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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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9988
颗粒名称: 官学
分类号: G527.562
页数: 9
摘要: 主要介绍各级地方政府创办的官学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概况 抚州地区

内容

第一节 府学
   府学为州、郡地方政府官立学校。由于政府所办官学以习儒家经典为主,故各级官学又称儒学。抚州地区府学的创办,始于宋,终于清。自宋迄清,今抚州地区境域基本上一直分为两个郡(州)级单位分治,一名抚州(元称抚州路,明清称抚州府,下辖临川、崇仁、宜黄、金溪、乐安、东乡诸县),一名建昌(宋称建昌军,元称建昌路,明清称建昌府,下辖南城、南丰、新城、广昌、泸溪诸县,新城即今黎川,泸溪即今资溪);故宋有抚州府学、建昌军学,元有抚州路学、建昌路学,明清则有抚州府学、建昌府学。另南丰于元代至元十九年(1282年)县升为州,其所办县学也随之升为州学,到明洪武三年(1370年),仍降为县,南丰州学也恢复为县学。府学、州学、县学在规模上虽有大小之分,但均属中等学校性质,彼此不相统属,其生员均有升入高一级学府——中央国子监的资格。
   府学学官,历代均称教授,编制1人;州学学官称学正,编制亦为1人。明清两代,教授、学正之下增设副职,称训导,以协助教授、学正督促学生完成课业。明,抚州府学和建昌府学均设训导4人;清训导减为2人。府学、州学、县学教官,自南宋开始均需经过考试才任用,其迁升降黜,由考核而定。考核主要分两个方面:一为业务考核,如明教官要考通经,考文章;二为学生科举成绩、升学人数的考核,如明规定学官在九年任期内,府学考中举人9名,州学考中6名,县学考中3名者,成绩为优。至于成绩拙劣者,则有罚俸、罢黜、鞭笞等处分。
   凡经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抚州和建昌两所府学录取生员的名额,明为40名,清为20名。清还规定,若各县向朝廷捐饷捐资,即可增加府、县学额。如咸丰九年(1859年),建昌府因南丰县捐献有功,得增学额11名;咸丰十一年(1861年),抚州府因宜
  黄县捐献有功,得增学额5名。此外,各府、州、县另有武学生员,均附属于儒学之内,其录取名额也有规定。
   府学教材,自宋以来以《四书》《五经》为主,以清为例,教材为《御纂经解性理》、《诗》、《古文辞》、《十三经》、《二十二史》、《三通》、《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等,不外儒家经典、宋明理学之类。
   生员在校所居班级,宋名舍,元、明、清名斋。生员按考试成绩依次升班。宋实行三舍法,上舍为上等,内舍为中等,外舍为下等。元、明、清实行六斋法。如元,时习、日新斋为上等,据德、志道斋为中等,游艺、依仁斋为下等;明和清,率性斋为上等,修道、诚心斋为中等,正义、崇志、广业斋为下等。生员升入率性斋,即为毕业班学生,通过考试及格者,便赐予出身,即可毕业,不及格者,需留级重读。
   生员在学习期间每月要进行月考,由地方官主持;另外还要参加两种重要考试:岁考和科考。岁考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派的学正主持,相当于学年考试。成绩分若干等,获得优等者,附生可补增生,增生可补廪生,最优者可选作拔贡、优贡,升入中央国子监。列入劣等者依次递降,甚者除名。科考每两年举行一次,也由中央委派的学正主持,相当于毕业考试。成绩亦分若干等,列入优等者,也就获得了参加乡试(明清两代的省级考试)的资格,称为科举生员,从此,可谓迈进了科举的正式门槛。
   府学置有学田。明规定府学学田为1000石,州学800石,由官府拨给,也有官绅捐献学田的;学田所获,主要用作师生月廪等办学之资,同时补贴生员参加科举考试的旅途之需。
   一、抚州府儒学
