电教器材。1991年,省教委颁发了《关于建设中、小学实验普及县实施意见》,各县(市)纷纷把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加大投资,加快建设,在村完小以上学校配置仪器保管室、实验室、水电设施,装备演示实验仪器。各乡镇中心小学实验开设率普遍达80%以上。
1988年,依据省教委下发的《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各县(市)以乡镇为单位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加快了改善办学条件的步伐。到1990年,各县(市)城镇小学基本配齐了体育器材,电教设备也由单一的幻灯机发展到收录机、电视机、录象机、照相机、微机等。
1992年,抚州地区教育局颁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在实现校园六配套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学校图书馆(室)建设。1993年,根据省教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指标要求》,各小学纷纷开辟运动场地,添置体育设施,建设图书馆、阅览室,购置各种图书。这一年,全区小学占地面积达到标准的学校有1266所,实验室建筑面积达到标准的学校有603所,图书馆(室)建筑面积达到标准的学校有559所,体育场、馆面积达到标准的学校有
643所,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标准的学校有762所,音乐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标准的学校有555所,美术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标准的学校有539所,体育器材配备达到标准的学校有544所,教学分组实验达到标准的学校有240所,图书馆藏书达到标准的学校有553所,学校藏书近16万册。到2000年,全区小学教学设备、实验、藏书状况有了更为明显的改善,详见下表。
2-52 2000年全区小学教学设备情况
单位:所
五、办学、办班形式及复式班教学
(一)办学形式
全日制全日制是小学办学的一种主要形式。这类小学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实施教学活动;学校规模和数量,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高一级学校招生数量保持相应比例。抚州地区自清末新式小学创办之后,从县城到农村,小学均以实行全日制为主。截至1998年止,全区有全日制小学2496所。
半日制半日制是全日制小学的一种补充形式,多为解决入学困难者而设。宣统二年(1910年),学部公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规定该塾学习时间为三年以下,一年以上;每日授课时间定为2—3小时,或为上半日,或为下半日,或于放假期内举行。所设课程分为三科:一是简易识字课本,二是国民必读课本,三是浅易算术。入学者一律不收学费。1914年2月,教育部发布筹办普及教育训令,指出初等小学为普及教育,在办初等小学的同时,应举办半日制学校,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并颁布《半日学校规程》,为12至15岁的失学儿童设立半日学校。1933年,教育部制定《小学规程》,将小学分为三种,一为完全小学,二为简易小学,三为短期小学。其中简易小学实行半日制,招收学龄儿童,上下午分级教学,四年毕业;短期小学招收10至16岁失学儿童,每日授课2小时,安排在上午、下午或夜间,也属半日制学校,至少修业2800小时作为学业终了。半日制小学有利于农村子弟半耕半读,故解放前后一直在农村存在。1958年,教育工作“大跃进”,各地广泛发动群众办学,民办小学大增,除全日制外,不少即为半日制。1964年以后,各地实施“两种教育制度”,大办半耕半读学校,半日制小学有了更快发展。到1965年,全区半日制小学达3933所,在校学生6.5万人。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半日制小学已日趋减少,大多改为了全日制。
机动式这是50年代中期,根据群众需要,在偏远地区为方便儿童入学而创造的一种办学形式。1956年,各地贯彻《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小学教育普及,在山区创办了一批多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有早晚班,有牧童班,有巡回教学,有送字上门。这类小学一般没有固定教室,见缝插针,哪里需要就办在哪里;也没有固定的学习时限,长则一二年,短则一学期。课程视农村需要安排,以学好语文、数学为主。儿童就近入学,学习方便,是普及农村初等教育的一种重要措施。80年代,这种灵活的办学形式在一些偏远
山区仍然存在,但已极少。
(二)办班形式
单式班在生员比较充足的学校,同一年级生员能达到20人以上,都编为单式班开展教学。单式班教学效率比较高,也便于管理。各县(市)城镇小学、乡村完小以及生员比较多的初小,一般都采用单式班。单式班数量的多少,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解放前,单式班教学只在乡镇中心学校才比较普遍。80年代中期,各县(市)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单式班教学也随之普及。
复式班在学额不足的情况下,即同一年级生员不满20人时,学校多采用复式编班。复式班有两级复式,三级复式,甚至四级复式,五级复式。从清末迄今,复式教学在农村一直存在。民国时期的农村初级小学,基本上都是复式班。1984年以后,各县(市)调整教学网点布局,合并了一些分散的教学点,使复式班数量有所减少。为了提高教学效率,也减少了一些学校复式教学的层级,两级复式逐渐占到复式班的90%。到1988年,87%的乡镇和60%的村委会仍有复式班存在。
下面是1988年全区各县复式班情况。
2-53 1988年抚州地区各县复式教学情况
90年代,随着交通的日益便利和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复式班逐渐减少。据1992年统计,全区农村有复式班小学(教学点)2400多个,从事复式教学的教师2451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0.88%;复式班学生近3.5万人,占在校小学生总数的8.6%。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农村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学龄儿童也逐年减少,在一些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边远农村,复式教学不仅不能取消,而且必须加强。
下面是1997年全区小学复式班基本情况。
2-54 1997年抚州地区各县复式教学情况
(续)
附注;(1)南城县尚有二四年级合并的复式班3个;
(2)广昌县小学复式班尚有:一四年级合班1个,二四年级合班7个,三四年级合班8个,三五年级合班
4个,四五年级合班4个,一二三四年级合班2个。
(三)复式班教学
小学复式班教学如何开展,民国时期就曾引起教育部门的注意。1933年,教育部派员视察江西,在报告中即提到“小学校之施行复式教授及二部制者,其成绩多不甚佳,推其原因,在于教员对于复式教学及二部制之实施方法不甚明了,嗣后应于举办教员暑期班或其他进修之组织中特予注意此项师资之训练”。新中国成立后,复式教学的研究得到重视。特别是80年代中期,各县(市)、乡(镇)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工作中,对办好复式班,提高复式教学质量均采取了积极措施。如东乡县每年召开一次复式教学经验交流会或专题研究会;南城县将《复式教学问答》,发给复式班教师人手一册;广昌县成立了全县复式教学教研组,每学期举办一次全县性复式教学活动;金溪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复式教学管理网。1988年,全省第一次小学复式教学经验交流会在东乡举行,对抚州地区开展复式教学工作的经验给予了肯定。这些经验主要包括对复式班教师、学生和教学工作的一些基本要求:
(一)对教师要求:(1)课程安排,同堂异科;(2)座位排列,相背而坐;(3)教学形式,“学”“习”穿插;(4)课堂教学,动(直接教学)静(自动作业)相宜;(5)加强预习,指导自学;(6)使用教具,提高效率;(7)语言精炼,以姿助教;(8)自动作业,精心设计;(9)加强辅导,面向全体;(10)认真备课,理清线路。
(二)对学生要求:(1)培养自学习惯,做到能自己预习,自己做作业,自己检查,自己修改,上课时小黑板一挂,就能按要求自动作业,不影响别人,也不受别人影响;(2)培养教学小助手,养成听从小助手指挥的习惯;(3)培养信号观念,训练准确熟练地按老师或小助手发出的信号学习的习惯;(4)培养动脑、动手、动口的习惯和使用工具书及学习用具的习惯;(5)培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习惯。
(三)对备课要求:(1)备教材及其重点、难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备教学时间和线路的安排,合理分配,科学有序;(3)备“动”“静”搭配,全盘考虑,互相衔接;(4)备自动作业设计,让学生通过作业,运用知识,探索规律,领悟方法;(5)备教具(挂图、实物、卡片、幻灯等)的使用,提高效率,活跃气氛;(6)备小助手活动程序和内容,加强合作,优化教学。
(四)对作业设置:(1)预习性作业,用于一开始处于“静”态的年级,目的是为新课疏通道路;(2)巩固性作业,用于直接教学后,目的是消化巩固,成为已有;(3)创造性作业,时间可较长,份量可较多,难度可较大,目的是变知识为技能;(4)检查性作业,属综合练习性质,目的是综合考查,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1991年,江西省教委颁发《江西省农村小学复式教学工作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省、地、县、乡均设立复式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省、地、县、乡四级管理体制。抚州地区复式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基础教育的领导任组长,地区教研室、普教科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主要任务是进行复式教学的研究和指导,包括普及复式教学的基本常识,总结交流复式教学的基本经验,培训提高复式教师队伍,指导复式教学研究等。同年,地区教育局制定《抚州地区农村复式教学管理办法》和《抚州地区复式教学领导管理工作评估方案》。1992年,抚州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农村小学复式教学经验交流会暨先进表彰会,进一步总结全区复式教学工作中的教育行政、教学业务、教师队伍、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表彰了11个复式教学先进单位和22位复式教学优秀教师。1994年5月,全区小学复式教学优质课评比竞赛活动在宜黄县举行。1995年,地区教育局分别在南城和东乡两所师范学校举办农村小学复式班教师培训班,学习小学复式教学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方法。1996年,全区小学复式教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金溪县召开,复式教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入。1998年12月,全省小学复式教学研讨会在金溪县举行,会议交流了各地复式教学的经验。在长期的复式教学工作中,锻炼出一批骨干力量,到1999年,全区复式教师队伍中已有20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
六、课外活动
民国时期,小学举办的课外活动多为游艺性质和学科比赛性质,如组织春游,演唱会、文艺表演、体育比赛、书画比赛、故事演讲之类。抗日战争开始后,临川、金溪、南丰等县童子军曾组织战时服务团,从事各项战时服务工作;各县小学还广泛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抗日救国募捐活动。学生们在大街上演出《放下你的鞭子》,演唱《不忘血泪仇》、《打回老家去》。抗战后各地小学仍担负一定的社会教育工作,星期日或节假日,教师常率领学生赴各处宣传,也有少数学校组织宣传队,到各地轮流表演。学校也会组织一些郊游、远足、参观等活动。但在农村小学,课外活动一般不受重视,除了上课很少组织课外活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小学课外活动与社会活动配合比较紧密。完全小学多建有秧歌队,上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也经常组织学生慰问军烈属,参加义务劳动,动员抗美援朝,宣传“三反五反”。1952年,不少学校即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师生制作动植物标本和简单模型。1955年,按教育部《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城镇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课外活动开始规范化,在高年级分别组织音乐、美术、文学、自然、地理、历史、工艺等课外学习小组,有的中年级也组织音乐、美术、工艺等课外学习小组;每个学习小组20人左右,安排有辅导教师,每周活动一次。
1958年,在“大跃进”热潮中,小学的课外活动多被生产劳动所取代。1959年,各校响应共青团中央号召,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年级成立读书会,班级开辟读书园地,歌颂英雄模范人物的书籍成为小学生课余的热门读物。1962年开始,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各校创办小工厂、小农场,学生的课外活动多与勤工俭学活动紧密结合。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少小学组建红小兵宣传队,表演歌舞,学唱“革命样板戏”,巡回演出;同时,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活动和军训活动也成为各校课外活动的重要内容。1972年以后,各校课外体育活动逐步开展起来,特别是皮球、羽毛球、乒乓球运动,参加人数最多。
1979年,全区小学开展“我们爱科学”活动,以读一本科技书,讲一个科学家的小故事,做一个科学小实验,制作一个科技小作品为主要形式,组建有关的兴趣小组或科技小组。1981年,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课外活动被列入课程表,城镇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的课外活动内容更加广泛。各校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主导作
用与学生积极性自觉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相结合的原则,纷纷成立音乐、美术、书法、体操、集邮、气象、舞蹈、摄影、写作、剪纸、趣味数学等多种学科的课外兴趣小组,定点定时开展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取得不少成绩。1982年,地区举办首届青少年创造发明比赛,全区小学踊跃参赛,其中抚州市一小和三小、南城县实验小学、临川县上顿渡二小、金溪县城关小学、乐安县敖溪一小等校参赛作品获奖。
1984年是少先队建队35周年,各校响应团省委号召,广泛开展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一些有条件的重点小学,还开展微型计算机课外科技活动。
1986年,为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各校广泛开展革命歌曲演唱活动,不少学校利用课余时间举行演唱比赛。此后,课外科技活动进一步开展,科技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成为课外活动的丰硕成果。广昌县实验小学学生黄新的科技小论文《我发现了反射光的作用》,获全国征文比赛二等奖;复旦大学老校长苏步青为其题词:“为学须倾毕生力,铺基应在少年时。”
1992年,各校执行部颁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课程标准,各年级除规定课程外,均开有活动课。活动课一般分三类:(一)思想教育类,主要为班队活动;(二)兴趣爱好类,主要是社团活动和语数知识活动;(三)生产技术类,主要是简单的农业生产实践活动。同年,全区小学贯彻地区教育局关于在学校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精神,利用课外活动举行歌咏比赛,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的红火局面。
1993年,各校根据省科协、省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课外科技活动的意见》,把课外科技活动列入学校工作日程,并纳入班主任、学科教研组工作计划,每周安排一至二个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进行。
1996年,根据地区教委和地区科协要求,各校在学生中大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科普书,了解一个科学家的故事,画一幅(套)科幻画,搜集一条科技新闻,写一篇科技方面的小论文或日记,做一个小实验或完成一个小制作、小发明。并以班为单位组织三项活动:出一期科技墙报,办一个科技画展或小制作展览,开一次科技报告会或座谈会。
1997年至2000年,各校先后开展了迎接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喜庆活动,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同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活动,如发明创造、科学论文撰写,计算机竞赛等,仍然是各校课外活动的主流。
第五节思想品德教育
一、教育内容
清末:抚州地区的各级小学堂思想教育以“明伦理,爱国家”为首务,以“忠君、尊孔”为依归,目的在“养成国民忠国家、重圣教之心”。至于女子小学堂,更增加了不许违背中国传统之礼教,不许沾染末俗放纵之僻习等要求。
民国时期:191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管理规程》,各校对学生进行孝悌、亲爱、义勇、恭敬、勤俭、清洁等道德品质的教育,对女子尤注意贞淑的教导;不久,又增加公民知识的教育。1922年以后,小学取消修身科,改设公民科。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小学增设三民主义科和童子军科,后又改设为党义科,灌输三民主义思想。1929年,小学开始设置训育人员,实施训育制度,训育的主要内容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即所谓“八德”。1932年,教育部将党义科教材融化于国语、社会、自然等科中,另设公民训练科,实施《公民训练标准》。四个学级
以上的小学设公民训练委员会,每天举行朝会、夕会、升降国旗活动;每周一举行纪念周活动,包括向孙中山遗像行三鞠躬礼,读孙中山遗嘱,唱国民党党歌,听校长训话等内容。1934年,各校推行“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即所谓“四维”)为生活准则,实行“生活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并将“四维”、“八德”作为校训,大力提倡。抗日战争爆发后,各小学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抗日救亡思想。1942年,教育部颁发《小学训育标准》,各校根据训育细则和“起居规律与社交礼仪”,对学生进行公民训练和三民主义教育。此后,小学训育要求未变。
新中国成立后:各小学废除了民国时期的训育制度和公民课及童子军课,在高年级开设政治课,广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1950年,配合土地改革,政治课以土改教育为重点,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学校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向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人物学习。1953年,针对学生毕业去向问题,各校加强了劳动教育。1954年,各地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的领导,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遵守纪律的教育。1955年,教育部颁发《小学生守则》,各校以守则为中心内容,在学生中大力开展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尊敬师长、爱护同学的教育,培养学生大公无私的思想、遵守纪律的习惯和良好的生活作风。1957年,根据部颁《小学教学计划》,小学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贯彻省教育厅编写的小学周会教育纲要要求,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和时事政策三方面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阶级教育、劳动教育、自觉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1958年,周会课加强了革命传统教育、阶级斗争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内容;此后,随着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广泛宣传,“三面红旗”的教育在各校广为开展。1960年,各小学开展“学习刘文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活动,号召学生用共产主义精神对待学习和生活,成为革命新一代。1962年开始,阶级教育进一步深入,各校经常开展访贫问苦活动,请“三老”(老红军、老工人、老贫农)作阶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报告,参观家史展览、村史展览、厂史展览。1963年,各小学掀起学雷锋热潮,雷锋事迹和雷锋日记成为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文化大革命”期间,阶级斗争的教育成为各校主课。“兴无灭资”,“造反有理”,破“师道尊严”,反“修正主义”,政治运动不断,学校正常的思想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革命理想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逐渐受到重视。1977年,配合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50周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50周年纪念,学校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活动。1978年,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学习,认真抓好班主任、团队工作,大力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形成人人关心青少年进步,个个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风气。学校着重对学生进行新时期总任务的教育,同时开展“红花少年”评比活动。1979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学雷锋,创三好”活动进一步开展。
1981年,执行部颁《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各校根据部颁《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的规定,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向学生进行国家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同时,各校广泛开展了“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活动和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人活动,并把这些活动同“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各种评比竞赛,好人好事大量涌现。1983年,在进行“五讲
四美”教育的基础上,又增加“三热爱”教育的内容,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校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制定文明礼貌公约,推行文明礼貌用语,美化绿化校园,校风校貌普遍有了很大改变。1985年,根据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思想品德课用四分之一的时间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内容以《交通管理规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同时,各校继续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1987年,各校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并将有关内容作为思想品德课的补充教材;同时落实地区教育局、地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在每周思想品德课中,安排1至2节法制教育课。1988年,各小学开始试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草案)》,并继续开展法制教育。1989年,各校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进行国情教育和“三热爱”教育。次年,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和国情教育采用省教科所编写的国情教育读本《祖国在我心中》,作为补充教材。
1990年,各校广泛开展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4月,地委宣传部和地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全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要求把德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各校深入学习《国旗法》,普遍举行升国旗仪式。学雷锋、学赖宁和评选“十佳”(十名最佳少先队员)活动在各校广泛开展。
1991年,各校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坚持对青少年进行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的指示精神,利用这一年是庚子赔款90周年,辛亥革命8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九一八”事件60周年的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1992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实施,国家教委印发《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试行)》和《学校国防教育常规》,学校开始重视国防教育。同时,各校贯彻省教委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以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为核心,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导,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在学生中加强“两史一情”(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和平演变”的教育。1993年,各校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开展读书活动、毛主席诗词朗诵会、演唱会和故事会等系列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30周年,各校以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学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的宣传,组织学雷锋、争先进评比活动,并使之与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教育结合起来。12月,地委宣传部、地区教育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局联合下发《关于运用优秀影片在全区大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各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优秀影片,开展影评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1994年,省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国防教育在学校得到加强。8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各校利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5周年,开展以《走向辉煌》为主题书的读书活动,举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改革开放成就展览,进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1995年,小学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歌曲学唱活动,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抗日爱国歌曲演唱赛。各校还向学生推荐《我的祖国——爱国主义教育读本》,组织学生阅读讨论。
199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学校开展了继承传统,开创未来系列活动,举办了以公民素质教育、礼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爱国旗、爱国徽、爱国歌等爱国主义礼仪活动。1997年,小学在三至五年级开展《学法律·讲道德》读书教育活动,并配合开展演讲比赛、讲故
事比赛和作文比赛。同年,根据地区教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各小学广泛学习、宣传、实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建立分级负责制,把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工作列入学校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这一年,各校都大力开展香港回归祖国庆祝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1998年到1999年,又开展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内容的澳门回归祖国庆祝活动和以社会主义教育为中心内容的建国50周年庆祝活动。
2000年,地区教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出学校德育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教育组织
清末:各级小学堂一般未设德育管理机构,但有管理人员,规模不大的小学堂,由正教习担任,规模较大的小学堂,则另设监学或舍监负责。
民国时期:1912年,德育工作具体由级任教员担负。以后,学校设立学生会或自治会,班级设立级会,均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工作。1928年,江西省立八中附属实验小学和临川县临汝小学建立了童子军组织。1929年,各小学实行训育制度,开始设立公民训练委员会,后改称训育委员会,负责学校训育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1934年,遵照省教育厅通令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按其性别编为童子军或女童军,一律受童子军训练;五六年级未满12周岁学生及三四年级学生,按其性别编为幼童军或女幼童军,实施幼童军训练。童子军的编制为小队、中队、团。1935年后,各县还相继成立童子军理事处。抗战胜利后,各县建有童子军总团部,各中心国民学校建有童子军分团部,团以下分2中队或3中队,中队以下分2小队或3小队,每周施以2小时训练。小学童子军的建制,一直延续到1949年初。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的德育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具体管理。各班设有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习、生活、劳动等方面的组织与指导。班级设有班委会,由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文体委员等5至7人组成,负责管理班级各项事务。各教学班还分为若干组,设有组长,负责本组各项具体事务。
1978年后,各小学普遍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从党、政、工、团、队到教导处、年级组、班主任的不同德育工作体系,形成德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中,班主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小学均注意选拔品德优良、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各小学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对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和奖励。1984年,各小学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部署,广泛开展“创文明班级,做优秀班主任”活动,增强了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事业心。1990年,各校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精神,选拔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身作则,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班主任队伍中保持一定比例的中年教师;组织优秀班主任开展传、帮、带活动,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健全班主任工作的各项制度,如班会制度、家访制度等;并将班级德育状况作为评价班主任工作、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首要依据,班主任工作还被列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的一项优先条件。同时,每年教师节,各县(市)均单列指标表彰优秀班主任。
为做好小学生的教育工作,各小学均成立了少年儿童组织。1949年,团中央发布关于建
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1950年后,少年儿童队在各小学陆续建立。1953年,少年儿童队改称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每校建立大队,设总辅导员;各班建立中队,设辅导员;中队下设若干小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为“红小兵”组织所取代,1978年重又恢复。1986年以后,各级小学实行“全童入队”方针,此后小学生均为少先队员。
少先队建立后,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五六十年代,开展了学英雄模范活动,“小五年计划”活动,“小秋收”活动,“学雷锋”活动,学毛主席著作活动。1978年以后,开展了“我们爱科学”活动,“爱五旗(国旗、党旗、军旗、团旗、队旗)”活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学习张海迪”活动,“创三优(优秀队风、优良集体、优秀队员)”活动,“做振兴江西小星星”活动,“学赖宁”活动,“才乡少儿争创造”活动,“争当振兴抚州小能手”活动,“手拉手”互助活动,迎接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活动等。
1987年以后,学校少先队组织逐步做到大队有活动室,有鼓号队,有红领巾广播站、图书馆或阅览室,有各类长年坚持的兴趣小组和活动小组;中队有队旗,有板报、有队角(在教室一角陈放中队活动器具)。
在长期的教育活动中,少先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少先队员、先进少先队组织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自80年代以来,地区教育局、团地委经常召开全区少先队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优秀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先进中队和小队。从1985年到1995年,先后有乐安县实小、广昌县实小、临川市十小、东乡县孝岗镇一小、南丰县实小、南城县实小、南城县盱小、临川市实小、崇仁县实小、临川市一小等校少先队组织受到全国少工委和共青团中央的表彰。
三、教育方法
清末: 各级小学堂的思想品德教育,主要通过开设修身课、读经讲经课和教师的严厉管束来进行;同时也颁布一定的规章禁令以为辅助,如斋舍规条、讲室规条、礼仪规条、赏罚规条、学生禁令等。学校里空气严肃,说服教育少,干涉训斥多。
民国时期: 1912年后,取消读经课,对学生逐渐由消极管束变为积极教育。各校多自定校训,作为教育的目标;由级任教师担负教育的责任。除利用课堂学习时间进行思想陶冶外,也安排学生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进行锻炼。
1922年,小学修身课改为公民课。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实施三民主义教育,小学开设党义课,每星期一须举行“纪念周”。根据要求,各校三民主义之教学,“与全体课程及课外作业相贯连,以史地教材阐明民族真缔,以集合生活训练民权主义之运用,以各种生产劳动的实习,培养实行民生主义之基础,务使智识道德融会贯通于三民主义之下,以收笃信力行之效”。1932年,取消党义课,将党义课内容融化于国语、社会、自然等科中;另设公民训练课,制定《公民训练标准》。各小学除每星期一举行纪念周外,每天举行朝会、夕会、升旗礼、降旗礼,周末举行周会,每月举行月会,进行精神训话或其他教育活动。1933年后,各校相继组织学生自治会,班级则成立了级会,利用各种纪念日举办团体训练活动或竞赛活动。1934年,各小学纷纷组建童子军,“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训练之最高原则”,每周举行1小时童子军训练。抗日战争爆发后,童子军训练活动得到加强。各校配合抗战,举行各种战时训练、勇武比赛,时事报告,街头演出,激发学生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1941年,各校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生训练标准》,对学生进行起居规律和社交礼仪方面的训练,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民国时期对学生开展德育工作,首先是课程上有专项安排。除先后安排修身课、公民课、党义课、公民训练课外,还通过国语、历史、地理、社会等课程,结合时事政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其次是建立各种组织,开展集体活动。这些活动以校内的集会活动、文体活动、竞赛活动、
童子军训练等为主,也走出校门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如1943年,根据省教育厅制定《江西省各级学校德育日工作活动实施办法》,各小学普遍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参加推动民众识字的活动和举行通俗宣传的活动。其三是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从30年代开始,各小学加强了与家长的联络,主要通过教师的家庭访问和举行恳亲会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国民学校、中心国民学校还普遍举办家庭教育班,开展儿童教育指导。各校在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中,提倡教师以身作则,与学生共同活动,培养师生感情,注意因人施教,注重积极训导,禁止体罚学生。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实施民主管理,提倡说服教育。1950年后,各校相继建立少年儿童队(1953年改名少年先锋队),同时建立学生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学习英雄模范的活动。各班建立了班会制度、值周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和学生守则的执行。学校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各级学校升降国旗办法》,坚持举行升、降国旗仪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游览,听英雄模范的报告,参加义务劳动和多种社会活动。
60年代前期,政治课、周会课和主题班会、主题队会都得到加强。学校经常邀请老工人、老农民、老红军、老干部向学生进行忆苦思甜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大力开展学工、学农、学军活动,小学全年达6周左右。1978年,少先队组织恢复。次年,少先队积极开展“我们爱科学”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优良风气。此后,少先队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成为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
进入80年代,学校在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的工作中,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诸如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德育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德育工作例会制度、“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评选制度等各项有关制度,结合《小学生守则》的贯彻实施,使德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学生的养成教育。各班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总结一周来的班级工作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各校每月召开一次校会,宣讲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内国际形势,表彰校园内的好人好事。各校还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悬挂国旗、标语,办好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绿化美化校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优美的环境中受到陶冶。
90年代,全区加强了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各县(市)普遍成立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管理人员,形成地、县、乡、校德育工作网络;学校实行由校长负责,学校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德育工作体制,建立学校和班级德育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完善德育工作制度,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1992年,中共抚州地区教育局委员会制定《抚州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若干规定》、《抚州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其评估方案,拟定《中小学生操行评定量化标准》,颁发各校执行。根据地区教育局要求,村完小以上的小学一律开设读报课,每天1节,每节20分钟,列入课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颁布后,各校结合《小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以贯彻实施;设置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进行检查评比;建立班级流动红旗制度,每月流动一次;并把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列为德育工作的目标之一。1996年4月,地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组随机抽查了5个县(市)19所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情况,并下发《关于部分中小学德育工作情况的通报》。1997年,根据地区教委要求,各县(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在校园醒目位置用磁板建起“德育墙”(由世界地图、中国地图、抚州地图构成)。
各小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1949年,各校贯彻江西省第一届教育行政会议要求,对学生重在说服教育,启发学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1952年,各校贯彻教育部《关于废止对学生体罚的指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个别教师的体罚行为进行了批
评教育或严肃处理。1963年,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各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实行“正面启发,积极诱导”的原则。1978年后,强调要把学校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保证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组织教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表彰关爱学生的先进典型,总结教书育人的工作经验。
各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课堂为主阵地,结合教学来进行。1950年,各小学就开始注意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五爱”教育。1953年,各校遵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学工作的指示》,努力加强教学的政治思想性。1959年,各校开展“文道结合”的讨论,加强了各科教学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渗透。1962年,政治课改为周会课后,各小学积极探讨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学生特点,结合学生实际,利用周会课开展班级思想工作。1981年,小学各年级设置思想品德课,各校贯彻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循序渐进、正面教育、言传身教等原则,实行启发式教学和课内外结合,生动活泼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1990年,全区小学思想品德优质课评比竞赛在抚州市九小举行。1993年,地区教育局举办全区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师培训班,学习和研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及其教法,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各校还结合不同学科的特点,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其中。如利用语文课、社会课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诚实、谦虚、团结友爱、勤劳俭朴等美德;利用自然课、数学课和各种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热爱科学、刻苦学习、敢于创新的精神;利用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课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念,爱美思想,健康体魄、向上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质;利用历史课、地理课培养学生的爱国思想和民族自豪感。1992年,地区教研室编印《小学语文思想政治教育要点》,作为小学语文教师必备参考书。1993年,地区教育学会召开全区“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研讨会”,收到论文50余篇。
各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注意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来进行。从1949年开始,各小学秧歌队、宣传队就经常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仅1951年,各小学师生就开展了抗美援朝、清匪反霸、缴纳公粮、抗旱救灾等多方面的社会宣传。1955年,各校执行教育部《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安排了主题班会和主题队会活动。这些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如歌舞、演唱、故事、游戏、比赛等,充满了知识性、趣味性和娱乐性。各校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公益劳动,打扫街道,植树造林,为军烈属送温暖,学雷锋,做好事;清明节组织学生祭扫烈士墓。进入80年代以后,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全区、全县(市)大型比赛活动,如体育比赛、演唱比赛、书画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90年代,各校结合近、现代史中的各种纪念日开展课外活动,进行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同时科技活动成为课外活动的主阵地,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不但启发了学生的心智,更培养了学生热爱科学事业、关心环境保护、振兴中华民族的思想。各县(市)还建立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各完小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和劳动基地,课外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还重视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50年代,各小学就建有家庭访问制度、家长会议制度,教师有计划地对全班同学开展家访,每学期召开一次或两次家长会,通报学生情况,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1953年,部分小学和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又不愿参加劳动。除学校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外,团委、工会、妇联、报社都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参加劳动的伟大意义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学生自身的认同。各县(市)团委、妇联和居委会还建立校外少年儿童教育组织,开展校外活动。80年代以后,县(市)建起青少年宫、儿童乐园、少儿业余体校、青少年活动之家,不少纪念馆、博物馆、名人墓地被辟为文化传统教育基地。从地区到各县(市)都建有家庭教育研究会、
家庭教育咨询处,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和知识传播。1994年后,全区幼儿园、小学开办家长函授学校,县城所在地小学1—5年级家长均参加家长函授学校学习;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完小了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小学生家长参加函授学习。各地认真挑选家教知识丰富并有实践经验的教育工作者组成讲师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家教宣传活动,如家教知识竞赛、家教演讲比赛、家教经验交流会、家教工作座谈会,努力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促进家长更好地配合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到1998年,全区小学共建有家长学校1205所,占小学总数的47%。
第六节 劳动教育
清末,小学堂设立后,即开有手工课,女子学堂开有女红课。民国成立后,仍保留手工课,高等小学男生每周加课农业2小时,女生加课缝纫2—4小时,目的在培养学生生活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1923年,手工课改称工用艺术课,内含图画、手工、音乐三科,手工劳作仅占三分之一。1929年,工用艺术课改称工作课,加强了劳作教育的意味。1932年,教育部颁《小学课程标准》,改工作课为劳作课,内分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四项,并提出劳作教材的选择,以当地固有的事业、应用当地原料、以当地所需、注意学生身心健康和注意社会环境与学生家庭五个方面为标准。1933年,教育部派员视察江西教育,谈到江西小学教授劳作课的情况:“劳作科之教师极为缺乏”,“多数小学所谓劳作课即菜圃数方而已,其于纸工泥工木工竹工藤工等劳作工课极少注意”;建议“除设法训练教师外,应先注意高级小学之木工金工之训练,制造玩物及机械上各种小模型,以提起小学生对于近代机械功用之兴趣。”1936年,小学低年级劳作课与美术课合并,称工作课,教授内容为园艺、编织、饲养、剪贴、雕刻等。3月,遵照省政府颁发《江西省中小学校实施生产劳作教育办法大纲》要求,各校根据学生能力和兴趣,进行农事、畜养、工艺及卫生方面的生产劳作。抗日战争开始后,劳作课经常制作武器模型、防空用具、防毒口罩和构筑简单避难壕等。进入40年代,劳作课进一步受到重视,各校大多备有《劳作教学计划表》、《家庭劳作记载表》、《饲养动物记载表》、《大扫除成绩评比表》及《工作登记簿》等,并经常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公益劳动。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江西教育改革方案》的要求,小学劳作课安排在各科教学的实验、实习中进行,各校都对师生参加生产劳动作出具体规定,并注意从小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1951年,根据省文教厅《关于准备开展1951年学校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小学普遍开展生产活动.种植蔬菜,饲养家禽,改善师生生活。1953年,针对部分高小毕业生不能升学又不愿参加生产劳动的问题,各校加强劳动教育,召开毕业班家长会、毕业生座谈会,帮助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1954年,各县均树立了一批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并组织他们到学校作报告,以切身经历宣传参加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参加生产劳动的收获体验。1955年,各校执行专署关于《继续贯彻与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特别是劳动教育的指示》,不但重视毕业班的劳动教育,而且进一步加强对非毕业班的劳动教育。南城县上唐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对语文、算术、自然学科等教材中有关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内容进行重点教学,并开展观察、实验和参观活动,同时开展课外科学技术和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得到专署充分肯定。12月,专署组织部分教师到该校参观学习。同年,根据部颁《小、学教学计划》和《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小学各年级每周开设手工劳动课1节,并在课外活动中每周安排生产劳动1至2节。手工劳动课开展教具、玩具、模型的制作和植物栽
培、动物饲养等活动;课外劳动则多与少先队开展的“小五年计划”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学生种植蓖麻、采集标本、饲养鸡兔、绿化环境,开展“小秋收”活动等等。1957年,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每周1节,采用省教育厅编写的农业常识试用教材。各校改革教学结构,到工厂、田间的现场去上课,向工人、农民学习,把教学与劳动结合起来。一些年龄较大、身体较强的学生,学校允许他们以五分之三或三分之二的课外活动时间回家参加生产劳动。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各小学掀起大办工厂、农场的热潮。据南城县统计,1958年该县小学共办工厂122个,农场28个。小学生产劳动时间大量增加,一些学校高年级学生还停课“大炼钢铁”,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1959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小学生产劳动安排的几点意见》,各校从三年级起每周劳动4—6小时,尽可能结合教学。劳动项目,农村小学偏重在种养方面,适当进行手工艺生产;城市小学偏重在手工工艺方面,适当开展种养活动。1960年,各校大搞教具改革和生产工具改革。学校的劳动教育与校办农场的“一种三养”(种植农作物,养猪、养鸡、养鸭)相结合,勤工俭学进一步发展。农村学校还与社队挂钩,定期开展支农工作。这一时期,各校普遍存在劳动过多的现象。1961年,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各地对学生的教学、劳动、生活进行调整,规定县城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小时,农村小学与此相同,但可适当延长农忙假。同年,各小学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要大办果园的通知精神,四年级以上学生和全体教师每人栽种果树3—5株,农村小学每人5—10株,学校很快掀起种植果树的热潮。1963年,贯彻部颁《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新颁小学教学计划,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学年劳动时间为半个月,农村小学除农忙假以外,平时劳动每周1小时;城市小学在农忙季节适当组织学生就近参加支援农业生产的劳动,平时劳动每周1—2小时。1964年以后,各县大力发展耕读学校,大办小工厂、小农场,学生劳动时间又普遍有所增加。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实行“教学、生产、科研三结合”,各小学建起农场、林场、猪场、鱼塘,或与当地工厂、生产队挂钩,走出校门,“学工学农”,用大量时间参加劳动,教学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1977年以后,各校执行省文教办公室教育组《关于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的意见》,小学每周学工学农时间为半天。1981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小学一、二、三年级取消劳动课,四、五年级每周安排劳动课1节,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生产劳动。一至三年级学生则利用课外活动时间适当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这以后,读书热不断高涨,文化学习日益受到重视,劳动教育有所削弱。
1987年,各校执行《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小学三年级以上均增开1节劳动课,低年级的劳动教育通过各科教学、常规训练、班队活动、课外活动和家庭教育等多种途径渗透进行。教学内容包括自我服务性劳动、公益劳动、家庭劳动、种植饲养、家电使用、手工劳动和社会参观等。低年级的劳动课由班主任兼任,高年级则有稳定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劳动课考核,主要看学生在劳动中的表现、完成作业质量、参加公益劳动与家庭劳动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各校劳动课开始得到重视。不少学校创造了宝贵经验。他们从低年级开始抓,从穿衣梳头系鞋带、擦桌扫地倒垃圾做起,到叠衣服,订扣子,装本子,挑土填坑,平整操场,为军烈属、五保户打扫卫生,逐年提高要求。学校还经常开展劳动竞赛,组织野炊活动、“做妈妈的小帮手”活动,养成儿童“自己的事自己做,家庭的事积极做,集体的事争着做”的好习惯、好品质。1988年,各校执行教育部《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把劳动教育与德育工作目标
结合起来,劳动教育被摆到重要位置。
1991年,各县(市)政府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基地建设的意见》,给学校配置了劳动基地。其中农村小学每班不少于0.5亩,耕地紧张的地方也不得少于0.3亩。城市小学则与附近工厂、车间等挂钩,建立学工基地。一些农村小学还与当地农场、林场、养殖场、乡办企业等挂钩,建立校外劳动基地。1993年以后,各小学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有了更明确的目的,即通过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掌握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感情。大部分学校配齐劳动课教师,开展劳动课教研,劳动课教学走上正轨,质量不断提高。
第七节 体育、美育、卫生
一、体育
清末:小学堂成立后,即有体操课的设置,为每周3小时。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曾经修改,其中初等小学体操增为每周4小时,高等小学不变。体操内容主要有准备法、矫正术、徒手操、哑铃操、球竿操等;另加兵式体操,同时开展各种游戏。课外时间,一些学校经常组织球类活动。
民国时期:小学体操一科仍保留,高小以上体操课注重兵式操的训练。校内体育比赛在部分小学时有开展。1913年开始,各校根据教育部训令,注重军国民教育,“于体操正科之外,为种种有益之运动”,每年春秋两季,召开学校运动会。1923年,体操课改名体育课,体育教习改名体育教员。教学内容有所扩大,增加了田径、球类等活动,同时废除兵式操。田径比赛在校际间时有举行。体育教师在教学上多采用“三段教学法”,即先进行准备运动,再开始主运动,最后在体育课结束前做整理运动。小学体育比赛活动在课外也渐渐开展起来。进入30年代,体育课又增加了韵律活动、划船活动和太极操等内容。各年级每周体育课课时也有所增加,低年级每周6节共180分钟,中年级每周4节共160分钟,高年级每周4节共180分钟,如全天无体育课则安排课外活动补充。一些规模较大的小学每年均举行运动会,临川、南城等县还举行全县小学生运动会。1937年,根据教育部《小学课外活动办法》要求,各校在下午纷纷组织课外活动。低年级从下午2点30分开始,中高年级从下午3点30分开始,活动半个小时到1个小时。活动内容有游戏、跳绳、投环、拍皮球、踢毽子和各种球类活动、竞技比赛等;有时也组织学生到校外爬山、旅游。1938年,各校推行“训育制”,实施战时体育体制,即把体育教学与军事管理、军事训练、童子军训练结合起来进行。1940年,教育部颁发《小学体育实施方案》,规定各校应建立体育“行政组织”,一些规模较大的小学开始设立体育处或体育组,并开始有体育教学计划的拟定。高年级体育课实行男女分班教学,教材以部颁《小学体育教授纲目》为准,主要内容有徒步、体操、韵律活动和游戏运动等;低年级体育课与音乐课合并,改名唱游课。城乡各小学还根据《小学体育实施方案》规定,每年举行一次运动竞赛。竞赛内容,低年级以竞争性游戏为主,中年级有短跑、接力、跳高、跳远、掷球等,高年级有跳高、跳远、铅球、跳绳等;要求每个小学生参加,可任选其中一项至四项。1942年,学校增设早操和课间操。早操在早晨升旗后进行,课间操在上午第二节课后进行。每学年,各校一般都举行校运会,或几个学校联合举行运动会,有的县举行全县田径运动会,如临川县于1947年、1948年分别举办了秋季运动会,宜黄县先后举办过全县田径运动会五届。有的学校时或也组织野外活动或远足
露营活动。但一般小学对体育教学多不甚重视,加之师资缺乏,器材不足,场地简陋甚至没有活动场地,很多学校体育课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徒有其名而已。
新中国成立后:体育被列为小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贯彻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坚持早操和课间操制度,改进体育教学,积极开展各种课外活动。1952年,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小学各年级均开设体育课,六年制小学各年级每周体育课均为2节。这一年,毛泽东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发表,各校广泛学习宣传。1954年,各校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组织所有在校儿童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教师遵照锻炼标准要求,将体育教学与达标结合起来,课外活动与达标结合起来,加强辅导和检测,体育锻炼广泛开展。同年,根据国家体委、教育部等单位指示,小学开始推行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5年,各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每周安排课外活动2—3节,课外体育锻炼进一步开展起来。为提高体育教师素质,全区抽调一批体育教师参加省小学体育教师进修班,学习体育工作的方针任务、理论知识和苏联的体育教学经验。1956年,各校试行部颁《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并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体育教学参考书意见》,同时推广少儿广播体操,体育教学逐步正规化。1958年,不少学校受“大跃进”形势的影响,对体育达标也提出“大干快上”,突击检测,突击过关,影响了体育教学的质量。1960年,全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在崇仁县召开。1961年,小学开始使用全国统编的《小学体育》教材。此后,不少县(市)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学习统编教材的使用,改进体育课教学;全区还抽调一批体育教师,赴省学习和研究体育课的教材教法。1964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检查组到抚州镇检查体育卫生工作,抚州镇学校的文体活动受到好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军训活动成为体育课的重要内容。在一些小学,低年级体育课被取消,高年级体育课也形同虚设。1970年,推行新广播体操,同时大力开展游泳活动、田径活动、体操活动、爬山活动和各种球类活动。不少小学成立了乒乓球队、足球队、篮球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1972年以后,学校体育课逐渐受到重视,小学各年级每周均安排了2节体育课,并根据省编体育教材制定教学计划,开展体育活动;各校坚持进行早操、课间操,从实际出发,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体育活动,许多学校建起各项业余运动队,开展小型竞赛活动,或举行校运会,积极培养体育人才。1973年,抚州地区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体育教学工作要做到五个认真,即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组织课外体育活动,认真抓好体育运动队的领导,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季节和青少年特点,做好早操、课间操,开展爬山、游泳、拔河、举重、田径、球类等各种活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有1小时活动时间(包括体育课)。这一年,在乐安县举办了全区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在东乡县举办了全区小学生篮球比赛。1974年,抚州地区革委会政治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办好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意见》,决定在青少年业余体校设置田径班、篮球班、排球班、足球班、乒乓球班、羽毛球班、武术班。1975年,《全国体育锻炼标准》颁布,各校积极予以推行;5月,在南城县举办了全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976年,抚州地区少年中心业余体校开办,设置篮球、排球两个班。
1978年,体育课使用部颁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通用教材;各校开始试行教育部和国家体委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被列为班主任工作考评内容之一,体育课的出勤和课堂表现同时算入学生成绩;体育教师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编写教案,严格执教,师生共同遵守教学常规,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1980年,地区文教局和地区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部颁规定,
推进达标工作。1981年,全区第一届小学生“新苗杯”足球赛在崇仁县举行。1982年,地区文教局对各校执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情况进行检查,并颁发检查验收工作会议纪要,要求各校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课、卫生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开展“达标”活动。12月,地区文教局在临川县召开全区中小学体育教学研讨会,总结交流体育教学经验。这一年,不少学校在校运会上举行广播体操比赛,以后,广播体操比赛成为很多学校校运会的保留项目。
