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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县学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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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9992
颗粒名称:
县学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5
摘要:
县学为县级地方政府创办的官学。抚州地区的县学始于宋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县学为县级地方政府创办的官学。抚州地区的县学始于宋。宋庆历四年(1044),诏州县立学,各地响应。两宋期间,今抚州地区境域共建县学9所,其中北宋8所,即临川、崇仁、宜黄、金溪、南城、南丰、新城、广昌诸县学,南宋增建1所,即乐安县学。至明,又增建东乡、泸溪两所县学。至此,县学格局遂定,并延至清末。
县学学官,均称教谕,编制1人。明清两代教谕之下设训导,明县学设训导2人,清减为1人。
考入县学者同府学一样亦称生员。县学性质与府学没有区别,其招生、管理、课程、考试、待遇及升格,均与府学相同,唯学额少于府学。明县学学额为20名;清大县学额15名,中县12名,小县7名或8名。但亦有变动。清雍正二年(1724年),因生员增多,命改直省小学为中学,中学为大学(这里大学、中学、小学的区别是生员定额的多少)。临川、金溪、南城、新城系大学,照府学额,每年各招生20名;宜黄、东乡、南丰、广昌系中学,改为大学,每年各招生15名。
各县县学亦设有学田,明规定县学学田为600石。没有学田或学田租谷不够开支的,常由县衙拨款,如清同治二年(1863年),黎川县衙拨给县儒学项下白银137.6两,以为教谕、训导、斋夫、门子的薪俸开支,另白银40两,以为廪生20名的廪粮银。至于修缮,主要靠官府拨款、绅士捐助解决。
一、临川县儒学
临川县儒学原在顺化门外,北宋咸平三年(1006年),县令陈从易始建于府城南青云峰下。隆兴二年(1164年),丞郎余庆重修。嘉定年后,县令黄干、赵崇尹、李义山、赵必英先后增修。元延祐年间(1314-1320年),县尹马祖寿予以修葺。至正十九年(1359年),县尹杨钧又予修缮更新。明正统四年(1439年),知府王升重建。成化年间(1465-1487年),知县姚志大、吴宪予以增修。弘治年间(1488-1505年),知县陈文试又予修治。嘉靖十一年(1532年),值城中宝应寺毁坏,巡抚胡岳、提学徐阶听从众绅士建议,将学宫迁建于宝应寺废址。明末,毁于战火。清康熙四年(1665年),知县邱泰予以重建。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李天植重新建起明伦堂。清末,有学田197.6亩,年租额谷510.1桶,折钱9050文;地租钱10330文。清设教谕、
训导各1人,斋夫3人,门子3人。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20名,武生15名;后文、武生各增7名,即文生27名,武生22名。
二、崇仁县儒学
崇仁县儒学在县城偏东,开泰门内,宋庆历三年(1043年)建。嘉定七年(1214),县令彭耕增建学舍,增拨膳田。以后屡毁屡兴,至元朝末年,毁于战乱。明洪武初年,知县门时中、徐绳武相继予以重建。正德年间(1506-1521年)和万历七年(1579年)、崇祯元年(1628年),三度被毁,均被重新修复。进入清以后,多次进行整修。清学额,咸丰九年(1859年)前,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12名,武生12名;咸丰九年(1859年)后,文、武生各增10名,至同治三年(1864年),文学、武学各设廪生22名。
三、宜黄县儒学
宜黄县儒学在城北社稷坛之右,宋皇祐元年(1049年),县令李祥建,曾巩为此撰有《宜黄县学记》。以后屡易其址,几毁几建。至明嘉靖二年(1523年),知县鲍凤根据当地读书人请求,遂定基于大井头侧(今县人民政府内)。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毁于战乱。三十七年(1678年),教谕王善诱、训导林欲兰率领当地绅士重新予以修建。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建考棚,可坐1360余人。清有学田102石。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15名,武生12名;后文、武生各增10名,即文生25名,武生22名。
四、乐安县儒学
乐安县儒学在县城北,宋绍兴二十年(1150年),县令魏彦林建。元初年废,镇守千户王祐予以恢复。至正十二年(1352年),又毁于战乱。明吴四年丁未(1367年),知县戴智重建。明正德六年(1511年)再毁,知县穆世杰修复。嘉靖年间(1522-1566年)又毁,知县吴淮率义士乐魁鸾等重建。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复毁于战乱。其后知县吴顺、训导谭经国率领众绅士捐资再建。清有学田860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武生各12名;后文、武生各增10名,即文生、武生各22名。