1984年,教育部颁布体育课新教学大纲,低年级增加了游戏教学的比重,不少教师改革体育课教学方法,利用录放机播放音乐,把游戏、歌舞融为一体,收到良好效果。同时,各县(市)教育局开始设有专人负责体育卫生工作,学校成立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位校领导分管体育,普遍制定《体育课课堂常规》、《体育活动规定》、《广播操规则》,加强体育教学管理,纠正忽视体育工作的偏向。1986年,各校开始采用省编《小学体育课本》。1987年,南丰县实验小学被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授予乒乓球传统项目铜匾奖;该校学生张琴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少年乒乓球锦标赛中荣获女子单打亚军。1988年,开始推行儿童广播韵律操,地区教育局和地区体委联合举办领操员培训班,不少学校组织了韵律操比赛。
1992年,国家教委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在县城小学实施;同年,地区教育局、地区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意见的通知》(内附《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1993年,各校贯彻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每生有体育合格证和体育合格登记卡,各教学班每周至少安排三次课外体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校运会。1995年,全区完小均开始实施《小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该标准评定体育课合格的内容及百分比为:体育课成绩占6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占10%。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体育两类课程整体教学改革”的方案》,决定将以往单一的学科类课程体系改变为学科类课程与活动类课程相结合的新的课程体系,其目的是使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践技能的培养和体能的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以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其中五四制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每周课时安排如下:
2-55 全日制小学体育课时安排
从此,各校按照以上课时安排开展体育教学活动。
1999年,地区教委决定在元月至四月开展全区中小学春季体育锻炼活动,各校组织学生跑步、跳绳、踢毽子、打回力板球,形成春季锻炼的热潮;5月,又举办了全区少年儿童中国象棋赛,以促进少儿智力的开发。
二、美育
清末:只在高等小学堂设有图画课。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小学仍未设音乐课,但初等小学堂可视情况增加图画课和手工课,高等小学堂可视情况增加手工课。宣统二年(1910年),小学学制修改,课程也有变动。初等小学堂增设图画、手工、乐歌课,但均为随意科;高等小学堂除开设图画课外,也增设手工、乐歌课,亦为随意科。
民国时期:初小、高小均开设手工、图画、唱歌课,并改为必修科。1929年,按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要求,小学设美术、音乐、工作课,其中“工作”课是“手工”课的扩大,包括手工和劳作等内容。1936年,各校执行教育部《修正小学课程标准》,美术课与劳作课合并,称为工作课,体育课与音乐课合并,称为唱游课。抗日战争期间,音乐教员多利用唱游课,教唱抗日歌曲,美术教员则引导学生用画笔进行抗日宣传。1942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修订标准》,美术改称图画,低年级的劳作与美术、音乐与体育改为分科教学。并执行部颁《小学图画科标准》和《小学音乐科标准》,图画每周教学时间为60分钟,绘画的基本练习从低年级开始,教学时强调绘画教材与劳作、常识、自然、社会等科相联系;音乐实施礼乐教育,即艺术教育与道德教育融合为一。1948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图画仍称美术,低年级音乐与体育、劳作与美术分别改称唱游、工作,可混合教学。其中低年级唱游课每周180分钟,工作课每周也是180分钟。音乐课中、高年级每周均为90分钟,美术课中、高年级每周均为60分钟。
清末至民国时期,小学的美育工作始终是个薄弱环节,主要受制于师资缺乏,设备简陋。很多学校没有专职的美术、音乐教师,多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教学器材也是因陋就简者多,稍微完备者甚少。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9月,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课程暂行办法》,小学低年级设唱游课,中、高年级设音乐、美术课。1952起,小学低年级也开设音乐、美术课。1955年,小学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手工劳动课。学校除通过音乐、美术、手工等艺术课程对学生实施美育外,还通过其他课程以及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的教育,如通过语文课教学和课外阅读指导,让学生丰富知识,开阔视野,获得美感享受,组织学生参观游览,培养学生观察美、欣赏美的能力。
50年代末,全国对美学进行批判,学校美育工作深受影响。“文化大革命”期间,音乐、美术课的正常教学受冲击,代之以语录歌、样板戏、宣传画的教学。
1978年,执行部颁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小学各年级均开设音乐、美术课。但限于师资和设备不足,教学质量不高。1980年,地区文教局对全区小学音乐、美术课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普遍情况是音乐、美术专职教师极少,多由其他任课教师兼任,兼任教师大都缺乏专业知识;教学器具欠缺,一般只有少量风琴、手风琴,没有音乐教室,没有美术教材。此后,地区教育局加速了全区中小学艺术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工作。
1981年开始,各校大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进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的教育。同时,音乐、美术课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也受到重视。各县(市)成立了艺术中心教研组,开办教师培训班,开展多项教研活动;选派教师参加省美术教学观摩会,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教委修订的教学大纲,举行公开教学和知识讲座。1984年后各县形成集资建校高潮,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增添教学设备,美化育人环境,音乐、美术课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1990年,各校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大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改革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欣赏力、表现力、创造力的培养;音乐、美术的教学质量普遍得到提高。1991年,地区教育局在南城县举行全区中小学音乐优质课评比竞赛;1992年,又组织音乐教师赴省参加专业技能比赛。1996年,地区教育局、地区科协等举办全区首届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各校选送作品43件。1997年11月,地区教委举办全区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班,进行器乐训练,落实器乐进课堂措施。1998年3月,地区教研室在金溪举办全区小学音乐唱游教学培训班,学习唱游教学法,进行观摩教学和舞蹈训
练。
进入80年代,各校除注意改革课堂教学,提高师资水平以外,还通过开展多种课外活动来加强美育。如根据学生兴趣,组建音乐、美术、舞蹈、体操、摄影、书法等活动小组,经常举办歌舞体操表演、书法美术展览,给学生提供创造美、表现美的舞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游览,让学生走出校门去体验社会美、生活美和自然美。在校园内,各校努力创造美的育人环境,树校训校纪标语牌,建文明礼貌监督岗,栽种鲜花绿草,办好板报宣传栏,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对学生进行美的熏陶。教师以身作则,以自己的道德美、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为人师表,对学生施以潜移默化的影响。90年代开始,不少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支持孩子学舞蹈,学钢琴,学绘画,学书法,加大智力投资,鼓励孩子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各地增加了不少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很多学校成立业余文艺队,在“六一”、国庆等节日举行文艺演出。同时,地区和各县(市)每年举办中小学艺术节,活动项目既有声乐、舞蹈、器乐等方面的文艺表演,也有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等方面的作品展览。各校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参展,通过艺术表演和艺术创作,展示校园生活亮丽的风采。1998年,抚州地区中、小、幼艺术教育研究会成立,并先后举办小学音乐教师唱游教学培训班、口琴、竖笛教学法培训班以及音乐、美术优质课竞赛等活动,促进小学艺术课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卫生
清末小学堂建立后,对防疫工作即予重视,春季给师生种牛痘,夏季在教室洒药水,以防疾疫发生。但直至民国初年,小学未设卫生课。至1923年,刊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小学才设卫生课。其中初级小学将卫生、公民、历史、地理合并教学,称社会科,每周20小时;高级小学卫生课单上,每周4小时。1929年,各校执行部颁《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卫生知识被合并到社会、自然两科之中。1932年,教育部颁行《小学课程标准》,又将社会、自然两科中的卫生部分划出,各年级仍设卫生课,每周均为60分钟。1936年,卫生课再度取消,卫生知识被纳入低年级常识课、高年级自然课中教授,卫生习惯的培养则纳入公民训练之中。学校健康检查,根据规定在每学年开始时进行,必要时,也可临时施行。30年代起,入学新生一般都要接受牛痘施种和体格检查,如1937年,崇仁县卫生院为850名学生进行了体检,矫治有缺陷学生28人。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均受到重视,各校组织晨检队,在学生清晨入校时,逐个检查衣着、指甲、头发是否整洁,手脸、牙齿是否洗刷干净。各班设有卫生委员,每天下午放学前,轮派同学打扫教室和卫生责任区。值周教师率领各班卫生委员检查当日卫生情况,并在黑板报上公布评比结果。各校常在儿童节举行健康比赛和卫生成绩展览。40年代,小学生各项卫生习惯均纳入训育标准中训练。各校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培养,按年级有不同要求,低年级重在卫生习惯的养成,中年级开始教授一些初步的卫生知识,高年级重在卫生行为的落实。各小学一般都设有卫生教育委员会,主持学校卫生工作,宣讲卫生知识,制定卫生要求。不少学校要求学生自带水杯和手帕,在公共场所设置痰盂、开水桶,要求学生用自己的水杯喝开水,养成吐痰入盂的好习惯。中、高年级学生组织卫生队,开展卫生检查。有条件的学校,设有医务室、卫生箱,常备酒精、药棉、药膏、红汞、碘酒、仁丹、济众水、万金油等药物,单独或几校联合聘请医师和护士,负责师生的健康检查和疾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未开卫生课。卫生常识,低年级在语文和其他各科中传授,高年级则安排在自然教材之中随堂教学;有些学校还通过开办卫生知识讲座来加强卫生教育。1950年,各校学习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批示,加强了卫生保健工作。1951年,政务院颁发《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校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受到重
视,有条件的学校均开设卫生室,配置保健药箱,定期为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各校还建立环境卫生制度,学生晨检制度(每天学生到校后,逐个检查其手脸衣着是否清洁)。1953年,毛泽东主席在接见青年团代表时提出“要使青年们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这以后,“三好”成为评选优秀学生的标准。这一年,各县(镇)加强了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相继成立学校保健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校相应成立学校保健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推动学校保健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各校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加强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广泛开展。比较大的学校都设有卫生室或医疗室,备有一定数量的酒精、红药水、紫药水、软膏和常用口服药等。对校园环境,重点治理地面的果壳纸屑和厕所、阴沟的不卫生状况;对教室内外,要求做到窗明几净,桌椅整洁,没有垃圾。对在校学生,各校普遍要求他们做到“五要六不”,即要按时作息,睡前刷牙,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喝生水,不吃脏东西,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班主任和值日生经常开展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1955年,城乡学生积极参加“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运动,大力消灭苍蝇、蚊子、老鼠。1956年,小学开始成立学生卫生队,推行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班级卫生工作管理。一些县(市)抽调学校医务人员、保健教师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1960年,各校执行省委、省人委《关于全日制、半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生活安排的通知》精神,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10小时睡眠时间,努力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除害灭病教育,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比较大的学校,配备了医务人员,农村学校,多与当地公社医院建立联系,保证有病就医,特别对虐疾、钩虫病、蛔虫病,进行了多次普查防治。1964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对抚州镇学校防治“五病”(肺结核、传染性肝炎、视力减退、闭经、蛔虫病)、开展“五好”(防治疾病好、个人卫生习惯好、环境整洁经常好、饮食卫生营养好、文体劳动卫生好)的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防疫针。同时,各校开始注意校园环境的改善,开展绿化、美化校园的工作。
1966年2月,各校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减轻全日制中小学生负担,增进学生健康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控制学生的活动总量,保证学生的休息和自由支配时间。其中小学高年级每天在校活动总量不超过7小时,中低年级不超过6小时,每天作业量控制在半小时左右,保证学生每天有10小时睡眠时间。同时建立学生保健档案,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但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卫生工作、体检工作深受影响。
1973年以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逐渐受到重视。各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建立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评比。1978年,地区文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体育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79年,各校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相继恢复和健全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体格检查。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安排学生做眼保健操;对于不符合采光条件的教室进行改造,以保护学生视力。但对学生的卫生知识教学,仍是薄弱环节。1980年,地区文教局对小学自然常识的教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各校四、五年级虽开了自然常识课,但无专职教师,教具只有少量教学挂图,缺乏教学仪器和实验器材,由于教师多为兼职,很少开展教研活动。11月,地区文教局、卫生局、体委、团地委联合对全区重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促使重点学校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求各校改善教室采光、通风、照明条件,更换不符合规格的课桌凳,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上好自然
常识课。
1982年,地区教育局对各校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的情况进行检查,抚州市实验小学和进贤县民和镇一小为重点检查单位。抚州市实验小学学生体检结果表明,全校近视眼发病率下降3%,其中五(1)班62名学生,两眼视力比1981年上升的有24人,单眼视力上升的有6人,维持正常视力的28人,视力下降者仅4人。在嗣后下发的检查验收工作会议纪要中,地区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小学按规定配齐校医,“要通过开展‘五讲四美’活动,解决脏、乱、差问题,环境要绿化、美化、净化。学校教室、寝室、食堂卫生条件要认真解决”。各校普遍加强卫生保健措施:各班级划分清洁责任区,每天定时派人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每天安排时间开展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活动,活动质量作为班级评优条件之一;学生座位每半月调整一次,并教育学生讲究用眼卫生,注意保护视力;春季开展植树栽花活动,绿化美化校园;通过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病防疫知识;制定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墙壁无污染,玻璃无破损,地面无垃圾,悬挂物无灰尘,校园无放养家禽、无摆摊设点,地面无积水,教室内外整洁。1984年,各校执行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体质健康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学生健康档案。同年,地区成立“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领导小组”,并于1985年对抚州市四小、临川县秋溪小学等校6000名学生进行健康状况调查。1988年,各校执行国家教委有关指示和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区学校卫生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措施,加强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肝炎预防工作和近视眼防治工作。1989年,城镇以上学校均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系统地向学生传授卫生保健知识。
1990年元月,各地遵照省教委、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健康教育的通知》,在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不少于4课时。7月,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实行目标管理,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落到实处。1991年,一些有条件的乡村完小也开设了健康教育课。1992年7月,地区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1993年,各县(市)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各校校医、卫生保健人员组织起来,成立“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协作组”;并在每学期第一周的“防近视眼宣传周”、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5月8日的“世界红十字日”、5月20日的“中国学生营养日”和9月20日的“爱牙日”等时间,开展卫生保健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11月,各校根据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工作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开设计划免疫和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的知识课。同年,各小学又在新增加的体育课时中,每学期安排8课时开展健康教育。1997年4月,地区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考评工作的通知》,内附《抚州地区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考评实施方案》;5月,地区教委、体委下发《关于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促进各校加强对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9月,地区教委转发省教委《1996年全省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的通报》,各校加强了对学生视力的监测和近视眼的防治,临川市二小被省教委指定为抚州地区小学生视力监测学校。
1998年夏,抚州地区遭受特大洪灾,10月,抚州地区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活动的通知》,各小学根据通知精神大力开展以灾后防疫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近视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以及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完
善学校各种卫生设施,整顿校园环境,消灭卫生死角,促使了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长期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
第八节 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状况
清末: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学制”没有颁布以前,小学教师多由热心提倡学校教育者自己担任。“壬寅学制”颁布后,学堂教员设置始有规定。小学堂均设正副“教习”,教习上课时间,每日不得少于5小时。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规定高、初等小学堂设本科正教员、副教员和专科正教员。其编制为每学级设正教员1人,或每两学级设正、副教员各1人,酌设专科正教员。全区各校师生比例相差悬殊,如临川县官立高等小学堂为1:27,宜黄县官立高等小学堂为1:15,崇仁县官立高等小学堂为1:10。初等小学堂正教员“以曾入初级师范考列中等及得有学业文凭者充选”,副教员“以曾入初级师范得有修业文凭者充选”;高等小学堂正教员“以初级师范考列最优等及优等,及游学外洋寻常师范毕业得有优等中等文凭者充选”,副教员“以初级师范考列中等,及游学外洋得有寻常师范修业文凭者充选”。教员由堂长聘任,报地方官核准。由于学堂数量增加较快,师资不足,各小学堂教员中的师范毕业生不多,不少教职由其它学堂毕业生、举人、贡生、廪生、增生等充任。
民国时期: 1912年后,教育事业发展缓慢,以临川县县城为例,至1919年,仍只有小学教师32人。根据规定,小学每学级设正教员1人,或每两学级设正、副教员各1人,酌设专科正教员。教师资格规定要在师范学校或教育总长指定之学校毕业,或经小学教员检定合格者,方可聘用;否则,只能作为代用人员,担任副教员(1916年后称为助教员)。1929年,《捐资兴学褒奖暂行规程》颁布,各地捐资兴学一时形成热潮,学校数量和学校教师均有所增加。仍以临川县城为例,这一年,小学教师增加到89人。但学校教育仍然远远落后于群众需求,城乡依旧私塾林立。各地所办初小,更是一师一校,形同私塾。据1934年统计,临川县第一学区(即县城及其附近)共有新式小学49所,教师142人,同时有私塾215所,塾师216人,塾师数量大大超过小学教师数。
1935年,推行保学制度,学校数量大增。全区初级小学由1934年的909所,发展到1571所,初小教师也由1934年的1582人,增加到2009人。到1936年,全区小学教师增加到3551人,其中初小教师2012人,高小教师1539人。对教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凡师范学校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的,乡村师范、简易师范及师范讲习科毕业的,保学师范训练班毕业的,均可充任合格的保学教员。但各县教员仍不敷使用,以致保学虽设,教师缺乏,不得已而以私塾塾师权充。为解决师资问题,各地均利用暑期举办保学师资训练班。到1936年第一学期,全区已有994人接受了师资训练。这一时期全区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保持在1:32左右;平均每两学级设教员3人。其中南城、临川、广昌、宜黄四县,保学各班学生平均达40—50人。
1936年,《江西省各县市小学教员登记暂行办法》颁布,规定登记分无试验登记和试验登记两种。凡学历达到标准,或学历基本达标且有一定年限教学实践者,经各项证明文件审查可认定为合格教师,登记后无须试验;其余学历未达标、教学实践不满一定年限者,除审查各项证明文件外,尚须加以试验。试验分口试、笔试两种,口试占十分之三,笔试占十分之七。试验合格者为小学代用教员。小学教师的检定由县教育科(局)负责,试验检定每两年举行一次。合
格的小学教师由县教育科(局)与学校联系,优先聘请;未经登记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得续聘。1940年,各地推行国民教育制度,并继续对小学教员进行检定登记。据1945年黎川县国民教育情况统计,全县有各级公、私立小学178所,小学教师2407人,有430人应在这一年参加登记检定,其中已登记并检定合格者为208人,不合格者152人,未参加登记检定者70人。
1946年后,各地执行省教育厅制订的实施国民教育第二次五年计划,每校设校长1人,儿童部每两班设教员3人,国民学校校长、教员均以任用师范生为原则。这一规定在城镇中心国民学校基本得到贯彻,但农村国民学校师资不足,师范生奇缺,不少甚至未受过短期师资训练,属不合格教师。据1946年临川县小学教员资格登记情况统计,该县小学教员总计1511人,其中合格教员1037人,不合格教员474人,占总数的31%。
新中国成立后: 各地政府接管原有学校,对知识分子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小学教师除反革命分子及少数道德败坏者外,一律留用。教师编制按每班1.5人配备,学生成班率为40至50人。小学教育事业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区1949年有各级公、私立小学1371所,小学教师1617人;到1950年,小学发展到1726所,小学教师2784人。1950年以后,大批工农子弟相继入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扩大,不少失业知识分子被吸收加入教师队伍。到1952年,全区小学教师增加到4617人。这一时期教师队伍的文化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一半以上的教师达不到初师毕业程度;尤其在农村,不少小学教师仅具高小文化程度,甚至仅仅初小毕业。1953年,各地执行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对那些文化水平过低,确实无力任教者积极帮助他们升学或转业,其中适宜回家生产的,则动员回家生产。对某些年老力衰,不能继续任教或有严重传染病影响儿童健康者,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妥善安置。同时每年定期举办教师轮训班,加强对教师的业务辅导,努力提高小学教师质量。
1956年,各地执行省人民政府指示,大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办学,全区民办小学发展到975所,是1950年的7倍。农村小学师资,采取就地取材、就地培养的办法解决,一般由群众自聘,乡审查,区批准,具备案,也有的地方采取政府推荐、群众聘请的办法。1958年,随着“大跃进”高潮的到来,民办小学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到2532所,比1957年翻了一番。小学教师也随之增加到7872人,其中民办教师2794人,是1957年民办教师数的2.3倍。这些教师多数只有初中、高小程度,学历合格率不到30%。1960年,小学教师编制改为以学生人数定额,初小32:1,高小30:1。城镇小学由于大量扩充学额,教师缺编比较普遍,不少学校雇用代课教师以补不足。农村由于居住分散,教学点多,也感教师紧张,不敷分配。全区小学教师数量继续增加,1961年,公办教师6712人,民办教师维持在2141人。
1962年,专署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将部分公办小学教师转为民办小学教师的意见,调整了公办教师队伍,全区300多名公办教师转为民办教师,民办教师增加到2500人。1963年,各地执行《江西省各级全日制学校编制员额的配备和机构管理的试行办法(草案)》,教师编制调整为普通小学每班1.3名,重点小学每班1.7名。全区有公办小学教师5750人,其中未达到中师或高中毕业生文化水平的2280人,占公办小学教师总数的40%。
1965年,各地推行“两种教育制度”,除办好全日制小学外,大办耕读小学,民办小学也进一步发展。到1965年底,全区有全日制小学5117所,教师10515人;民办小学5628所,教师4864人;耕读小学3933所,教师1166人;全区小学教师总数达16545人,其中民办小学教师占29%,耕读小学教师占7%。各地加强了对教师的培训工作,全区有4194名小学教师参加了在职进修,但教师队伍尤其是民办教师队伍素质偏低的问题依然严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师队伍受到冲击。工宣队、贫宣队于1968年进驻并
领导学校。不少教师被揪斗,大批教师下放农村。抚州镇1966年有小学公办教师317人,到1969年余243人。各地农村为落实省革委会关于“小学不出生产队,初中不出大队,高中不出公社”的办学指示,学校遍地开花,大队完小办起戴帽初中,不少优秀小学教师被抽调到初中任教。由于教师不足,各地便抽调工人、农民进校任教。据抚州市革委会《关于在专、市工厂挑选工人教师的请示报告》称,1971年春季全市适龄儿童入小学数为2500人,小学有教职工240人,每班按1:1.5配备教师,尚有很大缺额。这一年,抚州市共抽调41名工人到市内各小学担任教师,另聘用民办教师197人。各地为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大量增加民办教师、兼职教师。1972年底,全区共有教师18100人,其中公办教师5380人,民办教师12030人,代课教师690人,民办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6%。1973年,地区革委会批转金溪县革委会政治部《关于加强对民办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民办教师队伍要相对稳定,要严格制止任意撤换民办教师的现象”;“选拔和撤换民办教师都必须经群众推荐(讨论)、大队审查、公社批准,报县备案”;“鉴于民办教师队伍较大,群众负担较重,今后要适当控制民办教师的增加”。但由于处在学龄儿童入学高峰期,民办教师队伍仍然年年扩大。到1976年,全区小学共有工宣队96人,贫宣队15547人,公办教师6358人,民办教师18264人,代课教师1083人,兼职教师3980人。其中民办教师几乎是公办教师的3倍。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各地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师队伍状况逐年改善。1977年起,小学教师按学生人数定编,城镇小学按1:30配备,农村小学按1:25配备。1980年以后,各地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原则上不再吸收顶编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原有顶编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从1979年起按计划逐年将符合标准者转为公办教师,或通过录取中等师范学校民师班经过学习毕业后成为公办教师。1992年,全区民办教师已降至小学教师总数的38.7%;到2000年,全区民办教师为2014人,仅占小学教师总数23423人的8.6%。1980年9月,中共抚州地委组织部、抚州地区文教局针对全区有80多名公办教师调出教育部门的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调用中小学教师做其他工作”,“高师、中师毕业生应全部分配到教育战线,决不允许将他们直接分配做其他工作”,稳定了公办教师队伍。1981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民办教师大多分了责任田或口粮田,负担加重。不少民办教师要求调回家乡工作,或拟辞职种田。地区文教局及时进行调查并拟定措施,配合各地党政领导,妥善解决民办教师种田问题,稳定了民办教师队伍。
1982年,全区小学有专任教师26226人(公办8903人,民办17323人),其中具有中师或高中以上学历的1555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9%。而实际达到中师水平,能胜任和基本胜任教学的786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实际不及中师毕业程度,需要教材教法过关的教师1311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文化业务水平低,难以胜任教学工作的524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为此,地区文教局制定全区小学师资培训规划,决定对不合格教师举行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同时抓好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大力开展中师函授教育,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据1985年统计,全区公、民办专任教师学历情况如下:
2-56 1985年全区小学公办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单位:人
2-57 1985年全区小学民办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单位:人
从1984年到1987年,全区相继举行了四次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并接着举行小学教师文化专业合格证考试;同时一批教师通过在职进修和脱产培训,获得中师学历。据1987年年底统计,全区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65.8%,比1982年提高35.8个百分点,教师学历层次逐年提高。
1988年,各地根据《江西省关于执行(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评定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1990年以后,教师职务评骋工作,进入正常化、制度化轨道。
1994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切实搞好我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增加投入,加强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并在临川县和抚州市进行试点。1995年,又下发《关于开展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通知》,规定新教师在试用期中要经过师
德和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不能转正,也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1996年,地区教育局评出全区首批小学学科带头人,同年,各县(市)也按照地区要求,建立了县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队伍。1997年,全区开展了小学教师“三字一画一话”(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简笔画、普通话)五项教学基本功训练工作。2000年,地区教委对临川市、南城县、南丰县、黎川县、东乡县的小学老师五项教学基本功进行了考核检测,共考核城区小学12所,乡镇中心小学18所,村级完小18所,参考小学教师1410名,各县(市)合格率均在90%以上。
到2000年,全区小学教师23423人,其中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2949人,占13%,属于大中专师范院校毕业的16942人,占75%,另有1018人取得“专业合格证”,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有了大提高。
2-58 2000年全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注:2000年底全国小学教师达专科以上学历为20.05%。
2-59 1949-2000年全区小学公民办教师情况
单位:人
(续表)
二 学生
(一)学生状况
清末:初等小学堂招收年满6—10周岁的儿童入学,高等小学堂招收初等小学堂毕业生,同时也接受15岁以下经考查有一定程度者;女子小学堂另设,入学年龄初等以7—10岁为合格,高等以11—14岁为合格。但各校均有不少超龄学生在读。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各地设国民学校,为初级小学,实施义务教育,规定儿童6—14周岁为学龄;高等小学校入学儿童以曾经在国民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为合格。在国民学校内,男女可以同校,但男女同级受课只限于第一、第二两年级。从清末到民初,各级小学学生年龄相差都比较悬殊,大龄学生不少,高年级学生当中甚至有已婚青年。且男女生数量相差悬殊,女生在小学校中不过占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四五。
1922年,各地执行部颁《学校系统改革案》,废止国民学校与高等小学校的名称,统称为小学校。对女生就读不再有性别歧视。小学前四年仍为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不限定6岁,由各县依地方情形自定。农村儿童,以八九岁入学者居多。
1933年,各地执行部颁《小学规程》,小学分三种形式办学,一为完全小学,分初、高两级,这类小学以6周岁为入学年龄,但亦可延缓至9周岁;一为简易小学,所教仍为学龄儿童,唯课程比较简单;一为短期小学,是为救济年长失学儿童而设,招收年满10周岁至16周岁的失学儿童。学校中女生渐多,下面是1934年各县初等学校男女生情况。
2-60 1934年抚州地区各县初等小学男女生情况
单位:人
(续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各县女生在学生总数中占24%,其中南丰县女生所占比例最高,达45%,乐安县女生所占比例最低,仅为3%。1935年,各地推行保学制度,要求凡6足岁至10足岁未受教育之儿童均应强迫入学,学生剧增。在男女生性别比例上,据1937年统计,南丰县小学女生占小学生总数的40%,金溪、黎川两县为35%,南城县为30%,唯有乐安县最低,不及10%。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小学教育略有发展,但不久,内战爆发,教育经费拮据,不少学校停办,大批学生失学。以南城县为例,1949年统计,全县在校小学生只有4137人,比1936年减少43%左右,全县儿童入学率为18%。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生入学年龄,以7周岁为起点。1951年开始,各校执行优待工农子女入学政策,放宽工农子女入学年限,学生中出现一批低龄生和超龄生,一年级新生中年龄小者五六岁,年龄大者十四五岁。同时,学生中女生比例逐年增长,其中城镇女童入学率较高,农村女童入学率不及男童。1958年“大跃进”,民办小学发展迅速,农村女童入学率也有较大提高,其中宜黄、广昌两县部分农村小学女童入学率一度超过40%。1961年,各地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学校进行整顿,一批15周岁以上的大龄学生被动员退学回家生产,超龄生比例下降。1962年以后,农村实行工分带粮制,部分学生为挣工分口粮而回家劳动,各地持续出现流生现象。据1963年统计,全区小学流生3万余人,占小学生总数的17.8%。
“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小学不出生产队”的办学方针,村村办起小学,女童入学率略有上升,据1972年统计,全区女童占小学生总数的36%,其中城镇小学女生占45%,农村小学女生占35%。1978年,各地根据省革委会教育组通知要求,小学改为6岁或6岁半入学,但农村多数仍以7周岁为入学年龄。1980年开始,各地加大普及小学教育工作的力度,适龄儿童入学率逐年上升,1982年,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但小学超龄生仍有一定比例。
1983年,全区11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占学生总数的81%,超龄儿童比例较大,尤其五年级,超龄生占64.91%,其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儿童入学年龄较大,八九岁入学是常事;二是各年级留级面较宽,1983年,全区一年级留级率为22.83%,二年级留级率为9.96%,三年级留级率为6.49%,四年级留级率为5.64%,五年级留级率为2.85%。而农村小学留级率远远高于以上平均数。同年,全区小学女生共计266501人,占小学生总数的42%,其中城镇小学女生占47%,农村小学女生占41%。
下面是1983年全区小学生年龄状况。
2-61 1983年全区小学生年龄状况
单位:人
1990年以后,全区大力巩固和发展普及小学教育的成果,到2000年,全区11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在小学生中占92%;12周岁以上超龄儿童占3.59%,其中超龄女生占1.58%,超龄男生占2.01%。在五年级学生中,超龄学生占2.82%,年龄最大者16周岁。全区小学生总数为390113人,其中女生182062人,占小学生总数的46.67%(城镇小学女生占46.21%,农村小学女生占47.24%)。
(二)学籍管理
清末: 抚州地区各级小学堂对学生的学籍管理,按《奏定小学堂章程》执行。学生成绩考查,每月有小考,算平时成绩;期中、期末有大考,算学期或年度成绩。大考时,常请学堂督办与绅董莅堂视察。大考之后,把大考成绩与平时成绩汇总算分,并将总成绩张榜公布。
民国时期: 各校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先后颁布的《小学校令》、《国民学校令》和《高级小学校令》执行。学生成绩考查,基本延用清末考试制度,举行月考、期考和年考。1931年,不少小学试行毕业会考。1932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学生毕业会考暂行规程》,各校凡已届毕业的中小学生,须一律参加会考。193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规程》,新生入学后,即建立学籍簿,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住址、入学日期、家庭成员姓名、职业等内容,以及学业成绩、操行成绩、出缺席统计、毕业日期、退学日期等。小学生转学,由原校开具修业证书,接受学校可举行编班测试。小学生患病,可休学一学期或一学年,期满复学。学业成绩,分平时考查、临时试验、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四种。平时考查包括提问、演习、练习、实验、读书、作文等;临时试验由担任课程的教师随时于教学时间内举行,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上,也叫月考;学期考试在每学期终了各科教学完毕时举行,所考范围以本学期所授内容为限;毕业考试于规定学业修满后举行,所考范围以本校所定全部课程为限。其升留级标准定为,国语、算术两科有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其它科目有任何三科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以公民训练成绩为准,主要由级任教师考查,采用等第制,分甲、乙、丙、丁四等,甲为优,乙为良,丙为及格,丁为不及格。同年,小学会考取消,毕业考试由各校举行。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及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部颁《小学暂行规程(草案)》执行。每学期开始,由班主任缴费注册,注册簿交由教导处管理存档,并于开学后一个月内造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学生成绩考查办法,分为日常考查,即就平日笔记、提问、演板、练习随时记分;月考,一般每学期举行两次,由教导处规定日期,随堂举行;期考,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学生平时成绩由日常考查成绩和月考成绩组成,日常积分占60%,月考成绩占40%;学生学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考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60%,期考成绩占40%。学生学年成绩由上下两个学期的学期成绩平均计算。不及格学科可以补考,补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升学或毕业:(1)高年级学生在国语、算术、政治常识三科中有任何两科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10个加重点者(各科加
重点为:政治常识3、国语7、算术6、自然3、历史3、地理2、体育2、音乐2、美术2,总计30个加重点);(2)初年级学生在国语、算术、常识三科中有任何两科不及格者。
1952年,小学各科成绩由百分制改行五分制,5分为优,4分为良,3分为及格,3分以下为不及格。操行评定分优、良、尚、可、劣五等。对小学生成绩的考查办法,一为平时考查,即由教师平时在课堂上口述或笔述的问题,学生进行口答或笔答,随时记分,每月至少两次,半个学期总结一次,每学期总结两次,一学年总结四次。二为学年考查,即由教师于学年终根据儿童平时成绩的发展情况,酌定分数,作为学年总成绩,不举行学年考试。三为毕业考查,即由教师于儿童毕业时,分科举行毕业考试,其成绩和最后一学年的成绩结合起来,作为毕业总成绩。不及格科目准予补考,补考后语文、算术仍有一科不及格者或其它科目有二科不及格者,应予留级。
1958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学业、操行成绩考查的几点意见》,操行考查改用甲、乙、丙、丁四等表示,甲为优,乙为良,丙为及格,丁为不及格。1964年,按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业、操行成绩考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小学分考试和考查两种科目。考试科目有语文、算术两科,计入升留级标准。考查科目为语、算之外的其余科目;考查科目不举行考试,也不列入升留级指标。学业成绩检查分为平时考查、期中考试、学期考试、学年评定和毕业评定五种。学业成绩的计分方法:考查科目只记及格、不及格;考试科目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1)各科学业成绩的评定,都应在平时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多次考查的情况,全面恰当地评定;(2)考试科目的学期成绩,根据学期考试,结合平时考查成绩予以评定,一般平时考查成绩占40%,学期考试成绩占60%;(3)学年成绩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在年终了解的实际知识,并以第二学期的学期成绩为主,参考第一学期的成绩。评定学年成绩,一般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成绩占60%;(4)毕业成绩以毕业班各应考科目学年成绩为准。学生学年成绩不及格科目,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进行补考,补考后有语文、算术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应予留级。留级人数不得超过学生人数5%。毕业班个别不愿留级者可发给修业证书。同时,凡勤奋学习,学年成绩特别优良,经人本申请,学校考核,符合上一个年级水平者,可以跳级。毕业考试由学校组织监考;升学考试由县(市)文教局统一命题,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文化大革命”期间,考试制度被视为学校对学生实行”管、卡、压”的手段而予以废除,学生成绩以政治思想表现为主要衡量标准,文化知识成绩由学生民主讨论决定,记分采用及格、不及格两种。无补考,无留级。1971年,开始采用开卷考试办法,操行成绩改由班主任写出评语,不分等第。
1977年,小学恢复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门主科,其它仍为考查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1978年后,小学生学籍管理主要依据部颁《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执行。学生学籍管理簿册,主要有学生总名册、学生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毕业生名册等。学生入学即建立学籍卡,一人一份。
1985年,各县(市)陆续实行小学毕业会考制度,由县(市)教育局命题,派员监考,考卷密封,统一阅卷登分。
1986年后,小学生学籍卡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学籍卡主要记载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情况、思想品德表现、身体状况等。学生手册主要记载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评语等情况,代替过去每学期末发的成绩通知单,起到与学生家长联系的作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升留级制度,亦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平时考查:教师根据本学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作业、作文、实验、课堂提问、单元测验等考查学生,并评定成绩。此成绩一般占学期成绩的10%。期中考试:每学期中,对语文、数学两科由学校或任课教师命题,统一安排时间举行考试。此成绩一般占语、数学期成绩的40%。
期末考试:各科在期末集中一两周进行复习,并统一安排考试,由学校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命题。此成绩一般占语、数学期成绩的50%。
毕业考试:毕业班学生,在最后一学期末举行毕业考试,学期考试不再举行。考试内容以最后一学年知识为主,一般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命题。
学业成绩评定:学期成绩根据学生每一学期的平时考查、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三次成绩所占的比例,予以评定,记入《学生成绩册》中;学年成绩根据学生上下学期的成绩评定,一般上学期成绩占40%,下学期成绩占60%,但也根据学生成绩提高的快慢情况,酌情处置,记入《学生成绩册》中;毕业成绩根据学生各个学年成绩及毕业考试成绩评定,一般以最后一个学年度成绩为主。各科成绩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一至二个主科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1986年后,小学毕业证书改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签发。
升级、跳级和留级:成绩标准实行百分制,及格标准为60分。各科学年成绩及格者升级;各科学年成绩特别优良,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后符合上一个年级水平者,经批准,可以跳级;学年成绩如有不及格者,应在下学期开学前补考,经补考后,仍有二门主科或一门主科及三门其它学科不及格者,予以留级;经补考后,仍有一门主科和两门其它学科不及格者,可准升级,但其不及格学科待到毕业时,再补考一次,或与毕业成绩合并计算。凡因事因病缺考者准予补考(不含升学考试)。每学年留级人数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5%。
学生操行: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并征求科任教师和少先队组织的意见,写成评语,不分等第。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对严重违纪违规而又屡教不改者,给予适当处分;经过教育有悔改表现的,处分撤销。
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学生转学,由原校开具证明,接受学校审查合格,即可吸收。1986年后,凡转学须经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生患病可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退学学生可凭修业证明参加原校或其他学校招收插班生时的考试,成绩合格,录取入学。学生严重违犯校规,屡教不改且又不宜留校者,经学校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可开除学籍。学生被开除一年,确有改过表现,经当地基层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证明,由原校或其他学校审查合格,可重新入校学习。
升学考试: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监考和改卷。1996年,全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地区教育局决定取消初中招生考试,小学毕业生一律按学籍管理规定,就近直接升入初中学习。1997年,地区教委颁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全区小学逐步取消了百分制成绩报告单,开始推行等级加评语的素质报告单。
第九节 领导与管理
一、管理体制
清末: 各县官立小学堂均由知县设立。小学堂设堂长,堂长由知县聘任或兼任。堂长主持校务,下有董事、司事、教员之属。初等或高等小学堂可以单独分别设立,也可合并设立,合并设立的称为两等小学堂。由于经费来源不同,由州县政府所办的为官立,乡镇村坊
所办的为民立,个人出资的为私立。而所有各种小学堂都受地方长官监督指导,并转报省学务处备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各县劝学所成立,劝学所设总董和劝学员,小学堂遂改由劝学所管辖,同时仍受地方长官监督。
民国时期: 各地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校令》,初等小学由城、镇、乡设立,高等小学校由县设立,都归县行政长官管辖。学校设校长,县立高等小学校校长的任免,由县行政长官决定;城、镇、乡立小学校由城镇总董、乡董掌管,其校长的任免,由城镇总董、乡董上报县行政长官决定。学校内部事务大都由校长决定。
1924年,各县劝学所改为教育局,管理初等教育。1928年以后,各地执行《小学暂行条例》,小学由县或县以下的教育分区设立,私人或团体设立的私立小学均按规定组织校董会。1932年,《小学法》颁布,规定小学除由市县区设立外,可以由省设立,也可由乡镇设立。省立小学由省教育厅管辖,校长由省教育厅遴选。县内各类小学由县教育局管辖,其中县立、区立、乡镇立小学校长,由县教育局推选,呈请县政府任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附属小学校长由主管学校校长聘请,呈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案;私立小学校长由校董会聘任,呈请县教育局备案。学校校长“综理全校事务,除担任教学外,并指导教职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项”。教员由校长聘任,报县政府检定并备案。私立小学设校董事会,选聘教员,筹集经费,并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1935年,各县废教育局,于县政府增设第三科,办理教育建设事务;设置督学,专负教育上督察指导之责。翌年,各地推行保学制度,县以下划分学区。第三科设科长1人,督学1人或2人,负责全县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各保甲区设教育区员兼教育委员1人,负责全区教育工作的推进;区以下每保联设学董1人,由保联主任兼任;各保设助理学董1人,由保长兼任,负责学龄儿童的调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入学儿童的征派等项事宜。县立小学直属县政府管辖,校长由县政府委任。各保设保学委员会,由5—7人组成,保长为主席委员,校长为当然委员,其余就本保热心教育具有声誉者选充,均由县政府委任。在各学区内,区中心小学为县立小学,负责本区所辖各级小学的辅导,并协助区署办理教育行政事务。各保联设有保联中心小学,负责本保联范围内各小学的辅导。私立小学设校董事会,负责学校管理和校长任免;具体校务和教师聘任则由校长负责。私立小学的设立需经县教育科或区署核准,并报县政府备案。
1936年,小学改由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分别管辖,即省立小学归省教育厅管辖,县区乡镇所设各小学,由县教育行政机关管辖。各校组织概况、师生名册、学级编制等均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1937年,各县政府增设第四科,专掌建设,原第三科专管教育。
1940年,各县实行新制,县政府设教育科,掌管教育文化事务;区署设民教指导员,督导民政及教育事务;乡镇公所设文化干事,办理教育文化事务。这一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民教育实施纲领》,县立中心学校改办为所在乡镇中心学校,保立小学改办为保国民学校。保国民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均以专任为原则,两校均设儿童部和民教部,两校校长、教员均有协助乡镇公所、保办公处办理地方自治的责任。1947年,各县教育科改为教育局,国民学校校长改由县教育局委派。1948年,中央决定小学县办,各县的省立小学遂由县接办。
新中国成立后:各县设文化教育科,主管全县文化教育工作。各公立、私立小学均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设校务委员会,领导管理校内各项工作。1950年底,根据全
省第三次教育行政会议精神,乡、村小学开始实行“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管理体制。1952年,教育部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小学不论公办、私立,都由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县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学区,建立辅导区管理机构,设专职辅导员1人,1954年改称辅导主任,一般由所在地完小校长兼任,管辖所属学区内小学行政事务和教育教学工作。1958年,农村民办小学大增,各县开始相继将公办的一般全日制小学改由公社直接管理,民办小学改由生产大队管理。,只有吸收和处分人员才需报县批准,县教育管理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小学管理权限下放后,不少地方出现多头管理或无人管理的局面。1961年,小学教育的管理权重新收回县(市)政府直接管理。1963年,根据中共中央发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全日制小学的设置和停办,由县(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凡国家举办的全日制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在距离县城过远的地方,经县(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也可委托区人民委员会或人民公社管理。小学校长在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工作;建立党支部的小学,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民办小学的设置和停办,均由公社审批,报县文教局备案。厂矿企业所办小学,其行政领导、人事调配、经费开支属办学单位,教育教学业务方面的领导归教育行政部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瘫痪。1968年,各县农村小学普遍下放到大队管理,教师由贫下中农挑选,报酬实行工分制。农村小学进驻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领导管理学校工作;城镇小学进驻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领导管理学校工作。学校建立革命委员会,设革委会主任。1970年,各生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简称贫管会),管理队办小学。1973年,公社和大队均成立管理学校委员会,加强对公社和大队各级学校的管理。1974年,地区革委会政治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充实加强学校工宣队的通知》,决定从地、市有关工厂、企业单位选派优秀工人92人,充实加强抚州市学校工宣队组织。其中抚州市一小至十小以及工农兵小学共增派工宣队47人。1977年,根据《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工宣队问题的请示报告》,城镇小学工宣队撤出学校,但农村学校仍保留贫管会,贫管会以不脱产为原则。
1978年后,执行教育部修订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件(试行草案)》,小学重归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城镇小学和农村较大规模的小学普遍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由校长召开行政会议或教师大会贯彻执行。
1985年,南城县开展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1986年,全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中小学实行县、乡、村分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体制,即实验小学由县办县管;其余中心完小以上学校由乡(镇)主办,县乡(镇)共管;村完小及普通村小由村办乡管。为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乡镇均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日常行政业务管理工作。在党政管理方面,县直小学的党支部直属于教育局党总支领导;农村中心小学党组织直属于乡党委或大队党支部领导;一般完小党组织直属于所在地大队党支部领导。县直小学和中心完小以上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一般村完小校长由乡委任。人事管理方面,公办小学教师由县教育局管理;民办小学教师的管理由乡负责,其任用或辞退,须经县教育局批准。不管公办、民办教师,其在本乡范围内的调配使用由乡负责。在经费方面,国家拨给农村的教育事业费,由县包干到乡(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征教育费附加。
二、组织机构
清末: 各小学堂设堂长1人,主持校务。有的学校设副办,以协助堂长工作。设司事,掌管帐目、财产;设文案,管理文件、书籍。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学校工作由校长主持。设事务员,负责事务性工作;设学监,负责学生的训育管理。1933年,根据部颁《小学规程》,各小学由校长指定教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项,并在每学级设级任教员1人,管理学生的思想言行;教员在五人以上的学校组织教育研究会,研究改进校务及教学、训育等事项。此后,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开始设立教务部、训育部、总务部,各设主任以主其事。1936年,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各县设中心小学办法》,区中心小学设校长1人,下设总务主任、教导主任各1人,均由教员兼任。保联中心小学仅办初小的,设校长1人,兼总务主任之职,教导主任1人,由教员兼任;办有高小的,则校长不兼总务主任,另择教员兼总务主任之职。各人职责如下:
区中心小学校长:秉承县长,受第三科科长及县督学之指导,主持本校行政,视导本区各级小学,负责办理本区民众训练事宜,并承办区署委托之有关教育事务;
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秉承校长,主持本校总务,并辅导本区各级小学关于总务方面之研究计划、实施调查、统计报告事项;
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秉承校长,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辅导本区各级小学关于教导方面研究、计划实施、调查统计报告事项;
保联中心小学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校长指导,主持本校行政,领导全保联各小学,负责办理本保联民众训练事宜,并承办保联办公处委托之有关教育事务;
保联中心小学总务主任:秉承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之指导,主持本校总务,并领导全保联各小学关于总务方面之研究实施报告事项;
保联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秉承校长,受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之指导,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领导全保联各小学关于教导方面之研究实施报告事项。
1940年,各地推行国民教育制度,乡镇中心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保国民学校设校长1人,有六学级以上者设教导主任1人。另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或设总务主任1人,或设事务员,由教员兼任。乡镇中心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校长之下设总务处、教导处、研究辅导处;一般校务会议、教导会议、总务会议,均每月召开一次,辅导会每三月召开一次。保国民学校校长之下设儿童部和民教部。校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1944年,教育部颁布《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规则》,规定: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的职责是:(1)、综理全校校务,并指导教职员分学校务及训教事宜;(2)、督率教职员协助乡镇公所训练民众,推进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3)、负责辅导各国民学校事宜;(4)、兼负协助办理地方自治之责任。教导主任的职责是:(1)、秉承校长主持全校教导事宜,并酌量担任教学;(2)、秉承校长协助乡镇公所训练民众,推行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3)、协助校长辅导各保国民学校之教导事宜。保国民学校校长的责任是:(1)、综理全校校务,并指导教职员分掌校务及训教事宜;(2)、督率教职员协助保办公处训练民众。教导主任的职责是:(1)、秉承校长主持全校教导事宜,并酌量担任教学;(2)、秉承校长协助保办公处训练民众,推行地方自治,举办社会服务事业。
下面是省立临川中心小学管理机构设置简图: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小学设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员、学生及事务处代表组成。1952年,根据《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随之取消。校长下设教导主任,协助校长办理教导和行政事务,设事务主任或事务员,办理庶务会计工作。各校普遍建立行政会议制度,组成人员为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工会主席等。校行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由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最后决定。学生按年级编班,每班设班主任1人。班级建有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文体委员等五至七人组成。
1961年,根据《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小学校长在当地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全校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保证实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作好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学校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总务、工会、团队等各方人员组成。凡属学校计划、经费使用、教师安排、重大活动等,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比较大的学校,校长之下设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下设教研组,总务处下设会计、出纳、保管,开展学校各项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校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下设教育革命组、后勤组。1978年后,全日制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必须
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同时,按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调整充实中小学领导班子几点意见的请示报告》规定,小学校长必须德才兼备,懂得教育规律,熟悉小学工作,具有相当文化程度,能任教,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最高不得超过55岁。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成立了党支部的,设书记1名。一般小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农村小学,公社(乡)为单位成立教育支部,在中心小学设书记1名。千人以上的完全小学,设正副教导主任各1名,正副总务主任各1名;千人以下的小学,只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1名。其行政管理系统如下:
一、城镇小学行政管理体制:
二、农村小学行政管理体制
2000年,地区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机构和领导职位设置如下:
(1)内设机构:13个班以上(含13个班)的学校设教导处(兼德育和科研工作)、总务处(兼工会工作)、少先队大队部;12个班以下(含12个班)的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其他中层机构职能分别由教导处和总务处承担)。
(2)校级领导职数:除校长外,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2-3人,13-23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1-2人,7-12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1人,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学校不设副校长。
(3)中层干部职数: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4-5人,13-23个班的学校设3-4人,7-12个班的学校设2-3人,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学校设2人。
同时规定村级小学只设校长,不设副校长和中层干部。
三、管理职能
党支部: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针的贯彻执行;做好群团组织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广大师生和支持配合行政工作的作用;抓好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培养与发展工作。
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要求;负责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完成小学教学任务;负责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工作、后勤总务工作,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抓好劳动教育,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副校长完成校长分配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教导主任:(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2)、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3)、组织管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协助校长选配班主任,指导班主任工作,组织教师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4)、组织管理教学工作。安排教师课务,检查教学过程,指导改进教学,协助校长选配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了解掌握教学情况,指导教师总结教学经验,组织教学经验交流。(5)、管理学生的体育卫生保健工作,抓好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抓好学生的卫生常识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掌握学生每周的活动总量,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和睡眠时间。(6)、领导教务工作,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排好课表、作息时间表和课外活动安排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工作、新生入学和编班工作,管理学校图书室、实验室、教职工业务档案等。
总务主任:在校长领导下,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财务法规,贯彻上级和学校对总务工作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全学年总务工作计划;掌握学校财产及教学设备情况,负责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保证教育教学物质上的需要;管理师生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校园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学校环境;搞好学校经费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十节 苏区小学教育
一、发展概况
1927年,工农红军在南丰县建立苏维埃政权,嗣后,在该县创办劳动小学,后称列宁小学,达12所。随着星火燎原之势的形成,苏维埃政权逐步发展到乐安、广昌、黎川、宜黄、资溪、崇仁等县。工农群众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翻了身,办学热情随之高涨,各个村都设立列宁小学,大村多单独设校,小村则联合办学。当时,乐安县招携、坪溪、湖坪、金竹等地办有列宁小学60余所,在校学生6500多人;黎川县湖坊乡和枧源村办有列宁小学2所,在校学生60余人;宜黄县办有列宁小学50余所,在校学生1500余人;崇仁县和资溪县也先后办起列宁小学。在苏维埃政权比较稳固的地方,小学教育发展很快,学龄儿童大都进了小学读书,有的乡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60%,远远超过国民党统治区。1934年之后,苏区逐渐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列宁小学也陆续停办。下面是广昌县1932年列宁小学概况。
2-62 1932年广昌县列宁小学概况
单位:人
二、教育目的
苏区小学是在革命斗争中创办的学校,它的教育很注重为革命斗争和苏维埃政权建设服务。据苏维埃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1933年发布的《小学课程与教则草案》规定,儿童是将来共产主义的建设者,也是目前参加阶级斗争的新后代,政治水平要达到能了解阶级斗争一般的理论和策略,即要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同时在知识、技能、身体方面,要达到能满足目前斗争和一般生活最低限度的需要,并要有将来学习专门知识和技能的最低限度的基础。另据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小学教育“是要训练参加苏维埃革命斗争的新后代,并在苏维埃革命斗争中训练将来的共产主义者”;并提出必须用实际斗争的教训和经验来施行教育,使教育与斗争联系起来,必须用教育来提高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术,使教育与劳动统一起来。为此,各苏区小学特别注重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育以及劳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和支援革命战争,如站岗放哨,送信带路,慰劳红军,为红军家属服务等等。
三、学制与班级
苏区小学实行五年制的义务教育,分前后期,前期三年,称为初级列宁小学,后期二年,称为高级列宁小学。以8至12岁为学龄。但失学儿童在15岁以内的,仍需施以学龄儿童的教
育。
苏区小学实行划分学区设立学校的原则。学区的划分由乡政府拟定,区政府核准。学区内的学生以到校距离不超过3里为准,偏僻乡村不超过5里。各学区一般设小学1所,时或2所。学校规模大小以能容纳学区内全体学龄儿童为度。小学编班,视学生多寡而定。每班学生最多不超过40人,最少不低于20人。人口不集中的乡村,如各年级学生都不满一班时,则采用复式编班。
苏区小学每学年分两个学期:2月10日至7月20日为第一学期,8月20日至第二年元月20日为第二学期。第一学期结束后,放暑假一个月;第二学期结束后,放寒假20天。农忙时可休业,天数由区政府按当地情况决定,但一年内不得超过30天,每次不得超过一星期。
四、课程与教材
苏区初级小学每天5节课(除课外活动),每节45分钟。课程有国语、算术、游戏(含唱歌、运动、手工、图画),每周上课18小时,其中国语每周6小时,算术每周4小时,游戏每周8小时。另外,每周安排12小时的劳作实习与社会工作,属课外活动。
苏区高级小学每天6节课,每节50分钟。课程除国语、算术、游戏外,还增设社会常识和科学常识课。高小四年级每周上课24小时,五年级每周上课26小时。其中国语、算术四五年级均为每周6小时,游戏四五年级均为每周8小时,社会常识和科学常识,四年级分别为每周2小时,五年级分别为每周3小时。另外,四五年级每周还安排了12—16小时的劳作实习和社会工作,也属课外活动。
苏区小学的教材,由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编印,有《识字课本》、《政治读本》、《工农兵三字经》、《中国地理常识》、《革命领袖传略》、《革命歌曲本》等等。教材内容紧密结合当时革命斗争实际,如国语课文就涉及搞好土地革命,赞美劳动人民,拥护人民领袖,反对帝国主义等内容。也有的学校自编乡土教材进行教学。为提高教学质量,当时的省文化部还编印了教学指导用书,如《教学法》、《算术教学法》、《国语常识教学法》等,以供教师参考。
五、教授方法
苏区小学的教授方法主要贯彻三条原则:
其一是小学教育与政治斗争相联系,因而课外的社会工作以及学生会、儿童团的组织和工作,成为小学教育的极其重要的成份。为配合政治思想教育的开展,各校都成立了共产主义儿童团,由校长担任指导员。儿童团经常举行演讲会、音乐会、游艺会、大会操、拟战演习、学业展览等多种活动,战时还支援前线。如在广昌县高虎脑战役中,儿童团就建起了了望哨,为红三军团监视敌情,通风报信;还在敌军必经之地丫枝岭等处挖陷井,装竹钉,阻击敌人。平时,学校也经常配合中心任务,组织学生参加政治宣传、战斗动员、突击运动和群众工作,宣讲革命道理,慰问红军战士,破除封建迷信,反对买卖婚姻,开展识字运动,传播卫生知识,使广大儿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
其二是小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联系,因而各小学都十分重视劳作实践课。学校普遍设有劳动园地,并与附近的红军公田或农场工场挂钩,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还经常开展优待红军家属的活动,如为红军家属捡猪粪,铲草皮,打扫卫生,砍柴挑水,让学生在劳动中受到熏陶和锻炼。
其三是小学教育必须发展儿童的创造性。苏区小学在教学方法上,要求适应儿童的心理特点,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禁止强迫威吓、打骂哄骗。讲课要求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说话要求通俗明白,有趣味,以姿势助说话。其根本目的,是发展学生的创造性和自
治能力,成为健康成长的新一代。
六、领导与管理
苏区初、高级列宁小学均以区立为原则,由县、区教育部领导,乡教育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具体管理。县、区、乡都建立了巡视、汇报和统计制度,如规定乡教育委员会按村分工,每隔三两天检查学校工作一次,区教育部每月抽查各校一次,县教育部每两个月对学校检查一次或两次。列宁小学的校长由区教育部委派,报县教育部备案。教师由校长征求乡教育委员会同意后聘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一般下设教务处、训育处、事务处,各设主任1人。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各项重大会议均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各项工作都要接受群众监督。
苏区小学对入学读书者,除地主豪绅子女外一律免收学杂费。红军家属、烈士子女及特困户读书,学校还给予一定津贴。小学教育经费来源,一是从苏维埃累进税中抽取,二是从没收的地主豪绅财产中抽取,三是从富农、手工业主、工商业主手中征收学校捐,四是从分配的土地中抽一部分给学校。
教师配备的多少,依据学生多少而定。1934年,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颁布《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规定“每班设主任教员一人”,“四班以上者得设专科教员”。各地都十分注意教师的选拔和任用,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提高教师,并禁止随意调动教师工作。1934年,根据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小、学教员优待条例》,小学教员每半年评奖一次;小学教员的生活费,依照当地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发给,享受当地苏维埃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
为加强学校管理,各小学都建立了必要的奖罚制度,并建有学生会、少先队和儿童团组织,以培养学生的自治自理能力。学校经常帮助苏维埃政府及群众团体开展文化工作,同时接受广大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帮助和监督。
第十一节 特殊教育
一发展概况
抚州地区的特殊教育始于80年代,主要是开办盲聋哑学校和弱智儿童班。
1980年8月,抚州市创办聋哑夜校,入校学习的有聋哑成人和少年儿童44人。每周授课三次,分别安排在周一、三、五的晚上。翌年,聋哑夜校不再招收少年儿童,只对聋哑成人施教。1981年到1982年,聋哑夜校分别举办了两期盲人扫除文盲学习班,入学盲人均为青壮年。
1981年9月,抚州市聋哑学校正式成立,招收新生20人,其中含崇仁、资溪、乐安、临川等县代培生5人。学制五年。1985年,招收第二期聋哑学生15人。1986年,第一期聋哑学生毕业。1988年夏,因经费等原因,该校撤销。
1985年,抚州地区教育局发出《关于举办弱智儿童班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积极举办弱智儿童班,弱智儿童班可附设在城镇条件较好的小学内,每班16人,年龄在8—10岁左右,学制八年。翌年,全区举办弱智儿童班2个,招收学生26人。其中一个设在抚州市实验小学,招收弱智儿童13人;一个设在临川县。1989年,临川县弱智儿童辅读班亦停办,全区仅余抚州市实验小学弱智儿童辅读班1个。1990年,黎川县实验小学创办弱智儿童辅读班1个,共办三届,每学年招收弱智儿童9至12人。
2-63 1981-1988年抚州市聋哑学校办学情况
单位:人
注:一、学生减少原因:(1)、外县就读之代培生陆续返回;(2)、中途辍学;(3)、1986年和1987年分别有2人进
入南昌聋哑学校继续学习。
二、学生毕业后去向:进厂工作8人,自谋职业1人,在家赋闲1人。
1991年秋,崇仁县创办该县第一所聋哑学校,招收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宜黄县黎溪乡民办教师吴荣兰接受县教育局和县残联的安排,创办该县第一所聋哑儿童语音训练学校并自任教师。同年12月,广昌县亦开设聋哑儿童语训班。1992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弱智儿童随班就读试验的通知》,决定抚州市首批进行试验,其它各县亦须在1993年内选取1所以上条件较好的普通小学开展试验。
1993年,全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学生171人;抚州市、南丰县、崇仁县、南城县、广昌县部分小学专门开设了残疾、弱智儿童辅读班,或采取随班就读方式接受残疾、弱智儿童上学。1994年,金溪县实验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1个,招收弱智儿童7人。自此,全区基本形成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教育的格局。
1996年,经省教委检查验收,全区4所特殊教育学校、7个聋哑儿童语训班全部达标。
1997年,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及少年入学率为85%,比1990年的30.2%增加54.8个百分点。下面是1997年统计的有关数据:
2-64 1997年全区特殊教育情况
其中通过受训达康复标准的32名儿童已入普通小学就读。到2000年,全区特殊教育学校共3所,8个班,在校学生411人,有教职工13人,其中专任教师12人。
二、教学工作
抚州地区80年代初期开办的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从事聋哑儿童的教育康复工作,教学工作围绕聋哑儿童恢复听力和语言能力开展。所开课程有语文、数学、会话、体育,采用的是全国三级康复工作办公室编写的《学说话》等全国统编聋哑教材。下面是抚州市聋哑学校每周课程安排:
2-65 抚州市聋哑学校每周课程设置
从80年代中期开始,特殊教育扩大到弱智儿童,不少县(市)陆续开办弱智儿童辅读班,从事开发弱智儿童的智力和培养弱智儿童自理能力的工作。所开课程为语言、计算、常识、唱歌、游戏、体育等,使用的是统编五年制小学教材。1987年后,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语文、数学、音乐、美工、体育等5个学科的弱智儿童教材,被不少弱智儿童辅读班采用。
2-66 1990-2000年全区特殊教育情况
单位:人
对聋哑儿童的教学,以听力训练、发音训练、语言训练为三个环节,互相促进,逐步提高。听力训练包括听觉注意、定向、辨别、记忆、选择、反馈等内容;发音训练包括口舌运用、呼吸调节、气流控制等技能的掌握;语言训练包括发音呼吸训练,汉语拼音训练,词语训练,句子训练,句群训练等内容。训练多以游戏的形式开展,如通过吹蜡烛,吹气球,吹鸡毛来训练呼吸和气流的控制,通过情境交往、故事演讲来训练语言表达能力。同时坚持反复训练的原则,如要求学生每天都做“呼吸发音训练操”、“口腔唇齿训练操”、“舌部操”,克服唇舌僵硬的状况;一遍又一遍重复拼读,掌握汉语拼音的要领。在语文方面,要求聋哑儿童学会初步的语言和语言交往手段,基本掌握读词语的口形,逐步做到对常见词语会认、会读、会写、会用,具有通俗读物的阅读能力和一般应用文、记叙文的写作能力;数学方面,能正确进行四则运算,掌握简单的几何图形基础知识,有初步的记帐能力。聋哑学校的学制为五年,修业期满,语文、数学达到普通小学
毕业生水平。
对弱智儿童的教学,采取降低难度、延长教时的方法进行。教学内容注重简明、直观、形象,教学方法强调循循善诱,轻松活泼,多次反复,逐步提高。正常班一课时内容,弱智班常用两三课时上完,每册教材上一学年,学制为八年,毕业时达到小学四年级水平。
为提高教学效果,各地重视对特教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大多选拔教学时间较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的教师担任特教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特教教师赴省培训,到上海、南京、南昌、九江等地的聋哑学校学习参观;召开特殊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注意利用教具上好特教课,如铃鼓、锣鼓、碰琴、口琴、平板镜、电子琴、录音机、听力磁带、识字卡片等,增加教学的直观性和娱乐性,让学生眼耳并用,口脑并用,在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中增长自己的能力。
第十二节 学校例介
临川市实验小学
临川市实验小学坐落在临川市文昌桥区具庆巷36号,为宋代文学家曾巩所建兴鲁书院旧址。其前身为创办于1914年的江西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是全省最早创办的师范附小之一。1927年,更名江西省立第八中学实验小学。1933年,奉省教育厅令单独设校,命名为江西省立临川中心小学,为当时省立四所中心小学之一。时全校有12个教学班,学生500余人,教职工19人。1946年2月,改名江西省立临川实验小学;同年7月,划归县办,易名临川县立实验小学,时有16个教学班,学生900人,教职工42人。1949年,抚州解放,该校易名江西省临川实验小学,成为江西省临川师范开展实习与实验教学的基地。学校隶属抚州专署文教科领导。1957年秋,专署研究决定,该校分为两校:一为抚州师范附属小学,专署文教科领导;一为抚州市第六小学,受抚州市文教局领导。1960年,抚州师范附属小学改名抚州实验小学。1966年,改名抚州市工农兵小学。1978年,改名抚州市实验小学。1995年开始,改用今名——临川市实验小学。2000年,全校有38个教学班,学生1962余人,教职工97人。校园占地面积10476平方米,建筑面积8188平方米。拥有能容纳2000多师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五层教学大楼一栋,配有电化教室、仪器室、实验室、阅览室、手工、音乐、书画、舞蹈室等专用教室。
该校自创办以来,一直是省、地重点学校,肩负实验教学与示范教学双重任务。1933年,曾在两个班分别开展“设计教学”与“道尔顿制”教学实验,前后坚持六年。解放后,教学改革实验重新显示活力,特别是80年代之后,教改实验,形成系列。其中进行的教材改革实验,语文有辽宁黑山北关实验学校和中央教科所集中识字教材的实验,数学有北京景山学校与中央教科所教材(实验本)实验;教法改革实验,语文有“导学法”的探索,数学有“基础训练——读书自学——重点讲解——练习小结”的四环节“读书自学指导法”实验。各项实验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加强“双基”、发展智能为中心,通过训练让学生学会学习。其中1980年开始的“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的语文教学改革实验(以“黑山”试验课本为教材),1985年经省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总平均成绩为89.7分,作文平均成绩为92分,所学生字巩固率达99.8%,听录音记录生字平均成绩94.6分,获得验收组同志好评。这一时期,有3名教师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90年代,该校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为目标,进行整体德育实验。学校重视教职工集体的楷模作用,把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校园内创造育人的最佳环境。同时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促进团结、文明、勤奋、向上校风的形成。1993年,有4名学生被评为全国好少年,其中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少先队员。1995年,该校大队部被江西省少工委评为少先队优秀阵地化单位,并被国家少工委评为“雏鹰大队”。1997年和1998年,学校先后被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教育委员会评为德育示范学校。
长期以来,该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重视学生素质的提高,取得显著成绩。1986年,被评为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同年,在抚州地区小学电教成果评比中,名列榜首。1990年,获抚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小学组团体冠军。1994年,获江西省中小学合唱节小学组三等奖。1997年,获抚州地区第五届中小学艺术节二等奖;同年,获江西省第五届少儿艺术节一等奖。从1995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名列第一,被临川市教委评为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办学效益先进单位。
临川市第一小学
临川市第一小学坐落在临川市上顿渡区桥东路,其前身是1918年由龙津乡学改办的龙津新学。1933年,改名临川县第六区示范小学,时有6个教学班,200余学生,近20名教师。1949年临川解放,该校合并私立培基小学,更名为上顿渡小学。全校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为县城附近6个乡镇中唯一的一所完全小学。
1952年,由于入学儿童大量增加,该校在韩樟桥开办二部,并新建二层教学楼1栋,学校面积扩大到10600平方米。1956年,被定为江西省重点学校。1961年,易名上顿渡区中心小学。翌年,附设镇办小学1所,有6个教学班,学生300人,教职工10人,其中民办教师7人。
1968年,大部分教师下放农村,校址因县中搬入而改迁,校名易为上顿渡镇公社管区“五七”小学。1972年,学生有所增加,又开办二部。1974年,校址迂回原地。1978年9月,本部改为上顿渡第一小学,二部改为上顿渡第二小学。一小被定为地、县重点小学,新建三层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480平方米。添置了电视机、幻灯机、录音机、电唱机、照相机、风琴等器材和语文、数学、地理、自然等课程使用的教具、仪器。1995年,因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易名为临川市第一小学。
据2000年统计,学校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350平方米。有教学大楼2栋,实验办公大楼1栋,教师宿舍楼2栋,配有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以及体育和电教设备。全校有32个教学班(其中附设学前班3个),学生2000余人;教职工103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42人,一级教师56人,大专以上学历者12人,中师学历(含高中)89人。有2名教师被评为县学科带头人。
学校以勤奋、文明、团结、进取为校训,坚持“一育,二改,三提高”(坚持教书育人;改善育人环境,改革教育方法;提高学生素质,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办学整体效益)的办学思路,全面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素质。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德育工作网络,加强了校外德育基地建设(与市消防中队建立文明共建单位,与龙溪中心小学建立“手拉手”学校)。聘请离休干部为校外辅导员。成立了家长学校,建立了与家长联系制度(设立联系卡,每月联系一次,以便家长了解子女在校情况,教师了解学生在家情况)。学校实施日常行为规范层次训练,把德育渗透于各个学科之中,引导教师向一专多能型发展,实现德育与其他各育的协调发展,达到全
方位、多层次教书育人的目标。1989年至1999年,先后被评为全省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抚州地区先进党支部,地、市教育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小雏鹰中队。
学校先后进行了语文“五问自读教学法”、数学“读书指导法”和“四步思维训练”等教学实验。在地区教育局组织的县(市)城镇小学五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名列前茅。教师通过实验探索,积极撰写论文,先后有20篇论文在省、地及全国报刊发表交流,有6篇论文获全国性一、二、三等奖,38篇论文获省、地、市一、二、三等奖。1人获全国社会录像课二等奖,5人次获省语、数、自然、社会等优质课一、二、三等奖,8人次获地区优质课奖,10人次获市优质课奖。在全国和省、地、市作文竞赛中,有46篇学生习作获奖,其中3篇分别选入《小学生作文精选》、《获奖作文选》、《作文之路》等书中。
该校注重素质教育,坚持课内打基础,课外练特长,先后成立写作、数学、文艺、体育、书法、美术、舞蹈、科技、鼓号队等活动小组。在全国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18人次;在1991年全国中小学生“党在我心中”知识竞赛中,获二等奖1个,获奖学生被选送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少年夏令营活动,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在1999年“爱护地球”环卫知识征文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全国优秀奖1人。文体活动迭获奖项。1982年,在全国市县小学足球比赛中名列第一;1986年,在省“长江杯”田径选拔赛中获第一名。
临川市第三小学
临川市第三小学位于临川市文昌桥头西侧抚州府儒学旧址。其前身为临川县官立高等小学堂,创办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校址设于城内兴鲁坊汝阳书院旧址。1914年至1946年,先后改名临川县立第一小学、临汝小学、临川县第一区中心小学、羊城镇中心国民学校、临川县第一示范中心国民学校。1949年抚州解放后,改名临川市第二完全小学。1950年、1953年,先后改名为江西省临川实验小学二部,江西省临川师范附属小学二部,抚州镇第三小学,校址设于城内泰山背。1970年,迁入现址。1986年,增办初中部,定为全市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试点学校,并改名抚州市文昌学校。1993年8月,撤销初中部,改名抚州市第三小学。1995年县市合并,改名临川市第三小学。
2000年,全校有34个班,学生1970人;教职工129人(含退休教师40人)。在职教师中,有特级教师1人,中学高级教师2人,小学高级教师68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40人。学校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有教学大楼4栋,教工宿舍楼4栋,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软硬件配套”。
该校长期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的“五爱”教育,曾被评为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全国学赖宁先进集体、全国红领巾助残活动先进集体、全省少先队优秀阵地化学校。1987年以来,多次被评为省、地区文明单位。
该校努力探索素质教育新路,先后开设有14个实验班,进行了语文“五问自读教学法”,数学“四步思维训练”、“景山数学教材”、北师大“五四”学制教材,思品“五步联实教学法”等教学实验。教师们积极总结经验,撰写论文,1989年以来,先后有140余篇论文在全国、省、地、市报刊发表交流,60余篇论文获省、地市一、二、三等奖,50人次获地、市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学生在全国、省、地、市各类竞赛中分获满分奖,一、二、三等奖共计321人次。同时,学校建立了写作、数学、文艺、体育、科技、书法、美术、舞蹈、微机、鼓号队等20多个兴趣小组,有10人次获全国“双龙杯”书画大赛金、银、铜牌奖,《飞行一昨天和明天》获1993年国际少儿航空绘画全
国赛三等奖,并为广东省舞蹈学校、省文艺学校、地区文艺学校输送了8名人才。1995年至1999年,该校连续被评为市办学效益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
临川市第十小学
临川市第十小学1966年创建于临川市文昌桥区南门山——石人石马处(今石马巷),时名抚州市十小,建有4幢平房,12间教室,1间食堂,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学生200人,教职工8人。1968年,与抚州市三中合并,改名抚州市育红学校。1969年底,育红学校撤消,十小、三中各复旧名。这一年,十小有学生500人,教职工10人。以后,学生逐年增加,到1976年,全校有学生1300人,教职工50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学校发展很快,1977年至1997年,毕业生累计7500余人,平均每年370余人;校舍建筑投资192.2万元,建筑面积7287平方米。全校教师增加到102人,其中获中学高级教师职称1人,小学高级教师职称61人。校内有水泥篮球场、排球场、彩瓷贴片花圃;配有图书资料、电视机、幻灯机、录音机、风琴、鼓号及种类齐全的其他文体用品。
学校坚持把德育工作同党、政、工、团、队的各项活动联系起来,同课堂内外的教学活动联系起来,同家庭、社会各个方面的教育联系起来,营造浓郁的德育气氛。学校长年坚持升国旗、唱国歌活动,主题队会活动,学雷锋、创三好活动;经常组织学生参观工厂、农村、风景名胜、名人纪念馆;积极开展唱革命歌曲,看革命影片,读红色书刊,讲革命故事的活动。1986年,特聘解放军总参谋部离休干部、全国优秀校外辅导员王遐方为校外辅导员,他先后几次千里迢迢来到学校,给师生作报告,带领“争光小队”的孩子们做好事,深受广大师生的尊敬。为帮助学校搞好德育工作,王遐方还请全国著名教育家孙敬修为学生们题词,请见义勇为的英雄战士徐洪刚、雷锋生前所在班第十八任班长赵宏光给师生们签名、写信,使德育工作生动活泼。学校少先队大队1987年被评为全国红旗大队,199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阵地化大队。1983年、1985年和1991年,学校先后被评为抚州市文明单位;1997年,被评为临川市文明单位。
自80年代开始,学校把教育教学改革作为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大事来抓,坚持“三个质量”紧抓不放松;向教学过程要质量,认真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扎扎实实在提高教学效率上作文章;向“愉快教育”要质量,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以教学大纲为终极目标,坚持“愉快教学”实验探索;向课外延伸教育要质量,经常举行学科竞赛活动,如语文基础知识竞赛、写字比赛、看图作文和命题作文竞赛等,数学速算、智力竞赛等,还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建立合唱队、鼓号队、运动队及书画、小制作等兴趣小组,定时间、定人员、定场地开展活动,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1986年至1997年,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获地区以上奖100多人次,其中数十人次获全国、省级竞赛奖。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该校进行了一系列实验探索,包括“集中识字”实验、学法指导实验、电化教学实验等,语文教师以优化课堂教学结构为突破口,围绕变“苦学”为“乐学”,组织一至五年级的研讨课;数学教师围绕“优质、高效、低耗”,开展新授课的探索,注重抓好教学环节上的三个突出,即备课突出一个“精”字,学法突出一个“活”字,作业突出一个“少”字。90年代以来,学生各科学习成绩合格率达98%以上,并培养出一大批特长生。教师中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受市以上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教职工200余人次,其中2人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10余人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学校受到各级各类表彰50余次,1996年,被评为临川市办学效益先进单位。
崇仁县实验小学
崇仁县实验小学坐落在县城中山路北段,创办于1959年,原为崇仁师范附属小学。1961年8月,崇仁师范停办,改名为崇仁县相山小学。1967年,更名为崇仁县红旗镇红旗小学。1974年,复称为崇仁县巴山镇相山小学。1982年冬,易名为崇仁县巴山镇第一小学。1991年8月,更名为崇仁县第一小学。1992年7月,定名为崇仁县实验小学,为全县示范性重点小学。
2000年,全校有学生2326人,开设33个教学班。教师116名,其中专任教师88名,中学高级教师1人,小学高级教师36人,获大专以上学历教师26人,学历达标率100%。
该校占地5900平方米,校舍总面积7700平方米,生均3.6平方米,按城市一类学校标准配齐、配足了音、体、美教学器材,并设有实验室、电化教室、仪器室、藏书室、图书阅览室等,生均占有图书10.2册。
从1992年开始,该校围绕培养跨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以实践活动为途径,以培养少年儿童的生存意识和实践技能为基本内容,广泛实施“创五星雏鹰行动”划。1995年,该校少先队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全国雏鹰大队。
该校先后进行了“汉语拼音一周教学法”、“集中识字一大量阅读一分步习作”、“自能读书、自能作文:自能修改”、“语文迁移法”、“数学六步教学”等教改实验,并在全国、省、地有关刊物和研讨会上发表文章60余篇。毕业生经成绩考核,优秀率达46%;学生参加各级学科竞赛,有62人次获国家级奖励,132人次获省级奖励。
该校注重培养“合格加特长”的学生,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聘请一些知名人士为指导教师,先后举办电子琴、二胡、口琴、竖笛、科技、舞蹈、合唱、生物百项、计算机、数学奥林匹克、作文、美术、书法等兴趣小组。学生参加全省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一等奖1名;五年级学生参加全国首届中小学生昆虫知识考察竞赛,获二等奖1个。
宜黄县实验小学
宜黄县实验小学创办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时为官办高等小学,校址在考棚处(今县人民政府后院),开设4个班,有学生120余人,教员8人。民国成立后,曾先后改名县立凤冈高等小学、县立第一小学、第一区中心小学、凤冈镇中心小学、凤冈镇国民小学,其校址则迁入城西黄子宁公祠堂(设一至三年级)和黄子安公祠(设四至六年级,均为复式班)。两部之间为长约60米、宽约30米的小操场,200余名师生课余活动大都在此。
新中国成立后,该校改名为宜黄县凤冈中心小学,规模有所扩大,分为四部:邹家山新校舍为本部,设一至三年级;黄子安公祠设四年级两个班;欧阳家祠堂设五年级;吴家村公祠设六年级。全校学生500余名,教职工20余人。1959年,被定为省重点小学,之后改名宜黄县城关小学,“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改名宜黄县红旗小学。1970年,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工人进驻该校,将学校分为县建筑公司“五七”小学和县印刷厂“五七”小学。“文化大革命”后期合并,改名为凤冈镇“五七”小学。1979年,易名凤冈镇中心小学。1991年,定名为宜黄县实验小学。该校设有电教室、图书室、报刊阅览室、舞蹈练功室、展览室;另有校办工厂,经营印刷、食品业务,也是学生勤工俭学、劳动实习的基地。2000年,校园占地面积1318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全校有教学班44个,学生2048人,教职工109余人,其中高级教师
39人,大学本科肄业4人,专科13人。
新中国成立后,该校经常开展观摩教学和公开教学活动。1953年,引进前苏联普希金“红领巾”教学法,后又引进凯洛夫教学法。60年代初,该校率先进行六年制改五年制实验,并相应进行“知识合并归类,缩短教时”的教学改革。80年代,引进“六因素”最优教学法,并试办语文“集中识字”班。90年代,开展的教学实验主要有语文“三速”教学法、作文五步教学法、五问自读法,数学尝试法、读书指导法等。为发展学生个性,还开办了乐器、舞蹈、体育、书法、美术等培训班。学生在省、地语、数学科竞赛活动中,曾获团体总分第一名1次,第二名2次,优胜奖1次。
长期以来,该校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德育工作队伍,制定德育工作制度,开辟德育活动基地,办有“爱国主义教育室”,设立家庭联系卡、后进学生进步记录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教育网络。80年代以来,该校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次,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5人次,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11人次。
1988年和1989年,该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和省、地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93年、1994年,连续被评为全区“十佳学校”,并被评为省、地电教先进单位。1997年,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1999年,被评为全区科技教育工作和科技活动先进学校。200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电影课实验学校,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
乐安县实验小学
乐安县实验小学坐落在县城中心繁华的长征中路南侧,敖河之畔。其前身为“敖溪书院”,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为乐安县立高等小学堂,以后更名为敖溪小学。解放后,先后更名为乐安县第一完全小学、敖溪完全小学、敖溪中心小学、乐安县城关镇小学、敖溪“五七”小学、敖溪完小、城关一小。1985年8月,定名为乐安县实验小学。
该校绿树掩映,飞檐走榭,环境幽雅。学校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按一类学校配齐、配足了音、体、美器材;有设备齐全的实验室、仪器室;有藏书丰富的阅览室;有舒适宽敞的会议室和教师办公室。2000年,全校有教学班35个,学生2037人,教职工93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35人,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
该校开辟广泛的德育工作途径,将德育渗透于各科教学之中,寓于新颖、有趣、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1985年,该校少先队被评为全国快乐中队,并出席了全省经验交流大会。1981年,该校教师制作的教具《天体测量仪》获省教具制作一等奖,并送往北京参展;1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教师。
该校坚持“全面发展打基础,发展特长育人才”的办学思想,重点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另外,成立文艺、书法、田径、武术、科技等十几个兴趣小组,制定《兴趣小组活动细则》、《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职责》,活动时间纳入课表,做到组织、计划、时间、导师、内容、场地、制度落实。通过活动,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71人次获地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近20篇习作在《小星星》《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省级刊物上发表。
该校在全县小学教育中,担负着实验性、示范性的重任,为此引进和推行了一系列教改实验,如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北京景山学校“语文愉快教学”实验,数学“读书指导法”
实验等;同时,向全县兄弟学校全方位开放,进行公开教学、观摩教学,从而推动了全县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南城县实验小学
南城县实验小学创办于1936年,原为江西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950年,与私立启迪小学合并,改名为南城县第三完全小学。1957年,改名为南城县建国路小学;1962年,迁入明益王府旧址,即现址南城县建昌镇建国路62号。1981年,改名南城县实验小学。2000年,全校占地面积12558平方米,建筑面积6280平方米;有38个教学班,2089名学生。107名教职工,其中获中学高级教师职称1人,小学高级教师职称41人;大专学历22人,中师学历65人。
该校在校园建设方面坚持长远规划、逐年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自1979年以来,校园面貌逐年朝着规划的目标变化,花园区、教学区、居住区错落有致,喷泉假山连为一体,红墙绿瓦交相辉映。1991年,被评为南城县花园式单位。1987年,兴建了电教大楼,有电教室、软件室、硬件室、演播室等专用房,电教器材装配齐全,微机房有13台486型计算机供师生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装置可及时收看中央的卫星教育节目。1997年落成的五层逸夫教学楼,可容纳四个年级24个班学生上课。自然仪器室、自然实验室均按部颁(小学一类)标准装配齐全。图书室藏书近两万册,另有几十种书报杂志、两个学生阅览室。各种管理制度相应建立,严格执行,使校舍及教学设施得到妥善保护并充分发挥效用。
该校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宗旨,大力开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系列活动,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格局,有1人被评为全国少儿先进工作者,2人被评为省优秀辅导员,1人被评为省优秀班主任,3人被评为省优秀教师,8人被评为地区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在学生当中,广泛开展“五爱”教育,以及少先队的“创五星雏鹰行动”、“手拉手”活动,让同学们自己教育自己,从小学会做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1986年,该校四(3)班被评为江西省优秀班级;1989年,该校少先队大队被评为全国红旗大队和江西省优秀阵地化大队;1990年,该校五(4)中队被评为全国红旗中队;1993年,该校少先队大队被评为全国雏鹰大队,并有3名少先队员被评为全国好儿童。
该校坚持教学为主,广泛开展教学实验。1985年,该校成为省电教馆重点联系的学校;1987年,被定为江西省电教实验学校,历经单科实验、多学科实验、整体实验和优化课堂教学设计等实验阶段,取得丰硕电教成果,连续六届被评为省电教先进学校;1997年,被定为江西省电教示范学校。同时,该校坚持进行中央教科所编写的“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小学语文教材实验和北师大、景山学校合编的小学数学教材实验,并分别于1991年、1992年评为全国教改先进单位。此外,该校小学语文“四环节六步迁移单元教学法”实验、小学数学“六步系列训练教学法”实验、省编小学语文“集中识字”教学实验,小学数学“三算结合”教材实验以及“过程式教学结构”教法实验等,均取得良好效果。
该校组织的各种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曾连续三年获地区青科辅活动小学组总分第一名。计算机小组的学员曾连续九年获地区一等奖,连续三年获省一等奖。1991年,有三项科技小论文和昆虫标本制作分别获全国奖励,该校少先队员作为江西省小学生代表,参加全国昆虫考察论文答辩,获二等奖。1993年,该校获国家教委、国家科委颁发的科技教育星火杯。该校足球队多年获地区基层校第一名,1979年获全省比赛第三名,1989年又获省“苗苗杯”赛第三名。
同年,该校被评为江西省体育卫生先进单位。
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同时,该校还坚持对一部分智力超常的学生实行超常教育,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跳级学习。自1982年以来,该校毕业生经过中学培养,先后有20人以优异成绩被中国科大、清华、北大、武大、上海交大、北师大等重点院校录取为少年大学生。
1992年,该校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1993年、1994年,被评为地区“十佳学校”。
南城县盱江小学
盱江小学是南城县一所历史悠久的学校,其前身是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由凤岗书院改建的官立高等小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易名南城县公立高等小学校。1915年,与私立新民高等小学、匡德女校合并,易名为南城县立高等小学校。1926年,易名南城县立第一小学。1931年,改称南城县一区盱江镇中心国民学校。1949年,南城解放,更名为南城县第一完全小学。1952年,因校址处于胜利路而定名为胜利路小学。1962年,学校门口开辟盱江大道,因易名盱江小学。该校校址原为清代府试考棚,故又有考棚小学的别名。
盱江小学原校址考棚占地面积百余亩,包括现校址、县物资局、工艺美术厂、新华书店,以及周围的职工宿舍在内。该校50年代就是县重点小学,60年代列为全省24所重点小学之一,是南城县第一所试行五年一贯制的学校。1959年,校长应邀出席了全省文教群英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受到冲击,校舍被占。1969年,该校一分为三,一部分搬到二府巷“大夫第”,一部分搬到职工干校,留下校本部又一分为二,一半校舍留给学校,一半校舍划给县物资局。1970年,重又合并,划归城关公社(现建昌镇)管辖。80年代以后,改由县教育局和建昌镇双重领导。现校团面积为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一栋四层教学大楼耸立在学校北面中央,南面和西面是两栋相连接的三层教学大楼。楼内除教室、办公室外,还设有微机室、电化教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2000年,全校有39个班,在校学生2014余人;教职工120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37人,具有大专学历教师26人,地区学科带头人1人,县镇学科带头人7人。
1978年后,该校提出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的办学思想,大胆进行改革。1980年,率先在全县试行教师岗位责任制。1984年,又通过教代会试行校长民主选举制。该校以管理为手段,以评估为动力,倡导讲事业,讲正气,讲学习,讲奉献,建立各科室、各工种人员的管理评估体系,促进教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1999年,实行教师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机制,评估与聘请挂钩,并在校内试行低职高聘,充分调动了全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该校注意发挥学校一教导处一教研组一备课组四级教研网的作用,并把工作重心放在备课组,利用集体备课,深入钻研教材,群策群力,上好每学期的公开课、示范课、交流课,把上课一说课一评课制度化,使教研活动落到实处。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该校对教师提出如下要求:1、以教方法培养能力为主,变学生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2、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3、不但研究教师如何教,更要研究学生如何学,把“教”与“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开展了多种教材实验,如语文“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实验,北师大数学教材实验,北京景山学校的教材实验,还有“五步自读法”、“情境教学法”、“六环节四步迁移单元教学法”、“六步系列训练法”等实验,有效地提高了教学质量。1998年,成立教育科学研究室,创办《盱林》校刊,加大教研力度,促进教师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轨。80年代以来,该
校教师论文在全国和省、地报刊上发表及教育学术会上获奖者120多人次;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省优秀辅导员2人,地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班主任、教师、辅导员12人,获全国读书活动辅导优秀奖3人。
该校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注意学生兴趣和特长的培养。1986年,地区举办计算机竞赛,6名参赛学生全部获奖,团体总分名列全区第一。1987年和1988年,在全区小学生智力竞赛中均获团体总分第一名。1989年,参加全国首届当代小学生作文比赛,获一等奖;同年获全区韵律体操比赛一等奖。1989年以来学生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先后有6人获全国一等奖,10人获全国二、三等奖,21人获省一、二、三等奖;学生小发明获全省一等奖。
1989年,该校被评为全国小星火杯先进集体;1990年,被评为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1999年,被评为抚州地区文明单位。
南丰县实验小学
南丰县实验小学创办于1950年,开始只设高小部,故称县立高级小学。1952年增设初小部,称县立完全小学。1958年,根据所在路段改称解放路小学。1980年,城关镇初级中学并入,改称解放路学校。1981年,初中部搬迁另建,始定名为南丰县实验小学。
校址原系孔庙,地处盱江西路河梁门,背托盱江,与曾文定公祠、曾巩读书岩隔江相望。占地面积10528平方米,建筑面积9047平方米。教学大楼和教师宿舍各3幢,综合楼1幢,备有电化教室、实验室、图书室。2000年,全校有41个教学班,学生2467人;教职员工99人,其中获小学高级教师职称37人。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室下辖教导处、政治处和总务处。另立家长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小组。教育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少先队大队部、离退休教师协会等群众团体一应俱全。学科教研组设在年级。语文、数学及艺术三个学科成立了中心教研组,隶属教导处。
学校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系列教育,学雷锋的活动常年不断;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助人为乐蔚成风气。1990年,为亚运会募捐1140元;1991年,向重灾区湖北省英山县实验小学捐款1475元;1995年,为煤气罐爆炸严重灼伤的南丰县水南村村民汤国亮一家捐款3948元;1996年,为本校淋巴肿瘤患者李帅同学捐款3610元;1997年,为本校先天性心脏病患者龚志刚同学捐款4100元。该校少先队1986年被评为全省创三优先进集体,1988年被评为全国红旗大队。学校于1980年获江西省人民政府嘉奖。1994年被评为全区“十佳学校”,1996年和1999年,先后被评为全区文明单位。
该校注意发挥实验性和示范性作用。1980年以来,在语文教学方面,进行了“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注音识字,提前阅读”和“九年制义务教育语文教材”等实验;在数学教学方面,进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数学教材”和“北京景山学校教材”的实验。1992年,被省教研室评为教材教法试验先进单位。
针对学生负担过重、缺乏学习兴趣的问题,1991年,该校制定了《推广愉快教学实施方案》,1997年,又推出《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着手进行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的更新,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在成长发展中得到愉快,在愉快中得到成长发展”。学校先后组织了音乐、田径、乒乓球、腰鼓、鼓号、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微机、围棋、制作等多种门类的课外兴趣小组。学生发明的“防溅雨鞋”,获全省科技小发明三等奖、全区一等奖;“自动注水拖把”获全区科技小发明一等奖。学生的小论文《灯光诱虫喂养甲鱼》获全省科
学小论文三等奖、全区一等奖,并被《中国少年报》刊用。在1988年全省“做振兴江西小星星”活动中,该校共获一等奖5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1999年,被评为全区科技小论文先进集体。
该校十分重视体育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1988年,被省教委、省体委定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7年、1990年,被国家教委、国家体委评为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参加全省一、二、三届“苗苗杯”乒乓球公开赛,分别获女子单打第一、第二,男子单打第三、第四和第六名。1991年,男队获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选拔赛团体第三名。1998年,获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女子团体第四名。
在教材和教法改革实践中,该校教师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先后有11篇论文在《江西教育》、《江西教学参考》等刊物上发表,获地级以上奖励的论文计21篇,先后有44名教师被评为全国、省、地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其中受国家表彰的3人。
广昌县实验小学
广昌县实验小学的前身是1934年在城关百树里黄家屋创办的中山民众学校,当时只设初小3个班,学生百余人。翌年,学校移交地方接管,迁至太平岗几所祠堂内,改称广昌县立中心小学,增设高小班,有学生262人。1938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祠堂被征为军用仓库,学校迁至后塘谢家屋几所厅堂内,更名广昌县立中心国民学校。1939年,学校迁至城内义成公祠,更名广昌县城厢中心国民学校。1943年,在原址兴建四个教室,教学条件稍有改善,并附设幼稚班1个。1947年,易名为广昌县平西镇中心国民小学。1949年广昌解放,更名为广昌县立第一区完全小学,因学生较少,与广昌县初级中学合并,统一管理。翌年,中小学分开,改称广昌县城关镇完全小学。1951年,天主教会创办的私立复兴小学并入该校,校名改为广昌县城关复兴联合小学。1952年,复称广昌县城关镇完全小学。1958年“大跃进”时,学校发展到20个班,学生870余人,并在吴家岭分设二部。1963年,增加到23个班,学生1000余人,因规模过大,不便管理,遂分出一部分改为广昌县城关镇第二小学。校本部迁至盱江镇胜利街88号,校名为广昌县城关镇第一小学,并被列为广昌县重点小学。1967年,一、二小联合,学校更名广昌县东方红小学。翌年,一、二小分开,学校仍名广昌县城关镇第一小学。1983年,更名广昌县盱江镇第一小学,1987年,学校改为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并易名广昌县实验小学。到2000年,有27个教学班,学生1600余名,教职工70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22人,全校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有教学楼3幢,实验室1间,微机14台,投影机10台,音响设备1套,图书室有藏书11000册。
作为全县重点学校,该校一直担负着多学科教学改革实验任务和对外开放交流任务,每年都为全县各乡镇教师开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1986年的抚州地区电化教学经验交流会、1991年的抚州地区中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和1992年的地区小学数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决赛,均在该校举行。1990年至1997年,在省、地、县举行的思想品德优质课竞赛中,获省一等奖、三等奖各1次,获地区一等奖2次、三等奖2次,县一等奖2次。1987年,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少先队工作先进单位;1993年,被团中央评为红旗大队;1994年,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优秀阵地化大队;1995年,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雏鹰大队。有三名教师先后被评为省模范班主任、省优秀大队辅导员。1980年至1994年,该校先后进行了小语“集中识字”(采用景山学校和辽宁黑山小学编写的教材)、“能力训练”(采用江西资溪编写的教材)等实验。1995年后,又承接国家教
委批准立项的省九五重点课题“小学生学习困难原因鉴别与对策”研究,进行了“班内分组教学”、“学习困难的成因及对策”、“奖励机制的引进”等多个子课题研究,有多篇教学实验论文获地级以上奖励。在电化教学方面,1979年即成立电教组,配备专职电教员,根据教学需要,自制灯片,在电教材料的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该校编制的灯片《司马光》获1983年全国语文电教教材一等奖,并于1988年由省电教馆选送中央电教馆,在1989年上海全国电教成果评比中又获进步奖。在1984至1986年全省小学语文电教单科专题实验中,有9套灯片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并选入省出版发行的《五年制小学语文教学灯片》一书。1984年自制灯片“数学七、八册思考题”18套,其中6套被省选送中央电教馆收藏。
该校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特别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1990年至1998年,先后有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4人在省竞赛中获奖,3人在地区优质课竞赛中获奖,2人被评为地区学科带头人,4人被评为县学科带头人。1990年至1997年,该校中青年教师参加各类竞赛,获国家级奖5次,省级奖6次,地级奖22次,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论文13篇。
该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按《课程计划》开齐各科课程的同时,还开设了舞蹈、声乐、武术、电子琴、二胡、笛子、演讲、科技、数学、写作、绘画、书法等十几个兴趣小组。1986年,学生黄新撰写的科技小论文《我发现了反射光的作用》获全国征文比赛二等奖,复旦大学老校长苏步青教授为其题词“为学须倾毕生力,铺基当在少年时”,予以鼓励。1990年至1997年,学生参加各类学科比赛,获国家奖30人次,省级奖9人次,地级奖79人次。
1993年和1994年,该校连续两年被地区行署评为文明单位,1995年,被评为全区“十佳学校”。
金溪县实验小学
金溪县实验小学创办于1983年,校址在秀谷镇秀谷大道36号,初名金溪县秀谷镇第三小学,有6个班,300名学生,9名教师。1984年更名为金溪县实验小学。至2000年,学校有28个教学班,1660名学生,82名教职工。教师中有小学高级教师30人,县学科带头人4名,31名教师具有大专文凭。
该校占地面积1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94平方米。三幢教学楼成“品”字形排列,共有24个教室。另有教学实验楼一幢,内有实验室、电教室、电脑房、阅览室、舞蹈房、仪器室等设施,教学实验设备价值近5万元,图书资料2万余册。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德育为立校之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1994年,在全省优质课评比中,该校思想品德课《国旗,国旗,我爱你》获二等奖。学校积极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从建校以来,坚持为县福利院老人做好事数百次,捐物捐款累计近万元。从1993年开始,学校认真组织“唱好歌,读好书,观看百部优秀影视片”活动,并在学生中开展读(观)后感征文比赛,先后有20余篇征文被《小星星》、《小学生之友》等报刊采用,1篇获1995年团中央主办的“写给妈妈的话”征文优秀奖。
该校坚持开展教改实验,探索提高教学质量之路。1984年进行语文、数学电教单科实验,1986年、1990年两次被评为地区电化教学先进单位。1985年秋引进黑龙江省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和小学数学北京景山学校教材两项教改实验。1994年后,在实验教学及“培养良好习惯,教会学生学习”等专题研究中,有近20篇论文在省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各级各类学术研讨会获奖或交流的论文50余篇。先后接待了宜黄、东乡、鹰潭、上饶等
“注.提”实验同仁200余人次。1995年,被评为省小语“注.提”教改实验先进集体。
为使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得到良好发展,该校开设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课。其组织形式有多种:一是学科活动课,按教材要求进行;一是大型教育活动,如晨会、升国旗仪式、教育讲座、参观访问等;一是成立活动小组,如少儿艺术团、鼓号队、书法、美术、小提琴、电子琴、电脑、科技等兴趣小组。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涌现出一批“合格加特长”的学生。1992年,该校18名学生参加省小学数学第二届“八一杯”竞赛,全部获奖,团体总分居全省第二名;参加全国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江西赛区),有8人分别获二、三等奖。实验班学生参加1994年首届全国小学生小语“注.提”作文竞赛,有4人获二等奖,1人获优秀奖;在地区“抚河杯”小学语文知识竞赛中,连续夺得第二、三届团体一等奖和第五届团体二等奖。2000年,该校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全校教师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敢于拼搏,乐于奉献,有5人次被评为省优秀辅导员,10多人次被评为地区优秀教师。学校四次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991年,被评为县文明单位;1994年和1998年,先后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
资溪县实验小学
资溪县实验小学的前身为创办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的泸溪县县立鹤城小学堂,当时只有学生50余人。1915年,更名育德小学。1919年,更名高等小学。1930年,更名中山民众小学。1934年,更名国民中心学校。民国时期,学校规模有所扩大,校园占地2000余平方米,有房屋8栋。正前是仿教堂式白色楼房,中间是殿式小礼堂,后堂是左右合面教室,再后是学生宿舍、食堂,两边是前后两排教室。教室后为花园,环境清静幽美。四十年代,更名泸阳中心小学。至解放前夕,校舍因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学生也仅80余人,学校濒临倒闭。1949年,资溪解放,学校更名为资溪县泸阳小学,始有发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一度下放到街道管理。1970年,改为镇管辖,更名为泸阳镇第一小学。1984年,更名为资溪县实验小学。2000年,学校有28个教学班,1340余学生,教职工67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24人,具有大专学历者7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8%。校园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录音、录像、投影、电视、广播等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均达到省定标准。
该校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基点,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坚持机构、制度、评估三落实,制定了《教师爱岗敬业行为规范》、《学生八要八不要》行为准则、《班级工作评估细则》等规章制度,激励教师爱生、求实、创新,学生文明、勤学、友爱、活泼,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在教学上,该校实施课内重智能,课外重特长,课堂内外有机结合的办学方针。把课堂教学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把课外活动作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成立电脑、书画、口琴、竖笛、科技、舞蹈、乒乓球等多种兴趣小组,促进学生各方面特长的良好发展。学生在各学科比赛中,先后有19人次获国家级奖,49人次获省级奖,154人次获地级奖,另有18人次获地级以上集体项目奖。
在地、县举行的优质课教学竞赛中,该校先后有12名教师获奖;教师撰写的100余篇教研论文,在地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其中国家级12篇,省级24篇。许多教师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其中国家级5人次,省级18人次,地级12人次,县级44人次。1983年,
学校先后被评为地区电教先进单位、省电教先进单位;1984年,被评为县文明单位;1991年,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1996年,被评为地区“十佳学校”;1999年,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
2000年5月,资溪县教委对该校校长实行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答辩、考核,产生了该县第一位公开招聘的小学校长。
黎川县实验小学
黎川县实验小学位于县城日峰镇花市街63号,其前身是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由英籍神父创办的天主教会学校;1934年,学校改名为黎川县私立崇德小学。1949年,仅有6间教室,学生不足300人,教职工9人。解放后,更名为黎川县日峰镇第四完全小学,经过调整充实教师队伍,扩建教室,增添教学设备,学生很快增加到450人,教职工增加到1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更名反帝小学。1968年,大批教师下放农村劳动,学校也下放街道管理,更名为井冈山学校,成为一所附设初中班的七年制学校。1970年,初中部并入镇五七学校,小学部仍恢复镇四小名称。1989年,更名为黎川县实验小学。据2000年统计,全校占地面积1076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建有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各1幢,教室20个;教师宿舍4栋,计5000平方米;有教师56人,其中高级教师19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10人;在校学生1007人。校内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广播站。学校藏书15000册,订有报刊、教学参考资料40余种,并拥有电化教学等设备。
该校从1985年起,开展语文集中识字实验,数学“六步系列训练”(即在教学中按照“复习性训练”、“导新性训练”、“巩固性训练”、“发展性训练”、“检验性训练”六步程序进行教学)实验、“三步讨论式”(即课前、课中、课后讨论)实验,建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的教学程序,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1995年以来,在小学毕业会考中,该校连续三年名列全县之冠,学校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稳居县内第一档。教师撰写的论文,有8篇在地级以上报刊发表,其中《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各1篇。90年代以来,获省级先进工作者或省级科研成果奖的教师4人,获地级奖励的教师11人次;学校先后8次被地、县评为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学校。2000年,被评为全省德育示范学校。
1990年,该校还创办了一个弱智儿童教学班,每期招收弱智儿童9—12名,选派经过培养的专职老师任教,采用特殊教材,运用特殊教学方法,打开弱智儿童心灵的窗户,开发其智力,培养其学习兴趣,促进他们的成长。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该校注意转变教师观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开办活动课和特长培训班,创建合唱团、小乐团、腰鼓队、军乐队,成立体育、美术、书法、语文、数学等兴趣小组。坚持做到“三定”(即定时间、定场所、定辅导教师)、“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计划安排,有资料,有器材,有成果)。1992年至1997年,在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电脑操作、“抚河杯”语文知识竞赛等学科竞技活动中,有1人获国家级奖,8人次获省级奖,15人次获地区级奖,培育了一批学有专长的优秀毕业生。1998年,该校在全省学校鼓号队表演赛上获银奖。2000年,被评为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