五、南城县儒学
南城县儒学发端于唐朝总章二年(669年),时奉朝廷之命建立文庙,后发展为县学。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南城设立建昌军治,庆历三年(1043年),设置军学,南城县学即附于军学之内。宋朝南迁,县学毁。绍兴十二年(1142年),县令赵旦于县城南太平寺荒园另立学基,重新修建大门廊庑,建立斋舍二百楹。当地人蔡延世慷慨捐资,兴建庙学及讲业堂,又捐良田百亩,以作办学之资。景定三年(1262年),知军事赵时稼增修大成殿、尊经堂、门庑斋舍,在讲业堂偏东建立三贤祠。元大德年间(1297-1307年),判官段立夫修葺加饰,使三贤祠焕然一新。至正十二年(1352年),县学毁于战乱。十九年(1359年),县尹曾必高予以修复。明洪武七年(1374年),知县张税重修庙学。十年(1377年),知县吕升在讲堂之右建射圃。正统五年(1440年),知府杨谊在明伦堂后创建乐育堂。景泰五年(1454年),巡抚都御史韩雍莅临视察,命知府江浩拿出府库节余款,开辟明伦堂之左空地修建膳堂,并建号房二十余楹。成化十一年(1475年),教谕李昱带头捐出薪俸,倡议捐资,移建明伦堂,兴建高明斋、博厚斋。二十二年(1486年),知县余浚兴建棂星门。弘治十六年(1503年),知县毛骙利用明伦堂右侧空地,兴建起凤楼,楼右兴建仰高祠,将高明斋、博厚斋改名为博文斋、约礼斋。嘉靖九年(1530年),知县邹尧臣遵照朝廷命令兴建启圣祠、敬一亭、御制碑,于棂星门左侧兴建文昌阁,门前兴建号舍。十五年(1536年),知府王度重予修治,又购买私人土地扩大学址,将明伦堂迁建于学宫后高坡
之上。二十年(1541年),知县曹逵建尊经阁于明伦堂后,将崇文楼书籍尽藏其中。二十一年(1542年),知府朱廷臣重修进贤门。二十六年(1547年),知府陈公陛改文昌阁为龙首楼。三十七年(1558年),知府黄宗器在棂星门前开挖泮池,将进贤门改建在泮池左侧,在棂星门右侧兴建腾蛟起凤门。明末,县学毁于战乱。清顺治十五年(1685年),知县李正蔚重建。其后屡有修葺。咸丰六年(1856年)又毁。九年(1859年),知县毛延长集资又予修复。学宫除建有大成殿、明伦堂、讲业堂外,尚有藏书楼,藏书十分丰富。清学额:文生每年通过考试招收15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批文增加入学名额,照府学加文生5名共20名。武生入学名额每年15名。咸丰七年(1857年),南城捐输驳船经费,得增文、武入学名额各2名;九年(1859年),捐输军饷,得增文、武入学名额各1名;同治元年(1862年),捐输团费,得增文、武入学名额各7名。至此文学每年招生共30名,武学共25名。
六、南丰县儒学
南丰县儒学在县治西南,宋庆历四年(1044年)县令周燮建。殿庑门堂廨舍俱备,学宫内并绘有圣贤像。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毁于战乱,后被修复。十九年(1282年),县升级为州,县学亦升级为州学。不久学宫被毁,其后宣差武抄儿予以重建。延祐三年(1316年)八月,礼殿倒塌,四年(1317年),知州王著重建,并新建棂星门。后至元四年(1338年),知州事乌枢重修庙学、先贤祠。至正四年(1344年),知州事史文彬重修棂星门,整饰殿庑、圣贤像。明洪武三年(1370年),州改为县,重新被定为县学。七年(1374年),知县马尚宾在棂星门外兴建川上亭。十五年(1382年),知县袁仁亨于戟门左兴建神厨库、宰牲房。永乐元年(1403年),知县潘同建立射圃。景泰元年(1450年),知县陈勉重建文昌阁,并购学门外土地,以扩大县学规制。天顺六年(1402年),毁于战乱。按察佥事陈骐、同知萧允恭、知县杨休、杨参先后予以修复整治,使县学规模建制如初。正德七年(1512年),学师生申白、提学副使李梦阳合并便民、丰储两座仓库的基址,以扩大学宫,并在基址上建学门。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棂星门遭灾,知县任懋官重建。万历三十四年(1607年),知县李梦祥重建尊经堂、棂星门。四十一年(1614年),知府赵元吉、知县林洪卿重修文庙。天启六年(1626年),文庙遭火灾,知县康采萍、教谕刘日曙重建。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毁于战乱。十九年(1680年)又重建。咸丰六年(1856年),再度被毁。九年(1859年),当地绅士汤兆禧、赵德堃集资修复。清学额:文生每年入学名额12名,武生亦12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命令增加文生入学名额3名,共15名。咸丰九年(1859年),因该县捐输有功又增文、武入学名额各2名,至此每年文生入学名额共17名,武生入学名额共14名。
七、广昌县儒学
广昌县儒学于宋绍兴八年(1138年)建于县治西,十七年(1147年),县令承敷迁县治南。嘉泰年间(1201-1204年),县令曹进之又迁建于县治东南。绍定三年(1230年)被毁。端平三年(1236年),县令葛崇节重建大成殿。嘉熙三年(1239年),县令赵希渑增建门庑斋舍。元末又毁。明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侯端利用旧基重建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九年(1376年),知县张琥兴建明伦堂、崇文斋、尚德斋。十六年(1383年),知县李文兴建神厨、宰牲库房,并建射圃。永乐六年(1408年),教谕单信增筑学门。景泰元年(1450年),知县江浩于大觉寺西改作射圃,建亭。六年(1455年),知县詹靖、典史李坚兴建文会堂于明伦堂后。成化三年(1467年),同知萧允恭、知县叶茂高等重修庙学,规制更加宏大。弘治十三年(1500年),佥事黄珙可接受当地读书人建议,毁东岳庙以扩大学基。隆庆六年(1572年),巡道许镃修建尊经阁。至清朝,仍经常进行整修。咸丰六年(1856年)被毁。同治七年(1868年),当地人何氏家