东乡县孝岗镇第一小学
东乡县孝岗镇第一小学座落在县城十字街南侧府前路,其前身是创办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的东乡县官立初等小学堂。1917年,更名初级小学校。1936年,更名东乡县第一区中心小学。1943年,因日军入侵,一度迁往黎圩浯溪村办学。1947年,更名为孝岗镇中心国民学校。1949年,由人民政府接管,当时仅有6个班,200余学生,10多名教师,校舍建筑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嗣后,学校校名屡易,起初叫示范小学,后依次更名为生产路小学、解放街小学、孝岗镇第一小学、红卫镇小学、街道小学、东乡镇第一小学,最后恢复孝岗镇第一小学旧名,沿用至今。
2000年,该校发展到40个教学班,学生2200多人;教职工112人,其中大专学历34人,中专学历78人,学历合格率100%。校园占地面积8680平方米,拥有教学大楼4栋,教工宿舍楼4栋,建筑面积10401平方米;有教室42个,配有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图书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科技活动室、音体美器材室等,校园建设实现了“六配套”。
该校以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为校训,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素质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1987年,先后被评为县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省创三优先进单位。1988年,该校少先队被评为全国红领巾助残活动先进集体和全国红旗大队;1994年,被评为全国少先队雏鹰大队。
在教学工作中,该校重视教学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教师在“善教”上下功夫。为此,经常举行“分析教材,设计教案”、“启发诱导,设计提问”、“确定重点,设计板书”、“直观教学,设计教具”、“突破难点,设计练习”以及拼音、朗读、写“下水文”等教学基本功比赛和各科优质课竞赛,通过业务训练及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1984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20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3人;获省、地、县级奖300多人次。1995年,获全国小学数学奥赛江西赛区团体一等奖,全区“抚河杯”语文基础知识竞赛第一名。
该校长期坚持教学改革。早在1961年,就承担了五年一贯制的学制改革实验任务,同年还进行了“知识归类,减少循环,揭示规律”的识字教学实验。1973年,进行了数学“三算结合”(珠算、口算、笔算)和语文“基本式”教学实验。1981年,进行了语文“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教学改革实验。1982年,地区教研室在该校召开全区小学语文教改经验交流会。90年代,在语文教学中进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北京景山学校语文教材实验和资溪的“能力训练”实验;在数学教学中进行北京景山学校数学教材实验。1997年后又进行素质教育整体改革实验。90年代以来,实验教师参加省地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1人,地级一等奖1人,二等奖5人。教师撰写的教学实验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的有5篇,在地级研讨会上获奖或在地级刊物上发表的有40余篇。教师中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县级拔尖人才2人。1982年起,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区科技活动先进单位。1992年,校歌《成长的摇篮》获全省中小学校歌创作、演唱一等奖。胡亚军同学发明的“剥甘蔗叶器”,获1994年全国青少年发明一等奖,茅以升科学教育基金奖。
宜黄县特殊教育学校
宜黄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1年10月,创办人为宜黄县民办教师吴荣兰。1991年夏,吴荣兰接受县教育局和县残联安排,承担了创办一个特教班的任务。她在离家200米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隔成两间,一间做教室,一间做住房,并卖掉自家养的一头猪,将换来的400元钱购置教材和教学用具,承担起6个聋哑儿童的教学任务和饮食起居的重担。经过一年多的教学,6个学生均能开口讲话,使家长喜出望外。
1992年,吴荣兰又卖掉自家两头大肥猪,加上贷款凑足2000余元,在自家旧屋上增加一层,楼下做厨房,楼上做教室和孩子们的住房,使办学条件得到改善。这一年,进贤、东乡、资溪等县一些聋哑儿童也来到该校就读,入学儿童增加到10余人。为方便聋哑儿童的学习和生活,1996年10月,该校迁至县城凤岗镇渡东小学内。2000年,校舍建筑面积509平方米,有教职工3人,其中专任教师2人,班级3个,学生24人。
从1990年至1997年,该校共培训了28位聋哑孩子和弱智儿童,先后有17名聋哑孩子恢复了听力,获得抚州地区残联发给的康复证。其中12人能认1000多个常用字,借助助听器可以进行日常对话,9人转到幼儿园或普通小学接受正常教育。尚在校的12名聋哑儿童都恢复了听力,借助助听器都能进行简单对话。1993年,吴荣兰被国家教委、人事部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同年又被民政部、卫生部、国家教委等单位评为全国残疾三项康复工作先进个人,两次受到国务院残工委表彰,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96年,吴荣兰获曾宪梓教学基金一等奖。1997年,江西省教育委员会颁发《关于开展向全国优秀教师吴荣兰学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向吴荣兰学习的活动。
第三章 中学教育
第一节 发展概况
一、清末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和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两次下令改书院为学堂。抚州知府何刚德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将抚州府城兴鲁书院改为抚州府立中学堂(初名普通学舍、抚郡中学堂),是全区第一所中学,也是全省最早开办的三所中学之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建昌府以府城书院为校舍创办建昌府立中学堂(初名建郡中学堂)。至此,全区有公立中学堂2所。
宣统三年(1911年),教育界人士黄道休(女)创办私立毓灵女子初级中学堂,是抚州地区最早创办的女子中学,也是最早的私立中学。
二、民国时期 1912年9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中学校令》,要求将原中学堂改为中学校。当年,抚州中学堂改为抚州中学校,建昌中学堂改为建昌中学校。
1914年,省决定将原设中学一律改为省立,抚州中学校遂改为省立第七中学,建昌中学校停办,私立毓灵女子初级中学校改为私立毓灵女子初级中学。
1923年,省教育厅依照前清郡治,将全省划为南昌、九江、赣县、鄱阳、吉安、临川、宜春、宁都、上饶、南城、樟树、星子、大余13个中学区。建昌中学校恢复并改为省立第十一中学。同年,尧师鲁等人集资在抚州创办私立铺仁初级中学,至1933年7月,共毕业学生9届。
1926年,抚州六县公立女子中学在抚州开办,设3个班,学生65人,教职员13人。同年,国民革命军光复江西,组织政务委员会,并派员维持学校。1927年2月,省政务委员会决定,全省重划为14个中学区,省立各中学与师范合并改组,重定校名。省立第七中学与省立第三师范合并改名为临川中学,省立第十一中学改名南城中学。同年11月,省立各校又重新改组,临川中学改为省立第八中学,南城中学改为省立第十二中学。1927年,省立八中又改名临川中学。当年,宜黄县私立志明中学开办。
1931年,东乡县私立开智初中创办。
1936年,省立第十二中学改办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当年,全省有省立中学10所,其中抚州地区2所,即临川中学和抚州六县公立女子中学。
1938年,教育部颁发《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领》,省教育厅制定《江西省中学校导师制施行细则》,要求融青年训练大纲、战时后方服务、高中军事管理、初中童子军管理及各种战时教育办法于导师制度之中,全区各中学于次年贯彻实施。是年,南丰县立中学创办;私立江西中学黎川分校初中部开办,1941年,设高中部。
抗日时期,全区中学教育有新的发展。1939年,崇仁、临川、金溪、宜黄、乐安、南城等县陆续创办县立中学;1940年,资溪、东乡县立中学创立;一年后,黎川县立中学创办;两年后,广昌县立中学创办。一批私立中学也相继创办,其中有创办于1940年的金溪县振德中学,创办于1941年的金溪县应钦中学、抚州教会办的真光中学,创办于1945的崇仁县增辉中学、金溪县溪头中学等。
同时,还因为日军入侵,南昌等地沦陷,一些外地中学陆续迁入。如1937年,私立心远中学、上海江西中学、南昌九县联立洪都中学先后迁入南城;1939年,省立南昌第一中学先后迁入广昌县驿前村、白水村,南昌九县联立洪都中学初中部由南城县迁东乡县,私立章贡中学由临川县迁黎川县,上海江西中学迁东乡县(翌年迁上饶,改名祝同中学);1940年,私立章江中学迁广昌县甘竹村;1942年,私立剑声中学迁广昌县头陂村。此后,章江中学、洪都中学等校相继迁入南丰县。这些外地学校在当地招收学生,推动了当地中学教育的发展。
1939年,双目失明的万维章在梅庵路临川中学旁创办私立尔瞻高、中级普通补习学校。金溪县崇麓乡南村秀才胡英甫在姚坊村禅居寺开办中学补习班。这是本区创办最早的两所中等补习学校。
至1944年,全区有省立中学2所,联立中学1所,县立中学12所,私立中学3所,共计18所。另有外地入迁中学近10所。为避日军侵扰,多数迁于乡村,校舍大都借用庙宇民房,图书、仪器及其它校具,因几经搬迁,大多损失殆尽。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抗战胜利。9月,教育部在重庆召开全国教育善后委员会议,确定中等学校仍以地方办理为原则,全区随即进行中学恢复工作。迁入抚州地区的南昌等外地学校,陆续迂回原地。
2-67 1945-1948年全区部分私立中学情况
2-68 清末民国时期全区公、私立中学一览
2-69 1948年全区普通中学一览
1948年7月,依照省教育厅《中等以上学校改进办法》、《整顿私立中学办法》的规定,省立中学以办理高中为主,初中班级逐渐紧缩(以开办3班或4班为原则);县立初中足以容纳当地升学需要的,可不再增设,私立学校严格限制设立。是年底,全区有省立中学2所,县立中学11所,私立中学5所,在校学生3845人,其中高中生462人。临川中学1928年至1948年,共有高中毕业生489人(其中中师109人,建筑科37人),初中毕业生1572人。
2-70 1930-1948年全区中学情况
1930-1948年全区中学情况(续)
民国时期,抚州地区中学教育比较落后,教育基础尚好的临川县,1946年,只有中学生2379人,平均每万人中仅有中学生73人,其它县的比例就更低了。
三、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抚州地区的中学教育大致分为如下几个时期:
(一)接管和改造时期(1949.5—1952.8)
1949年5月抚州解放,原有公私立中学由人民政府接管。至1949年9月,全区中学接管工作基本结束,省立临川中学、省立临川女子中学、临川县立中学、临川县立辅仁职业学校合并为省立临川联合中学;南城县立中学、省立南城乡村师范学校初中部合并为南城县中学;除资溪县立中学停办外,其余县立中学改为“××县中学”,即崇仁县中学、宜黄县中学、乐安县中学、南丰县中学、广昌县中学、黎川县中学、金溪县中学、东乡县中学。保留的私立中学有临川县真光中学、金溪县浒湾中学、崇仁县增辉中学。经调整合并,全区有中学14所,其中省立中学1所,县立中学10所,私立中学3所,在校学生2009人,教职工274。
2-71 1949年9月全区普通中学情况
1950年,抚州专署对全区中学作了调整:教会真光中学停办,学生并入临川联合中学;私立金溪县浒湾中学并入金溪县中学;资溪县中学复办;崇仁县中学停办,1951年秋复办。1952年2月,崇仁县私立增辉中学停办,学生并入崇仁县中学。
(二)巩固和初步发展时期(1952.9—1957.12)
这个时期,全区中学教育逐渐纳入国家经济发展计划。专署文教科根据中央提出的“整顿巩固,提高质量,控制发展,稳步前进”的总方针,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整顿,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教育事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起来。
1953年,临川联合中学被确定为全省9所重点中学之一。是年,根据省规定的学校命名原则,中学校名各冠以所在地、市、县名称:完中为“×××中学”,初中为“×××初级中学”。
1954年,各地落实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大力办好高中、完全中学,适当发展初中。临川联合中学更名为临川中学,南城县中学改为完全中学。1955年秋,在上顿渡镇创办临川县初级中学。1956年,崇仁县中学改为完全中学,临川县初中改为临川县第一初级中学,临川县李渡镇增办临川县第二初级中学。南城县增办新丰初中,金溪县复办浒湾中学。
1957年秋,抚州市创办抚州市初级中学,黎川县开办东山中学。当年,全区有中学19所,其中完中3所,在校学生8399人(其中高中生1094人),为1948年的2.35倍。
(三)发展时期(1958.1-1966.5)
1958年,随着“大跃进”的到来,全区兴起群众性的办学热潮。临川县第一初中(后改为临川县上顿渡中学)、第二初中(后改为李渡中学)以及南丰、宜黄、金溪、乐安、广昌、黎川、金溪、东乡各县县中均改办为完全中学,高中部开始招生。新开办的初中有:东乡县小璜初中,黎川县宏村初中、茶亭初中,南丰县太和初中、白舍初中、洽湾初中,广昌县赤水初中,崇仁县秋溪中学。另乐安县创办4所农村初中,抚州市荆公路公社、若士路公社、桥东公社各办起1所民办初中,临川县唱凯小学、温圳小学戴帽初中均单独设校。全区中学数量迅速增加,但资金投入、设备、师资跟不上,保证不了教学质量。
1959年,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初中教育要适当发展,高中教育要有较大发展”的要求,全区中学教育的发展加快步伐。是年,东乡县开办詹圩、南辽、东源、杨桥4所农村初中,宜黄县创办黄陂、梨溪初中;临川中学改名抚州市第一中学,抚州市初级中学增办高中,改名抚州市第二中学;资溪县中学增办高中部。
1960年,黎川县开办城关镇初级中学,临川县的温圳、唱凯增办高中,展坪、湖南两所戴帽初中单独设校,并在罗湖等16个公社各创办1所初中,广昌县增办长桥初中,南丰县增办市山初中,东乡县开办王桥初中,省属企业东乡磷肥厂、红星垦殖场、东乡铜矿三厂(场)矿子弟学校增设初中部。
至此,全区共有普通中学82所,其中完全中学16所,初级中学66所(详见下表),学生22076人,其中初中18816人,高中3260人,教职员工1185人。
2-72 1960年全区普通中学一览
说明:校名后括号内数字为创办初中或改办完中时间。
这期间,中学教育的发展,普遍采取小学戴帽附设初中班,初中增办高中班,学生提前毕业等办法,由于超越了客观条件的许可,出现战线过长,发展过快,力量分散,师资不足,资金、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区教育系统开始重视教学质量问题,控制中学发展,县城以上完中主要集中力量办好高中。到1963年,全区普通中学减至59所,其中完中14所,学生13395人。师资力量得到充实,教学条件有所改善,校舍紧张现象有所缓解,图书、仪器等教学设备有所增加。
1963年3月,根据《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条)》的要求,全区中学建立教学、生产劳动、科研三结合的体制,恢复正常教育秩序,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963年6月,省人委批转省教育厅《关于重点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的意见》,抚州市一中、南城县新丰中学(初中)被定为省重点中学。
1964年,全区根据中央实施“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全日制、半农半读教育制度;八小时劳动制度、四小时劳动制度)的指示,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发展半工(农)半读教育,使中学教育结构发生大的变化。抚州市若士路公社与桥东公社的半工半读学校、荆公路公社的桑蚕职业中学、建设局的建筑工读学校以及抚州市工读学校(设市干部职工业余学校内)先后创办,市五金厂、针织内衣厂于1965年也创办半工半读学校,培养车工、刨工、钳工、针织保全工、档车工等。同年,赣东报社创办半工半读印刷职业学校,市郊公社也创办半耕半读学校3所。到1965年,全区农职业中学发展到95所,在校学生7045人;全日制普通初中调整为45所,在校学生13873人,普通完中14所,在校高中学生2718人。同年,东乡一中被定为全省三所教学改革试点中学之一,并选定初一年级2个班进行教改试验,后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6—1976.10)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区中学停课闹革命,大部分师生外出串连或参加学校内外批斗“走资派”和“牛鬼蛇神”的运动,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校舍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严重受损。
1968年,根据省革命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的决定》,各地推行农村一村一校经验,做到小学不出村,初中不出大队,高中不出公社。同年,省革委会抓促部下发《关于1968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二部制和小学附设初中班,尽可能多地吸收一些学龄儿童和高小毕业生入学”。是年,全区一部分城镇中学迁往乡村,一些县中改为“五七”中学,普通中学增至360多所(含附设初中班的学校),比1965年增加了5倍多,在校学生32778人,比1965年增长了近1倍。
70年代,全区厂(场)矿子弟中学也有较大发展。创办于1960年的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局261大队子弟学校,1963年开办初中部,70年代末开办高中部。创办于1969年的江西地勘局912队子弟学校,1970年由永平迁入临川县上顿渡。除原有的东乡磷肥厂子弟学校、东乡铜矿子弟学校和红星垦殖场子弟学校、黎川县德胜关中学、东山中学、茅店中学(三校均为德胜关垦殖场子弟学校)外,一些县(市)也陆续开办子弟学校(中学部),如抚州市的印染厂、富奇汽车厂、抚州纺织厂、周渡贮木场,崇仁县江西重型机械厂、永胜机械厂,乐安县721矿等都开办了子弟学校(中学部)。到70年代末,全区厂(场)矿子弟学校(中学部)超过20所。
1975年,地区革委会政治部教育组又一次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把学校办到农
民家门口,让“农民的子女入学方便”。此后,小学办初中,初中办高中,教师逐级上拔,造成教师奇缺,教学水平低下。许多中学几经迁并,校舍被占,图书仪器设备散失。据统计,全区被占校舍面积达109116平方米。
当时,全区中学均实行“二二”制,即初中二年,高中二年。废除新生入学和毕业考试制度,否定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教育原则和教学计划。文化基础知识被削减,外语课被取消,数学、物理合并为“工业基础课”,内容主要讲“三机一泵”(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和水泵)和土地测量;生物、化学等归并为“农业基础课”,把基础知识纳入生产系统中;语文、政治、历史三科合并,以毛泽东著作作为基本教材。学校规章制度被认为是“关卡压”,遭到批判,以致学校纪律松散。学生名义上是中学毕业,实际上多数达不到中学毕业程度。
(五)复苏时期(1976.10—1979.12)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全区教育战线拨乱反正,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和人民群众兴教的热情,学校工作迅速走上正轨。
1977年,全区普通中学继续发展,至1979年,学校数虽比1968年有所减少,但学生人数达到149981人,比1965年增加9倍,比1968年也增加5倍,其中高(完)中105所,占中学数的35.9%,学生人数达28012人。完中校数和高中学生数之多,在全区历史上是空前的。
同年,根据省文教办公室颁发的《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意见》,抚州市一中、临川县一中、乐安县龚坊中学等被定为省、地重点中学。1978年4月,全区试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后,全区中学的各项制度趋于完善,教学秩序进一步走向正轨,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六)全面振兴时期(1980.1—2000.1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对教育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和决策,强调人才和知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使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抚州地区中学教育进入全面振兴时期。
1980年12月,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意见》,将全省重点中学调整为110所,要求重点中学在贯彻教育方针、学校管理、教改实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起示范作用。是年,抚州市一中、抚州市三中、临川县一中、崇仁县一中、宜黄县中学、乐安县一中、南城县一中、南丰县一中、广昌县中学、黎川县一中、金溪县一中、资溪县中学、东乡县一中被定为省重点中学。
1983年8月,中国民主同盟抚州市委员会在华东地院内,创办民盟求知学校(后迁市委党校内),该校以服务社会、为高中升学落榜青年提供文化补习为目的。到1987年,举办普通高考文化补习班5届共10个班,就读学生609人;成人高考文化补习班5届共7个班,就读学员465人;初中升学补习班1个,学生41人;其它专业培训班3个,学员181人。
1984年,南城县进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教育改革试验。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区所有中小学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办学体制。
1980年,全区中等教育基本上是以普通中学为主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仅占高中阶段在校学生的15%左右。经过多年调整,到1990年底,全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5所中专)在校学生占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29.196,当年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总数
的31.8%,全区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局面开始改变。
此外,高、初中学校的比例逐渐趋于合理。1990年,全区有普通中学249所,在校学生175139人,其中,普通高(完)中45所,高中在校学生27146人,占中学生总数的15.5%;初中204所,在校学生147993人,占中学生总数的84.5%。
1990年,抚州市在全省第一个宣布实施初中义务教育。1992年,全区12个县(市)全部实施初中义务教育,走在全省最前列。其中抚州市区和各县县城基本普及高中教育。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4年,抚州地委和行署制定《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全区中学教育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进入一个新阶级,初中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巩固率逐年提高。全区共筹措资金681万元,用于改善重点中学办学条件,重点中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1995年,抚州市一中、临川县一中、南城县一中、南丰县一中首批通过省教委的省重点中学评估验收,并被评为省优秀重点中学。
1996年1月,经省评估验收,临川市二中晋升为省重点中学,并被评为省优秀重点中学。至此,全区共有省重点中学14所。
1997年,地区教委下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把“会做人”、“会求知”、“会劳动”、“会健体”、“有特长”作为学生素质的要求;成立了素质教育试点领导小组,制订了《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南城、黎川为试点县,并要求各县(市)也要抓好一两个试点单位,争取在“九五”期间办好一批素质教育的示范学校。
1998年,抚州地区虽然遭受百年未遇的洪涝灾害,给教育事业带来重重困难,但全区教育工作者励精图治,艰苦奋斗,中学教育不仅未受影响,而且有所发展,工作有新的突破。是年,全区有中学242所(其中完中33所,初中209所),在校学生220824人(其中初中193021人,高中27803人),每万人口中有中学生627人(其中高中生79人,初中生548人),每万人口中学生数是解放前1948年的8.6倍;中学教职工中专任教师12238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87.9%,高中为45.2%。
这时期,民办中学开始起步。1999年7月,经地区教委批准,民办临川玉茗中学创办,学制三年,年招生规模200人,在全区范围内招收应、历届初中毕业生。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抚州地区第一所从事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私立中学。2000年7月,经地区教委批准,民办东乡县马圩镇梁家初级中学创立,学制三年,招生规模定为100人,招收附近3个村的高小毕业生。
1999年6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抚州行署批转地区教委《关于在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全区中学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力度。
(一)初步建立了素质教育的管理模式。地区教委从评价制度入手,进行了三项改革:改革对学校的评价制度,改变了单纯用高、中考升学率评价学校的片面做法;改革对教师的评价制度,否定了单纯用文化课成绩评价教师业绩的做法;改革对学生的测评制度,实行“等级+特长+鼓励性评语”的全面评价学生素质状况的制度。
(二)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从优化教学管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体系入手,在全区中学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研究,变升学竞争为办学水平竞争,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的评估等级分配,努力把学校的注意力引导
到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上来。认真抓好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试验,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课、授课,创造条件,切实搞好所有学科类课程的教学。
2000年,全区中学教育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当年3月8日,地区教委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若干规定》,提出十条要求:(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与课时;(2)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3)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不得随意要求学生提前到校或推迟离校;(4)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征订和使用中小学生用书,不得组织中小学生购买省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材和音像制品;(5)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不准超量布置课外作业;(6)严格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不得随意组织书面考试;(7)严格控制办补习班和补课范围,补课教师不得收取报酬;(8)严格管理教学组织,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9)严格控制竞赛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10)小学实行学业成绩等级制,不得再用百分制评价小学生。6月,各县(市)认真贯彻行署《关于进一步改革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的决定》,对中学的班子、教师队伍和办学规模等进行了调整。9月后,根据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又采取了如下措施:(一)重点中学剥离初中,如临川一中、二中秋季不再招收初一学生,东乡一中、宜黄一中、金溪一中、南丰一中、南城一中等校也开始剥离初中;(二)部分薄弱完中撤销高中部,如临川七中、九中从秋季起停止招收高一学生;(三)完中高中部继续扩大招生,东乡师范、南城师范开始招收高一学生,部分职业中学(如临川职教中心)也招收普高学生,全区高中招生人数达15819人,比1992年增加一倍,比1999年也增加2201人;(四)其它部门办中学也作了调整,校数和学生人数均有减少。
2-73 2000年全区其它部门办中学及民办中学情况
2000年,全区中学教育取得新的成绩,上了新台阶。当年高考,抚州地区文科、理科和文理综合上省专线考生人数,均居全省首位。
2-74 1949-2000年全区中学学校数
(续)
2-75 1949-2000年全区中学毕业生数
(续)
2-76 1949-2000年全区中学招生数
(续)
2-77 1949-2000年全区中学在校学生数
(续)
2-78 1997年全区普通中学一览
临川市
(续表)
崇仁县
乐安县
宜黄县
南城县
南丰县
广昌县
黎川县
资溪县
金溪县
东乡县
2-79 1997年全区厂(场)矿子弟中学一览
第二节 培养目标
一、清末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提出无论何等学堂,立学宗旨“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论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部成立后,拟定新的教育宗旨,即“忠君”、“尊孔”和“尚公”、“尚武”、“尚实”。抚州中学堂和建昌中学堂在实施上述教育宗旨方面,除注重经学外,新增了一些有关科学知识和民生艺能的内容,以造就既“忠君”又适用的“通才”。
二、民国时期
1912年,国民教育方针公布,提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教育纲要》)这是近代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国民教育宗旨,它完全否定了清末“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封建专制主义教育宗旨,体现了资产阶级教育关于人的智、德、体、美要和谐发展的思想,对民国初年抚州地区普通中学教育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1929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中华民国今后之教育,应为三民主义之国民教育”。同年4月26日,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全区各中学据此加强了三民主义教育。
1931年9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会通过《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规定中等教育的目标为:(一)确立青年三民主义之信仰,并切实陶冶其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二)注意青年个性及其身心发育状态,而予以适当的指导及训练;(三)对于青年应予以职业指导,并养成其从事职业所必具之知能。
1932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中学法》,规定“中学应遵循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继续小学之基础训练,以发展青年身心,培养强健国民,并为研究高深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预备”。
1933年3月,教育部颁布《中学规程》,其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学为严格训练青年心身,培养健全国民之场所。”并提出下述具体培养目标:(一)锻炼强健体格;(二)陶冶公民道德;(三)培养民族文化;(四)充实生活知能;(五)培养科学基础;(六)养成劳动习惯;(七)启发艺术兴趣。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根据省政府颁布的《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要》以及省教育厅制订的《全省战时教育计划》、《江西省中等以上学校战时教育实施纲要》,全区中学对学生一律实施军事管理,从学科、精神、政治、体格、生产劳动、战时服务等方面加强训练。同时,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中等学校以上导师制施行细则》(1938年)、《中学教育改进计划》(1939年)、《县立中学实施计划大纲》(1941年)等要求,省立中学“注重严格的选择教育,以培养人才为主,学生一律根据智力、学力予以慎选,设法充实学校的设备,提高学生的程度,以作继续研究高深的学术的准备”;县立中学“根据地方性与实习性的特质,成为一县文化的中心,注重地方实用性人才的培养”。
三、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各中学遵循“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
开展教育工作,使青年一代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成员。
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规程(草案)》,提出中学教育的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青年一代,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以便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或参加建设工作打好基础。根据《规程》要求,全区中学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其主要目标是:(一)使学生能正确运用本国语文,得到现代科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养成科学的世界观;(二)发展学生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其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产的国民公德和刚毅、勇敢、自觉遵守纪律的优良品质;(三)培养学生体育卫生的智能和习惯,以养成强健的体格;(四)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艺术的创造力。
1963年3月,中共中央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中学的教育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据此,全区中学确定培养目标为:(一)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逐步培养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二)使学生在小学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掌握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三)使学生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
“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教学秩序被打乱,中学教育受到很大影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地区教育局根据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强调中小学生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仅要有好的思想,过硬的本领,还得有强健的体魄;不仅要注重知识的学习,技能的掌握,而且还要重视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重视锻炼强健的体格。
1981年,地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学教育要完成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优良的劳动后备力量的双重任务,确定中学的培养目标为: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立志为人民服务,为实现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使学生学好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使学生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初步掌握一些劳动技能。
1983年,邓小平给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给全区中学教育指明了方向。
1992年,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精神,地区教育局要求全区小学和初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得到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并规定初中阶段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了解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念,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思想,具有守信、勤奋、自立、合作、乐观、进取等良好的品德和个性品质,遵纪守法,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具有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一些简单的科学方法;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
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形成健康的志趣和爱好;学会生活自理和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未来人才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四个方面要求。其中文化素质的要求是:有良好的学习心理,想学习;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会学习;有扎实的学习基础,能学习;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能学会。据此,1997年,地区教委颁布《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全区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实现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强调要把“会做人”、“会求知”、“会劳动”、“会健体”、“有特长”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 教学工作
一、学制与校历
(一)学制
清末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发《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四年,第三、四年设实科。抚州府立中学堂学制为五年。翌年,清政府颁发《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五年,文实不分科。宣统元年(1909年),区内2所中学堂修业年限仍为五年,并实行文实分科。
民国时期 根据1913年教育部公布的《壬子癸丑学制》,临川县的抚州中学、南城县的建昌中学学制均定为四年,取消文实分科。1922年,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改革令》(又称《壬戌学制》),规定中学修业六年,分初、高两级,各为三年,依设科性质,亦可定为初级四年,高级二年,或初级二年,高级四年。区内省立七中、十一中2所中学实行三三制,即高中、初中各三年,私立毓灵女子初中学制也为三年。
1928年,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抚州地区中学修业年限仍为初、高级各三年;高级中学分设普通师范、农、工、商、家事等各科;初级中学从第三年起,酌设选修课。1932年,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学法》、《师范学校法》和《职业学校法》,全区中学分初、高中,一律实行三年制,取消普通科名称,公立高中和初中分别附设特别师范科和简易师范科。此后,中学学制没有大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 全区普通中学仍采用“三三”制,初、高中分段,各三年。从1958年起,全区部分中学进行缩短学制的改革试验。1960年4月,省中小学学制改革委员会印发《江西省推行中、小学制改革试点的初步意见》,其中要求中学试行“二三制”(初中二年,高中三年)、“三二制”(初中三年,高中二年)。据此,抚州一中在部分班级试行“三二”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二年毕业。部分中学开办初中跃进班,提前一年毕业,如广昌县中学有2个班,赤水中学有3个班,用二年学完初中课程,参加毕业考试。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中学统一实行“二二”制,即初、高中均为两年毕业。1978年秋季开始,全区中学普遍实行“二三”制,即高中二年,初中三年。1980年,抚州市一中、临川县一中等校恢复“三三”制。到1984年,全区中学全面实行“三三”制,并从高二起,实行文理分科。1993年后,部分初中(如宜黄县梨溪中学、城南中学等)实施初中毕业后加修一年职业技术课的试验,称“三加一”制。
(一,校历
校历,是一个学校一学期一学年的行事历,包括周次、主要工作安排等。
民国时期,全区中学有公立、私立和教会办三类学校。有秋季始业的,也有春季始业的,还有春、秋两季均招生始业的,校历由各校自定。1927年后,省教育厅每年颁布一次校历,全省统一执行。新中国成立后,对校历有大致的规定。1952年,教育部颁布《中学暂行规定(草案)》,规定每年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第一学期,3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二学期。从1953年起,全区中学统一从秋季始业,第一、第二学期的时间有所变动,以后大致稳定在8月26日至第二年2月上旬和3月初至7月初之间。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中学改为春季招生,校历又有不同。
“文化大革命”后,各中学的校历基本上与“文化大革命”前差不多。地区教育部门要求,县城以上中学,上午上课时间,冬季不得早于8点,春季不早于7点,春秋两季可在此时间内作适当调整。农村中学可根据农村特点,采取早晚在家辅助劳动,中间到校读书的办法,一般上午9点左右上学,下午3点左右放学。每年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放7至10天农忙假。学生参加会议和各种社会活动的时间,应严格控制,中学生每周不得超过6小时;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规定执行,不得挪作补课用。
80至90年代,抚州地区中学校历,一般由县(市)教研部门统一制定,有的由各校自行制定,下面举一例:
2-80 2000年上半年临川市全日制中学周次安排
二、课程与教材(一)课程设置
清末 根据《奏定学堂章程》规定,抚州地区中学堂设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等课程。每周授课36小时。宣统元年(1909年),全区中学堂实行文实分科,文、实两科各以若干科目为主修科,另以若干科目为通习科。文科的主修课为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历史、地理等,通习课为修身、算术、博物、理化、图画、体操、法制及理财等:实科的主修课为外国语、算术、博物、化学等,通习课为修身、经学、国文、历史、地理、图画、手工、体操、法制及理财等。每周授课仍为36小时。由于缺乏新式科目的教师和必要的教学设备,不少学堂课程并未开齐。
民国时期 1912年,教育部公布《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中学不分文实科,其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家事。全区中学逐步遵此执行。192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全区中学采用学分制和选科制(每半年度每周上课1小时为1学分,无课外之预备。自修或预备时间较少者,设以每半年度每周1小时或2小时或3小时为1学分)。高中分设普通科和职业科。普通科又分两组,第一组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第二组注重数学和自然科学。1928年,根据省教育厅拟定的《江西省中学课程标准》,全区初中自三年级起,高中自一年级起,开设必修科和选修科。高中又分第一(文科)、第二(理科)两组。初中须修满180学分,其中必修科176分,选修科4学分;高中须修满160学分,其中两级公共必修课87学分,分级必修课第一组64学分,第二组58学分;选修科第一组9学分,第二组15学分。选修科目,初中21门,高中文科19门,理科20门。
2-81 1928年全省初中必修科目及学分
(续表)
1928年全省初中必修科目及学分
2-82 1928年全省高中第一、第二组公共必修科目及学分
2-83 1928年全省高中第一组(文科)分组必修科目及学分
2-84 1928年全省高中第二组(理科)分组必修科目及学分
1938年,全区中学执行省政府颁发的《江西省中等以上学校战时教育实施纲要》,在公民课中增授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国民天职、江西施政纲要等内容。高级中学每周教学科目及教学时数见下表。
2-85 1938年全省战时高级中学各学期每周教学科目、时数
说明:高中三年级学生担任军事服务。
1945年,全区中学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初中英语改为必修课,每周教学时间初中、高中各6小时。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8月,抚州专署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通令,取消公民、党义、军训等课程,在中学各年级开设政治课。1950年秋,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初中设政治、语文、数学(算术、代数、平面几何)、自然(植物、动物、达尔文学说基础、生理卫生)、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国语、体育、音乐、美术;每周教学时数:第一学年29课时,第二学年31课时,第三学年30课时,总时数为3600课时。高中设政治、语文、数学(平面几何、立体几何、三角、解析几何、大代数)、生物、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国语、体育、音乐、美术、制图;每周教学时数各学年均为30课时,总时数为3600课时。
1953年8月,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教学计划(修正草案)》,地理课分为自然地理、中国地理、世界地理。1954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初中停开外语课,1957年秋恢复。
1958年,文学、汉语两门课合为语文科。是年,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教学计划》,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全年安排劳动14—28天,参观6天;生产劳动正式列入课表,每周2课时;有关学科增加劳动教育的内容,并结合生产劳动加强实验、实习。1959年,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农村全日制初中教学计划》,全区农村初中加强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动物、植物等基础课程的教学,适当减少了历史、地理等科的教学时数,增加了生产劳动和课外文体活动的时间。
2-86 1956-1957年学年度中学授课时教
2-87 1959年全省农村全日制初中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说明:1、每学年上课周数各年级均为34周02、%分子指第一学期、分母指第二学期。
1960年7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保证学生、教师身体健康和劳逸结合问题的指示》,专署文教处对全日制三三制中学教学计划适当调整,提出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为主要学科,以语文、数学两科为主线,带动理化、生物、史地各科,突出重点,照顾一般。学生参加劳动,初中每周6—8小时,高中8—10小时。还规定:除专、市指定教学改革的试点中学初中一年级外,其它各校各年级及试点学校的初中二、三年级,高中一、二、三年级均按本教学计划执行。
1963年起,全区中学实行课程设置不同、教学要求不一的三类教学计划:第一类是教育部新订的《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比较完备,对语文、数学、外语3门基础课程要求较高,在条件较好的中学如抚州市一中施行;第二类教学计划,一般适用于县城完中和1957年前办的初级中学,教学计划从略;第三类教学计划,在1957年后办的农村初中和民办初中实施。后两类教学计划,全年教学时间38周,参加体力劳动6周,假期9周。
2-88 1963年全省全日制中学第三类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65年,全区农村中学执行省教育厅修订的《部分农村初中教学计划》(即全日制中学第三类教学计划),实行“八三一”制度,即全年教学时间8个月,生产劳动时间3个月,假期1个月,增加与农村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教学内容。
2-89 1965年全省部分农村初中教学计划
单位:课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抚州专署文教处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通知精神,对全区各类中等学校的政治、语文、历史、外语课教学内容作了调整。随即“停课闹革命”。1967年秋复课,历史、地理、外语等课程停开。1969年春起,全区中学使用江西省自编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农业基础知识和“革命文艺”等教材。1973年1月,执行省文教办公室教育组颁发的《江西省中学教学计划》,大部分初中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农业基础知识、地理、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卫生知识。公社中学未开外语的可以不开;地理、历史、卫生知识如师资不具备,也可暂不开设。高中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农业基础知识、体育。受省文教办教育组委托,抚州地区负责组织编写《农业基础知识》,供全省使用。
1978年,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秋季,中学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新教材。1981年,全区省重点中学和经省教育厅批准改为六年制的中学,执行部颁《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其他中学执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1985年,全区中学学制均改为六年,按部颁《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安排教学。
2-90 1985年全省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单位:课时
说明:(一)为侧重文科选修;(二)为侧重理科选修。
1991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实施《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计划》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的意见》。全区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贯彻实施国家教委的《调整意见》,并实行高中毕业会考,会考科目为:高一,历史、生物;高二,外语、地理、物理、化学;高三,政治、语文、数学。
2-91 1991年调整后的江西省普通高中教学计划
1992年,国家教委发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和24个学科教学大纲(试行)。1993年秋季,全区中小学全面实施《课程计划》,并使用修订后的新教材。根据本地实际,全区小学采用“五四”制中的小学部分,初中采用“六三”制中的初中部分,即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实行“五三”的过渡学制。
1994年,国务院决定从3月1日起,全国实行新工时制(即每周工作5天)。7月,国家教委下发《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为此,各中学对教学计划作了一些调整。
1996年,国家教委决定在江西省、山西省和天津市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全区普通完中从1997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参与这一试验(包括新课程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新大纲、新教材的试验)。新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与过去不同的是:(一)明确提出了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把教育方针中规定的教育目的在普通高中教育中具体化,提出了高中阶段在德育、智育、体育及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二)以现代课程理论为指导,建立以学科类课程为主、活动类课程为辅的课程结构,并按照优化必修课、规范选修课、加强
限定选修课的原则构建学科课程体系;(三)课程计划既有统一要求,又有适当的灵活性,适应普通高中不同办学模式的教学需要;(四)课程计划提出了普通高中课程由中央、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的构想,给地方和学校以更大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办学以及进行课程改革的积极性。根据省教委要求,地区确定临川中学、临川市唱凯中学、东乡县二中、南城县二中为高中新课程方案试点样本校,由省、地两级教研室具体联系。
2-92 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初级中学课程安排
2-93 1997年江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
表中的“限选”系指限定选修学科,“任选”系指任意选修学科,下同。
*1、周课时累计指每个学科各学年周课时之和。如:思想政治每学年周课时为2,三年累计为6。
*2、授课总时数是以《课程安排表)为依据计算的。由于各地和学校可在周课时累计不变的情况下编排课程表,因此各学校实际授课总时数会有所不同。
*3、劳动技术必修学科采取分散和集中结合的方式安排。分散安排:周课时累计为4,授课总时数为122;集中安排:高一、高二年级各一周,共二周。
2-94 1997年江西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
注:①I为侧重就业预备教育(含特色教育),Ⅱ、Ⅲ分别为侧重升学预备教育的文、理科。
②“3/2”,表示上学期周课时数为3,下学期周课时数为2。
③劳动技术必修课时的分散安排为:高一、高二年级可隔周两节连排;劳动技术必修课时的集中安排为:高一、高二年级各一周,共二周。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二周,三年共六周。
(二)教材
1942—1949年,全区各中学均采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教材。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中学文科采用老解放区的教材,理科仍然选用旧制教材,删去不实用的部分。
1951年秋,全区中学开始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修订的全国十二年制中学教材。
1952年,广昌等县使用东北人民出版社编译的苏联中学数学教材。
1956年,全区中学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的第二套十二年制中学新教材。新教材注意
结合我国实际,克服教条主义倾向,加强思想性和科学性。教材变动较大的是文、史科,其中语文教材分为文学和汉语两种(1958年后又合并为“语文”一种);历史教材根据详今略古的原则,适当增加了近、现代史内容。
1957年,地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精简教材的指示精神,对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物理、生物等教材作了精简,解决新教材中部分要求过高,分量过重,内容过深而造成教与学过分紧张的问题。
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全区中学既使用统编教材,又使用省编的乡土教材如《可爱的江西》和补充教材如《中学生应用文》等。
1963年,全区中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的第三套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学新教材。
1966年至1968年,中学文科教材停止使用,地、县(市)教育局规定各校政治和语文课以《毛主席语录》、《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乙种本)为基本教材,并允许各校选用“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社论、重要文章以及鲁迅文章作教材。
1968年下半年至1973年,全区中学统一采用省编教材,广昌等县一些中学还根据“文化大革命”的需要,编写了《农村应用文》、《电工知识》、《农村医疗卫生》、《水稻育种》等补充教材。1973年至1978年,各中学统一使用省编第二套教材。
1978年至1981年,各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并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第一套全日制十年制教材。
1980年,中学开始使用音乐、美术教材。
1981年秋季,全区中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编印的第二套全日制十年制教材。
1985年,各中学执行部颁《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全日制中学教材。
1987年,全区中学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新教学大纲,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并使用江西教育出版社编印的《道德与法制》(初中一二年级)和省教委、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编印的《法律常识读本》(高中)等补充教材。
1990年,各中学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全日制中学各科教学大纲(修订本)》。1992年,地区教研室组织编印乡土教材《抚州简史》,供全区初中一年级学生使用。1993年,执行国家教委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各科教学大纲(试用)》,从1994年起,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
1997年秋季,全区中学参加国家教委组织的三省市(江西、山西、天津)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当年的高一新生使用高中实验教材。
2000年秋季,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新修订的初中各科教学大纲,初一新生使用新编教材。
三、教学与教学改革
清末 辖区内2所中学堂实行班级授课制,开设新科目,教授新内容。在教学方法上,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颁发的《学务纲要》要求,讲课注意“由浅入深,由短而长,勿令学生苦其艰难”。课堂教学不再停留在“说文解字”上,开始注重接受知识、探讨问题的相互结合。并按《奏定中学堂章程》的要求,在博物、理化课中引进实物(标本)、实验教学。
民国时期 1912年,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学令”及其施行细则》,学制及教学内容均有改革,文实不分科,取消读经课,增加手工课。1920年,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全区中学遵照教育部指示,将“文言”改为“语体”,采用白话教学。内容上删去了一些封建性的糟粕,增加了一些反映“民主”、“科学”精神的有关社会人生的现实生活内容;教学方法上提倡启发
式,反对死记硬背。稍后,部分学校开始采用赫尔巴特五段教学法(预备、提示、比较、总结、应用),提倡自学,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自治能力。
1928年,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改进中学教学方法案》,以县为单位,联合或单独成立教学研究会,讨论改进教学实施方案。对未实行能力分组的学校,“各班酌情采用分级教学法,即对能力较强的学生,分配更充分教材,对能力较弱的学生,给予相当之指导”。除班级教学外,还要求教师指导学生自学,注重个别辅导。
1947年,教育部公布修订的《中学规程》,要求“各科教学要活用教本”、“注重实验实习”。1948年,省教育厅颁发《江西省中等以上学校改进办法》,重申各中学分学科成立研究会。但当时抚州地区中学学科研究会“多流于形式”,且各中学“几无理化分组实验”。
新中国成立后 50年代初,全区中学学习和引进苏联的教学理论与方法。1952年,开展学习凯洛夫教育理论等活动。1953年,苏联普希金教授到武汉讲授教育学,并进行《红领巾》现场教学,提出教学要按“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整理、布置作业”五个环节进行,要遵循直观性、自觉性、系统性、可行性和巩固性五大原则。这些对全区中学教学改革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但在推行《红领巾》教学法的过程中,很多学校出现照搬课堂模式,忽视因材施教的现象。
1953年,各地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学工作的指示》,强调教学是学校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校长的主要责任在于领导教学,教师应在思想改造胜利的基础上改造业务思想,实行业务责任制,加强课前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达到包教包学,即不仅教懂学生,而且要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并学会运用。1953年至1956年,全区中学在教学方法上有很大改进,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下班辅导等形成制度。
1957年开始,各中学以“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批判脱离政治、脱离生产、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
1958年“大跃进”,各校大搞勤工俭学,大办小工厂、小农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正常的教学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1959年2月,地区文教处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申学校以教学为主,强调教育革命的中心问题是提高教育质量,要求全区各中学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教学与劳动、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教师与学生等关系问题。
1964年春节,毛泽东在中央召开的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对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制度的改革,作了重要指示(即春节谈话);1965年,毛泽东在给陆定一的一封信(即“七三”指示)中说:“学生负担太重,影响健康,学了也无用,建议从一切活动总量中,砍掉三分之一。”全区各中学贯彻以上指示,减轻学生负担,区分主要课程和一般课程,减少课时和考试次数,考试不出偏题怪题,不搞突然突击,考前安排一周左右的复习时间,政治课实行开卷考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全区中学安排了学工、学农时间,体育课增加军事内容,更名为军体课。1971年,全省中小学批林批孔座谈会提出学校要以阶级斗争为主课,采取各种形式实行开门办学。全区中学从高二起,用一半时间组织学生到农村、工厂参加工农业劳动;初中组织兼学小组进行学农、学工活动;不少城市中学到农村办分校,让学生轮流到分校学习、劳动。
1978年以后,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整顿教学秩序,并按部颁《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安排教学。
1980年10月,地区教育局根据全省师范教育和重点中学工作会议精神,对中学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行检查分析,要求进一步明确普通中学的双重任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德智体三育一起抓;教学上从低年级抓起,加强“双基”,打好基础,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同时规定不得按升学率高低、考分高低排名次,进行奖励;不得在期中、期末考试外搞统考统测;不能只抓少数,忽视多数;不能随意改变教学计划,砍课程,提前结束课程,搞突击复习。
1982年至1983年,地区教育局贯彻教育部关于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的《五项规定》和《十项规定》,强调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完成普通中学教学任务,重申不准排名次,不准编快、慢班,不准办全日制升学补习班,不准吸收往届毕业生复读。
80年代初,全区中学提出改革课堂教学,向教改要效率、要质量的口号。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学科陆续开展教改实验,先后有近200名教师、2万余名学生参加实验,实验班达300余个。以语文学科为例,列入省首轮试验班的抚州市一中、南丰县一中3个班使用统编教材,分别以阅读和写作为突破口,训练学生读写能力,其中南丰县一中熊信之的实验,后来发展为“369阅读教学法”,取得良好效果。1987年,全省重点中学共有8个初中语文教材试验班(又称大改本试教班),其中抚州市一中有2个班参与试验。全省第3届实验班中,抚州地区又有3个班参与试验,其中高中大改本试教班1个。还有各县自己抓的实验,如南城县一中采用中央教科所教材以写作为主的实验,黎川、广昌等县进行的“作文三级训练体系”实验等,共有近20个班参加。每轮实验前,均由执教者写出教改实验方案,由校、县、地三级领导和教研员审定,然后实施;实验中,各级教研室教研员经常深入课堂,与执教者共同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实验结束时,由地区或县(市)组织验收,全面考察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历届验收表明,无论是成绩还是能力,实验班学生都优于对比班。由于语文学科的教改实验起步早、抓得紧,成效显著,由引进性实验,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特色,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如南丰县熊信之的“369阅读教学法”,南城县宁冠群的“六环节四步迁移单元教学法”等。90年代末,南丰县的“缺口教学实验”、临川市一中“协同论教学实验”等又崭露头角,引起人们的注意。此外,数学科引进上海青浦教改经验,影响也比较大,全区有55个试点班,学生3300人。
从80年代起,全区各中学普遍开展“三课”活动(新教师的过关课,老教师的示范课,骨干教师的研究课),有数千人次参与。在此基础上,中学各科举办了20余次优质课竞赛活动,近500人参加。在全省中学各科优质课竞赛中,抚州地区有百余人获奖,其中获一等奖的近30人。
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一些中学80年代先后开展了“超常教育实验”。实验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在高一时,对一些年龄小(十四、五周岁以下)、有超前学习能力和趋向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准予他们参加全国高校少年班入学考试。实验最早始于临川县一中、二中,南丰、乐安、广昌、金溪、东乡等县也进行过这类实验。另一种类型是招收小学毕业生组成实验班,通过新的教学方法,用四年或五年的时间学完初、高中六年课程,然后推荐参加少年班考试。南城县一中、东乡县一中、临川中学等校都曾采用此法。临川中学至今仍坚持此项实验。
1997年,全区完中参加全国三省(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后,地区成立了由教委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地区教研室牵头,组成9个学科的试验研究小组,各县(市)和中学也成立相应组织,具体抓这项实验。地区教委还制订全区高中课程方案试验实施方案:第一年全面落实必修课,开展活动课样本研究;第二年巩固提高必修课,指导研究选修课,全面推广活动课;第三年合理安排教学与复习,进行总结与提高。具体措施有:
(一)培训提高教师。地区教委先后3次组织首轮试验教师参加省举办的高一至高三3个
年级的教师培训班,其中高一年级10个学科398人,高二年级10个学科430人,高三年级8个学科277人。参加省培训的老师负责其余任课教师的培训指导。同时,地区对第二轮5个学科(语、数、英、理、化共226人)和第三轮4个学科(语、数、理、化共173人)的高一教师进行培训,分析教材,研究教法,交流经验,做到教师上岗前了解新大纲、新教材,把握新教法。凡不参加培训者,不能上课。
(二)开展教学调查。试验初期,地区教研室组织人员分赴全区30所完中了解对新课程方案试验的认识,以及各校课程安排、教学情况和意见反映。第二年对选修课、活动课开展普查。每学期还开展专题调查,总结样本校的典型经验,汇总这些学校期末考试的各科成绩;并根据各方面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试验中出现的问题。
(三)举办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探索规律,提高试验效果。其中语文组举办了全区中学语文说课比赛、说课教案比赛,全区高中优质课比赛,高一语文论文比赛,以及两届高一语文教师朗读、写作、粉笔字、板书设计四项基本功竞赛;政治、数学、物理、外语、化学组分别举办了新教材研讨会,化学组还举办了说课活动,艺术组举办了高中音乐教师欣赏培训班。
(四)开展专题研究。地区建立了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申报、立项、评审、验收制度。各县(市)教改课题在地区立项的达53项,全区高中教改课题在省立项12项。任选课、活动课的研究,使“两课”逐步走向正规,“两课”教学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活动课中规定全体学生都必须参加的校会、班会、社会实践、体育活动等,各校基本到位,走上正规;任选课和活动课中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的科技活动、文艺活动,各校都已选定项目,列入课表,并付诸行动。如临川三中,高一、高二年级各学科都开设了任选课、活动课项目,每周三下午为任选课、活动课时间,由学生自由选择,校长还亲自担任选修课教学。临川市一中、二中、三中、唱凯中学、崇仁县一中、南城县一中、二中等,均开设了任选课《中国文化史》。
(五)加强必修课的过程管理。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地区组织各学科研究小组成员,编写单元达标检测题,使各学科在每一单元教学后,能及时检测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三年来,全区试验工作顺利,成效显著,基本达到了“认真试验,真实检验,完整反映”的目标,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与好评。2000年10月,抚州地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川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中学、南城二中等12个单位被评为省试验先进集体。接着,在南昌举行的两省一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总结大会上,抚州地区教研室、临川一中受到国家教育部基教司的表彰。
经过多年探索,全区中学课堂教学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轨道。1997年,地区教委转发了地区教研室制订的《抚州地区中小学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和《抚州地区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根据现代教学论和评估学新成果从教学思想、教学原则、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艺术、教学管理、教学评估等10个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评价量表》主体部分共有5项:①教学目标要“准”,做到目标简明、合适、具体、全面。即目标表述简要、明确、准确,符合大纲教材要求和学生实际,能较好分解总体、综合目标为具体的单项目标,既有知识性、智能性目标,又有教育性目标。②教学内容要“实”,包括重难点突出;技能训练点抓得牢、抓得实;思想教育渗透点、非智力因素培养点抓得准,并能有机进行;教材特点扣得紧,无知识性错误,容量、密度合适。③教学过程要“优”,包括教师精讲、学生多练、巧练,教师善于创设情境、气氛融洽;师生双方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渠道畅通;时间分配科学,教学进程井然有序;设计合理,方法得当,环环相扣,浑然一体。④教学技能要“强”,包括
能机敏、恰当地处理学生疑难问题和课堂偶发事件;语言准确、简洁、生动、流畅;板书工整、简要,布局合理,脉络清楚,图形规范优美;能根据教材特点,恰当运用教学媒体,演示实验效果明显;着装朴素整洁,教态亲切、自然。⑤教学效果要“好”,包括目标达成:基础知识、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落到实处;巩固练习或局部检查正确率高。此外,还有特色加分,如处理教材、组织教学有独到之处,或教学技能特别强,或教学效果特别好的,可酌情加分。
课堂教学《评价量表》不仅成为优质课、过关课的评定标准,也成为平时教学的衡量标准,它进一步规范了教学要求,推动了各科教学改革,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1998年,全区中学教改实验有新的发展,一是过去视为“禁区”的高中学段也出现一批教改实验班,二是几乎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是年,全区中学共有实验班100余个,学生6000余人。至1999年12月底止,经考核并由地区教委下文立项的地级教改项目有79项。
四、考核与评估
清末抚州中学堂对学生成绩考查的基本方法为考试,每周有周考,学期末有期考,学年结束举行学年考试。
民国时期 抚州地区各中学仍采用周考、期考和学年考试办法,以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
193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学规程》,对中学生的成绩考查、升留级、毕业规定如下:
(一)各科成绩评定
中学生成绩分学业、操行及体育成绩三项。学业成绩考查分日常考查、临时测验、学期考试、毕业考试四种。日常考查有口头答问、演习练习、实验实习、读书报告、作文、测验、调查采集报告、其它工作报告、劳动作业等。
(1)日常考查成绩与临时测验成绩合为平时成绩,其中日常考查成绩占三分之二,临时测验成绩占三分之一。
(2)平时成绩与学期考试成绩合为学期成绩,其中平时成绩占五分之三,学期考试成绩占五分之二。
(3)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免除学期考试,以平时成绩作为学期成绩。
(4)每个学生一、二两学期的平均成绩为该生学年成绩。
(5)各学年平均成绩与毕业考试成绩合为毕业成绩,各学年平均成绩占五分之三,毕业考试成绩占五分之二。
(二)升、留级和毕业
(1)学生操行成绩及体育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级或毕业。
(2)每学期各科缺席时数达该科教学总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与该学科的学期考试。无学期成绩的学科或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在三科以上者,或仅两科无学期成绩或不及格,但其科目在初中为国文、英语、算学、劳作四科中任何两科,在高中为国文、英语、算学、物理、化学五学科中之任何两科者,均应降一学期学级肄业。如本校无相当学级,可发给转学证书。
(3)无学期成绩的学科或成绩不及格的学科仅有一科的学生,或虽有两科无学期成绩或不及格,但其科非如前条所规定者的学生,均应于次学期仍随原班附读,一方面设法补习各该学科,经学期考试补考及格者,准予正式进级,如仍不及格,应于次年仍留级肄业。但此项补考及留级均以一次为限,如不能进级,发给修业证书。
(4)毕业考试成绩内不及格学科在三科以上,或仅两科不及格,但其不及格科目在初中为国文、英语、算学、劳作四科中的任何两科,在高中为国文、英语、算学、物理、化学五科中的任何两科,学生均应留级一学年。但此项留级以一学年为限,如仍未能毕业,发给修业证书,令其退
学。
(5)毕业成绩内一科不及格或虽有两科不及格,但其科非如前条所规定者的学生,均应令补行考试一次,如仍不及格,应照前条办法处理。
(三)毕业会考
1933年,教育部公布《中学生毕业会考规程》《中学生毕业会考委员会规程》,对有关毕业会考事宜规定为:
(1)命题,由省市区教育行政机关聘请富有学识及教学经验者担任命题员。
(2)毕业会考科目:高中为公民、国文、算学、理化(物理、化学)、生物(动、植物)、史地(历史、地理)、外国语。
(3)毕业会考成绩核算方法:学校各科毕业成绩占十分之四,会考各科成绩占十分之六。
(4)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均须及格,始得毕业,三科以上不及格者应令留级,但留级以二次为限。
(5)会考结束后,以学生个人为单位,将其会考各科平均成绩,分别列甲、乙、丙、丁四等。
1934年,江西省第三届高中普通科会考,临川中学12名学生参加,平均成绩58.5分,被评为丁等;初中会考,临川中学45名学生参加,平均成绩51.02分,亦评为丁等。另东乡私立开智初中16名学生参加会考,平均成绩27.75分,抚州六县联立女子初中10名学生参加会考,平均成绩15.20分,均未评等。可见当时全区中学教学质量不尽人意。
新中国成立后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中学生成绩分学业、操行、体育三种成绩:
(一)学业成绩考查
学业成绩分平时考查、阶段考查(每学期举行1—2次)及学期考查。在各期成绩中,平时考查及阶段考试成绩占60%,学期成绩占40%。记分方法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有条件的学校,经核准可试行五级分制。从1953年起,全区部分学校学习苏联的做法,实行五级分制,以3分为及格。
1954年秋后,出现考试过于频繁,加重学生负担现象。1955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批示》精神,专署文教科提出要加强平时的成绩考查,减少书面考试的科目和次数,只举行学年考试和毕业考试。在平时成绩考查办法未制定之前,学期考试可以暂时继续执行,但考题必须以教科书和教学大纲为依据,不准出超纲题或偏题难题。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考查学生的制度被取消,学生的学业成绩以政治思想表现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文化成绩由学生民主评定,教师审议。记分采用“及格”或“不及格”两种,无补考、留级制度。
1976年下半年,全区中学恢复常规成绩考核制度,部分县(市)为了掌握教学情况和学生知识水平,采取期末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做法。
90年代,初中期末考试由地区统一制卷,各县(市)、中学组织考试、阅卷。
进入90年代,应试教育的影响愈来愈严重,题海战术盛行,考试频繁,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健康。
下面是一份全区期末考试情况统计表,全科及格率,初中均在65%以上,高于高中10至15个百分点。
2-95 1992—1993学年度上学期期末全区中学考试情况
(二)升、留级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学生各年级均实行升、留级制度,凡全部学科及格者升级,有不及格的学科,由学校组织于下一学年学期开始补考,补考后全部及格或不及格学科在三门(不含三门)以下者可准升级,如有三门学科不及格,或语文、数学两门不及格,升级学习有困难的,应予留级。获准升级的学生,其不及格学科,令其继续复习补考。
1954年9月,对上述规定作了解释和补充:(1)在语文、数学中,只有一门不及格,而其它学科中也只有一门不及格者,准予升级;在语文、数学中,虽只有一门不及格,而在其它学科中有两门不及格,升级有困难的,应令留级。(2)算术、代数、几何、三角等学科,已单独设科,应单独计算。
80年代,抚州地区教育局规定,留级人数不得超过5%。90年代中期,根据义务教育的要求,初中阶段取消留级制度。
(三)毕业
全区中学执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学生修完初中或高中课程,各科成绩和操行成绩均及格者,准予毕业。1952年12月,教育部补充规定,对于有不及格学科而又不符留级条件的初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发给修业期满证明书,使其能以同等学历参加升学考试。
(四)毕业会考
1989年4月6日,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初中会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989年起在全区初中实行会考制度,中考科目外的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为会考科目。
1995年至1997年,全区初中会考与毕业考试合一,会考科目与中考相同,为语文、政治、英语、数学、物理、化学6科。1998年起,全区初中会考中止,并且规定,小学不再进行毕业统考,就近入学。
1993年,全区实行高中会考制度,由省统一命题、制卷,分校考试,全区集中评卷。各年级会考科目,高一是历史、生物,高二是英语、物理、化学、地理,高三是语文、政治、数学。
(五)关于教学质量评估
80年代后期,随着现代评估学研究的深入,地区、各县(市)教育部门和中学陆续运用现代评估学理论制定评估方案,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师的教学工作。
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中期开始,地区加大了评估力度,促进了全区中学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1991年,地区教育局制定了《抚州地区高中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从多方面综合评估完中的办学效益,后经反复实践、修订,形成了以八项指标为内容的评估体系。
1992年,地区教育局又制定《抚州地区普通完全中学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评估细则》,与上述《评估方案》配套,《评估细则》着重从教学管理工作方面进行评估,《评估方案》着重从教学效益方面进行评估。
两项评估方案对全区中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表现在:(一)全区中学的教学质量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如1998年,抚州地区共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4021名,在全省高考成绩各项指标综合评估中,处在11个地、市的前三名,5个地区的第一名。1999年,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5837名,录取率为46%,处于全省前列;2000年又上新台阶,高考上线率(省专线以上),文理科均居全省首位。(二)学生的专长得到较充分的展示。在全国中学数理化等学科竞赛中,抚州地区获奖学生人数及奖项多年来在全省居领先地位,青科普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连年取得优异成绩,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三)促进了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工作。越来越多的学校重视音体美教学,有的学校利用教师的优势开办特色专业班,如临川九中高中部开办了艺术班,重点中学的临川市一中、二中、三中、广昌县一中等校也相继开办特色班,培养了一批音体美方面的尖子。广昌一中恢复高考以来,为大专院校体育系输送了近百名学生。全区各校为省、国家体工队输送了60名优秀运动员,不少人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四)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把学校的注意力从片面追求升学率引导到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上来,变升学竞争为办学水平竞争。
五、教学管理
1978年以来,全区各中学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教学管理工作:
第一是教导处管理。完中特别是重点中学教导处一般都配备1名主任,1—2名副主任,初级中学一般配备正副主任各1名。教导处是管理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是教学管理系统的中枢。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向校长提供教学工作信息,参与学校教学工作的决策,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意见;全权管理教学工作,如教学力量的组织与调配,教学计划的审定与检查,各科教学改革的规划与指挥,学生情况的了解与教师的培养提高等;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如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掌握教学与改革信息,管好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组织教材、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供应;确保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及有关教学观摩的联络与组织等。与教导处并行的,还有近年来新出现的科研处,主要协助校长抓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二是教研组管理。教研组是学科教师的教研组织,设正副组长,由学校行政任命。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管理本学科教学,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其主要工作有:组织教师学习并贯彻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制订教学计划;组织研究教材、教法,制定课时计划;检查教学进度、教学常规,总结交流经验,积累教学资料;组织本学科的观摩教学活动;帮助教师进修,提高业务水平;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及学科竞赛等。
第三是年级备课组的管理。同年级同学科2人以上的设备课组,主要任务是制订本年级的教学计划,开展本年级同学科教师备课活动,沟通信息,切磋教艺,交流经验等。
各中学的教学管理基本内容包括教学目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内容管理、教学环境管理、教学研究管理等。具体工作主要有:
①制订和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全面安排学校的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课外活动、生产劳动等,具体落实课程设置、课表编制、教学设备准备、教学用书发放、教学计划进度填写以及备课情况检查等。
②检查教学工作质量。包括落实对任课教师的全面要求,对教学过程各环节提出的标准,对学生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基本要求的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③做好教务工作。包括编班,排课表,教师的考勤、考核,学籍、教学档案、教学统计资料、改革方案、教学总结资料的保管,以及各班《教学日志》的收阅、检查等。
④搞好教学研究工作。包括制定教学研究计划,安排教研内容、时间、班级、人员,以及教研成果收集评价等。
在教学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教师的管理,调动教师积极性。1979年以来,全区中学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充分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要做法有:
一、“帮”。在政治上,加强理想、职业道德等教育,激励教师上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各中学都发展了一批优秀教师为中共党员。在业务上,帮助教师提高教育理论水平,熟悉教材,研究教法,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在生活上,帮助教师解决住房等具体困难。从1990年开始,全区实施教师“安居工程”,先后兴建教师住房3800多套,44.91万平方米。其中黎川县先后筹建教师标准宿舍300套,使县城教师的人均住房达14.2平方米;崇仁县加大教师住房建设投入,制定各种优惠政策,使县城中学教师套房率达63.4%;金溪县二中自1995年以来,自筹资金兴建三栋教师宿舍,解决了56位教师的住房问题。1997年,全区各级政府、学校又积极筹措资金,修建城镇教工住房551套,使城镇教工人均住房面积达8.7平方米。住房条件的改善为教师们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一心扑在教学上。
二、“带”,即以老带新。各县二中原有师资力量普遍比较薄弱,年青教师大多占70%左右。学校组织老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帮带“对子”,负责带思想、带作风、带业务,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不少人成为教学骨干,有的走上校领导岗位。同时,注意发挥教研组、备课组的集体力量,把青年教师带动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避免“单打”的弱点,为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创造条件。东乡一中还成立老教师“督导组”,通过听、看、查、谈等方式,深入教学第一线,与青年教师共同为教学改革出谋划策。
三、“逼”,指通过必要的规章制度促使青年教师在业务上上台阶。如临川市一中、二中、南城二中等校,对青年教师提出一要具备三种能力(即教研能力,当班主任的能力,开展课外学科活动的能力),二要上好三课(一是过关课,二是公开课,三是试验课)。有的青年教师过不了“关”,则一次、两次、三次,“逼”到过关为止。这样,硬是把一些新教师的作风“逼”好了,业务能力“逼”高了。如临川市二中的学科竞赛屡屡告捷,其主训教师,大部分是“逼”上去的年青教师。
四、“用”,即大胆使用,压担子。对“好苗子”压担子,着力培养,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临川二中现任4名正副校长中,2名年龄为35周岁;17名中层行政干部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60%;170多名教学第一线教师,65%年龄在30岁以下,有16名被推上教研组长以上岗位,有2人被评为特级教师,有9名被评为地、市中学学科带头人。
六、课外活动
清末 各书院几乎没有组织课外活动。书院改学堂后,始有一些简单的课外活动,如游戏等。
民国时期 全区中学才开始重视学生的课外活动,主要有体操、器械操、球类、游泳、野营等。抗日战争时期,各校增加了军事训练诸项,以及抗战宣传工作,如到民众中演讲、募捐等。
据1938年省教育厅督学视察报告:省立临川中学的课外活动,有各种球队、学术研究会、讲演团、出版股、游艺运动会等组织,以劳动服务团人数最多,均有教员参加并亲自指导;课外活动的形式,“有运动会、比赛会、游艺会、学术研究等,均由学生自治会、级会推举负责人主持,级任导师分别进行指导。具体设施由训育主任将全校活动分为若干组,每一学生必须参加两组以上,定时定点,从事各种活动。有时还用竞赛方式,培养学生对各科学习的竞争心和向上心”。广昌县立中学每天最后一节课为课外活动,内容以文体活动为主,也有美术、书法等学习竞赛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 各中学学生的课外活动逐渐多样化,各级党、政、团组织及有关部门对中学生的课外活动进行组织与指导。1958年,随着“大跃进”的到来,学校课外活动更为频繁,除体育活动外,还有公益劳动、社会宣传、调查等,增强了学生参与意识,使他们关心国家大事,接触和了解社会实际;但有时政治、劳动活动过多,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有些活动超出“课外活动”的范畴。
1959年,省教育厅修订颁发《农村全日制初中教学计划》,规定初中各年级每周开设课外文体活动6课时,生产劳动8课时。1961年,江西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规定高中各年级均安排6个课时课外活动。此后,省下发的初、高中教学计划,都规定了课外活动的项目和时间。
1962年开始,各地纠正忽视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倾向。1964年,全区各中学结合“四清”运动,开展了相应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各中学课外活动主要为军事训练和学工、学农活动,正常的体育锻炼、学科活动难于开展。
1977年后,在“课内打基础,课外求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全区各中学的课外活动更为丰富多彩,效果也甚为显著。
课外活动的内容,有文艺、体育和学科活动三种:
文艺活动。50年代,全区中学一般以班为单位开展文艺活动,由学生干部组织领导,请有关老师指导帮助,不少学校要求学生每人自备并学会一种乐器。学校经常举办周末文艺晚会,演出自编的一些短小节目。学校的文艺宣传队经常在集市日进行街头宣传,夜晚还就近到农村演出,宣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农业合作化等,受到群众的好评。以后,还根据教学计划每天开一节课外文体活动,指导学生唱歌、跳舞、排戏等,不但活跃了校园气氛,丰富了课余生活,也陶冶了学生情操。50至60年代,全区中学特别是乡镇中学经常排练文艺节目,在节假日演出。80至90年代,各中学在大抓教学质量的气候下,仍然重视开展课外文艺活动,经常排练短小精悍的文艺节目,在元旦、春节或当地重大活动时演出。90年代,地、县(市)教委每年都举办一次中小学“艺术节”活动,评选优秀节目,推动了全区课外文艺活动的开展。
体育活动,抚州地区也很有成绩。(详见本章第五节“体育卫生工作”)
学科活动。全区中学的学科课外活动开展得比较早,成绩也十分显著,如早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各中学就组织了学科小组,广昌县中学无线电小组的学生就能安装、调试、修理半导体收音机;摄影小组的学生能拍摄、冲洗、放大黑白照片。80年代以后,各中学的学科活动更开展得有声有色。大多数中学,特别是重点中学,学科兴趣小组迅速发展,理科以辅导学科竞赛为主,文科兴趣小组类型更多,以语文为例,有书法、朗读、讲故事、写作等,全区有影响的文学社20余个,如南城县二中的《盱笛》、一中的《绿洲》,广昌县一中的《并蒂莲》,临川市秋溪中学的《秋苑》,崇仁县二中的《校园拾贝》,黎川县二中的《红杏》、德胜中学的《山泉》等。临川市二中有《才乡》文学社、微机小组、模型小组,文工队、体工队、美工队等100多个课外兴趣小
组,配合课堂教学,形成内容广泛的课外活动体系。
自1984年以来,全区中学参加科技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初步形成了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网络。全区获省以上青少年科技活动奖的501人次,其中国家级奖47项。
80至90年代,各校还充分利用教师的优势,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活动,如广昌县一中的航海模型和飞机模型制作小组,多次获国家、省级奖。临川市一、二中的美术活动小组,培养了一批美术人才。课外活动,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了学生的多方面兴趣,为全区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也为全区教学质量的迅速提高提供了条件。1984年7月,地区教育局、团地委召开全区大、中学校“第二课堂”座谈会,总结推广临川县二中、南丰县一中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经验。12月,又在临川县召开全区“活跃中学生生活”活动座谈会,交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经验,研究如何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继续深入开展“第二课堂”活动。90年代,初、高中课程计划都要求开设活动课程,为课外活动的开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七、教学设施
清末,全区的中学堂教学设施简陋,教具匮乏。民国时期,各中学开始注重实验,增加了一些必备的数理化教学仪器。其中省立学校教学设施稍好一些,一般学校仍不能适应教学需要,私立学校尤差。1933年,省督学视察抚州地区,对省立十二中(南城)的评价是:“建筑极为壮丽(占地一百余亩),图书、仪器、标本,近年频有增加。现有理化仪器1400余件,博物标本300余件,图书杂志5000余件。”而对临川辅仁初级中学、抚州六县联立女子中学,结论是:“图书亦少”、“博物标本、模型、理化仪器多未置备”。1934年,省督学视察东乡私立开智初中,结论是:“设备简陋,理化仪器全无,图书、标本极少,其它设备多未制备”,“无符设校条件”。另据1935年《临川中学现况简述》载,该校占地87亩,有图书19930册,另有中西杂志53种约3000册,仪器、体育设备都比较齐全。1942年,广昌县立中学开办时,校舍面积1820多平方米,运动场面积约800平方米,但教具及理化实验仪器短缺。
新中国成立初期,高中仪器设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配给,初中由省教育厅配给,全区中学设备仍较简陋。1956年后,各中学仪器初步达到要求,县以上中学,理化学科可以在课堂上做演示实验。地理学科增加了地球仪、地图、指南针等。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各中学的教学仪器基本配齐,校园面积基本符合要求,建筑面积也能满足教学需要,重点中学如抚州市一中等大都有相应的运动场,幻灯教学也开始使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中学教学设施损坏严重。据1972年统计,全区有7万多平方米学校用地被外单位占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些问题才逐步解决。
1977年后,全区中学教学仪器的添置和配给由地区管理,开始由地区教研室专人分管,后由地区仪器供应站(1990年更名地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统管,教学设备得到较好的充实。1980年后,13所重点中学陆续建起理化实验大楼、语音室。
1989年,赣东教育电视台建成,这是全省第一个地级教育电视台。1994年,全区有10个县(市)相继建立教育电视台,提前实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要求。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区中学电教设备得到很大充实。80年代中期后,各校陆续引进先进设备,建立微机室。1998年,临川市一中、二中等校先后建成多媒体多功能的微机室和语音室。
90年代,全区中学体育设施也得到较大充实,除临川中学、广昌县一中原拥有400米跑道
的运动场外,南城县一中、崇仁县一中、南丰县一中、临川县一中、二中、东乡县一中等校亦先后建起标准运动场。金溪县一中、黎川县一中、宜黄县一中、乐安县一中等校的运动场亦初具规模。
各中学图书馆(室)的建设有很大发展。1991年,临川中学建成全区中学最大的图书馆。1994年,美籍华人彭家楫女士受丈夫乐必信(原联合国官员)生前委托,捐资10万元人民币,为乐安一中兴建“必信图书馆”。1998年,南丰一中、宜黄一中等校相继建成图书馆大楼;年底,全省中学最大的图书馆(建筑面积为3491平方米)南城县一中逸夫图书馆落成。南丰、广昌两县利用世行贷款装备图书约70万元;崇仁、金溪等县中学均装备图书10多万元。全区中小学新增图书资料61.4万册,生均新增图书达6.6册。
2-96 1993年、1998年全区中学教学设备情况
注:以上除图书单位为“册”外,其他均为学校数,单位为“所”。
第四节 思想政治教育
清末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学务纲要》规定“选士必以品行为先”,读经讲经和修身为抚州地区各中学堂的必修课程。光绪三十年(1904年),学部规定“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同时制定《各级学堂管理通则》,中学堂设学监、舍监,执行管理条规,并教育
学生遵奉《圣谕广训》,培养学生的忠君、尊孔思想。全区各中学堂,开修身和读经讲经课,有的改授“经学”课;私立毓灵初级中学堂,仅开修身、“伦理”课。
民国时期 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较广泛,教育形式多样化。内容以忠孝教育、爱国教育、三民主义教育、党义教育、抗日救亡教育等为主。同时,反共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亦为重要内容。1912年,教育部颁布新的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同时颁布《中学校令》,规定中学以“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取消读经讲经课,“修身”仍为中学的必修课程之一,旨在使学生具有国民之品格。
1919年“五四”运动后,中学学监、舍监改名为训育主任,并采取级任制的管理办法,即每学级设一专任教师负责训导学生。在教育方法上,提倡积极指导,反对消极管理。其时,中学先后成立“学生自治会”等团体,由教职员予以指导。
1928年,国民政府提出“推行党义教育”,中学开设党义课,宣讲“三民主义”,并规定党义科不及格,不得升级。1935年,教育部下令,学校设童子军课,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智、仁、勇品德的忠良国民。全区各中学的训育工作,一般采用个别训导及团体训导的方式。每周星期一第一节课举行纪念周活动,全校性集会和“公民训练”常与纪念周活动结合进行,由校长、训导主任等进行“精神讲话”。
1936年,根据国民政府颁发的《修正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工作大纲》,各中学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利用各种集会和参加学生团体活动,使党义教育渗透于学生全部生活之中,随时侦悉学生思想言行,予以控制。
1938年,各中学实行导师制,规定学生须信仰三民主义并服从领导,分级分段设导师,由主任导师或训育主任对全校学生的思想行为及学业、身心健康,施以严密的训导,两次受到导师“退训”的学生,即由学校开除。1939年以后,教育部通令各中小学,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礼义廉耻为校训,开展“新生活运动”,每一学级设级主任1人,掌握该级的训育和管理事项。各中学制订学生遵守通则,对礼貌、仪容、卫生、公物、公共秩序、集体纪律等行为规范、禁戒事项均有明确规定。
1941年,根据省政府颁发的《加强学生训导之指示》,各中学对训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在训导方式上,要注重生活、思想的指导,领导学生课外活动;学校教员均须负训育责任,破除教学、训育分裂之积习;社会科学、国文教员如有迎合学生好奇心理、言论偏激者,训导人员应报告学校当局酌予处理。1943年,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西省各级学校德育日工作活动实施办法》,各中学作为社会教育中心,向当地群众开放,按年级轮流参加德育日活动。活动内容有:(一)举行国民周会,宣传重要法令、时事政策和“四维八德”;(二)推行新生活运动;(三)推行社会服务工作。
1946年内战爆发,国民党制定《动员勘乱时期施政准则》,江西省政府亦制定《整理各级公私立学校校风校纪办法》,各中学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控制,其中对学生自治会控制尤为严厉。规定学生自治会由校长及主管训导人员负责指挥监督,各种会议及活动由学校分别选派教职员担任指导,学生自治会不得参加各种团体活动或校际联合组织。学生凡有“越轨行动”,应予严厉制裁;凡鼓动学潮之教职员,立即予以解聘;因学潮而开除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收容”。
新中国成立后 各中学即废除训育制和导师制,建立教导合一的班主任工作制。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中学培养目标,根据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和思想实际,通过政治课和其它各科教学,以及课外活动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社会和家庭,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地进行。
在教育方法上,坚持疏导方针,以正面教育为主,表扬为主,自我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政治课政治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渠道。1950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规定,全区中学各年级均开设政治课,每周2课时。是年5月,根据省教育厅指令,各中学政治课一律以土地改革教育为中心,在中央新的《土地法大纲》未公布前,以讲解土改理论为主,加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教育。1951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初中一、二年级停开政治课,初中三年级开设《社会科学基本知识讲座》,高中三年级开设《共同纲领》,同时要求各学科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1956年,高中三年级开设《宪法课》,其它年级政治课一度停开。
1957年,根据毛泽东“要恢复中学方面的政治课,取消宪法课,要编写新的思想政治课本”的指示,全区中学恢复政治课,各年级开设课程为:初中一、二年级《青年修养》,初中三年级《政治常识》;高中一、二年级《社会科学常识》,高中三年级《社会主义建设》。授课时数为:初中一、二年级每周1课时,其它年级每周2课时。11月,根据全省中等学校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确定1957—1958学年度中学各年级的政治课改为以反右斗争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课。1959年开始,全区中学陆续开设《共产主义道德》、《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经济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等课程。初中一二年级每周3课时,即上课2课时,自学和时事政策教育1课时;初三以上各年级每周4课时,即上课2小时,自学和时事政策教育2课时。1964年,全区中学试用教育部新编和修订的课本,即《做革命接班人》、《社会发展史》、《辩证唯物主义常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规定在高三、初三年级开设《毛泽东著作选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区中学政治课主要用于读毛主席语录,进行大辩论、大批判。1969年秋,开设《毛泽东思想课》,1972年改为政治课。1978年秋,按教育部要求,全区中学开设政治课:初中一年级《社会发展史》,初二、初三年级《科学社会主义常识》,高一年级《政治经济常识》,高二年级《辩证唯物主义常识》。1980年9月,根据教育部通知,调整为:初一年级《青少年修养》,初二年级《政治常识》,初三年级《社会发展史》。1982年,初二年级《政治常识》改为《法律常识》。1986年,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思想政治课实验大纲》,课程改为:初一年级《公民》,初二年级《社会发展史》,初三年级《中国革命建设常识》,高一年级《科学人生观》,高二年级《经济常识》,高三年级《政治常识》。从90年代起,高中政治课统一改名“思想政治”课,高一年级为《哲学常识》,高二为《经济常识》,高三为《社会常识》。
由于政治学科本身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课,其教育功能最明显、最直接、最有效,故各校在政治课教学中,突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直接阐述某个道理,得出某个结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引导学生用马列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90年代,全区政治课的教学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各校开足课时,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同时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教学改革实验和优质课评选活动。1991年,抚州地区中学政治教学研究会成立(2000年6月改为中学政治教学专业委员会),标志全区中学政治课教学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
二、其它各科教学 学科教学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渠道。1989年11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国情教育的意见》。1992年,国家教委制订《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以及中小学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四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称分科《纲要》),指出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
关于加强中小学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指示,发挥这四科在向学生进行“两史一情”教育中的作用,并明确提出各科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地区为此开展了对教师的培训工作。
由于语文教材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性,语言文字教学离不开它的思想内容,因此,各校都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语文教学的特点和规律,引导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中,通过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自然而然地“动情”、“生情”、“移情”,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地区教研室重点开展了语文科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化课题研究(此课题被列入省、地社科“八五”研究计划),并组织编印了《中学语文思想政治教育要点》,供全区中学语文教师使用。其它学科也陆续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
历史、地理学科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各校坚持史论结合,古为今用,通过史地教学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数理化生等学科虽有爱国主义教育等因素,但大量的是隐含在教材中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各校以此为“渗透”的重点,特别注意通过理化生三个学科的实验,让学生在实验的过程中检验“真理”,从中体会科学实验的严谨、艰辛。
音、体、美学科的教育功能呈隐性特点,各校通过这些学科的教学,让学生感受健康、高尚的情趣,培养健康的审美情操。
各科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总结了许多好经验,撰写了大量文章。1996年11月,全区第二届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研讨会就收到论文97篇,涉及各个学科。会上总结了各学科教学“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交流了“渗透”的做法,并提出学科教学渗透德育要注重“四性”:必要性、学科性、系列性、有效性。“必要性”是指每门学科除了传授知识、技能,培养能力外,还有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课是不合格的课;“学科性”是指“渗透”必须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揭示内在思想教育因素,并遵循本学科的规律;“系列性”是指“渗透”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效性”是指“渗透”不能搞形式主义,要讲究实效。
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一)思想政治工作机构、制度和队伍。新中国成立后,各中学普遍建立班主任工作制度以及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进入90年代后,全区中学普遍设立政教处,或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支部、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组成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由学校领导、团队干部、班主任、政治教师为主体,包括全校教师的德育工作队伍。各校普遍实行年级制,形成了一整套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如《德育系列实施方案》、《思想品德评分标准》、《操行等级评定细则》、《班级工作管理评估制度》等,使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中学德育大纲》未颁发以前,国家对中学的德育内容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由各中学根据国家的政治形势及各县(市)、各校的实际自行确定。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校主要是在学生中开展反对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以及“五爱”教育。
1950至1955年,各校进行了以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为内容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以抗美援朝为中心内容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向英雄黄继光、邱少云学习的活动。1953年,各校开始加强学生劳动教育。1955年,教育部颁布《中学生守则》后,各校开展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以及良好的学习纪律和日常行为习惯的教育。
1956至1959年,各校开展了以宣传农业合作化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活动;以反对右派斗争为中心的思想教育;总路线、大路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教育,并开展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习活动。
1960至1965年,各校开展了“学习刘文学,做毛主席的好孩子”的活动,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开展访贫问苦活动;开展学习雷锋和南京路上好八连的活动。从1963年起,各校先后开展了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受到干扰。1968年,“复课闹革命”后,贯彻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实行开门办学,各校组织66届、67届、68届初、高中毕业生到农村插队落户,参加农业生产,“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批判“资产阶级修正主义路线”。
1976至1979年,各校组织学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明确中学的培养目标,消除“读书无用论”等错误思想影响;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红花少年”的评比竞赛活动。
1980至1985年,各校进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向蒋筑英、张海迪、张华学习的活动。
1986至1988年,各校开展了向曲啸等英模学习活动;对学生进行形势和改革、民主和法制、理想和前途的教育。
1989年7月后,全区各中学组织学生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在学习的基础上,对以往的德育工作进行认真反思,总结了忽视德育工作的沉痛教训,按《中学德育大纲》的要求,踏踏实实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990至1995年,各校主要进行热受祖国、热爱共产党的教育和国情教育。组织师生订阅《国情教育50题》、《国情教育读本》,有的学校还举办了国情教育学习班、“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演讲比赛和“党在我心中”的读书活动。
1996至2000年,各校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参加庆祝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和新中国成立50周年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经过多年探索,全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逐渐形成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包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道德、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良好个性和心理品质教育相配合的德育体系。此外,各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了对中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1995年,南城县被评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县,南城县一中和南丰县一中被评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学校。1997年,黎川县一中被定为省中学德育示范学校。2000年,临川二中被定为江西省中学德育示范学校,黎川县一中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三)思想政治教育途径:
①建立德育基地。抚州地区根据当地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资源,逐步建立了一批德育基地。如王羲之洗墨池,曾巩读书岩,宜黄县黄陂、东陂战役旧址,金溪县浒湾大仙岭战役纪念碑,广昌县沙子岭毛泽东旧居,黎川县湖坊乡闽赣省苏维埃旧址,宜黄、南城、资溪、黎川等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以及王安石纪念馆、汤显祖墓、汤显祖纪念馆等。还有南丰县一中、二中的赵醒侬烈士塑像,临川中学的傅烈、李井泉、舒同、饶毓泰、余瑞璜、游国恩塑像。不少学校如
临川中学、临川二中、南城一中等,设有校史陈列室,新生入学的第一课,就是参观校史陈列室,进行爱校教育。
②编写乡土教材。地区编写的乡士教材有《赣东英烈》、《中共抚州地方史略》、《赣东烽火》、《可爱的抚州》、《光照临川》、《抚州简史》等。《抚州简史》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批准,列为全区初中乡土教材。各县(市)编写的乡土教材有:《可爱的家乡崇仁县》、《赣东明珠·崇仁》(崇仁),《发展中的临川》、《临川的故事》(临川),《红星照我上征途》、《广昌英烈传》(广昌),《:赣东明珠金溪县》、《陆象山的青少年时代》(金溪),《大山的脊梁》(资溪),《可爱的乐安》、《乐安英烈》、《流坑人文景观》(乐安),《千年古邑话南城》(南城),《可爱的家乡——东乡县》(东乡),《奋进中的宜黄》(宜黄)等。
③学校、家庭与社会齐抓共管。各中学普遍建立了家长会制度,开办家长学校。黎川县二中等校还设有家长联系卡,随时收集家长的反映、意见和要求。1996年和1997年,黎川县教育局和黎川县日峰镇教办先后被省教委评为全省家长函授学校办学先进单位。不少学校还与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建立联防关系,开展“警民共建文明校”活动,请武警官兵培训学生,打击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净化育人环境。
④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各中学重视班级文化建设,教室正面均悬挂领袖画像,两侧墙上张贴有关纪律方面的标语,后墙上开辟“学习园地”,学校建图书馆和阅览室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校园中的政治色彩十分浓烈:教室四面悬挂领袖画像和语录牌,学校和班级均办起“大批判栏”。1977年后,校园文化逐步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校园文化建设成绩巨大。1992年后,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省教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各中学重新设计学校布局,狠抓国旗法的执行,制订校训,创作校歌,创办校报,建立文化走廊、宣传橱窗及其它文化设施,充实图书馆、阅览室、团队活动室、校史陈列室等,全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全区最早恢复学生阅览室的是南丰县一中,80年代,该校就将小礼堂改为可容纳数百人的学生阅览室。以后,临川中学、广昌县一中、临川市二中、南城县一中等校随着图书馆的建成,也先后开辟学生阅览室。
⑤开展德育研究。全区中学在德育工作中注意不断改进方法,总结经验。地区教委组织人员参加省教委主持的《提高中小学德育实效性》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1992年,南丰县莱溪中学开展“培养初中学生国家意识,爱国情感”实验,分阶段对学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主线的教育,提高了教育效果。南城县一中坚持每晚组织学生按时收看《新闻联播》,集时事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语文知识教育为一体,被誉为“一份珍贵的营养晚餐”,这一成果由中宣部和国家教委收入《爱国主义教育100例》一书。黎川县一中1996年开始的“3+1”德育实验(“3”是三点基本教育目标:在家做个好儿女,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1”是开展一项相应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提高了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此项实验,省内外多家报刊作了报道,并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奖。
⑥定期进行考核评估。1991年11月,地区教育局下发《抚州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0项,其中德育工作的计划管理25分,德育工作的组织管理40分、德育工作的质量管理(学生思想品质)35分。并且规定,在学校的整体评估中,德育评估为一票否定,即凡德育评估不及格者,学校评估为不及格。这以后,对全区中学的德育工作每一、二年评估一次。
(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①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各校都很重视研究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生理特点,进行正面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克服简单的、粗暴的做法。进入90年代,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生活、家庭生活都发生巨大变化,中学生的思想、生活习惯以及要求等也有新的特点。各校针对新的情况,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方面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如谈心、讨论、书面交流等,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针对性引导教育,还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如课外文体活动、学科活动、参观学习、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等,使学生受到熏陶感染。
②榜样感化。新中国成立初,对中学生重点进行阶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号召学习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等革命英雄人物。60年代初,学雷锋,学少年英雄刘文学。60年代末,学“草原英雄小姐妹”,学向秀丽,学罗迈生。以这些英雄人物为榜样,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对敌斗争教育等,取得了积极效果。“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大力宣传“白卷英雄张铁生”,产生负面影响。80至90年代,各校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学雷锋、学赖宁、学孔繁森的活动。新中国成立后的大部分时期内,各校坚持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干、学生干部的活动,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涌现了许多好人好事。1991年,南丰县琴城镇中学初二(1)班学生汤晓玲(女)舍已救人牺牲后,地区教育局、团地委授予“学雷锋标兵”称号,省政府批准她为革命烈士,各校积极开展学汤晓玲活动。1993年6月2日,临川县一中高三学生郑水荣(女)为保护同学,勇斗歹徒,身负重伤,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赞扬。6月30日,地区教育局下文要求全区中小学开展向郑水荣同学学习活动。9月3日,省教委、省团委下发通知,号召在全省中小学掀起向郑水荣学习热潮。1996年3月16日,资溪县乌石中学初三(4)学生林艳(女)与撬门闯入宿舍盗窃财物的歹徒英勇搏斗,多处受伤,当年被评为全区“三好学生”、“十佳青年”,《中国教育报》等报道了她的事迹。从1985年起,地区每年都要表扬约400名中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1993年至1999年,全区有278名学生被评为省“三好”学生,85名学生被评为省优秀学生干部。
③参与实践。新中国成立初,全区各中学组织学生积极分子参加征粮、剿匪、土改工作。抗美援朝时,组织学生积极投身“和平签名”、“爱国捐献”、“参军拥军”运动。1957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58年,组织学生参加大炼钢铁、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运动。1963年,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广大学生做好事不留姓名,服务不索报酬,展示了时代精神风貌。1982年以后,全区每年三月为“文明礼貌月”,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学生身体力行,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宣传活动,受到很好的教育。
④自我教育。各校注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奖惩结合。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或民主生活会。学期结束时,对每个学生逐一进行操行评定,依据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发展情况,评出先进,予以表彰,激励后进。对违犯校规的学生提出批评,作出相应的处理,以便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第五节体育卫生工作
一、体育工作
清末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颁布,规定体操为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必修课。抚州中学堂、建昌中学堂都设置体操科,每周2小时,配备专职体育教习,
进行列队操练。
民国时期
全区各中学设有体操科,作为体育教学科目,每周3小时。1914年,抚州中学堂改为江西省立第七中学,抚州初级师范学堂改为江西省立第三师范学校,体操科得以加强。1915年,各校开始增设体育课外活动,积极开展一些传统体育活动,如武术和近代体育活动以及竞赛等。
1923年,国民政府公布《新课程标准》,把体操科改为体育课,体育教习改为体育教员,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等体育项目都相继在学校出现。1927年,初中每周增设童子军训练2节;高中增设军事训练2节。1930年以后,县城中小学均举行田径、篮球、足球体育运动项目比赛。1943年至1948年,宜黄县先后举办5次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首届运动会运动员240人。
1934年,江西省教育厅通知举行全省运动会。临川县举行预选赛,评出男选手19人、女选手6人参加省运动会,其中4人获锦标,11人选入省代表队,参加在武汉举行的华中运动会,临川县的沈时发获万米冠军。
新中国成立后
全区中学体育工作得到广泛重视,体育成为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都列入教学计划。1950年至1953年,各中学根据毛泽东主席发出的“健康第一,学习第二”和“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开足体育课,科学安排运动量,改革教学方法,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中学体育课主要是开展球类(以篮球为主)活动和简单的列队操练等。1954年,国家体委、教育部等5单位联合推广“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全区中学体育课增加了这项内容。
1955年9月,全区中学开始推行国家颁布的“劳动卫国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劳卫制”),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建立运动队,增强学生体质。1956年,教育部颁布体育教学大纲,中学体育教学开始走上正规。至50年代末期,全区中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运动水平都有显著提高。
1958年11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和教育厅在临川县召开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临川县在会上介绍了开展群众体育运动的经验。会议要求年底各中学要基本实现“四红”,即分别达到劳卫制一级标准(初中毕业生)、劳卫制二级标准(高中毕业生)、等级运动员和普通射手标准。由于要求过高、过急,许多学校突击训练、测验,出现虚报“达标”和等级运动员等情况。
1959年至1961年,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物质供给减少,中学体育运动受到影响,学生体质下降。
1964年,国家体委公布《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一些县(市)中学列为达标重点学校。当年,崇仁县一中达一级标准的94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中学体育教学先是被劳动课所代替,后又改为军体课。体育竞赛一度中断。1971年,国家教育部、体委重新公布“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临川县等8所完中通过开展活动,有756人达标。
1973年,各学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按《体育锻炼标准》安排体育教学内容。
1976年,国务院颁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区中学据此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至1978年,达一级标准的学生逐渐增多,如崇仁县一中有50%,崇仁县二中有
42.7%,共大崇仁分校有43.6%。1980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后,各中学的体育普及程度大大提高,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人数逐渐增多。1982年11月,地区教育局印发《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暂行规定试点检查验收工作会议纪要》,通报了抚州市一中、进贤县一中等4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标人数越来越多的情况,其中抚州市一中各年体育达标比例为:1980年25%,1981年35.8%,1982年41.8%。又据1985的统计,当年抚州市有中学生26023人,达标人数为4083人,重点中学达标率为60%。1985年10月,地区教育局、体委颁发《抚州地区贯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一批体育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先后被定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6年,全区重点中学达标率为63%,普通中学为40%。以后,随着《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一步推广,全区中学生体育达标率稳步提高。
80年代,各中学按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制订体育教学计划,并十分重视省颁《中学体育教学常规》的贯彻执行,以保证体育教学质量。1980年至1997年,全区开展中学体育教研活动近40次,组织全区性体育优质课竞赛10次,组织参加全省中学体育优质课竞赛获奖10人次,其中获一等奖7人。
从1987年起,根据《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各校组织学生参加达标训练。地区教委下文规定,未达标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并建立《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1988年3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行中学生体质健康体育合格登记卡的通知》,将体质健康体育合格登记卡作为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报考凭证之一。
1993年,抚州市中考招生进行加试体育试点,体育占50分,计入总分;从1994年起,在全区推广,成绩由50分改为30分。测试项目为: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以后,测试项目逐年有调整。2000年,又将总分改为20分。为确保中考体育加试的质量,地区还向各县派出工作组进行监测。
体育考核列入中考,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中学采取措施,抓好体育工作,对加强体育教学和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97 1999年抚州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分项成绩统计
自恢复高考以来,全区各中学为体育院校输送了数百名合格新生,仅广昌县一中就达百名,其中1996年一年就有13名。
全区中学生在全国或国际性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临川市二中在全国级(少年)比赛中获金牌4枚,铜牌1枚,在省级比赛中获金牌25枚,银牌15枚,铜牌34枚;临川市一中在全国性比赛中破全国纪录1项,5人次破省纪录;广昌县一中获省级运动会前3名的有5人
次,其中获金牌1枚;广昌县二中在1985年全省田径赛中破省少年组纪录。
2-98 2000年抚州地区县城以上中学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情况
2-99 1958-2000年抚州地区部分学生在省以上运动会获奖情况
2000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农业部对东乡县进行体育工作达标验收,被抽查的单位有东乡一中、小璜中学、虎圩中学、二小、实验小学等五所中小学,以及小璜、孝岗、虎圩、店前等四个乡镇。内容是:县体委的田径场、灯光球场、游泳馆、训练房四大硬件是否齐全:各校体育器材设施、师资、课程是否到位;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和民间体育活动是否活跃。经验收符
合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宣布东乡县为全国体育达标先进县,这是抚州地区第一个全国体育达标县。
全区先后被定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中学有:临川二中(1980)、抚州一中(1986)、广昌一中(1986)、资溪一中(1988)、乐安二中(1988)、金溪二中(1988)、黎川一中(1988)、东乡铜矿子弟学校(1989)、南丰一中(1991)、临川一中(1991)、乐安一中(1991)、东乡一中(1991)、金溪一中(1991)等。1987年,广昌一中被确定为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全区先后被评为省、全国体育先进集体的中学有:
全国体育运动红旗学校:临川一中(1958)。
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省先进单位:广昌一中(1989、1991)、临川二中(1992)、南丰一中(1999)。全国“体育锻炼达标”先进单位:临川一中(1996)、南丰一中(1998)。
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抚州一中(1991)、临川二中(1980、1988、1991、1992、1997、1999)、临川一中(1997)、东乡铜矿子弟学校(1997、1998)。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临川二中(1992、1996)。
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临川一中(1993)、黎川一中(1998)、金溪一中(1998)、南丰一中(1998)。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临川二中(1993、1997)、广昌一中(1993、1997)、临川一中(1997)。
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单位:东乡一中(1993)。
二、卫生工作
民国时期,全区中学注意开展卫生教育和卫生工作。各公立中学都设有保健医生一名。每天打扫教室一次,定期开展卫生检查。1931年,各地设立健康教育委员会,开始办理健康教育事宜,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环境的监督。1937年,崇仁县卫生院对学校卫生视察12次,对850多名学生进行体检,缺点矫治28例。1945年,崇仁县卫生院给299名学生体检,查出缺点155例,矫治83例,矫正31例。1947年,宜黄县对县城3所学校的574名学生进行体检,发现患有疾病者95人,治疗91人。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学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防病措施,矫治学生常见疾病,使学生的身体得到正常的发展。