族修复崇圣祠,饶希孟家族修复明伦堂。八年(1869年),知县邢景彬修复忠义孝悌祠。清学额:文生每年招收12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命令增加文生入学名额3名,共15名;武生入学名额12名。同治四年(1865年),因捐输有功增文、武招生名额各10名,即每年文生招收25名,武生招收22名。
八、金溪县儒学
金溪县儒学在县城南望仙门外,宋皇祐三年(1051年)县令刘佐建。绍兴十二年(1142年),县令周绎迁于社稷坛之右;二十七年(1157年),县令陈博文再迁于社稷坛之南;嘉定二年(1209年),县令王衡仲三迁于晁氏九经堂故址。嘉定三年(1210年),县令楼兴建斋舍。嘉定十二年(1219年),县令何处久增拨学产。元大德元年(1297年),县丞吴瑾重新修建。至正十二年(1352年),毁于战乱。明吴元年甲辰(1364年),当地人邓思诚予以重修。明洪武八年(1375年),知县李子敬增修。以后多次进行修葺。至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知县任元撰率乡绅捐资修治一新。清有学田24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20名,武生15名;后文、武生各加名额9名,即每年招收文生29名,武生24名。
九、泸溪(资溪)县儒学
泸溪(资溪)县儒学于明朝万历八年(1580年),由知县陈王廷、教谕周延士、训导范汝仁建于县治东城外。十五年(1587年),知县汪谟迁建于县治西侧,中为明伦堂,左为博文斋,右为约礼斋。三十九年(1611年),知县梁应抡重建明伦堂、启圣祠及两庑两斋,并建射圃、号房、宰牲房。崇祯十一年(1638年),被毁。十二年(1639年),当地人傅登觉、傅元崧等倡议修复。进入清后,多次进行过修葺。康熙三年(1664年),曾裁教谕一员;二十二年(1683年),又复设教谕。雍正十年(1732年),增设教谕署于崇圣祠左侧,训导设置如旧。乾隆三年(1738年),进士傅彤上书请求增加学额,不准。咸丰六年(1856年),县学又毁。同治八年(1869年),知县杨松兆集资修复。清有学田数十亩,山林4处。清学额为禀生、增生各20名,每年招收文生、武生各8名。
十、新城(黎川)县儒学
新城(黎川)县儒学在县治东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年)县令李维芑建。元至正二年(1342),县令苗益率宋进士胡梦魁的后裔,以及当地人王三镒、王三锡兄弟、元进士朱倬的门人等,共予修葺。元末,被毁。明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沙良佐重建大成殿及两庑、棂星门;殿后兴建明伦堂,殿左右兴建立忠斋、进德斋;开辟射圃于学宫外,并兴建至肃堂于棂星门内。十七年(1385年),知县洪深建神厨、宰牲房于至肃堂左侧,设仓库于立忠斋之后。宣德九年(1434年),知县陈员韬、教谕上官祐又购私人土地,扩大学宫规模。正统元年(1436年),当地人钮子迪在学门左侧建藏书阁,并兴建四贤祠于学门右侧。成化二年(1466年),同知萧允恭、知县傅京重建尊经阁,以储藏经典。明正德十年(1515年),知县黄文鸑予以重修,建名宦、乡贤二祠于戟门外侧,迁射圃于城东门内。明末,再毁。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当地人涂斯皇重建。咸丰六年(1856年)又毁。九年(1859年),全城筹资兴修,同治年间予以整修。清学额:禀生20名,增生20名;文生每年招收15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命令增加文生入学名额5名,共20名;武生每年招收15名。咸丰七年(1857年)、八年(1858年)、九年(1859年)和同治三年(1864年)、九年(1870年),因捐输有功分别增文、武入学名额各1名,计文生每年入学增至25名,武生增至16名。
十一、东乡县儒学
东乡县儒学在县城东广信门内,明正德九年(1514年),由兵备胡世宁、知府方学、知县黄堂兴建。学宫东为求忠斋,西为立孝斋。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署县事邢龠于学官前开挖泮池。翌年,知县崔一濂于大成门两旁修建名宦祠和乡贤祠。三十五年(1556年),知县蔡结改建明伦堂于大成殿后,学校规制才初步确定。明末,毁于战乱。清康熙元年(1662年),知县李丹重建,咸丰六年(1856年)、同治三年(1864年),又两度毁于战火。同治五年(1866年),知县朱昌言及后任知县李士芬、孙毓秀,先后发出捐资倡议,重建大成殿、大成门、两庑、泮池、宫墙及名宦、乡贤二祠。清有学田136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15名,武生12名。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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