1951年夏,全区中学开展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防病措施,组织卫生大检查,举办卫生讲座,制订卫生晨检制度。学生会和各班均设卫生委员,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当年10月,省委贯彻毛泽东关于“健康第一”的指示,召开全省中学健康教育会议,临川联中有8人参加,并作了经验介绍。1953年,各县(市)普遍建立学校保健工作指导委员会,训练中小学保健教师;卫生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各校成立保健委员会,有计划地开展保健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1956年,各校以提高卫生质量为主,健全学校保健组织,成立学生卫生队,推行卫生工作责任制,同时对保健人员进行业务训练,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1955年暑假,东乡县训练保健教师15名,配发保健药箱13只。1960年,抚州市培训保健教师70名。
1964年7月,省教育厅和卫生厅对南昌、抚州等七市一镇学校卫生工作组织检查,抚州一中等20所学校的卫生工作受到好评。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卫生工作受到冲击。
1979年,《中小学卫生暂行规定》颁发,全区中学的卫生工作有所加强。1980年4月,行署办公室发出《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座谈会议纪要》,指出有些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对学校体
育、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认为“德育是空指标,智育是硬指标,体育卫生工作是软指标,因此,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体育教师、校医严重缺乏;体育教学质量不高;课外体育活动没有很好地开展,适龄学生体育达标率很低。不少学校缺乏必要的体育、卫生设备,不少学生体质下降”。据初步调查,抚州市一中高一年级40%的学生有近视眼,90%的学生体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临川县一中720名受检学生中,视力减退的有427人,占59.34%,其中视力0.3以下的147人,占20.41%。1979年,全区大专、中专招生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但因身体条件不够而没有被录取的达160多人。据崇仁县一中学生健康卡记载:1981年第一学期,受检者941人,未发现严重疾病,唯视力减退者192人,占20.4%;第二学期,413人受检,视力减退者101人,占24.45%。1982年1394人受检,515人视力减退,占36.9%,1983年,1709人受检,822人视力减退,占48.1%。1984年,2022人受检,1158人视力减退,占57.27%。这说明,学生视力减退幅度逞上升趋势。1984年,广昌县对广昌中学等校1056名学生进行肠道寄生虫病调查,查出蛔虫感染656人,占62.12%;钩虫感染45人,占4.26%。同年,地区对19所非重点中小学1567名学生进行了体质、健康检查,并建立体质、健康档案。1987年,南丰县对全县中小学12852名学生进行体检,视力在0.1以下者1123人,近视率为8.74%;砂眼974人,发病率为7.58%;龋齿897人,发病率为6.98%;头虱432人,占3.36%;生疥疮者476人,占3.7%。
据1989年大中专招生考试统计,全区上体检线的3020名应届毕业生中,体检完全合格的仅1701人,合格率为56.34%,其中因身体有种种情况而限报专业的1322人,限报率为43.66%。近视眼最为严重,据一所重点中学调查,初一年级404名学生中,患近视眼的97人,占24%,初二年级360名学生中,患近视眼的121人,占33.1%,年级越高,近视率也越高,给升学和就业均带来严重影响。
针对学生体质下降的情况,各校陆续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一)加强视力保护。各校学生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统一做眼保健操;同时改善教室采光条件,达到卫生标准。1982年,广昌县教育局、防疫站对广昌中学28间教室和教学楼进行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调查,其中有16间教室基本达到卫生标准,而有12间教室采光照度却极差,“I”字型教学楼大部分教室采光照度严重不合格。学校对此作了改正。(二)搞好校园美化。各校每年都开展校园植树活动,绿化校园。(三)加强健康教育。开设生理卫生课,通过课堂教学和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青少年卫生知识。80至90年代,全区中学进一步加强校医室建设,落实校医编制,提高校医素质,为校医室添置机械设备和常用药品。各校医室经常宣传医疗卫生方针政策,讲解卫生保健知识,传达贯彻有关保健工作会议精神,预防流行性突发性疾病,治疗小疾小伤,担任卫生知识教学,协助学校管理校内环境卫生,督促检查每周一次的校内大扫除,参加学生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一学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负责建立健康卡片、病历档案。1981年至1982年,宜黄县对黄陂中学等校856名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12周岁学生身高、体重、胸围情况。同时,还对县一中等校970名学生进行视力监测。
地、县(市)教育部门还加强了体育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1982年2月,召开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总结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经验教训,此后每隔一、两年就要召开一次全区性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或进行全区体育卫生工作检查。
1988年,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联合发出《关于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的通知》,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以社会主义的社会道德为核心,从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三个方面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还要求掌握适度、适当的原则,并加强试点工作。全区先在重点中学开展试点,然后
全面推行。
1990年,地区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4年,地区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发布的《1994年全国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公告》。1997年,地区教委转发省教委《1996年全省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指出,当前学生近视率居高不下,影响学生学习、生活和今后深造,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应高度重视,共同做好学生视力监测和近视眼的防治工作。这一年,南丰县一中、崇仁县一中被省教委指定为学生视力监测学校。
1998年,根据地区教委、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生中毒事件发生的通知》,各中学对校内的碘制品、加碘食品、含碘保健食品以及学生用药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并开展以“一灭三管”(灭苍蝇;管水、管粪、管饮食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
1999年,全区中学贯彻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卫生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通知》精神,加强了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健全了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并按教学计划要求,每周开设1/2课时的健康教育课。
2000年10月11日至月底,根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卫生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委的要求,地区教委、体委、卫生局、民族宗教局、科委联合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对临川市三中、十中、四小、湖南乡中心小学7800余名学生进行了体质健康状况的检测和调研,以便为国家制订体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全民健康计划提供决策依据。此项工作已分别在1985年、1991年进行过两次,这是第三次。
2-100 2000年抚州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抽样平均数据统计
类别:城镇男生
(续)
类别:城镇女生
(续)
类别:乡村男生
(续)
类别:乡村女生
说明:此四表所列数据各年龄段均按10%(12人)抽样分析作为统计结果。
这次检测表明,学生的体质健康整体水平呈下降趋势,而城市学生和农村学生,男学生和女学生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如视力,城市学生一般比农村学生差,男同学又比女同学差。整体素质,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跑步、跳远等,城市学生又明显好于农村学生。这些反映了学生生活条件、学习条件等的差异。
据此,地区教委提出如下措施:(一)加强体育卫生工作管理。要求各校按规定开足体育课,保证课外活动时间;卫生课要设专职教师,健康教育课要达到要求;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学生住宿、饮食卫生的管理水平。(二)加强体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体育场地、体育器材、卫生器材、药品等,要增加投资,教室要符合卫生条件,要控制成班率,教室座位安排要规范。(三)加强体育卫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求各校配备体育教师、校医,逐步达到600名学生配备1名医生;提高体育教师、校医的水平(包括学历达标),要落实体育教师、校医的待遇(包括职称评定等)。
第六节劳动教育
清末 全区中学堂均无劳动课。
民国时期 各中学虽有劳作、手工课设置,但劳动教育不被重视。1934年,全区先后创办青年劳动服务团及青年假期劳动服务团,以中等以上学校全体学生及各级学校教职员为团员,利用寒假及星期例假参加劳动服务。各校开设劳作课程,倡导学生热爱劳动。但鉴于当时的教育体制,教育与生产劳动严重脱离,劳动教育徒有虚名,收效甚微。
新中国成立后 劳动教育受到重视,提出教育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把劳动教育列为中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1954年1月,抚州专署文教科根据全国中学教育会议精
神,提出要向初中毕业生积极宣传参加生产劳动的意义。6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宣传提纲》,劳动课正式列入中学课表。8月,地区和各县(市)成立高小、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和升学指导委员会,广泛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当年,抚州市一中被省定为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并在该校召开了全省劳动教育现场会。该校高三学生宋喜明带头下乡当农民,以后在农村作出成绩,成为全国知青的典型之一,当时有“北邢(邢燕子)南宋(宋喜明)”之称。
1957年后,各中学增设劳动技术课,改革课堂教学结构,到工厂、田间的现场上课,向工人、农民学习。1958年,各校纷纷办起工厂、农场,组织学生直接参加工农业生产,一度出现学生劳动过多的现象。
1959年6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1959-1960学年度全日制中学教学计划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地区文教处对全区中学生产劳动教育和学生参加体力劳动的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初高中各年级生产劳动课每周2节,采用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课本,系统讲授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劳动时间,高中每学期9周,初中每学期6周,可按季节集中进行,也可分散安排。此后,省教育厅对劳动时间作过几次调整,全区中学均按调整的时间执行。这期间,学生的生产劳动主要是结合建校进行的。60年代中期后,以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公益劳动为主,如植树,兴修水利以及大扫除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中学实行开门办学,一方面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劳动,参加政治运动,一方面学校自办工厂、农场。如临川县学校有农场80个,耕地1939亩,林场23个,开荒山3414亩;饲养场25个,耕牛56头,养猪282头,鸡495只;工厂46个。由于师生劳动频繁,冲击课堂教学,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1977年,恢复高考,轻视文化知识学习的情况得到根本改变,但一度又出现忽视劳动教育的现象。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要在新的条件下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此后,各校把劳动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并安排一定的劳动时间,使学生逐渐养成劳动习惯。各中学还相继开办工厂、农场,如临川二中的校服厂、临川一中的印刷厂、临川中学的精密铸造厂、南城县龙湖中学的柑桔园等,既为劳动教育提供了一定的场所,又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1978年,广昌县有13所中学办有农场、工厂,农场面积403.5亩,山林100亩,鱼塘6口。
1981年,全区中学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草案)试行》,陆续开设劳动技术课,初中每学年2周,每周4课时,三年共144课时;高中每学年4周,每周6课时,三年共432课时。中学劳技课的内容,包括工业生产劳动、农业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和公益劳动。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使学生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或通用的职业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材多采用省编《劳动技术课本》。
1987年3月,地区教育局转发了教育部基教司制订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试行)》,进一步要求落实劳动技术课。1996年,又转发了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普通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的意见》,强调要发挥劳动技术课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术教育。
从1991年起,各中学普遍建立劳动基地,认真制订并组织实施劳动技术教育方案。据2000年底统计,全区中学共建劳动基地2304个,土地面积为1861公顷,勤工俭学开展率达92%,当年总收入为689.7万元。
第七节 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
(一)来源
清末 学堂负责人称监督,教师称教习。民国时期,分别改称校长和教员,并沿用至今。
清末 中学堂的教习开初主要来源于落第举人、秀才,后来主要来源于师范学堂和高等学堂的毕业生。当时,全区2所公立中学堂学生较少,教师也不多。
民国时期 中学教员由校长聘任,省立中学教员报省教育厅备案,县立中学教员报县教育科备案。中学教员新聘以一年为限,续聘以两年为期。
高中教员任职资格为:(1)经高级中学教员考试或检定合格者;(2)国内师范大学毕业者;(3)国内外大学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后,有一年以上经验者;(4)有一定价值的专门著述发表者。
初中教员任职资格为:(1)初中教员考试或检定合格者;(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者;(3)国内外大学专科毕业后,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者;(4)高中毕业后,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并于所任学科确有研究者。
全区中学教员中,国立大学生甚至留学生的比例逐渐增加。1929年,省立八中有教职工47人,其中教员34人,本科毕业24人(含国外大学毕业生5人),专科毕业3人,其它7人。1935年,临川中学15名教员中,本科学历13人,专科2人。1946年,私立真光中学24名教员中,本科学历22人,专科2人。1947年,临川中学26名教员中,本科学历19人,专科3人,高中4人。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学的师资队伍比较整齐,大专以上学历占半数以上。1958年,大力发展中学,一大批小学教师被调入中学任教,降低了中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从1960年起,全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其中主要包括:高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保证分到中学任教;抽调部分党政机关干部充实教师队伍;积极开展高师函授,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经过多年努力,到1966年上半年,全区中学教师的数量、质量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
从50年代到“文化大革命”前,临川中学的教师均由省教育厅直接派遣。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高等师范一度停止招生,加上大批教师下放,致使中学教师十分紧缺。如抚州市二中1969年复办时,全校10个班,仅有11名教师。1972年,抚州师范开办教师培训班,1974年,又招收工农兵学员培养中学师资。这期间,进驻学校的部分工宣队员、贫宣队员及下放知青被吸收到中学任教;70年代末,高等师范及其它高等学校的工农兵学员也陆续分配到中学任教,全区中学师资紧缺的状况得到缓解。
1977年,行署在崇仁、东乡、南城三县增设抚州师范分校,设文史、数理、生化等专业,招收历届高中毕业生,培养初中教师。1978年,抚州师范停办,在原校址创办江西师院抚州分院(后改名抚州师专),承担培养全区中学教师的任务。1982年,崇仁、东乡、南城三所师范改招应届初中毕业生,培养小学教师,不再承担培养中学教师的任务。80年代中期以后,全区中学的师资基本由抚州师专、江西师院及省外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补充,中学教师的数量和学历达标率均有大幅度提高。(详见附表)
(二)工资待遇
1947年,省教育厅下文规定国民学校教员待遇分为19级。中学教员待遇自该年1月起,一律提高10元,校长月薪200元,教员月薪160元,并按服务成绩每年晋升1级,每级10元。未几,政局动荡,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形同废纸,不少县教员工薪改以稻谷发给。中学教员薪谷一般为300—500市斤。
自1949年10月起,按《江西省教职员工暂行工薪标准》规定,教员待遇实行薪米制,以二机米计算。
1950年,按抚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通令,教师待遇实行工分制,初中校长月薪为124—129分(每分含米0.4公斤,白棉布0.067公尺,油0.025公斤,盐0.01公斤。每月5号按市价折算分值,载于《江西日报》,统一计算工资。当时物价稳定,每分值保持在0.21—0.22元的水平),教员110—117分。
1952年,中小学教职员工调整工资。是年起,教职员工开始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1954年,再次调整教师工资,中学教师月平均增加6.87%。
1955年,取消工分制,实行货币工资。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8元。同年开始实施公办教师福利费制度,各校按每年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设专项科目立帐,用于教师职工临时性补助、慰问病号营养补助等开支,并提取1%的奖金,用于奖励先进教师。
1956年,进行工资改革,教师工资普遍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为66元,一般为48元。
1963年,对部分低工资的教师进行调资,中学教师不低于40.5元。
1971年,三分之一的教师调升工资,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为75元,最低为52元。
197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对工资偏低的教职工进行调资。是年,全区中小学40%的教职工得到增资,多数晋升1级,少数晋升2级,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工资10元。
1979年11月,遵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在中、小学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规定,全区中学开始实行班主任津贴制度,凡学生51人以上的每月6元,36-50人的5元,35人以下的4元。
1982年7月,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全区中学工资偏低的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晋升两级工资。同年12月,抚州地区教育局发出通知,为全区教职员工晋升工资级别和增加工资指标,平均每人每月增资6.6元。
1985年,教育系统进行工资改革,按照中教和小教级别确定每人的职务工资,再加工龄和教龄工资以及粮食补贴,即为每人的月工资总额。通过这次工资改革,全区中学教师的工资待遇大为提高。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为113元,一般89元。
198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全区中学教师从1987年10月起增加了10%的工资。
1989年10月起,全区教职员工随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每人晋升了一级工资。通过以上两个年度的调资,全区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为189.70元,一般为139.50元。
1990年,省人事厅、财政厅、省教育委员会联合通知,提高班主任月津贴,普通中学,每班学生人数20人以下的6元,21-35人发8元,36-50人的10元,51人以上的12元。
1993年,全区中学教师的工资,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进行套改,套改后的工资结构包括:职务工资、10%的工资、活工资(职务工资÷0.7×0.3=活工资)、教龄工资(5年以下的无,5-10年的每月3元,11-15年的每月5元,16-19年的每月7元,
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保留工资25元,保留奖金15元,生活补贴30元,粮贴8元。由此教师的工资待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达692元,一般为414元,最低为312元。自是年起,全区中学教师每两年进行职务考核,合格的晋升一级职务工资。
2-101 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中学部分)
1995年4月7日,抚州地区教育局发出通知,规定中学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月津贴,由1987年的每人6元提高到每人15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997年9月,国务院重新颁布《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全区中学教师的工资又作了调整,普遍有所提高。1997年底,中学教师月薪最高为749元,一般为430元,最低为334元。
2-102 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中学部分)
1999年,国务院决定从当年7月起,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集体企业的干部职工提升工资,为离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费标准。地区教委按照上级规定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增资标准,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调资工作。通过这次调资,中学平均每人月增资125.56,约升29.50%;至此,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为926元,一般为526元,最低为390元。
(三)培训提高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学教师的培训工作主要有:
(1)保送到师范院校脱产学习。50至60年代,全区有数十名优秀中学教师被保送或通过考试进入高校学习,毕业后回原校任教。
(2)组织参加函授学习。从50年代末起,江西师院、江西教育学院举办高师函授教育,地区文教科要求未达大专学历的中学教师都要参加高师函授,先后有数百人参加学习并获得大专、本科毕业证书。70年代末,经补考近百人获得大专、本科毕业证。
(3)举办短训班。“文化大革命”前,省、地曾不定期举办中学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1965年,江西教育学院对一部分虽然学历达到本科,但基础较差,教学能力较低的教师进行培训,抚州地区有6名教师参加;同年,抚州师范培训已达专科学历的教师,有30余名教师参加;学习时间均为一年。
80至90年代,根据全区中学音、体、美及外语学科教师数量不足、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多次举办这4个学科的短训班。如外语学科,地区曾委托抚州市一中、抚州师专各办一个英语
短训班,时间都在4个月以上。1993年暑假,还请外国专家来抚州讲学。
从1997年起,配合省教研室,先后组织教师参加全省高中新教材培训共3次,参加学习的教师1005人次,地区二级培训2次,参加学习的教师399人次。
(4)提倡在职自学进修。这是提高教师的主要方式之一,广大中学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学习先进的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和本学科的最新成果,提高业务素质。一批虽然学历仅高中、中师的教师,后来成为高中的骨干教师,甚至是全区学科带头人,就是得益于他们的刻苦自学。
(5)组织参加卫星师范学习、自学考试、“三沟通”考试等。这是80至90年代培训提高教师的主要方式。全区有数千名中学教师通过这些学习、考试,取得大专和本科学历。
(6)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教研活动。由于教研活动具有层次多(有省、地、县、校、组等各个级别),参加人数多(各科教师,各种类型的教师,各个年龄层的教师都有机会参与),涉及范围广(可以是一个学科的,如学科研究会;可以是几个学科联办的,如学科德育渗透研讨会;也可以是综合性的,如教育学会的活动),花钱少、见效快等特点,因此被视为提高教师的最实用的一种方式。1980年至2000年,全区中学召开学术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200多次,有8000多人次参加,收学术论文3000余篇。组织中学学科性优质课竞赛20多次,获奖者300余人次,有近200名中学教师参加省各种学科优质课竞赛,获一等奖的20余人。
2-103 1988—1999年全区中学教师学历达标情况
2-104 2000年全区中学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2-105 1949—2000年全区中学教师情况
二、学生
(一)入学
清末,全区各中学堂直接向社会招生,招收的学生均为秀才、童生,入学年龄无严格限制。到光绪末年,建昌中学堂、抚州中学堂学生的入学条件才逐渐达到壬寅、癸卯学制的要求,即入学学生具有小学堂毕业资格。
1912年,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中学令施行规则》,初中学生入学资格为高等小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并需经过入学考试。
1932年,根据《江西省中等以上学校招生、转学、退学、休学、复学暂行规程》的规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初中招收高小毕业生。录取同等学力者,不得逾招生额的10%。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定。在校学生年龄:初中12—18岁,高中15—21岁。1933年,国民政府公布《中学规格》,规定中学生年龄标准为:初中12—15岁,高中15—18岁,以男女分班为原则。
1951年,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优待工农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专署文教科规定工农子女入各公立中学免缴报名费,可以放宽年龄,家境贫困者,有工会或农会证明的,可减免学费;学习中有显著成绩者,可以补助课本,考入中学的优先享受助学金。
1952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中学入学年龄初中为12足岁,高中为15足岁。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方得报考初中,初中毕业生及具同等学力者方得报考高中。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经入学考试录取者方得入学。
1953年,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成立,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技术学校实行统一招生,全省设28个考场(抚州是其中之一),由省命题、阅卷、录取;初级中学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试期,分散考试,以地(市)为单位阅卷录取。
1955年开始,实行保送部分初中毕业生免试升入高中。被保送者必须是“三好”学生。
1959年,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办法的决定》,高中招生全区统一进行,初中招生以县(市)为单位统一进行。1962年,省教育厅指定赣州一中、抚州一中、吉安一中、上饶一中、九江一中等10所中学面向地区招收农村优秀初中毕业生,每年控制在40名以内,被录取学生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到1966年,抚州一中年共招4届,学生160余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中学实行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小学、初中毕业生基本上免试升入初、高中。
1977年后,中学招生恢复文化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并综合“德”、“智”、“体”等条件,录取新生。
为促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1985年,抚州市进行小学毕业生取消招生考试、划片就近升入初中的改革试验,后逐步在各县推广。
1988年,根据省教委对中学新生入学作出的新规定,地区教育局要求:(一)各中学须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按招生规定和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二)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三)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凭有关材料,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但不得超过开学后的两周,高中学生无故逾一周不报到,取消入学资格或以自动退学处理;(四)学校应在3个月内对入校新生进行复查,凡经查实不符合条件或属循私舞弊者,应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清退;(五)在已依法宣布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地方,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延期不报到者,学校应提请和协同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入校学习。
90年代,全区各县(市)初等义务教育基本普及,步入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生基
本上都升入初中学习,城镇70%的初中生升入高中学习,高中教育在城镇逐步普及。
1999年,地区教委决定进行普通高中和区内中专的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在全面考核评估所有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基础上,将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和区内中专的部分招生指标,按照初中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下达到初中,由初中根据招生指标和学生素质,推荐普通高中和区内中专部分新生,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在临川市4所重点高中采取择校报名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取消临川市重点高中划片招生办法。
(二)学籍管理
根据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钦定中学堂章程》规定,各中学堂设立“学生名籍履历”、“学生受学之登记簿”、“学生学业成绩之登记簿”及“学生考试之登记簿”等,对学生实行管理。
1912年,各中学校执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学生课程修业完毕并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凡有以下各款之一者,校长命其退学:一、性行不良难望悛改者;二、成绩过劣难期造就者;三、陆续旷课至百日以上者;四、无正当事故连续旷课一月以上者。1932年,省教育厅对中学转学、退学、休学、复学作出规定。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学基本沿用过去的学籍管理办法。1959年,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西省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专署教育科就中学生入学、插班、休学、复学、退学及开除、升级、留级、毕业等作出具体规定。1979年,地区教育局转发了教育部《中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
1987年,地区教育局颁发《抚州地区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区主要管理重点中学高中学生的学籍及普通中学高中毕业证书的颁发;县(市)主要管理一般完中、各级各类初中学生的学籍和初中毕业证书的颁发。并统一制发了《重点中学学生简明学籍卡》和《高中学生花名册》。
1988年,省教委颁发《江西省普通中学学籍暂行规定》,规定中学毕业证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编号。90年代后,高中学籍由地区管理,毕业证书由省制发,初中学籍由县(市)教委管理,毕业证书由地区制发。
1989年10月12日,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学籍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学号编制、建档、办理休学、复学、留级、转学手续、毕业证颁发、学籍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3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全区普通中小学的学籍,实行统一管理,分段分级负责,上下共同监督的办法管理。”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地区教育局普教科负责,县(市)教育局教育股协助并监督,学校具体执行;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县(市)教育局教育股负责,报地区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学校具体执行。并对学籍档案的建立,学籍变更的申报审批等作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三)学生待遇
清末,各中学堂除供给学生膳食、课本、文具外,还对考试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奖励。
民国时期,各中学设有助学金和奖学金。开初是对就学于公立中学的革命与抗日功勋子女及荣誉军人子女予以免费待遇。1932年,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江西省中等以上学校奖助金规程》,主要奖励和补助学习成绩优良而家境贫苦的学生。1938年,根据教育部颁布奖学金办法,奖励会考各科成绩俱优和数理化3科特优的学生。
新中国成立初,贯彻教育向工农开门的方针,对工农子女入学多方照顾。1950年10月,根据《中南区中等学校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中学人民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甲等每月大米
75斤,乙等50斤,丙等25斤。凡领人民助学金的学生,均免缴学杂费。1951年1月,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优待工农子女暂行办法》,对入学的工农子女作了多方的照顾。1952年,执行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西省立中等以上学校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助学金分甲、乙、丙、丁四等,并扩大了各级比例。以后各等比例又有变动。评定助学金原则是照顾家庭困难的工农子女;同时,对品学兼优生活又确有困难的非工农出身子女,也给予照顾。
“文化大革命”后,不再设立助学金,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称特困生),全区各中学采用减免学费的办法。90年代,各地出现“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由个人或企业赞助特困生入学。一些个人或企业还在部分中学设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如美籍华人杨耕经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其父名在家乡临川县设立“杨明斋奖学基金”;台胞王兹华先生父女在家乡临川市秋溪中学设立“王兹华奖学金”;金溪县台胞喻梅耕捐助2000美元,设立“喻梅耕奖学金”;黎川县旅台同乡会会长程秀起捐资3.1万美元,设立“程秀起奖学基金会”;台胞江殿荣捐款40万元,在金溪一中和孔坊中、小学设立“云华奖”,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金溪县名人魏斯炅后代,在该县设立魏斯炅奖学金等。各地一些民营企业家也先后在一些中学设立了奖学金。
(四)学生去向
民国时期,全区中学毕业生的去向呈自由流动趋势,或升入高一级学校,或流向社会谋生,政府不作统一安排。
新中国成立后,中学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是通过考试升入高一级学校,中考、高考未录取的学生,解放初,一般根据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由当地政府安排就业。1952年,提倡学生参加农业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四个面向”(面向农村、面向工厂、面向边疆、面向基层),“上山下乡”,“接受工农兵的再教育”。各级政府设立“知青办”,具体管理下放知青。1977年,高校恢复招生考试后,高中毕业生的去向有升学、参军、从事工农业生产和个体经营等多种渠道。
80至90年代,全区初中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有:①升入高一级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小中专、技工学校);②继续复读补习;③走向社会,农村的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城镇的或学徒或从事个体经商。
2-106 1977—2000年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情况
(续表)
说明:1、1977—1979年未招职高生;2、1981年前中专只招高中生(称大中专)。
1977年至2000年,全区高中毕业生升入大中专学校学习的86542人,其中大专以上的66471人。(见下表)
2-107 1977—2000年全区高中毕业生升学情况
说明:(1)1987—1997年含委培生数;(2)1999年含扩招、高职数;(3)2000年含高职数。
第八节 领导与管理
一、领导管理体制
清末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书院改学堂,全区2所中学堂由省督抚兼管。学堂监督由府地方官兼任。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根据清政府颁发的癸卯学制规定,省设学务处管辖中学堂,又设学政负责学堂考核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学务处,改设提学使司,设提学使1人,统辖全省教育工作,内设学务公所为办公机关,分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等6课,中学堂由普通课管理。宣统三年(1911年),中学堂一律归提学使直辖。
民国时期 1912年,中学堂改为中学校,由省教育司管辖。抚州中学和建昌中学,由两府聘任校长。1913年,废府、州、厅制,悉改为县,公立中学校长多由地方官保荐,省教育司加委。1914年,抚州中学和建昌中学改为省立中学,校长由省教育司直接委任。1917年,省教育司改教育厅,中学归省教育厅管辖。1926年,北伐军攻下南昌,组织江西省政务委员会,省立中学由省政务委员会直接管辖,并由政务委员会派员维护,负临时保管之责。1927年春,省立第七中学和省立第三师范合并为临川中学,改校长制为委员制。是年11月,恢复校长制。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由省或市县管辖的中学,分别称省立或市县立中学,由两县以上合设者称联立(共立)中学;私人或团体设立者,称为私立中学;外国教会设立者,也属私立中学。中学的设立、变更或停办,由省教育厅呈教育部备案,其余须经省教育厅核准,转呈教育部备案。省立中学校长,由省厅直接委任;市(县)立中学校长,由市(县)选荐合格人员呈由省厅委任;私立中学校长,由校董事会选聘合格人员,呈由市(县)转呈省教育厅核准备案。中学校长以专任为原则,负责学校组织、行政工作。省厅每年颁布中学校历。联立中学设立理事会,理事长由各县教育局长(未设局者由县政府管教育的科长或县督学)兼任。
1939年,根据省政府发布的训令,全区县立中学以县政府为主管机关,受县教育局(科)直接监督,县督学负责督察指导。县私立中学的呈报、呈请事项,由县政府核转,并受所在地督学督导。中学由省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分(1)学校行政状况;(2)经费状况;(3)训导状况;(4)教学概况;(5)体育与卫生状况等。依据五项内容分甲、乙、丙、丁四等进行评定,并奖惩。
新中国成立后 1949年5月,抚州解放后,根据《江西教育改革方案》规定,省立临川中学由省直接领导,后由省委托专署领导;各县立中学(含私立中学)由县政府领导。中学校长由县政府或专署提名,省文教厅加聘。中学经费分配、学费收缴、招生计划、学籍变更等,均由省文教厅直接审批。
1951年12月16日,专署教育科下发《呈请任免中等学校校长及副校长的通知》,规定中学校长、副校长均应呈请专署教育科审查任免。
1952年秋,试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省立中学由省文教厅统一领导,其设立、变更和停办,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地市县所在中学,由省文教厅委托专署、县(市)人民政府管理。
1954年8月,省教育厅制定《关于中等学校分工的初步意见》,对省、专署、县(市)三级政府教育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省贯彻中央的有关法规,制订补充措施、发展规划,负责中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的任免,师资培养,学籍管理,高中毕业证书的审核、验印等;专署直接领导所在地的中学,定期检查学校工作,掌握任免以外的人事调配,具体组织教师在职学习,
按期批复全区中学计划与总结,批复辖区内各中学一般请示事项;县(市)具体领导所在地中学教师的政治学习和师生社会活动,向省、专(市)提出任免中学行政领导干部及教师的意见,批准辖区内中学生的奖惩事项,但重大处分,如退学、开除等应报省教育厅及行(专)署备查,接受省的委托,具体分配省划拨给中学的经费,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向行(专)署提出关于中学发展、基本建设、校舍及各项设施的改进建议,负责初中毕业证书的审核和验印。
1956年12月,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关于教育系统干部管理问题的初步意见》,全区完中校长、副校长由省教育厅协助省委管理,其调配、提拔和调动,由省委批准后,教育部门负责办理;完中教导主任、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由当地党委管理,其调配、提拔和调动,教育部门征得当地党委同意后方可办理。
1963年,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区中学实行分级管理:初中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完中一般由省教育厅管理。中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的任职、调配、处分,初中由县(市)人民委员会办理,完中由省人民委员会办理。全日制中学的设置、迁移或停办,须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中学编制员额,由省教育厅提出意见,报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后统一下达。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初中、小学戴帽初中大量发展,农村中学大部分由县、公社领导管理,戴帽初中班多由公社、大队领导管理。1971年1月,省革委会批转政治部教育组《关于加强学校干部、教师管理的意见的报告》,规定:中学革委会正副主任,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地(市)、县(市)党委任免,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协同组织部门进行管理;中学的中层干部,如政工组、教育革命组、后勤组正副组长,按隶属关系,由县(市)以上教育局(组)任免。
1977年11月,根据省文教办公室通知,全区中学正副校长,由县(市)委任免;中学政工、教务、后勤组(处)负责干部,分别由县(市)教育组(局)任免;中学正副校长,由县(市)以上教育组(局)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协同管理。
1978年9月,试行教育部重新修改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中学,原则上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公社办的中学,在县的统一领导下,由公社管理。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行署决定对全区农村学校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县、乡、村三级办学的管理体制。乡(镇)主办主管农村一般初中,县主办主管普通高中、完中,在经济条件较好和教育事业发达的乡,高、完中也可以由县、乡或几个乡联办共管。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主要责任在县(市、区),具体任务落实到乡(镇)。1986年5月,省要求县一级要精政放权,经费实行县乡(镇)包干,人事和教学的管理主要由县掌握。
90年代起,全区中小学正副校长的任免、管理调配做法不一,有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的由县委宣传部审批。
二、学校组织机构与职能
清末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中学堂以主办人为监督(或称总办),主管人为副监督(或称堂长),监督(总办)由知府地方官兼任,地方绅士充任副监督(堂长),并设会监、司事、教司等。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学部颁布《学堂管理通则》,各中学堂遵章设监督、监学、庶务、会计、书记、书籍及仪器管理各一员,执行管理条规,各司其责。
民国时期 1912年,抚州中学、建昌中学设校长、教务主任、训导主任、庶务主任及会计、书记员、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等。
1927年春,改中学校长制为委员制。11月,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中学校组织大
纲》要求,废委员制,恢复校长制。区内2所省立中学设校长1人,主持全校事务;教务、训育、事务主任各1人,分别掌握全校教务、训育、庶务事宜;高中部、初中部各设主任1人,秉承校长综理各该部一切事宜;高中部每科设科主任1人,每年级设级主任1人,初中每年级有2班以上者,设年级主任1人,分别管理各科、各年级有关事宜;高中设师范科者,附设实验小学,并设主任1人。
1932年12月,根据省教育厅修正的省立中学校组织大纲,中学取消年级主任;完中初中部及初级中学在6班以上者,设训导员若干人,协助训育主任分组训导学生。教职员分别组织各学科会议(分国文、外语、数学、自然、社会、艺术、体育等学科),各设主席1人(由本学科教员推举),协助教务主任计划该学科教学事宜;增设行政会议,由校长及各主任组织之,议决全校行政事宜;原校务会议改为教职员行政会议。1933年,根据省厅颁发的《江西省中等学校行政组织暂行办法》规定,全区中学废除原教务、训育、事务、宿舍主任,实行教导训育合一制,初中设教务主任1人,综理全校教导事宜;副教导主任1人,协助教导主任分负其责。完中设教导主任1人,副教导主任2人,管理全校教导事宜。初中各年级2班以上者,每年级设年级主任1人,高中设有2科以上者,每科设主任1人,协助教导主任分负各年级、各科教导之责。各主任均以专任教员充任。主任以外的专任教员及兼任教员,对于全校学生均应协助各主任负分组指导之责。
1938年,根据省厅修改的《中学校行政组织大纲》,各中学推行导师制,取消原有教导主任、科主任、年级主任,改设主任导师1人,掌理全校训导事宜。每班设导师1人,分担各班训导之责。至于学校行政、训育、庶务事宜,分别由校长、主任导师、教务主任、事务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决定。
1940年起,实施教育部颁布的《中等学校行政组织补充办法》,全区中学行政组织的设置按学校规模大小而定,规模较小的学校一般只设教导处,其下分设教务、训育、体育、卫生等组,设会计1人,并视工作情况,酌设事务处。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教务、训导、体育、事务四处,下设若干组,分别管理有关事宜,设会计室,办理会计事宜。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9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学校的几项制度之规定》,各中学实行校务委员会制:(一)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员、学生、事务代表组成,为学校最高议事机构;(二)各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设有分校、分部者,校长、教导主任均设副职);(三)规模较大的中学设事务主任1人;(四)每校职员(包括教导处干事、事务处会计、事务员)3人(以3班为基数,每增加3班增1人),工友2人(每增加3班增1人),教员每班2人。私立中学仍实行董事会制,设校长、教导主任、事务主任及董事长、董事等。
1952年秋,根据政务院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全区中学实行校长责任制:(一)设校长1人,领导全校工作;必要时设副校长,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二)设教导、总务两处,各配主任1人,在校长领导下分别主持全校教导、行政事务工作。规模较小的中学,一般设事务员。(三)每班设班主任1人,由校长就各班教员中选聘,在教导主任领导下,负责联系本班各教员,指导学生学习和生活。(四)各学科设教学研究组,由各科教员组成,以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为目的。每组设组长1人,由校长就各科教员中选聘。(五)设校医1人,负责全校卫生和医疗工作。(六)设教育工会、学生会、青年团等社团,团结全校师生员工,协助学校完成教学计划,推进业余政治学习,并增进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七)中学设下列会议:校务会议、各科教学研究会议、班主任会议、家长会议。
1957年“整风反右”后,全区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中和规模较大的初
级中学设党支部,配专职或兼职党支部书记。校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全校行政工作。
1963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区中学实行在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下设教导、总务二处,规模小的学校仅设教导主任和事务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实行革命委员会制,革委会由工(贫、军)宣队、师生代表和“革命领导干部”组成,设主任、副主任主持学校工作;下设政工、教育革命、后勤三组,分别管理学校有关事项。学生按连队建制,全年级一个连或二个连,连下分班,连设指导员1人,连长、副连长若干人,由教师或工宣队担任(其中有的副连长由学生担任)。
1978年9月,根据教育部颁布修改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区中学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一切重大事项均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校长为学校行政负责人,设校务委员会。规模小的中学,一般用全体教职员会议代替校务会议。设教导、总务二处,规模小的只设教导主任和事务员。党支部领导下的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教育工会发挥各自的作用,协助学校行政做好有关方面工作。
1983年10月29日,根据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党组《关于调整充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的几点意见的请示报告》精神,完中和规模较大的初级中学设专职书记1名,校长1名,副校长2人,规模较小的初中,设专职书记1人,正副校长各1人。重点中学和规模较大的完中设校长1人,副校长2人,正副教务主任各1人,正副总务主任各1人。中学党支部书记和正副校长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5岁。省重点中学专职书记和校长,原则上配备正科级干部担任;一般普通中学的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原则上配备副科级干部担任。1990年9月,临川中学定为副县(团)级单位。同年12月,地区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任课的暂行规定》,要求完中和千人以上的初中党支部书记和正副校长,每周至少任课3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周不得少于6节;千人以下的初中党支部书记和正副校长的任课时数还应多一些。并规定未完成授课任务的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其所在学校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本人也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4年3月,行署批准地区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问题的请示》,规定从1984年4月1日起,中小学教师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劳动人事局配合,除经县以上党委批准选拔进领导班子外,任何部门不得抽调教师改行做其它工作。
1989年后,根据省委要求,各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中设立政教处,有的初中也设立了政教处。
80年代后期,各中学管理普遍实行年级制,设年级主任或年级组长,多数由教师担任,也有的由校级领导兼任,临川中学等校还设年级党支部,任命年级书记。教师分年级办公,教学上各项工作分年级开展。年级制有利于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减轻学校领导的负担,但削弱了教研组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研究的开展。有的中学设有科研处,目的是加强教学研究;有的设有保卫处,负责学校治安工作。
1998年下半年,全区中小学试行教师聘任制,由各县(市)教委对各校定编,委任校长作法人代表,由校长聘任副校长及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再由班主任聘任科任教师。下面是临川市二中校、处级领导职责:
(一)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执行教育方针、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政策,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领导师生完成中学教育培养目标。
2、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协调各系统的工作关系,以实现总体管理目标。
3、主持学校党支部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带领全体党员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4、组织制定与实施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主持行政会议、校长办公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发扬民主,征求意见,作出决策,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和上级报告工作。
5、负责全校的德育工作,负责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作出决策,抓好校纪校风建设。
6、负责对全校的教育教学措施和教学改革作出决策,督促教导处、科研处贯彻实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7、负责对全校的总务工作、基本建设、勤工俭学(含校办工厂)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审批大宗财经收支,把好学校财经关。
8、掌管学校人事,负责考核、确定学校的各级干部,确定学校教职员工的奖罚、调配。
9、代表学校处理各种对外关系,接待上级主要领导,汇报学校工作。
10、认真贯彻知识分子政策,尤其是关心教师的疾苦,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二)办公室主任
1、协助校长、党支部书记组织实施上级指示及学校决议,做好党政会议记录,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起草文件,保管印章,督促检查学校档案室工作。
3、负责组织教工政治学习、开会,承办教职工的考勤、考绩、奖惩等工作。
4、承办教职工的调入调出、转正定级和退职、退休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对外接待事务安排,对内协调各处室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6、做好各处室干部的管理工作。
7、做好建党对象及学生毕业、升学等的政审工作。
(三)教导处主任
1、当好校长的助手,全面主持教导处工作,撰写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审核各教研组计划和总结,检查和考评教研组工作。
3、检查、掌握教师教学情况,负责教风检查,组织实施教学常规和教师工作考评。
4、具体督导体、美、音教学和体育卫生工作。
5、检查、督促图书室、阅览室工作。抓好学校题库建设。
6、负责全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沟通教学信息,具体落实对外教学接待事宜。
(四)科研处主任
1、当好校长的助手,全面主持科研处工作。
2、拟写教研计划和总结,确定教学改革实验专题,研究、部署、检查学科教学改革情况,指导总结教改经验。
3、检查指导学校实验班的教学,研究超常教育规律。
4、具体督导文科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科竞赛,组织实施文科教改实验专题的阶段性验收。
5、抓好教育教学年会论文的撰写、收集、评选工作。
(五)政教处主任
1、当好校长的助手,全面主持学校德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学德育大纲》,拟写政教处工作计划和总结。
2、具体负责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会同团委抓好创文明班级的百分赛的评比活动。
3、组织值周工作,检查值周班主任、值周教师和学生坚守岗位,完成任务的情况,实施评比奖惩,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4、组织实施法制教育,掌握正反典型,协助政法部门和学校保卫领导小组及时查处违法违纪事件。
5、维护校内正常教学秩序,排除外来干扰。
6、领导班主任工作,督促学生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学生奖惩。
7、会同工会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六)总务主任
1、当好校长助手,全面主持总务处工作,拟写总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
2、协助校长管理好校办工厂,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配合教导处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加强劳动教育。
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健康,抓好校医室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负责全校的环境卫生。
4、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督促有关人员维护学生公寓的住宿安全、环境清洁。
5、分管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2000年6月23日,抚州地区行政公署作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全区中学机构和领导职位设置如下:
1、内设机构: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立办公室(兼工会工作)、教导处(兼科研工作)、政教处(兼团的工作)、总务处;12-23个班的学校只设教导处(兼政教、科研和团的工作)、总务处(兼工会工作)。
2、校级领导职数:除校长外,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2-3人;12-23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1-2人;7-12个班的学校设副校长1人;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学校不设副校长。
3、中层干部职数: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的学校设4-5人;12-23个班的学校设3-4人;7-12个班的学校设2-3人;6个班以下(含6个班)的学校设2人。
第九节 学校例介
临川中学
临川中学的前身为1901年由兴鲁书院改办的抚州府立中学堂(初名普通学舍、抚郡中学堂).,是全省最早创办的三所中学堂之一。1914年改名省立第七中学。1927年与省立第三师范合并,定名省立临川中学。新中国成立后,改名临川县联合中学,以后又改名为临川中学。
1953年被定为全省9所重点中学之一。1959年易名抚州市第一中学。1995年,原抚州市、临川县合并为临川市后,重又恢复临川中学名称。1949—1966年,该校为正县级单位,以后为正科级单位,1990年定为副县级单位。
该校占地面积150亩,绿化面积10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办公用房1.8万平方米,藏书10万余册。2000年,有教学班40个(高中30个,初中超常教育实验班10个),在籍学生2355人(高中1795人,初中560人)。教职工165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49人,一级教师73人,高级技工7人。先后荣获全国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11人,市管拔尖人才3人,首批地、市学科带头人10人。
该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早在1908年,就有学生参加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学生声援北京的反帝爱国斗争。1926年,在北伐军总政治部特派员陈奇涵培养下,该校一批进步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成立抚州第一个中共组织。1927年,南昌“八一”起义军途经抚州,该校数十名学生投笔从戎,走上革命道路。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不少校友壮烈牺牲,其中著名的有1928年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兼军委书记的傅烈,在华北敌占区从事地下电台工作的傅大庆,红四军第十师宣传科长许瑞芳等。1936年,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到该校讲演,宣传反抗日本帝国主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该校师生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和反饥饿反内战斗争。新中国成立初期,又有300余名青年学生参军参干,成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骨干力量。
1962年,该校60周年校庆前夕,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西南局第一书记兼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的李井泉给母校发来贺电,勉励师生“按毛泽东思想把学校办得更好”;时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的舒同为母校题写“抚州市第一中学”校名。
该校素以环境美、师资强、校风好、设施全、质量高著称。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三个面向,以勤学、严谨、求实、奋进为校训,以育人为本、素质第一为办学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培优促特的指导思想,贯彻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年级办学为实体,以教育科研为龙头,以健全机制为动力的工作方针,瞄准创一流水平,办一流学校的办学目标,逐步建立大循环年级教师集体岗位责任制,年级管委会、教研组并设以年级为主体的教学责任制、教师聘任制,处室、年级、班主任目标责任制,并建立了与之相应的各项考核评估系统,使学校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该校积极开展教改实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从1980年起,先后有3届5个班(其中初中大改本试教班2个)进行初中语文教改实验,大改本试教班还延伸到高中,这些实验均通过省、地鉴定。从1985年起,又进行超常教育实验,逐步形成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一体化”超常教育模式,使学生提早一至二年完成中学阶段的学习任务,达到优秀高中毕业生水平。该课题被列入“八五”期间江西省教育科研及抚州地区社会科研重点项目。1990年,首届实验班42人,有15名学生录取高校少年班,占当年全国高校录取少年大学生的十分之一;到2000年,共向中国科大、上海交大等重点大学输送少年大学生59名。
该校重视教学研究,每学期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作业和备课检查活动、教学情况通报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教学基本功大比武。90年代以来,学校教师在国家、省、地、市各类报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或交流的论文100余篇;获市级以上优质课竞赛奖86人次。
1997年秋至2000年7月,国家教育部在两省一市(江西、山西、天津)进行高中新课程方案试验,该校为抚州地区的四所样本校之一。三年来,该校对新课程计划作了较深入的探索:(一)上好必修课,帮助学生扎实打好基础。在方法上,以学生主体性教育为主,实施分层教学
法,以真正落实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积极探索教学效率最优化措施,发动全校教师群策群力,集体攻关,先后总结出“语文四步阅读教学法”、“历史十步读书法”、“教学目标单元教学法”以及“现代媒体技术在新课程必修课教学中的应用与实际操作”等。(二)组织好活动课,发展学生的特长。该校制订了《活动课实施方案》,把活动课分为共同活动课和兴趣活动课两类:共同活动课包括校会、班会、升旗仪式、体操、周末劳动与每日晨扫、夕扫及社会实践等,学生以集体成员身份参与;兴趣活动课是根据学生特长、兴趣爱好等情况设置的,如舞蹈、书法、摄影、篮球、排球、田径、足球、武术、音律操、健美操、化学实验、科技创新、英语听与说、美术等。(三)设置好任选课,展示学生个性,培养学生能力。该校分三个阶段设置选修课:第一阶段是高一年级,主要设置了“物理定律与研究方法”、“英语会话与演讲”、“新闻采访与写作”、“环境保护技术”、“医学初步”、“国际知识”、“旅游地理”、“中国文化史”等课程,目的在于拓宽视野,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第二阶段是高二年级,设置的课程有“数学探趣”、“化学探索”、“物理奥秘”、“宇宙探秘”、“实用地理”、“文学欣赏”、“英语广角”、“临川文化史”、“生物技术与未来”,意在高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科学创新的精神;第三阶段为高三年级,主要开设一些专题性讲座,如“文学流派的认识与分析”、“时事纵论”、“数理化新天地”、“走进奥林匹克冬令营”、“高三应考对策”等,意在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该校试验取得了良好效果,2000年10月,被评为全省先进实验单位
百年来,该校培养了傅烈、傅大庆、李井泉、舒同等一批革命先辈,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饶毓泰、余瑞璜,中国文学史专家游国恩,教育家刘振群等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以及数以万计的祖国建设的合格人才。1977年以来,该校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取大专院校的近5000人,在全国高中数、理、化、外、生等学科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有237人次,其中有6人次先后进入国家奥林匹克数、理、化冬令营,1人次进入国家奥林匹克集训队。1998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江西赛区颁奖大会在该校举行。1999年,该校荣获全国高中化学竞赛江西赛区团体总分和个人成绩双第一。2000年,该校获全国高中化学竞赛省团体总分第一名。198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曾嘉奖该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绩优异”。该校先后被评为江西省体育卫生先进单位,江西省实验仪器和教学仪器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园林绿化先进单位、抚州地区文明单位、“十佳学校”、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江西省电教示范学校、江西省优秀重点中学。
临川市第一中学
临川市一中创办于1955年秋,校址在临川市上顿渡镇,初名临川县初级中学。后改名临川县第一初级中学、临川县上顿渡中学、临川县中学、临川县上顿渡公社五七中学、临川县第一中学。1980年列为省重点中学,1995年定名为临川市第一中学,1996年被评为江西省第一批优秀重点中学。
该校占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万余册;有校办印刷厂、胶印室各1个,校办农场有旱地30亩、水田31亩。2000年,有58个教学班,其中美术职业班1个,普通高中班43个,初中班14个,学生3980人(高中2859人,初中1121人);在职教工226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43人,一级教师72人,受国家表彰的9人,受省级表彰的11人。
经过师生长时间的努力,该校形成了团结、朴实、勤奋、健美的校风,严谨、扎实、生动、求新的教风和刻苦、有恒、多思、求精的学风,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该校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制订了一系列德育制度,建立和健全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
体的德育机构,形成校长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教处组织实施,年级和班主任具体执行的网络。根据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水平,学校拟订了各年级德育目标,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将德育工作落实到教学班,重在养成教育。除每周举行一次主题班会和团队活动外,期中安排学生整风活动,期末安排学生操行评定活动。学校明确提出“每个教师都是德育工作者”,“每一堂课都是德育阵地”,寓德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平时,注意运用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组织参观、征文、演讲、影评、文体、书画比赛等活动,将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融为一体,寓德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各项管理制度,均突出“育人”目标,辅之以奖惩,既让学生主动发展,又有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做到耐心引导与严肃要求相结合,尊重信任与必要的指导监督相结合,寓德育于管理之中。卓有成效的德育工作,使学校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其中有舍已救人的全国“三好”学生郑水荣,全国学赖宁先进个人曾颖红,全省“十佳少年”及全国百名好儿童邓党良等。学校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和地区“十佳学校”。
该校把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中心工作,其总体要求是:正教风,严学风,面向全体,重在能力,促进个性发展,全面提高质量。教师以爱岗敬业,赤诚奉献的良好师德出现在学生面前,既重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示范作用,又放心地使用青年教师,做好教师的知识更新工作。狠抓常规教学的落实,对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辅导、质量检查等,都有具体的要求。每学期的期中考试后,都要进行教学大检查,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教研处会同各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出勤情况,分析学生考试情况。同时,分年级召开调查会,征求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的意见,对于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予以调整,激励教师致力教学。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该校共向高等院校输送新生近6000人,其中录取重点院校1300多人。
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该校十分重视对拔尖学生的超前培养。其做法是:从基础年级开始,选好苗子;发挥教师的群体优势,既集体备课,又包干章节内容;课内从严,课外超前;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学为主;利用课余时间举办讲座,单独授课:高考前一段时间,集中培训。1982年,该校4名学生在全区率先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占全国当年招收少年大学生数的五分之一。到2000年,共为全国重点大学输送少年大学生43人。
该校除按上级的规定开设必修课外,还开设选修课和多种活动课,各兴趣小组的活动开展经常。1991年、1997年,该校分获全国首届、第五届生物百项活动团体优秀奖,胡军同学的小发明获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该校在全国初中学科竞赛中,13次获江西赛区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15次获地区团体总分第一名,近500人次在地级以上各类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全国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竞赛江西赛区授奖大会先后6次在该校举行。
该校鼓励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特别是课堂教学的改革,以开发和提高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其中语文的“协调导练”、数学的“目标教学”、物理的“情感一兴趣一能力”教学,英语的“听说读写情景教学”和政治的“自学指导教学”等,均取得较好效果。尤其是正在全校全面进行的“两本位五环节教学模式”试验(两本位:学生本位、能力本位;五环节:预习——教师点拨——练习反馈——研究与应用——小结),成效显著,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体积极性,深受学生欢迎。
该校还十分重视教学手段的更新。8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电化教学试验,进入90年代后,绝大部分教师能在教学中运用电教手段。英语组教师从1987年起,历时5年,6易其稿,自编了《高中英语听说训练》教材一套(包括教师用书、学生用书、录音带、投影片),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省音像公司审查通过,由省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在全省推广使用。1998
年以后,该校又增添一大批最先进的电教设备,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该校4次被评为省电教先进单位,1997年被定为全国、全省电教示范学校。
1958年,该校被国家教育部、体委评为全国体育运动红旗学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认真开展学生体育达标活动,坚持“三操”,定期举行师生田径运动会,经常组织班级之间的小型体育比赛。该校是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田径队和篮球队。在普及的基础上,竞技体育,成果显著,曾为国家田径队输送运动员2名,向省体工大队输送运动员6名;9人参加全国性的运动会,1人次破全国纪录,3人获国家运动健将称号,5人次破省纪录。1993年,该校被评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全国体育锻炼达标先进单位。1997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
临川市第二中学
临川市第二中学创建于1978年,初名临川县二中,1995年更名临川市二中。校址在临川市上顿渡镇。1996年1月,经省验收,晋升为省重点中学,同时被评为江西省优秀重点中学。2000年,有初、高中6个年级54个教学班(高中40个,初中14个),学生3180人(高中2123人,初中1057人)。教职工208名,其中高级教师41名、一级教师97名、特级教师2名,师资学历合格率达99%。校园占地面积102亩,校舍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万余册。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根据《中学德育大纲》,编制《临川二中德育手册》,发给学生人手一本,其中包括《临川二中德育系列实施计划》、《中学生守则执行细则》、《思想品德评分方案》、《操行等级评定细则》,《文明班级评比条件》等;长期坚持开展创文明班级每日百分赛活动和学期初、学期中学风大整顿活动,定期举办法制学习班,充分发挥升旗、班会、读好书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生产劳动、社会调查、演讲比赛、知识比赛、评选“十佳学生标兵”、文化节、科技节等活动的教育功能,深化“五爱”教育。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校训校风、教育目标、法规摘抄、橱窗报栏和催人奋发的标语口号,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形成浓厚的育人氛围;办好校史展览、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画廊,上好电视教育课,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该校还注意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设立校长信箱,聘请校外辅导员,定期召开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和当地派出所、武警消防部队开展警民、军民共建活动,形成强大的德育工作合力。在抓好学生德育工作的同时,加强师德建设,制定《勤政廉政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细则》,开展树师表形象,创优良校风,为培养跨世纪人才作贡献系列活动和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在职称评聘、评模评先、晋级提拔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全校形成了勤学、守纪、求实、争先的校风和团结、严谨、务实、奉献的教风。1985年,该校荣获共青团中央“开辟多种渠道,培育新型人才”奖旗。校团委13次受共青团县(市)、地、省委表彰。学生中有200余人次被评为地、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2000年7月,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定为江西省德育示范学校。
该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截止2000年,已为全国高校输送5000多名新生、近百名大学保送生、28名少年大学生。该校十分注重开发学生智力,努力培养创造性人才,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竞赛中,共获全国一等奖84人次、二等奖153人次、三等奖230人次,省级奖320人次,其中有15名同学先后代表省队进军全国中学生学科冬令营(奥林匹克班)或全国决赛,争夺参加国际奥赛资格。学校11次
荣获江西赛区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团体第一、二、三名。江西赛区授奖大会先后4次在该校举行。1989年起,连年获全区青少年计算机竞赛(中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1994至1997年,连续4年6次代表省队参加全国计算机决赛。2000年10月,被中国少年科学院定为全国科技教育活动示范基地(全省唯一)。
该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生个性、特长培养。除认真抓好课堂教学,开展数、理、化等学科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外,还按照自愿报名、老师推荐的办法,先后开设美术书法、歌咏舞蹈、管弦乐器、田径球类、文学阅读、电脑技术、实验操作等近十门活动课,组建了由36人组成的中学生铜管方队。1993年秋,开办美术职业班,后又开设美术油画专业班,开展引进职教因素的尝试。在高一年级开设计算机、英语听说、学法指导、科普讲座四门任选课,并做到师资、课时、场地、学生、器材“五落实”,培养了一批“合格加特长”的人才。学校美术职业班除成功地举办了全区“喜迎香港回归”商品油画展外,还向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校输送了40多名学有专长的人才。
该校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工作成绩显著。从1987年起,两次获抚州地区体育传统学校田径比赛男女团体冠军,6次代表全区参加江西省“长江杯”体育传统学校田径比赛,男队曾获团体第二名,女队2次获团体第四名,4次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计参加全国级(少年)比赛,共获金牌4枚,铜牌1枚;省级比赛,金牌25枚,银牌15枚,铜牌34枚;地区级比赛,金牌96枚,银牌47枚,铜牌39枚。先后向省体工队、省体校和高校体育系输送体育人才80余人。学校先后15次被评为江西省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集体、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学校、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并被批准为江西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
该校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针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70%的特点,学校领导采用“激上去(目标激励)、带上去(传帮带)、用上去(合理使用)、促上去(检查评比)、逼上去(奖罚分明)”等一套办法,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青年教师中,有18名中共党员、7名高级教师、31名一级教师、9名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其中有16人担任了教研组长以上职务。全校教师敬业爱岗,刻苦钻研,著书立说,先后撰写教育教学论文1000多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发表30篇,省级刊物发表112篇,有167人次获奖。20多位教师的教学论著在省内外出版发行,30多名教师参加省、地优质课、示范课、实验操作等竞赛获奖,10多位教师的教改课题在省、地立项。30多位同志先后受到省、地级有关部门表彰,其中有6人次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
该校先后多次被评为省、地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十佳学校”,江西省青年教师工作先进学校,江西省首批电教示范学校,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等。2000年,被国家环保局、教育部评为全国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先进学校。
临川市第三中学
临川市三中创办于1966年秋,初名抚州市三中,校本部设在城外正觉寺侧建昌会馆,二部在城南。1968年,本部并入二部。1969年,与市十小合并,改称育红学校,分设中学部、小学部。1970年,恢复三中校名。1971年,成为完全中学。1980年,定为省重点中学。1996年,改名临川市三中。
该校占地面积60亩,校舍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万多册。2000年,有教学班44个(高中24个班,初中20个班),学生2650人,在职教工123名,其中高级教师45名,
一级教师65名,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占教工总数的90%以上,获全国、省、地、市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和拔尖人才的近60人次。全校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教学论文和教学经验发表于各级各类报刊,至1997年底,国家级报刊的有40多篇,省级的有80多篇,地、市级的(含年会获奖论文)有160多篇。
该校注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德育首位意识,开展了以党和国家重大事件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以争先创优百分赛为形式的遵纪守法教育活动,以创建文明校园为中心的“免疫工程”活动,以“六五四三”德育工程(即做到“六不”:不看黄色书刊、录像,不进“两室三厅”——游戏机室、桌球室、卡拉OK厅、录像厅、营业性舞厅,不跟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交往,不乱丢乱画,考试不舞弊,不乱花钱;进行“五心”教育: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开展“四个一”活动:每天搞一次环境卫生,每周举行一次升国旗仪式,每月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参加一次社区德育活动;组织“三百”活动:看百部爱国影片,唱百首爱国歌曲,读百本爱国图书)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促进校园文明程度和学生素质的不断提高。
严格管理是该校特色。该校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均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实行教师聘任制,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量、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等进行考核,通过建立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对教师实行德、能、勤、绩的考核量化管理,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校风、教风、学风的转变。(二)推行年级负责制和教研组长例会制,发挥年级组协调教学、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发挥教研组的学科教研优势,针对学科特点,确定教研项目,选好教研课题,完成教研任务,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三)严格教学管理,力求做到“六个注重”:即在目标上,注重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在制度上,注重教学常规的落实;在教学环节上,注重课堂效果;在教学关系上,注重教风、学风建设;在领导作风上,注重深入教学第一线;在管理措施上,注重健全制度、检查落实及考核评估。每次考试做到严格组织,严谨命题,严格监考,严肃阅卷。(四)严格师表规范,在党员中深入开展“三忆、四比、五带头”活动(即忆入党誓词、忆党的宗旨,忆入党以来的表现;比学习,比奉献,比表率,比成绩;带头贯彻党的决议,带头搞好本职工作,带头维护团结,带头维护校园治安,带头廉洁守纪),在教师中,推行以爱国奉献、爱校敬业、爱生育才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建设十条规定》、《教师忌事忌语二十条》,要求教师树爱业之德,扬勤业之风,开创业之路,争立业之绩,切实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为加强素质教育,该校确立以学生的身体素质为主体,以心理素质为中介,以品德素质为导向,以智能素质为中心的奋斗目标体系,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校开设了微机课、语音课、劳技课、音乐欣赏课,组建了舞蹈队、合唱队、鼓乐队、体训队以及数、理、化、生、微机奥赛小组和写作、英语、绘画等共十几类几十个兴趣活动小组;开办高、初中艺术特色班;每年定期举办校运会,组织新生军训,举行演讲、书画、文艺比赛,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高中新课程计划》有效实施。到2000年,学校共为高等学校输送学生近4000人,参加全国、省、地各类学科竞赛,有350人次获奖。学校篮球、足球、毽球多次获地区竞赛冠军,女篮、女足曾获全省比赛第二、三名,并为体育院校输送了一批人才。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该校逐步形成团结、勤奋、求实、进取的校风,严谨、扎实、创新、协作的教风,刻苦、有恒、勤思、互助的学风,多次被评为市文明单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办学效益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地区绿化先进单位;1999年,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
崇仁县第一中学
崇仁县一中始创于1939年,初名崇仁县立中学。1956年增设高中,改名崇仁县中学;1978年,更名崇仁县第一中学;1980年,列为省重点中学。学校占地面积近100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2000年,有教学班59个(高中32个,初中27个),学生3720人(高中1995人,初中1725人);教职工225人,其中高级教师18人,一级教师71人。
该校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总支为决策中心,德、智、体、美、劳五育均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德育工作由党总支直接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其中教职工思想教育由办公室、工会具体实施,学生思想教育由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分管。教学管理方面,坚持校长负责制,校长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副校长抓具体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常规的督查,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等。年级组负责教育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对本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教研组和备课组进行教学教研的具体操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均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德、能、勤、绩的考核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建有校领导巡视制度,行政值日制度,各处室班组工作和出勤情况报表制度,行政检查汇报制度,期中、期末工作计划总结制度,以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该校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坚持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开展“爱我中华”、“爱我家乡”、“爱我一中”读书读报活动,做到爱国主义教育与爱家乡、爱学校、爱学习的教育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常规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和示范教育相结合。学校还制定德育工作常规,有计划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既坚持课堂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又根据学生的个性和爱好等特点,因材施教;在学好必修课的基础上,增设选修课和劳动技术课,做到“三课”并举;以课堂教学为主,开辟第二课堂,做到课内与课外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强调教师的敬业精神和集体协作,坚持集体备课,注重年级学科组的相互配合,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两个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每学期都举办文艺演出、书法绘画比赛,在省、地、县比赛中曾多次获奖。大力开展体育活动,积极进行课余训练和各类竞赛,每年举行一次校运会,学生体育合格率达10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该校先后被评为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团委,地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学雷锋先进单位。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向高等学府输送了3000多名优秀学生,在初、高中的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竞赛中,获国家级奖64人次,省级奖136人次,地区级奖260多人次。
宜黄县第一中学
宜黄县第一中学创办于1939年,初名宜黄县立中学,校址设城北龙泉寺。1942年遭日军焚毁,迁吴南村公祠等多处。1949年夏,县人民政府接管。1958年开设高中班,改名宜黄县中学。1972年,校址迁城南革命烈士纪念碑东侧,即现址。1980年,定为省重点中学。1981年,易名宜黄县第一中学。2000年有教学班38个(高中23个,初中15个),学生2461人(高中
1448人,初中1013人),教职员工168人(包括离退休25人),其中特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17名,中级教师50名。学校本部占地面积79亩,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该校实行民主管理,引进和不断完善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积极性。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两级管理,年级为主”,党小组建在年级组,处室主任兼年级主任,校级干部挂靠年级指导工作。教师教学工作“个体进行,集体奏效”,促使教师广泛参与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每三年一届、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制度,增加了学校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校长值周制、处室正副主任值日制的实行,使学校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宜黄一中教学目标评估条例》的制定及实施,促进了全校教工争为人先、敢为人先良好风气的形成。一批教师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地优秀教师,4人被评为地区学科带头人,1人被评为地区拔尖人材。教师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数百篇,出版教学专著十余集(本)。
该校以砺志、勤奋、廉洁、守纪、健美为校训,建立和完善以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工作格局,坚持育人为本,以德立校,制定了职能部门负责、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责任制,把德育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常抓不懈。在德育工作中,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导向,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德育渗透,尤其注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后进生转化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道德水准。
为实施素质教育,该校致力于建立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建构课内与课外结合,主导与主体结合,知识与能力结合的教学模式。为了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按部颁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积极倡导向45分钟要效益;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提出“功在课内,功在平时,课内打基础,课外求发展”的教学方略;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把教学研究的重点放在学法指导上,优化教学方法、教学行为和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该校组建了鼓号队、田径队、篮球队、美术兴趣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每年举办校运会、艺术节活动,提高学生的文体素质。
1984年以来,该校向高一级学校输送学生近3000人。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小发明活动,多次获国家、省、地奖励。
乐安县第一中学
乐安县第一中学创办于1939年,初名乐安县立中学。1958年增设高中部,改名乐安县中学;1978年更名乐安县第一中学;1980年被定为江西省重点中学。学校占地面积85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2000年,有教学班33个,在校学生2489余人;教职工147人,其中高级教师22人,一级教师42人。教师中有省优秀班主任,地、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学科带头人30余人。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以“五校”(即业余党校、共青团校、学生干部培训学校、红专学校和家长学校)为德育工作主阵地,采用学习文件、主题班会、参观访问、编辑简报等形式,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乐安是革命老区,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县博物馆等思想教育基地的优势,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并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定期对全校的班干、团干和学生会干部进行岗位培训,经常邀请英模人物和自学成才的典型以及学生中的先进人物,作专题报告和经验介绍,对学生进行前途理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利用家长来自社会各层次的便利条件,加强
社会各界与学校的横向联系,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采用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
该校制定了《教学管理条例》、《教师行为规范》和《教师奖励细则》。教学工作实行年级组、教研组“双轨”负责制。年级组抓教学管理,教研组抓教学研究和课外活动兴趣小组。为改进课堂教学,开展了“五课”活动,即新教师的过关课,青年教师的优质课,老教师的观摩课,校领导的示范课,外出参观学习教师回来后的汇报课。为鼓励老教师焕发青春,中青年教师积极进取,该校设立“老黄牛”奖和“千里马”奖,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不同年龄段教师,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该校严格按教育规律办学,培养团结、守纪、拼博、奋进的校风,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建校以来,向大中专学校输送4000余名毕业生,其中大学少年班学生6名。许多教师撰写的论文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制作的教具在全国性教具展览会上展出。在校学生,有数十人获全国数、理、化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十余人在青少年小发明竞赛中获得好名次。
南城县第一中学
南城县一中位于秀出东南的麻姑山下,风光秀丽的盱水之滨,始建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初名建郡中学。后几经变迁,更名十余次。1923年,更名江西省立第十一中学;1928年,易名省立第十二中学;1936年,增设简师并改名南城乡村师范;1939年,另址创办南城县立中学;抗战胜利后名南城县中学;1954年始办高中,成为抚州地区第二所完全中学,生源来自南丰、南城、黎川、金溪、临川、资溪六县,校名为江西省立南城中学。1957年,从旧益王府迁到现址。1979年,更名为南城县第一中学。1980年,列为江西省重点中学。
该校占地面积1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平方米。2000年,有52个教学班(高中36个,初中16个),在校学生3178人;教职工260人,其中专任教师201人,高级教师48人,一级教师56人,特级教师1人,县级拔尖人才2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劳模5人,省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7人。学校拥有15个电化教室、实验室和仪器室,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语音教室、多媒体投影教室、演播室、软件制作室等,还有地面卫星接受传播系统和校内闭路电视系统。全校共有计算机97台,每个教室都安装了闭路电视。投资200多万元的逸夫图书馆藏书7万余册。校内有全封闭400米跑道大型运动场、全封闭灯光水泥篮球场4个及一个集音乐、美术、体育为一体的文体教学活动中心。学校还有投资220多万元的全省一流的学生公寓和食堂。校内生物园奇花异草,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学校被教育部定为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被省教委定为国防教育试点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江西省绿化先进单位。
该校坚持德育立校,创建了“开展‘三旗’教育”(党旗教育、国旗教育、团旗教育),“开展‘四有’活动,实施跨世纪育人工程”、“吃好‘三餐饭’(精美的早餐——国旗下的讲话,丰盛的午餐——读报、班团队活动,营养晚餐——收看新闻联播),培育爱国心”等一系列德育模式。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每天组织学生收看电视新闻联播,把德育与听、说、读、写教学融为一体,这种“爱国主义教育的营养晚餐”入选中宣部和原国家教委编写的《爱国主义教育一百例》。该校德育工作自成体系,制度健全,措施扎实,收效显著。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西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校、江西省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并连续三年被评为抚州地区“十佳学校”,连续六届被命名为江西省文明单位。
该校坚持科研兴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足一般生源,面向全体学生,争创重点业绩。学校严格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向教改和教研要效益。教师中已出版专著30多部,在国家和省级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50多篇。语文教师宁冠群创立的“六环节四步迁移单元教学法”,被有关专家列为当代典型而有影响的九种模式之一。该校承担的中央电教馆“九五”科研课题子课题《基于计算机辅助的初中数学练习设计》已经国家专家组终期验收,获得好评。语文特级教师谢敏带领教师进行高中各科的“六课型”实验,取得良好效果。学校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从1977年以来,向全国高校输送合格学生5000多人,其中少年大学生41名。1993年,该校创全国初中数学联赛10人参赛10人获奖、满分1人,一等奖7人的突出成绩。初中生吕侣参加全省计算机竞赛,连夺1996、1997年高中组之冠,并代表省赴香港比赛。1999年高考,该校吴淑姣同学以638分的成绩夺得江西省文科状元。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和医疗室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并被评为江西省优秀重点中学。
南丰县第一中学
南丰县一中前身为南丰县立中学,1939年创建,校址为“琴台书院”旧址。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党团组织创始人之一的赵醒侬烈士,少年时期曾在该书院求学。1958年,成为完全中学,易名南丰县中学;1979年,易名南丰县第一中学,次年被定为省重点中学。该校占地面积200亩,其中校本部100亩,另有大坪嵊蜜桔农场100亩,校舍总面积2万平方米。2000年,有47个教学班,(其中高中32个班,初中15个班),学生2727人(高中1964人,初中763人);教职工207人,其中高级教师46人,一级教师69人。截止到2000年,共培养初中毕业生11727人,高中毕业生8188人,为大中专院校输送合格毕业生近5000人。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首位原则,根据青少年特点,对德育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逐步完善了德育工作“六个一”:每天一次10分钟读报,每周一次班会,每月一次班主任会,一次业余党校、团校活动,每学年一次优秀人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工会积极分子、优秀班干、三好学生等)表彰大会和一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形成五项制度:升国旗及国旗下讲话制度,文明教工、学生、家长评比制度,班级德育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家长会制度,教代会制度;建立了“四栏”:新华社新闻图片栏、墙报栏、读报栏、评比栏;建有“三个德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军民共建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1987年,该校被省委评为思想工作先进单位。1988年、1989年,两度被评为全国德育先进学校。90年代,先后被评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学校(1995年)、地区“十佳学校”、地区文明单位。199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重点中学。1997年、1999年,被评为省文明单位。
该校组织教师大胆改革教学方法,对教育教学规律进行了有益探索。语文特级教师熊信之的“三六九阅读教学法”,从1979年开始试验,培养初中学生独立的阅读能力,闯出了一条新路子。高中物理“四步教学法”经验,获得全区同行的肯定。初中物理开展家庭实验活动的经验,获华东地区奖。此外,高中开展了语文“四合一”教学法试验,初中开展了语文“缺口教学法”试验,均取得较好成绩。
该校课外活动小组制作直观教具和科技作品数百件,其中,数十件获奖,如学生制作的地理模型《祖国的宝岛——台湾》,获省一等奖和全国二等奖,氢原子电子云演示器获省一等奖,并被国家教委评为优秀教具。美工课外活动小组被评为省先进组,获团中央表彰。1995年,
获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生物百项活动优秀奖,省二等奖。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获地级以上奖200多人次。1998年,该校学生曾冬林获全国高中数学竞赛全省第一名,江西赛区授奖大会在该校举行。
为适应向素质教育转轨,该校编纂了《素质教育一一教改的主要任务》,作为师生必读书,制定《南丰一中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和《南丰一中实施全日制普通高中任选课和活动课计划的方案》,完善目标管理机制。1991年,该校制定《年级工作条例》,明确年级的责、权、利,实行以年级为实体的管理体制;同时确立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善谋实干、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大力培养敬业、爱生、博学、求精的教风和立志、尊师、勤学、守纪的学风,努力办好学校,提高教育质量。该校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从思想、政治、业务、生活等各方面精心培养、关心教师。1991年以来,有20名教师加入中共组织,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提拔到校处级领导岗位,完成了学校中层干部的新老交替。对青年教师,采用“选苗子,压担子,重培养”的办法,大胆使用,使教师队伍保持旺盛的活力。
黎川县第一中学
黎川县一中创办于1941年,始名黎川县立中学。1958年开办高中,翌年更名黎川县中学。1977年易名黎川县第一中学。1980年定为省重点中学。该校占地面积46.2亩,校舍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2000年,有43个教学班(高中25个,初中18个),学生2661人(高中1499人,初中1162人);在编教职工165人,其中高级教师21人(内含特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54人,本科学历48人,大专学历85人。教师中受国家、省、地表彰的有38人次,被评为地、县学科带头人8人,县拔尖人才1人。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抓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995年,学校推出“3+1”德育新模式(“3”即对学生的三项教育目标:在家做个好儿女,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1”即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分年级确定一项德育主题),让学校、家庭、社会共育人才。“3+1”德育实验被列为江西省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项目之一、全国学习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二级子课题,其研究成果《“3+1”德育系列工程研究与实践活动报告》及附件《活动个案百例》,在1996年全国活动课教学研讨会暨首届成果鉴定会上,获中国教育实验研究会成果奖,在中国学习科学学会指导实验研究中心、全国千所学习科学实验学校总校1996年学习指导研究优秀成果评比中,获二等奖。
该校在强化德育工作的同时,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积极探索普通教育改革的途径。学校除按国家教委规定开足课程外,还增设选修课和活动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实行课内与课外同步,基础课程与活动课程并行。1995年,开展由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指导的初中数学示例演练实验,努力变“备教”为“备学”,变研究“教法”为研究“学法”,变教学生“学会”为教学生“会学”,收到明显效果。该校坚持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制度,每年举办秋季田径运动会。在第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该校学生在男子三级跳远比赛中,以14.27米的成绩创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新纪录。
在教学管理上,该校改计划管理为目标管理,改教研组办公为年级办公,改教学常规的一般检查为量化评分。高中部与宜黄县一中、南丰县一中、南城县二中、临川市三中开展协作,互相促进;初中部与本县洵口、厚村、华山、中田、龙安、社苹中学结成“七校联合体”,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导处既抓教学过程管理,又抓教学终端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1977年
恢复高考以来,为大中专学校输送合格新生3000余人。1982年至1997年,该校教师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学生参加各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50余人次。
在后勤工作上,该校坚持勤俭办校的方针和服务教学的宗旨,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后勤工作队伍,实现了后勤管理制度化和民主化。学校有年产值20万元的印刷厂,师生食堂、小吃部、小卖部、医务室、电机房等服务设施齐备。1990年,被地区教委评为财务、会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同年5月,中央教育电视台对该校后勤、食堂工作进行现场采访。
1992年以来,该校连续四次被省政府命名为省文明单位。1997年9月,被定为江西省德育示范学校。2000年7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广昌县第一中学
广昌县一中创建于1942年,初名广昌县立中学。1949年10月,更名广昌初级中学。1958年,增设高中部,更名广昌中学。1969年,更名广昌县城郊五七中学,隶属城郊公社,第二年恢复原建制。1980年,定为省重点中学。1987年,更名广昌县第一中学。校牌“广昌一中”四个大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苏维埃时期首任中共广昌县委书记杨成武同志的手书。该校占地面积204亩,校舍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另有校办农场水田17亩、旱地4亩、山林20余亩。2000年,有教学班40个(其中高中22个、初中18个),在校学生2521人(高中1351人,初中1170人);教职员工155人,其中高级教师20人,一级教师4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占98%。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优秀裁判员1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优秀班主任2人。获全国优质课竞赛一等奖1人,三等奖1人,获省级优质课竞赛一、二等奖4人次。教师在各级教育教学刊物发表和在各级学科教研会上交流或获奖的教学论文200余篇。
该校在德育工作中,注重起始年级的养成教育,采取得力措施,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落实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注重校园文化对学生的熏陶作用,1995年,成立文学社、集邮协会、摄影小组,创办《并蒂莲》文学刊物。1990年10月始,在高中生中举办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届招收学员40人,学制二年,学校编写了一套适合中学生特点的党建教材,计八课五万余字,加强党课教育。八年来,共培训学员320人次,其中11位同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教学上,制订了《广昌一中教师教学业绩评估方案》,重视学生基础知识的教学,注意学生各学科的和谐发展。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10人次,省级奖30余人次,地区级奖100余人次。体育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既搞好群众性体育活动,又抓好体育人才培训,成绩显著。1986年至1997年,获省级运动会前三名5人次,其中获金牌1块;获地级运动会第一名50余人次,3人破地区中学生运动会3项纪录。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先后为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输送体育人才近百人。1986年,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定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7年,被国家体委、教委定为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89年,被国家体委、教委评为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1994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该校十分重视艺术教育,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初中美术课、高中艺术欣赏课,抓得扎实。课外美术小组配备了专职教师,在美术教学上,逐步形成“打牢基础,发展个性,开阔视野,全面提高”的特色。师生美术作品多次参加省、地美展。恢复高考以来,该校考入全国美术院校学生60余人,考入中等美术学校和师范美术专业班学生20余人。
该校创办50多年来,培养了2万多初、高中毕业生,多次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1980年3月,省长白栋材签署“江西省人民政府嘉奖令”,嘉奖该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绩优异”。1982
年,被评为省教学仪器管理和电化教学先进单位。1991年,被评为省绿化先进单位。
金溪县第一中学
金溪县一中创建于1939年秋,初名金溪县立中学,校址始设于金溪县黄通乡;1941年春,迁至金溪县双塘乡竹桥村。是年秋,县人龚学遂以何应钦之名在金溪县浒湾镇黄坊村创办应钦中学,县立中学并入应钦中学,一块校牌,两套人马。1943年,与应钦中学分开,迁至当时县城文庙内(即现校址)。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改名金溪县中学。1958年,增设高中班。1975年,改名金溪县第一中学。1980年,被列为省重点中学。
该校占地面积110亩,其中农场60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2000年,有55个班(初中20个,高中35个),在校学生3395人(初中1287人,高中2108人);在岗教职工164人,其中专任教师146人,高级教师31人,中级教师53人;本科毕业51人,专科毕业96人。1981年以来,教师中有9人次受到全国、省、地表彰,其中全国优秀教师4人。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为大中专学校输送合格新生近4000人。
该校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开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兴趣,全面提高学生素质。1990年以来,学生在全国、省、地、县各类学科竞赛中,先后有365人次获奖。
该校重视体育工作,组建了常年集训队,培养了一批体育爱好者和运动员后备力量。先后为国家输送飞行员3名,为江西体工队输送的举重运动员沈玲玲,抓举、挺举曾五次打破世界纪录。
学校大力培养青年教师,一方面鼓励青年教师在职进修,一方面给青年教师以充分信任,放手让他们挑大梁,使一批青年教师脱颖而出。高三、初三年级的把关教师,85%是青年教师。12位青年教师参加省、地青年教师优质课教学大赛获得优异成绩。数学教研组积极进行教改实验。1996年,被江西省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定为“数学指导发现法教改基地”。
资溪县第一中学
资溪县一中创办于1940年,初名资溪县立中学。1949年停办,1950年恢复。1959年,更名资溪县中学,开办高中班。1980年,列为省重点中学。1982年,更名资溪县第一中学。该校占地面积33.3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2000年,有教职工149人,其中高级教师19人,一级教师53人;大学本科学历占31%,大专学历占65%。有教学班39个(其中初中21个班,高中14个班),学生2156人(其中初中1162人,高中994人)。
该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从严治校十项规定》,狠抓教师队伍建设。教学上实行“三制一管理”。“三制”:一为岗位责任制,实行定岗定员定职责,竞争上岗,责任到人;二为听课评课制,青年教师每学期必须听满15节课,举行一次公开教学,课后必须认真评课,充分吸取别人的经验和长处,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三为检查评比制,定期检查教学常规以及教研组活动情况,期中、期末考试进行分班质量分析。“一管理”,指加强教师业务管理,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对教师的各项检查、评比分别登记入档,并反馈给教师本人,促进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做好各项工作。
该校重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实施“两制两活动”。“两制”:一、班级评比制度,政教处和团委对全校各班每天的日常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当天公布结果,学期结束进行总结评比,
并把它作为班主任的考核记入档案,促进班主任加强对班级的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二、家长会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的情况,鼓励家长积极参与管理,形成学校、班级、家长联系网络。“两活动”:一是在教师中广泛开展学科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教师坚持教书育人,教会学生做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二是以团委为中心,广泛开展业余党校和业余团校活动,组织先进青年,学习《党章》、《团章》,开展学雷锋活动等,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该校坚持课堂教学为主,课外活动为辅,相互促进,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立足45分钟,把听、说、读、写、练溶为一体,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各学科知识;同时组织课外兴趣小组,开展社会调查、小发明、小论文和学科竞赛等活动,把课堂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教师也从中了解学生的不足,以改进课堂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该校形成了严谨、朴实、团结、活泼的校风,敬业、爱岗、勤教、求实的教风,勤学苦练、遵师守纪、艰苦朴素、团结拼搏、勇于进取的学风。1980年以来,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毕业生近2000人,其中,1990年,该校女学生余琪以628分的成绩摘取全省理科的桂冠,被清华大学录取。从1988年以来,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比赛,有17人次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35人次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教师中先进模范人物不断涌现,有8人被选为县人大代表,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13位教师当选为县政协委员。教师在地区、省、国家级刊物发表教学论文、经验总结200多篇。
东乡县第一中学
东乡县一中创建于1939年秋,初名东乡县立中学。1949年,改名东乡县中学。1976年,定名东乡县第一中学。1980年,定为省重点中学。学校座落于东乡县城以西1华里的龙山上;山下有清泉自石壁汨汨流出,名“师水”。老校友、革命家舒同曾为该校书写“龙山师水总难忘”的题词。该校占地面积200亩,校舍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校办农场有水田旱地约50亩。2000年,有教学班47个(初中12个,高中35个),学生2770人(初中874人,高中1896人);教工208人,其中高级教师27人,中级教师58人。
该校注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校办农场有水田200余亩,旱地100余亩,全靠师生耕种,每年收稻谷16万斤,蔬菜基本自供自给;办有养猪场,养猪200多头;还办有校拉丝厂、制钉厂。学生利用劳动课参加生产,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曾多次受到省、地教育部门表彰。1964年,该校被列为全省3所学制改革试点中学之一,省教育厅工作组进驻学校,组织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教师10余人编写二年制初中教材和教学大纲,并于1965年选定初一年级2个班进行教改试验,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终止。1977年恢复高考后,该校在抓学习的同时,并没有放松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劳动列入课表,有老师带班,有专职教师讲授有关工农业生产知识。学校还排除干扰,保留了校办农场,为开展劳动教育提供了基地。
该校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建立了校长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政教处组织实施,年级和班主任具体贯彻的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在内容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根本,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以品德养成教育为重点,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把“树理想、创‘三好’、学规范、见行动”与“学雷锋、学张海迪”、“五讲四美三热爱”和
“做文明学生(教师),创文明班级(教研组),建文明学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以中学生守则为准绳,坚持经常性的常规教育,严格校规校纪,形成了较完整的德育体系。教师结合本学科特点,充分挖掘教材内含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因素,以灌输、熏淘、感染等方式,将德育贯穿于全部教学活动之中。重视培养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树立良好风气。1978年以来,先后有近100名学生评为省、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1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全省模范班主任和优秀教师。1997年,学校被省评为文明庭院。
从80年代初开始,该校以改革教学方法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学校按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制定教师备课、辅导制度、班主任工作制度,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定期考勤考绩,逐步形成严谨的教风。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开辟第二课堂,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1977年以来,为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输送新生3400余人,其中本科1000余人,专科1100余人,高校少年班5人,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者168人次,其中获国家级奖39人次,省级奖53人次,地级奖76人次。1996年,该校初三(2)班学生胡亚军发明的甘蔗剥叶器,获全国第七届青少年科技小发明比赛一等奖、茅以升科技基金奖、中国科技馆首届科技新苗奖,并获国家专利权。1997年3月,胡亚军同学作为江西省唯一代表赴京参加中国科技馆首届科技新苗奖颁奖大会。
在开展经常性的文艺体育活动方面,该校也有突出成绩。1993年,被评为江西省中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单位。1997年,该校运动员代表东乡县参加抚州地区第十届运动会,获金牌21枚,银牌15枚,铜牌17枚。
该校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特别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知人善任,使一大批青年教师在实践中得到提高,成为教学的顶梁柱。同时,注意发挥老教师的作用,成立了老教师为主体的文、理督导组,深入教学第一线,与青年教师共同商讨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取得丰硕成果,1980年以来,在全国、省、地级刊物发表、交流教学论文200余篇。
广大教师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教方法,总结教学经验,语文学科的“五步四课型教学”,将一堂课分为听、读、议、讲、练五个步骤,每单元分为理论课、示范课、实践课、小结课四种课型,做到理论定向,示范引路,实践迁移,小结提高,经过不懈努力,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显著提高。物理学科“三个转化”试验,既减轻学生负担,又提高教学质量,受到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一致好评。
临川市第七中学
临川市七中创办于1981年,校址位于市赣东大道南端,初名抚州市七中。1995年,抚州市与临川县合并,定名临川市七中。该校占地面积30亩,校舍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2000年,有25个教学班(其中初中19个,高中6个),在校学生1130人;教职工170人,其中高级教师15人,一级教师69人,地、市学科带头人3人,省、地、市先进工作者60余人。
建校以来,学校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兴教研之风,激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改革,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1995年以来,该校有40余篇教学论文在省、地、市报刊发表或学术研讨会上获奖;一批教师在省、地、市学科优质课竞赛中获奖,其中
获1995年全省初中英语优质电教录相课评比一等奖1人。1990年,被评为抚州市文明单位。该校根据普通中学的特点,加大素质教育的力度,在高中年级发展特色教育,体育和艺术教学成绩显著。学生参加省、地、市学科竞赛,获优异成绩。1992年,获抚州市第二届艺术节中学组一等奖。曾在该校就读的举重运动员秦广,在省第八届运会82.5公斤级举重比赛中,连破三项省少年纪录,荣获第一名。
临川市第九中学
临川市九中创办于1957年,始名抚州市初级中学,校址设梅庵路北段(现抚州机床厂)。1959年开办高中,更名抚州市二中。1968年,与抚州市一中合并,改称抚州针织内衣厂五七中学。1969年,复办抚州市二中,校址设文昌桥东天主堂旁。1996年,改名临川市九中。该校占地面积31亩,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2000年,全校有学生1052人,教职工102人,其中高级教师29人,一级教师43人。
该校以“严、爱、勤、朴”四字为校训。首先“严”字当头,领导严格管理,教师严谨执教,学生严谨治学,全校教职员工严于律己;同时,以陶行知“爱满天下”的名言激励全校师生,以“爱”为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科学,热爱师长,热爱学生;全校师生在工作学习中落实一个“勤”字,勤勉工作,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在待人接物中体现一个“朴”字,为人质朴诚实,生活艰苦朴素,形成团结、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扎实、善诱、爱生的教风,勤奋、进取、尊师、守纪的学风。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特色教育当做学校的办学宗旨。通过学习、贯彻、督导《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好学生条例》、《文明市民公约》,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道德风范,在学校做好学生,在家里做好孩子,在社会做好公民;通过政治理论著作、先进人物事迹的学习,开展树文明新风,做时代新人的活动,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在教学方法上,遵循因材施教原则,更新教育观念,处理好书本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关系、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的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关系,学生既学好必修课,又在选修课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成为基础扎实,学有专长的人才。
该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紧紧把握“计划一备课一上课一辅导一考试”五个环节,培养教师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的作风,敬业、勤业、专业、精业的精神;同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开辟广大教师的用武之地,鼓励教师吸取教学改革中的新成果,大胆实践。不少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中闯出了新路。其中数学的“Q·Z·Z”启发式自学指导教学法,经过三年试验,实验班以80%的优秀率及平均分高于对比班20多分的优异成绩,通过验收,获得专家好评。该校还通过岗位练兵,让青年教师挑大梁,在实践中增长教学才干;通过参加师大函授、电大培训,帮助部分青年教师学历达标,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一批教师先后被评为省、地、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临川市第十中学
临川市十中创办于1992年,座落在临川市红桥镇,其前身是临川县第三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78亩,校园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藏书1万余册。2000年,全校有教职工153
人,其中本科学历35人,专科学历7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1.3%,高级教师15人,一级教师3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30%;有高中教学班31个,学生2100人,初中教学班14个,学生890人。
该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重大工作由行政会议决策,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分工负责。先后制订了《临川十中管理章程》、《校长职权规定》、《各处室工作制度》、《行政会议制度》、《年级组管理制度》、《校长值周、行政值日制度》、《教师办公制度》、《教学管理评估制度》和《班级工作管理评估制度》等,使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该校在用人上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优上劣下原则。按照《班级工作管理评估制度》,对各班的学生出勤率、守纪情况、行为规范、班级卫生、班级风气、爱护公物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各班的等级;定为不合格等级班的班主任,从下一学年起连续两个学年不得担任班主任。按照《教学管理评估制度》,对每个教师的出勤、业务水准、常规教学和教学成绩等进行综合考察,以此作为教师的上、下岗依据。对于其他人员,包括校长在内,也有相应的综合考察制度,由全体教职工监督执行。
在对学生的管理上,该校坚持全天候管理和全方位教育。学生管理实行年级负责制。各年级每天教师进行值日,其职责是加强校园管理,纠正学生课余的不当行为,处理学生中的突发性事件,做到课外管理与课堂管理相结合,形成管理工作的全天候到位。所谓全方位教育,一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进行全面教育,学校狠抓校园环境建设,注意黑板报、玻璃橱窗的宣传,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情景教育;重视名人语录牌的安置,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设立学生劳动基地,按课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定期举行篮球赛、足球赛、田径运动会和书法绘画比赛、演讲比赛,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爱好和特长。二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全方位教育。学期中,以年级为单位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其子女学习生活情况,取得对其子女教育的共识;学期末,发给学生一份假期活动调查表,提出假期活动的建议,要求学生假期开展社会实践调查;并与学生家庭和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取得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临川市唱凯中学
临川市唱凯中学始建于1957年。1960年,招收高中生,成为完全中学。校址在唱凯镇,校园占地面积51亩,校舍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2000年,有27个教学班(高中18个,初中9个),学生1653人(高中1093人,初中560人),近140名教职工,其中高级教师17人,中级教师34人。
该校立足学校实际,坚持教书为本,育人为先,德、智、体全面发展与培养学生特长相结合,常规教学与改革创新相结合,严格管理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着尊重老教师,依靠中年教师,培养青年教师的思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严谨敬业、务实求精的教风,勤学苦练、遵纪有恒的学风,团结勤奋、守纪创新的校风。自创办以来,培养了14000多名高、初中毕业生。1977恢复高考制度后,为全国大中专院校输送学生1519名(含少年大学生3名)。学科竞赛也取得好成绩。1984年,获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一等奖1人,华东六省一市作文竞赛一等奖1人;1994年,获全国“天原杯”初中化学竞赛一等奖1人,并为体育院校输送人才50多名。教师发表或交流的论文,国家级3篇,省级4篇,地级15篇,市(县)级14篇。有4人获地、市优质课竞赛奖,17位教
师受地级以上表彰。
临川市秋溪中学
临川市秋溪中学创办于1956年,原名崇仁县秋溪中学,校址设秋溪乡宜惠渠畔,其前身为崇仁县秋溪小学附设初中班。1957年,初中部与小学脱钩,更名崇仁县秋溪初级中学。1960年,招收高中新生,1962年,又撤销高中部。“文化大革命”期间,易名崇仁县秋溪红卫中学。1969年,秋溪乡划临川县管辖,改名临川县秋溪中学,并恢复招收高中新生。1977年至1979年,招收了一届师范班。1996年,更名临川市秋溪中学。该校占地面积51亩,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另有耕地83亩,山林100多亩,校办印刷厂1个。2000年,有教学班29个(高中12个,初中17个),学生1911人(高中707人,初中1204人);教职工112人,其中高级教师10人,中级18人;专科以上的教师占92%,年龄3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75%以上。
该校开办之初,一无场地,二无校舍,三无资金,通过艰苦奋斗,逐步改善了办学条件。1973年,创办弹簧厂,1981年,创办印刷厂,以后又办起养猪场、代销点,勤工俭学收入达100万元,全部用于兴建教室、宿舍、厂房、围墙,添置设备和改善师生生活。从70年代起,对贫困学生免收学费、杂费、搭膳费、电费、寄宿费,并从勤工俭学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奖学金,使一批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该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校,严谨治学,锐意进取,形成严谨、求实、勤奋、进取的校风,协作、求精、拼搏、争先的教风,守纪、刻苦、多思、创新的学风,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化、民主化的管理轨道,教育教学成绩喜人。40多年来,培养了2万多名社会主义建设者。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学生1000多人。
该校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先后有21名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带头人。学校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教师聘任制,优化组合,奖勤罚懒。根据中青年教师比例大的特点,学校开展“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帮教活动,大胆启用中青年教师挑重担,组织岗位练兵,开展优质课、好教案评比,大力培养骨干教师。同时狠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学先进、创一流活动,涌现了一批爱教、乐教、善教的教师,其中省、地、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占全校教师的25%。学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让学生掌握学习的主动权。教师转变教学观念,变注入式为启发式,变满堂灌为精讲多练,变单纯传授课本知识为既讲知识,又注重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开辟第二课堂,成立“秋苑”文学社、鼓乐队、文艺宣传队、体训队及各种兴趣小组,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爱好和能力。
江西地勘局九一二大队子弟学校
江西地勘局九一二大队子弟学校创建于1969年,初设江西永平。1970年随九一二大队迁临川,同时创建初中。1972年开办高中。1983年增开学前班。学校座落在临川市上顿渡南火焰山上,校园面积约45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藏书1万余册。2000年,有教师35人(高级教师3人,一级教师21人),学校规模不大,从学前班到高三年级共12个班(高中4个班,初中3个班),全校学生在500左右,其中中学298人。
该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小学部成立少先队大队、中队,配备辅导员,中队一周活动一次,大队一月活动一次,着重于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纯洁美好的心灵。中学部着力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初一学生照顾孤寡老人的“扶老接力班”活动,坚持十余年,在全国地矿系统产生巨大反响。当地遭受水灾时,学生纷纷捐衣捐物捐钱;同学有难时,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学校多次被评为地矿局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该校重视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设活动课,包括举办书法、美术、音乐、写作等讲座,理、化、生实验操作比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作文比赛、智力竞赛、英语听说读写比赛等;举办周末晚会,办校刊,出墙报,搞设计,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帮助学生扩大视野,增长知识,提高动脑动手能力,发展个性特长,增进身心健康。
学校重视常规教学管理,按大纲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对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均有规范性要求,有检查、有评比、有教学档案记载。
学校注重抓好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统筹安排在职教师的业务进修,对参加电大、函授及自学考试的教师,给予大力支持,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量,办好图书资料阅览室,为教师创造学习的条件;鼓励教师探索教改经验,撰写教学论文,加强教学信息交流,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每个学期的教研活动有长计划、短安排,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加强基本功训练。学校还重视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1993年,参加江西地矿局中、小学文艺汇演,小学部、中学部双双获团体一等奖。在临川县中小学运动会中,曾获完中组团体总分第一名。1994年,参加省地矿局中、小学体育运动会,获中学组总分第一名。学校培养的学生,有200多人跨进高等学府大门,170余人录取地质技工学校,近70人考上中等专业学校;参加地、县(市)学科竞赛活动,先后获奖70余人次;高、初中学生历年学科会考,合格率为100%。
崇仁县第二中学
崇仁县二中创办于1976年,校址在县城西北部(现为崇仁师范学校)。1978年迁至县城府西路13号。1979年增办高中。学校占地面积67.2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2000年,有教师237人(高级教师27人,中级教师54人),职工17人;有教学班58个(高中27个,初中31个),学生3744人(高中1448人,初中2296人)。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管理,依法治校,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一)推行聘任制。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定员,教工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二)实行考勤制。学校设出勤奖,教职工持卡上班,集体办公,考勤小组随时查岗,每天公布考勤情况,奖勤罚懒。(三)建立工作考评制。对班级、年级及处室工作分别订立考核评估方案,将各项工作一一量化,每学期考核评估一次,并把考核结果与教工评优、晋级、提升、福利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四)健全奖励制。学校设立常规教学奖、文明班级奖、教学论文奖、学科竞赛奖、校产保管奖,公平竞争,严格兑现,促使教工自我加压,争先创优。(五)推行年级管理制。选派中层干部担任年级主任,校领导分别挂点一个年级,教师分年级集中办公。学校行政工作通过“三处室”分解到年级,落实到班级。(六)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对学校管理实施民主监督,重大决策交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学校以育人为宗旨,坚持德育为首,全面发展的办学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针,贯彻实施《中学德育大纲》,把德育贯穿到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成百名同学参加了党课学习小组,3名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有5个团支部、5个班级被评为全区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62名同学被评为省、地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被评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数十名教师获得各级奖励,其中受国家教委表彰1名,省级表彰3名,地级表彰7名。
该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原则,制定《常规教学工作评估考核细则》,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大检查,学年末综合各项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业务档案。认真开展学生和家长评教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家长会、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分析会等形式,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向各方反馈。任课老师按常规教学要求,突出抓好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向45分钟要质量。教师积极参与公开教学、观摩教学、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同行之间经常听课,切磋教法,形成上好课为本、教好书为荣的优良教风。理、化、生学科按教材要求逐一安排实验,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形象性,培养学生仔细观察的习惯、认真操作的技能。各教研组每学期制定教研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期末写出教研工作总结。学校每学年将教师论文选编成《教学点滴》集。在教学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县级学科带头人和校内教学骨干,他们参加地区学科优质课竞赛多次获奖。
该校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各学科成立了兴趣小组,制定了活动计划。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课余生活,开阔了学生视野,发展了学生个性,提高了学生素质。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先后有110人次获全国和省、地一、二、三等奖。建校以来,该校培养初中毕业生10080人,高中毕业生4160人,其中402人录取中专(含小中专),711人录取高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劳动者。
宜黄县第二中学
宜黄县二中创建于1977年,原名宜黄县风冈镇初级中学;1982年,改名宜黄县第二中学,并设高中部;1986年,高中部改办职业班;1987年,重新恢复高中部。校址位于宜黄县东门外,占地面积17.6亩,建筑面积8140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万册。2000年,有26个教学班(高中12个,初中14个),学生1604人(高中667人,初中937人),有教工95人,其中高级教师11人,一级教师35人。
学校以“团结、进取、勤俭、创新”为校训,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德育工作计划,建立和健全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制度,如《德育工作实施手册》、《政治学习制度》、《严禁学生进入“三室两厅”的规定》、《校园文化环境管理条例》等。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如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组织学雷锋小组,开展植树节活动,安排国庆、元旦文艺汇演,每周开展创优争先红旗循环评比等。教师们敬业爱岗,充分发挥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主渠道作用,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师中先后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者有3人,地区先进工作者4人。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活动课程,如晨会、班会、团队活动、兴趣小组、文体活动等,同时开发潜在课程,如抓校容校貌、班风校纪等,实现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的合理配置,做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
练为主线,把学习的规律教给学生,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千方百计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该校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进修、岗位培训。教师中本科学历的22人,大专学历的55人。很多教师逐步达到一专多能,既会教专业课,又会教选修课、活动课。教师参加各种优质课竞赛,获得好成绩,如1997年,在抚州地区优质课竞赛中,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教师在各种杂志及年会上发表交流的论文累计80余篇,其中2篇分获省、地学科年会一、二等奖。有8名教师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学校行政领导严格要求自己,深入教学第一线,教好一门主课,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从中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该校加强内部管理,引进竞争机制,民主公开、客观认真地做好评比表彰、职称评聘、选优提干等工作,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乐安县第二中学
乐安县二中地处县城桥背南面的招仙馆,创办于1978年,校园占地面积85亩,校舍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2000年,有37个教学班(高中19个,初中18个),学生2412人(其中初中1286人,高中1136人);教工14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本科25人,专科96人,专科以上学历占98%,有1人被评为特级教师,2人评为地区学科带头人,10多人评为县学科带头人,3人评为省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
该校以“爱国、正直、团结、奋进、熟读、精思、勤奋、拼搏”为校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形式多样开展德育工作。以正面引导为主,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做到美育熏陶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1989年,学校党支部被中共抚州地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987—1990年,连续四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有20多名青年学生积极分子要求入党。学校多次被评为县文明单位。1999年,被评为全区学校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该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狠抓课堂教学改革,实行分层次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超前学习,建立目标设计的信度、教学过程的效度、学生的参与度、目标的达成度均为100%的“四度”课堂教学模式。在教学程序和方法上,努力做到“四变”,即变填灌式为疏导式,变先讲后练为先练后讲,变讲规律为探索总结规律,变教师提出问题为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在课堂教学管理上,建立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四级管理机构,制订《加强教学管理条例》、《考试规范条例》、《教学奖励措施》等,将常规工作量化评分,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及奖励机制。还先后进行了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分配体制的改革,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管一条线,抓一个年级,蹲一个班级,按岗位职责的要求检查和衡量教育教学工作,对教工按德、能、勤、绩、责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团结求实、勤奋进取的校风,严谨博学、育人创新的教风,立志好学、互助上进的学风。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该校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搞好第二课堂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特长,先后成立书法、摄影、标本制作、家电维修等课外活动小组,每年举办一次校运会,还与县农机厂挂钩,建立劳动实验基地。1988年,该校被定为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田径)学校。
该校历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针对青年教师占80%的实际,采取以老带新,搞好“传、
帮、带”的做法,请老教师传经送宝,上示范课、观摩课,在青年教师中开展优质课评比,加强岗位练兵,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在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中获奖36人次。
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局二六一大队子弟学校
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局261大队子弟学校创办于1960年。1963年,增办初中。1970年,随大队基地迁乐安县公溪镇新居,增办高中;次年增办幼儿班。1988年,经核工业部教育司评估,该校已达部属一类学校三级标准,由部单独列项指名拨款。学校占地面积50亩,拥有教学楼3栋,办公实验楼、学生宿舍楼各1栋。2000年,有教学班22个,学生701人(其中小学476人,初中156人,高中69人),教工72人。
40年来,该校发扬艰苦创业、勇于拼搏、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二六一”精神,闯出一条具有地质特色的办学之路。学校创建初,教室是利用旧厂房改造的(用铁皮所盖),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窖。1963年,随队搬到杨家山,全校师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平整山头两座,建起一个四合院作教室和办公室,开出两个篮球场。1970年,学校随大队部搬迁到公溪镇新居,面对高低不平、长满杂草的小山坡,全校师生再次发扬革命精神,在工人师傅带领下,平整场地,挑砖卸瓦,建起竹木结构的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30多间,篮球场6个,使学校初具规模,并逐步发展提高。大队党委重视教学工作,把最优秀的人才安排到学校当教师,此后又源源不断地将师范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学校。学校狠抓教学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在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学校根据地质队特点,坚持教育与生产相结合,注意培养青少年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60年代,全校师生经常投入钻机搬迁和上山打吊锤等艰苦劳动。70年代,中学生坚持定期到车间、农村学工学农,并开垦荒山17亩,建起自己的劳动基地。80年代后,仍定期组织学生深入农村、工厂、社会参观学习,参加劳动锻炼,深受工人和农民的好评。学校多次被评为核工业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华东地质局先进集体,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大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教工中涌现省部级劳模3人,局级劳模6人,大队劳模14人次。
该校从实际出发,长年坚持开展“三好”学生、文明班级评比活动,“学雷锋树新风文明月”活动。从1990年起,坚持每周升国旗,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大会,每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分年级召开一次家长会,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受教育的职工子弟德智体全面发展。1970年,在大队内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1980年,为90%的职工子女实施了高中教育;1994年,为附近农村的农民子女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到1997年止,共培养初中毕业生4573名,高中毕业生2773名。其中录取大专院校322名,中专学校166名,技工学校513名。现在的二六一大队职工队伍中,70%以上的中层干部、技术骨干、生产第一线的主力军均为该校培养出来的学生。
南城县第二中学
南城县二中始创于1970年,初名南城县新桥中学。1971年,改名南城县城关镇中学。
1975年,定名南城县二中。该校占地面积77亩,校舍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2000年,拥有51个教学班(高中28个,初中23个),学生3035人(高中1629人,初中1406人),教工209名(高级教师25人,一级教师71人)。
该校在创业时期,教师苦教,职工苦干,学生苦学,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攀升,学科竞赛、文艺体育也取得很大成绩。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学校提出“科研兴校,教改图强”的口号,逐步走上科学管理的道路。
在德育工作方面,该校以“学雷锋火炬”小组为龙头,狠抓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委员会,由党支部牵头,学校行政、政教处、团委、少先队齐抓共管,开展文明年级、文明班级的评比活动,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请英模作报告,到工厂、农村搞社会调查,定期到敬老院做好事,举办学生业余党校,创办警民共建文明街等多种活动,形成多方位德育工作格局。该校“学雷锋火炬”小组坚持20多年为建昌镇敬老院做好事,多次受到省、地、县有关部门表彰;“警民共建文明街”活动,也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赞誉。学校涌现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生4000多人(次),先后有1500多名同学加入共青团,近10名同学被校党支部列为培养发展对象。
该校重视师德教育,广泛开展学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师表之星活动,先后有600多人(次)被评为国家、省、地、县、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有30多名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率先在全县试行定岗、定编、定员、定责的全员聘任制,坚持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促进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行聘任制的基础上,该校制定了工作量制、教学评估制、班主任等级评估制等一系列制度,解决教师工作中“评价不公,待遇不平”的问题。1998年,该校被批准为江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为提高师资水平,该校常年开展新教师的过关课、青年教师的优质课和骨干教师的示范课活动,创设以老带新、取长补短良好氛围,使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共同提高。该校还注重强化教科组、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对教学上的难点、重点、热点进行集体攻关。经常聘请省内外专家来校讲学,开阔教师视野,提高教师理论水平,激发教师参与教研的热情。至1998年上半年,该校教师在省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论著226篇(本)。
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该校坚持面向全体、培养尖子、狠抓中段、转化后进、发挥特长、激发兴趣的原则,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采取起始年级抓起步,基础年级抓巩固,毕业年级抓冲刺的不同策略,使各年级学生都能学有长进。开设选修课、活动课,组建课外活动小组,发挥学生特长,激发学生兴趣,为学生提供表现自我的天地。学校“盱笛文学社”被评为全国中学生优秀文学社团。学生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50余人次,省级奖80余人次。1997年,在全区中学生运动会上,该校代表队获“五金二银”的好成绩。至2000年,该校初中毕业的学生近万名,高中毕业生6000余名,为全国大中专学校输送合格新生近3400名,其中少年大学生6名。
南丰县第二中学
南丰县二中创办于1976年,原名南丰县城郊中学,1978年改名南丰县二中。校园占地面积41.4亩,另有4亩劳动基地,内栽蜜桔260余株,校舍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2000年,有教学班52个(其中初41个,高中11个),学生3654人(初中2897人,高中757人);教职工166人,其中本科学历29人,专科学历64人,高级教师12人(含特级教师1人),中级教师45人。
该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年级办公制。由年级主任牵头,组成年级管理小组,抓班主任工作、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以及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纪律,学校还成立了教育工会、团委、妇委会、退休教师协会等群团组织,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
该校始终贯彻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制定了不同年级的德育工作计划,由政治处、年级组、班主任、政治课教师组织实施。学校多次被评为地、县文明单位,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县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该校以勤奋进取、严谨求实为校训,坚持教育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制订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激发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985年以来,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地优秀教师6人。参加省、地举行的优质课比赛,先后有17位教师分获一、二、三等奖。有10位学生分获全国或省级学科竞赛奖。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上千名,其中体育人才40余名。
该校创办以来,根据所处地段偏僻,环境较差的校情,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年年植树、栽花、种草,基本上做到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校园有阔叶树、常青树数百株,灌木上千株,鲜花十几种,大小花圃十个,生物园一个。1986年、1987年、1991年,分别被评为省、县绿化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地区园林绿化达标单位。
广昌县第二中学
广昌县二中创办于1981年,始为初级中学,1987年增办高中班,成为完全中学。2000年,有教学班27个(初中17个,高在10个),学生1780人(初中1171,高中609人);教职工96人,其中高级教师10人,中级教师37人,大学本、专科学历的占90%以上。学校占地面积64.6亩,校舍建筑面积6147平方米,学校藏书近6万册。
该校通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激发学生自信自强,勇于上进,发愤努力,立志成材。1990年以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学科竞赛中,有14人获奖,其中一等奖2人。该校注重因材施教,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体育、美术等多种课外活动,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并组织专项运动队,经常有计划地进行锻练,取得良好成绩。1985年,在省中学田径赛中,1人破少年组纪录。1986年,在地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1人获1500米第一名和5000米第二名。1993年,在地区第九届运动会上,获4块金牌,2块银牌。1997年,地区举办《迎香港回归画展》,该校《万人欢腾迎回归》粉彩画获二等奖。90年代来,该校考入大、中专体育、美术专业的学生20余名。
该校教职员工潜心奋斗,勤勉进取,其中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青年教师、优秀辅导员各1人,地区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地区优秀教师6人;获省、地初、高中优质课竞赛奖15人;获省教具制作三等奖、地区一等奖各1人。在地区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48篇,获地区级论文一等奖3人,地区年会论文奖13人。
该校坚持依法治校,建立校长领导,各处、室、年级组、教学班层层定责管理的法制教育网络,做到师生同步,课内外结合,提高了师生道德修养和守法意识。学校还与法院建立互联关系,请他们以案释法,讲授法律知识,使学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教师则以法律为
武器,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动员流生返校,取得良好效果。该校一直以法制为依据,治理学校周边环境,1997年,被评为地区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地委、行署在该校召开全区依法治校现场会。
黎川县第二中学
黎川县二中创办于1977年,校园占地面积82.4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2000年,有教学班41个(其中高中19个班,初中22个班),在校学生2080人(其中高中870人,初中1210人);教职工143人,其中专任教师125人,高级教师7人,一级教师43人。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转化后进生为突破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初,制定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做到德育工作每周有安排,每月有小结,促进德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先后有61人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36人被评为地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人被评为省优秀班主任,4人被评为地区优秀班主任。
该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教育规律办事,抓好教学管理、教学研究。1997年以来,学校对常规教学检查实行定标准、定评比等级、定等级名额,促进教师工作态度的转变和教学基本功的提高。教研组活动采取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人员,抓突破口,抓专题研究,教研活动成效同教师业绩考核挂钩的方法。同时,组织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实验。语文组,1984年引进南昌二中特级教师潘凤湘的初中语文教改试验成果——“教读法”,1986年引进“三级作文训练体系”的实验教学;英语组,1994年进行“英语单词大容量教学”的专题研究;数学组,1997年进行数学演示试验教学,提高了教学质量。
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组织各学科课外兴趣小组,开展文体活动、社会调查活动和小发明、小制作,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1983年以来,学生在全国、省、地学科竞赛中获奖十余人次。1997年,在全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100米、200米冠军。
该校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离职进修和在职学习等方法,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1984年以来,先后有50余人参加大专、本科的脱产进修或函授、电大的业余进修。每年举办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评选“十佳青年教师”,一批优秀青年教师成为学校的教学骨干,其中9人在省、地青年教师优质课评比中获奖,20余人在省、地刊物或教学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论文并获奖,3人被评为县学科带头人。
建校二十多年来,共培养高中毕业生3000名,初中毕业生7000名,向大中专院校输送合格新生535名。1992年,学校被评为县文明单位;1995年,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1996年,被评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先进单位;1997年,被评为全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金溪县第二中学
金溪县二中创办于1975年,始为初级中学。1978年开设高中班,成为完全中学。学校占地面积70亩,校舍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2000年,有3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346人;教职工129人,其中高级教师9人,一级教师25人。教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
省优秀班主任1人,县首批中学学科带头人5人。
该校成立了党支部领导下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注意发挥工会的桥梁作用,团委的助手作用,政保处的协调作用,班主任的骨干作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学校坚持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每月安排若干专题活动,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庆典活动,采用报告会、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参观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普法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良好行为的养成教育。学校还实行“奖、减、助、补”扶助特困生制度,使在校特困生无一失学。
该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素质,发展爱好特长,培养创造才能的办学思想,努力建设勤勉求实、团结进取的校风,勤教善导、为人师表的教风,勤学多思、尊师守纪的学风。二十多年来,先后向全国大中专院校输送合格新生1000余人,同时为国家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在教学工作上,认真搞好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坚持从起始年级、起始学科和基础学科抓起,逐步达到办学规范化。在教学管理方面,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用学生评教,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现场评课,不定期抽查教案、作业等方法,结合授课班级的期中、期末成绩,教师出勤状况等因素,全面评估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设立评教组,提倡以老带新,放手让青年教师在公开教学、观摩教学、示范教学、说课等活动中经受锻炼和考验。教师中有多人在省、地、县教学竞赛中获奖,许多学生在全国、省、地学科竞赛中获奖。1988年,该校成为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94—1997年,被地区体委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该校还向体校输送了近20名体育苗子。二十多年来,学校多次被省、地、县评为先进集体、文明单位。
东乡县第二中学
东乡县二中创建于1976年,占地面积30亩,校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2000年,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300余人,教职工187人(含17名离退休教职工)。在岗教师中,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52人,占学校教师40%;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优秀教师12人,县“拔尖人才”4人,县学科带头人11人。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立了一套适合校情的德育管理制度。通过抓德育,转化后进生,逐步形成团结、务实、拼搏、创新的校风和乐教乐学、善教善学、苦教苦学的教风和学风。学校两次被评为地区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一次被评为全省关心青年工作先进单位。1990年和1995年,两次被评为地区文明单位。
在抓好德育工作的同时,狠抓教学工作,确立以教学为中心,加强德育、重视体育、美育,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的办学思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学校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健全教师业务档案,量化教学管理目标,加大教学研究力度,狠抓教风、学风、考风建设。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率连续4年达95%以上,体育达标率97%。学校还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1992年至1997年,该校在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31人,省级奖41人,地级奖83人;1993年全省首届英语“四会”竞赛,6人参赛,6人获奖,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科技“小发明”竞赛,获省级奖6件,地级奖19件;科技“小论文”竞赛,获国家级奖2篇,省级奖4篇。二十多年来,该校共培养初中毕
业生7126人,高中毕业生3297人,其中考入大中专1154人,小中专402人。
该校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在教师聘用上,坚持择优录用原则,既争取优秀大学毕业生来校任教,又在全县选拔优秀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同时,引进竞争机制,加强教学质量评估,并把评估与评模、提干、评职称挂钩,不断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对年轻教师压重担,鼓励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不断提高。学校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在35周岁以下教师中开展评选“十佳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活动;优先给青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中推举选拔干部。坚持教学与科研同步,1990年以来,全校有100多篇教学和科技论文刊登在报刊上,其中国家级8篇,省级30篇,论著8部。参加省地组织的优质课比赛,获省一等奖1人,地区一、二、三等奖9人;自制教具,获省级奖12件,地区奖20余件。
东乡铜矿子弟学校
东乡铜矿子弟学校前身是东乡钢铁厂枫林矿小学,创建于1962年。1968年,办初中班,更名“五七”学校。1971年,办高中班。1977年,更名为东乡铜矿子弟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4亩,校舍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2000年,有中学生892人(初中534人,12个班;高中358人,8个班),有教职工73人,其中高级教师6人,一级教师40人。
该校在德育工作中,确立“一组三线”工作体制。“一组”,即党政工团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德育的决策和指挥。“三线”,即以政教处、团总支、年级组、班主任为主,通过管理和开展多种活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育人线;以教务处、教研组和科任教师为主,通过学科教学进行德育渗透的教书育人线;以总务处、职工为主,通过后勤服务和环境美化的服务育人线。坚持每周一升国旗,唱国歌,抓好监督岗,办好业余团校、广播站,出好墙报,上好班会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法纪教育和创“四无”(无吸烟、无纸屑、无脏话、无污损)校园活动,学校面貌焕然一新。1997年,学校被江西省爱国卫生委员会评为“无烟学校”、文明庭院。
在教学工作中,该校按素质教育要求开设课程,高中增开计算机课。教务处重视教学常规检查,设立教学评估组,对教学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调查评估,定期召开薄弱学科会诊会,强化薄弱学科建设;经常开展优质课竞赛、公开教学、教案评比等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如语文“五步教学法”、英语“五环节教学法”、数学“青浦教学法”、物理“四导法”、政史地“五步导读教学法”等,使学生乐学、会学。
该校重视开辟第二课堂,成立了铜花艺术团、电子琴班、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游泳队、武术班、宣传报道组等;还成立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兴趣小组。定期举办文艺会演,铜花艺术团的“喜庆秧歌”、“春天的故事”等节目,分别获江西铜业公司汇报演出和抚州地区少儿艺术节一等奖;田径队参加江西铜业公司中学运动会,多次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游泳队代表东乡县参加抚州地区第七届运动会,获金牌8块、银牌7块;男女篮球队在抚州地区篮球比赛中多次夺冠。学生参加全国和省、地学科竞赛,获一、二、三等奖70多人次。
该校多次被评为江西铜业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公司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7年、1998年、1999年,连续三年被江西铜业公司评为先进单位。
红星中学
江西红星企业集团红星中学创办于1959年,原为小学。1968年开办初中。1970年中小学分开,名江西省红星综合垦殖场红星中学。1972年开办高中。1992年改为现名。学校占地150亩,校舍建筑面积4324平方米。2000年,有24个教学班(初中13个,高中11个),学生1407人(初中820人,高中587人);教职工93人,其中高级教师12人,一级教师43人,全国农垦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教育教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改革德育工作,实行教育目标管理;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依法治校,狠抓校风、管理、校园三大基本建设;改革教育结构,分层次培养合格人才;改革教学方法,不断进行教育科研。自创建以来,先后培养了21届初中毕业生,16届高中毕业生。1977年以来,高中毕业生考入省内外大专院校者近400名。
该校以“团结文明爱校,科学规范教学,勤奋求学成才,改革开拓前进”为校训,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做到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考核直至课外活动各个环节的规范化。1984年,成立各科教研室,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1986-1987年,在初中语文、数学、物理等课程中进行“六课型教学法”试点,在高中进行语文单元教学试点和作文系列训练教学方法的探索,体育课进行快速培养田径运动员的试验。自1986年起,每年举行一次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并印发论文选一本。1994年以来,教师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00余篇。学校两次被评为全省、全国农垦系统普教先进单位。
临川市第四中学
临川市四中创办于1973年,校园占地面积41亩,校舍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藏书2.8万余册。2000年,有学生1870人,共36个教学班;在职教工123人,其中高级教师8人,一级教师48人,学历达标率100%。
该校发展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3年至1983年,为普通完中,学校在这十年中艰苦创业,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1983年至1993年,既办基础教育,又办职业教育,1983年开始招收职业高中新生。1984年,学校职高定名为抚州市职业高中,列为地市重点职业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管理体制。初中教育质量开始登上新台阶。1991年,在全国“祖冲之杯”数学竞赛中,获全区团体总分第一名;1992年,在全国数学联赛中,获江西赛区团体总分第三名。第三阶段,1993年至2000年。1993年,职高迁走,文昌学校初中部并入,从此,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初级中学。
该校从师德素质、班级达标、教绩评估等方面入手,引进竞争机制,实行聘任制,推进素质教育。在全市优质课竞赛中,体育、政治、化学均获第一名,1人被评为首届市学科带头人。1985年以来,学校一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多次评为地、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办学效益先进单位。
1973年至1997年,该校共培养初中毕业生7986人,普通高中毕业生2400人,职高毕业生880人,其中服装班向日本输送研修生18人。初中81级学生施志华入选八一举重队,
获亚运会亚军。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从严管理,造就了一支能吃苦耐劳的教师队伍。同时,狠抓教育质量,鼓励学术研讨,1990年来,教师中先后有180多人次受到省、地、市级表彰,发表学术论文近300篇。在教师辅导下,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国家、省、地、市级奖励128人次。
临川市湖南中学
临川市湖南中学前身为临川县流坊中小学,创办于1958年。1959年,小学部保留,初中部迁至鹏溪村,更名为临川县湖南乡初级中学。1971年增设高中部,更名临川县湖南中学。1996年,更名为临川市湖南中学,为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29亩,另有农场20亩,校舍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藏书1.5万册。2000年,有教学班25个,学生1997人,教职员工110人,其中本科12人,专科40人;高级教师4人,一级教师20人。
该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及法制教育,先后有2名教师受省、地表彰,2名同学分别被评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0名同学被评为地区“三好”学生。
为提高教学质量,该校以端正教育方向,面向全体学生,改进教学方法,精心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办学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教案,定期听课评课,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在青年教师中开展优质课评比活动。重视教研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校性的教学经验交流会。
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该校学生制作的农作物剪杆器,参加全省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讨论会,获一等奖。
崇仁县沙堤中学
崇仁县沙堤中学创办于1969年,时名崇仁县沙堤“五七”中学。1971年增设高中,1973年停办高中。1976年重设高中,1979年高中停办,并更名崇仁县沙堤中学,为初级中学。2000年有教职工62人,学生800余人。
早在1993年秋,该学就率先推行教师聘任制,以增强教师的竞争进取意识。学校制订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求教师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教学上,注重课型多样化,方法灵活多样,作业难易适中,辅导点面并重,关心爱护学生。教师热心教育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潜心探索教育教学方法,踊跃参与公开教学、观摩教学、优质课比赛。不少教师根据自己实践经验,撰写教学论文,其中获省数学年会论文评比一等奖1篇,地区一等奖1篇,县一等奖1篇。获全区初中英语优质课比赛一等奖1人;被评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1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地区优秀教师2人。
该校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以“文明礼貌、勤奋学习、团结互助、进取创新”为校训,耐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鼓励优秀生再接再厉,帮助后进生不断进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帮教体系,使一批后进生跨人先进行列,得到社会广泛赞誉。1983年,学校被评为全国“五讲四美”先进单位。198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文明学校,1987年,被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1993年,被地委、行署评为“十佳学校”,并连续十年被评为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该校自创办以来,培养高中毕业生两届共48人;初中生2400人,初中毕业生考取小中专350人,升入高中就读1300余人,回家务农成为致富能手近40人。
宜黄县第三中学
宜黄县三中创建于1972年,原名宜黄县凤岗学校,1979年改名宜黄县城南中学,2000年改名为宜黄县三中。学校占地22亩,校舍建筑面积6052平方米。2000年,有17个教学班,学生1185名;教职工63人,其中高级教师3名,中级教师18名。
该校制度规范,校园优美,教师素质好,教学质量高。初中毕业率为100%,优秀率、及格率、直升率连续十三年位居全县同类学校榜首。在全县学校目标管理评比中,连续四年位居第一名。教师的教研成果颇丰,有4篇论文发表于省级报刊,多篇论文在全国、省、地学术研论会上获奖。2人被评为地区优秀教师。
该校重视发展学生特长,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奖4人,地级奖5人;参加1995年全国“冰心杯”作文比赛,获少年组第一名。在1997年全省体育运动会上,该校学生2人获举重项目4块金牌。
南城县新丰中学
南城县新丰初级中学创办于1957年。1961年,设立高中部,改名南城县新丰中学。1962年,撤消高中部。1970年,与上唐中学合并,更名为南城县上游公社五七中学。1974年,迁回新丰,仍设高中部。1979年,高中部并入上唐中学。1998年,更名为南城县新丰街镇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22亩,校舍面积4005平方米。2000年,有教学班13个,学生660余人;教师54名,其中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5人。
该校以德立校,以质求存。1963年,被省教育厅定为农村重点初级中学。1983年后,学校大胆创新,努力营造团结、活跃、宽松、向上的育人环境,教学质量稳步上升。1997年,经县教育局综合评估,该校名列全县第四、农村中学第一。
该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以严谨治学、求实向上为校训,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各类课程,建立素质教育评估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创办“小芽画室”、“小芽学谱”、“食用菌种培育”等学生活动中心,成立文学社,编印小报。教师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1980年以来,先后有20多人获地、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称号。
1959年以来,该校先后为社会和高一级学校输送数以千计人才,他们当中有企业家、劳模、学者、教授和领导干部。
南丰县傅坊中学
南丰县傅坊中学创办于1967年,在原傅坊完小的基础上,由傅坊、石咀、太和、樟坊四个公社的完小和潋注中学合并而成,名为南丰县傅坊公社“五七”中学。1968年更为现名。学校占地面积42亩,校舍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2000年,有教学班15个,学生940余名;教职工40人,其中高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5人,学历达标率95%。
傅坊中学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办学宗旨。在体育教学上,从农村中学
实际出发,走出了一条以增强学生体质为目的,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课外集体锻练和“两操”为两翼的山区体育教学新路子。这一经验,70年代曾在全区推广。
80年代,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胆改革劳动课程,将劳动技术课列入课表,并聘请了一批兼职教师。坚持劳动教育与技术学习相结合参加劳动与勤工俭学相结合。1984年起,苦战三年,将一块荒凉的河滩变成了20亩果园、10亩鱼塘。学校还常常将课堂搬到池塘边、果树园,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边学边用。1987年和1990年,该校曾两度被评为全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90年代,该校提出造就一流教师,培育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校的总体目标;确立以德育为重点,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研促教学,促使教师由勤奋型向科研型、经验型向学者型转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办学思路。全校教工树立四个观念:(一)服务观念,学校的一切工作为学生的成长服务,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服务;(二)素质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素质都合格的学生;(三)时代观念,教师站在时代的制高点,开创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四)创优观念,争创名校,争做名师,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育一流人才。教工中,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人,受省表彰4人次,还有多人受地级表彰。1995年和1997年,学校两次被评为全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该校每学期指导学生读一本好书,做一件好事,写一篇好文章,讲一个好故事,看一部好电影,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板报、电影电视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分辨美丑、甄别善恶的能力。同时,坚持教研兴校,大兴教研之风。组织教师大练教学基本功,每学期进行优质课竞赛,开展过关课、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活动,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撰写论文,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论文评比活动,有40篇论文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学校还建立了十多个课外兴趣小组,在学生中开展小发明小创造活动。学生发明的“客车行李提升装置”获省三等奖,参加全国数学等学科竞赛,有10人次获一、二等奖,其中国家级奖2人次,省级奖3人次。该校历届毕业生中,有206人录取大中专。
黎川德胜中学
黎川德胜中学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江西省国营德胜关综合垦殖场职工子弟学校。1966年开办初中,1970年增办高中,成为一所小学至高中一贯制学校。1984年改办职业高中。1989年恢复为普通高中,改原中学部为德胜中学。1997年撤消高中部,成为初级中学。1998年,总场将场内茅店中学、东山中学并入德胜中学,并下设东山分校。该校占地面积30亩,校舍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2000年,有6个初中教学班,学生877余人;在职教师51人,其中高级教师1人,中级教师12人,大专以上学历者25人。
该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由总场党委办公室直接管理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委派得力干部担任校长。学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为核心,以“五爱”教育为主旋律,加强理想、法纪、劳动就业、时事政治、安全环保等教育,认真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对后进生、特殊生(无父母或父母离异者)的帮教措施,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涌现出一大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其中不少人被评为省、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出现一批敬业爱岗的优秀教师,其中8名先后被评为地、省、部级优秀教师,20多名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教书育人的领头雁。
该校重视为发展农垦经济培养人才,1984年开办职业高中时,首开林学专业,内设《森林培育》、《造林》、《林业经营》等六门专业课,毕业学生80余人,全部分配在本场。1986年后,开办《半导体工艺学》、《机械基础》、《陶瓷工艺》等十二种专业课程,学生择优录用,厂内安置。1987年开办工艺美术专业班,设《素描》、《白描》、《烙画工艺》、《美术史》等六门课程,毕业学生经考核择优录用。1989年至1995年,学校继续举办职高,先后设有企业经营管理、文秘、电机维修三种专业,共5期,招生170余人。
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注重抓基础、育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严格遵照部颁教学计划开课,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持对后进生的帮教辅导。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先后进行了“三级作文训练体系”等实验。1997年,又在初中一年级采用中央教科所数学实验教材进行试教,均取得一定成效。
该校把提高教学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以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为校训,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1988年至1998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有14人次获全国、省、地级奖,10多名教师获地(包括省农垦系统)以上教学论文奖、优质课奖和教学仪器制作奖。1998年,被黎川县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黎川县洵口中学
黎川县洵口中学原名黎川县茶亭中学,是农村小学“戴帽”初中,创办于1958年。1966年,成为独立建制的初级中学。1975年至1981年,每年招收一个高中班。1996年,为纪念洵口战役,改现名。学校占地面积12.42亩,校舍建筑面积2888平方米。2000年,有13个教学班,40名教职工,550多名学生。
该校坚持从严治教,求真务实,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如《德育工作制度》、《学生管理条例》、《“十佳教师”评选制度》、《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教学常规》、《文明班级竞赛条例》、《文明寝室评比条例》及后勤管理、校园管理制度等,层层定责,人人定岗,个个有职,全员参与,把责、权、利捆在一起,将学校每个成员推向主人翁的位置,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1993年,在全县率先实行教师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增强了教师的竞争意识。
该校重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团结、求实、开拓、创新的校风,爱生、严谨、争先的教风,尊师、守纪、勤奋、争先的学风。落实教学常规,加强教学研究,开展“争做十佳教师”活动,先后有2人受国家教委表彰,3人受地区表彰。
该校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劳动教育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教育,积极开展学科竞赛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先后有2人被评为省“三好学生”,2人被评为省优秀学生干部,5人被评为地区“三好学生”,4人被评为地区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2人次,省级奖5人次,地区级奖15人次。先后有三个班级被评为地区先进集体。
该校先后被评为县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校园管理先进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地区“十佳学校”。
私立应钦中学
私立应钦中学创办于1941年,校址在金溪县浒湾镇黄坊村。时何应钦任国民政府中央参
谋长兼军政部长、最高国防委员会委员,祖籍又是金溪,乡人遂以何应钦名义,创办此校。全校师生1000多人,大多在校住宿,是当年抚州地区颇负盛名的一所私立中学。
该校校长曾仲鲁,江西省金溪人,曾于1939年创办金溪县立初级中学。当时按国民政府规定,金溪是小县,只能提供初中办学经费,不能办高中。因此,曾氏萌发创办私立高中的想法。经同乡学友龚学遂(曾在国民党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手下任西南运输处主任)出面,征得何应钦本人同意,于1941年秋,创办私立应钦中学。同时议定,凡佩带私立应钦中学校徽的师生,可以免役、免交壮丁税,并由何应钦写下“崇德广业”四个大字,刻匾悬挂在大礼堂(校本部车氏大祠堂)大门正上方。
创办之初,该校以金溪县立初级中学为基础,一套人马,两块校牌。1943年,县立初级中学迂回县城,遂成为一所独立建制的学校。该校实行“三三”制。班级设制情况为:1939年秋,3个班(镭、锭、镁),学生150余人,教师10人;1940年春,增加1个班(锌),1940年秋,增加3个班(杞、梓、楠);1941年秋,增加4个班(江、淮、河、汉)。到1944年,高中6个班,学生175人,初中6个班,学生226人,教员32人;同年秋,又招收海、耀、辉、焜、灿等班,教职工60余人;为方便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该校还附设了一所完全小学,名蔚霞小学。
选用名师,是该校聘请教师之原则,该校聘请的教导主任、训育主任、事务主任,在当地均有较高知名度;教师年富力强,多出自名牌大学,并有一定的学术成就;老教师多是有较高声誉的知名学者,有的参加过范氏高等代数翻译工作,有的被誉为全国十大农学泰斗,教坛一时人才济济。
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该校突出“严谨”二字。学校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分春季班、秋季班,班分若干组,组以字为代号。招生原则,宽进严出,不受年龄限制,求学容易毕业难,所以得到毕业证的学生,大都上了大学,出了不少人才。非毕业班期终考试,国文、英语、数学三科中,两科不及格者,准于下学期开学前补考,补考不及格者,留级;三科都不及格者,成绩单上明令留级。学生中有触犯校规者,轻的斥令退学,重者开除学籍;学生有品行不端者,轻的记小过或大过,重的公开体罚。
该校不但注重德行教育,智力开发,同时文体活动丰富多彩。课后,有国术教师传授武功;有业余剧团,演唱京戏。学校成立“郁月剧社”,请人来校操琴任教,师生同台排练,假期对外公演,所得收入,作奖学金之用,既活跃了文化生活,又陶冶了师生情操。在各级运动会上,该校学生也迭获好名次。
学校管理,最高决策层是校董事会,授命校长全权负责。办学经费,一靠学生交纳学杂费,二靠校董事会筹措。1942年,日军窜扰浒湾,学校遭到严重破坏,损失惨重。校长曾仲鲁前往湖南长沙,向金溪同乡开明士绅开展募捐活动,仅半个月时间,筹集捐款10余万元,其中富商张正财、郑边荪还捐献了他们在金溪家乡的全部田产各500余亩(年可收稻谷数万斤),使学校恢复生机。金溪及邻近各县学生慕名云集,教师纷纷前来应聘,学校所在地黄坊村变成了风弥一时的应钦学村。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为适应当时办学需要,应钦中学将高中部迁到抚州市南门花家,初中部留下一部分在浒湾镇设分校。
1949年5月,金溪解放,应钦中学改名私立浒湾中学;翌年,并入金溪县初级中学。曾仲鲁校长将学校全部财产无偿献给人民政府,受到人民政府嘉奖。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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