   抚州府儒学发端于唐天复二年(902年),时抚州刺史危全讽设立文宣王庙,即孔庙。宋庆历四年(1044年),抚州太守马寻于庙后建儒学,形成正式学府。初称州学,明改称府学。学址在府治东阜民坊,为晋王羲之的故宅,内有墨池朱井。宋嘉祐年间(1056-1063年),抚州太守钱瑄、通判何延世、刘子翼等相继予以维修。淳熙十三年(1186),抚州太守钱象祖重修。庆元二年(1196年),抚州太守陈研、教授胡元衡等又捐资修葺。从元泰定到元至正年间(1324-1367年),抚州同知撤都、学正崔应诚、总管袁说之先后予以修治。明吴元年甲辰(1364年),指挥同知金大旺予以修缮更新。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知府石刚又予增修。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毁于火灾,知府周瑛、吴泰相继予以修治。弘治年间(1488-1505年),御史王宗锡、佥事沈锐、知府胡孝曾又为增修。嘉靖十八年(1539年),又遭火灾,知府陆琳重建。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知府张四教、张伯琮、阎绍,署府同知迟维玺先后予以重修。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知府任士理捐资进行修葺。雍正七年(1729年),知府罗复晋亦捐资加以修治。此后由乾隆、嘉庆、道光至同治年间,历任知府均有修葺。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罢科举,兴学堂,府学遂废。清有学田129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20名,武生15名,后因对朝廷捐赠有功学额屡有增加。
   二、建昌府儒学
   建昌府儒学建于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初名建昌军学,明清称建昌府学。学址在府城之西。宋靖康二年(1127)毁,修复后,绍兴四年(1134年)又毁。绍兴十六年(1146年),知军蒋循祖重修,并恢复被占学田。元泰定年间(1324-1328年),郡守萨德弥扩大学址,并加修治。至正六年(1346年),同知刘榘重建大成殿。明成化年间(1465-1487年),知府谢士元修缮学宫,广购典籍,兴学教士,建昌府学一时成为江南著名学府。弘治五年(1492年),因学宫所在地并入益王宅第,知府孙伟将府学迁往郡治之北天宁寺,将寺内佛宫改为大成殿,梵堂改成馔
  堂,寺阁改成尊经阁。大成殿东西建有小屋——庑,庑前建有戟门、棂星门。另建有明伦堂、礼器库、乐器库、廪庾、廨舍、斋房、号房。弘治十年(1497年),知府熊宗德扩展校址,建神厨、宰牲房、库房,开挖涤牲池,并建学门。弘治十八年(1505年),知府舒昆山、同知林廷瓛利用涤牲池之北空地,兴建号房二十楹,兴建讲堂于明伦堂后,并在戟门之左建名宦祠,戟门之右建乡贤祠,戟门外开辟大路,路南开挖泮池。池南修建桂香楼,池西建房屋二十楹,为外号房。正德七年(1512年),知府安奎修建射圃,兴建观德堂于馔堂之左。正德九年(1514年)秋,雷霆震坏大成殿屋角。知府韩辙、同知何恩遂拆除旧殿,重新修建,学舍整治一新。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参政余霑、知府朱与翘捐资修建尊经阁,太常卿左宗郢捐出所藏图书送入府学。崇祯九年(1636年),明伦堂遭火灾,知府李恢先、通判牟暹、推官荆本澈予以重建。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春,大成殿又遭雷火,二十年(1681年)重建。二十一年(1682年),遭风灾。县城绅士王师夔等人于是请求恢复前益王府所占学基,知府魏勳祥照准。五十三年(1714年),知府陈世俊重修府学。同治年间,仍有修葺,至清末废。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20名,武生15名,后因对朝廷捐赠有功学额屡有增加。
   第二节 县学
   县学为县级地方政府创办的官学。抚州地区的县学始于宋。宋庆历四年(1044),诏州县立学,各地响应。两宋期间,今抚州地区境域共建县学9所,其中北宋8所,即临川、崇仁、宜黄、金溪、南城、南丰、新城、广昌诸县学,南宋增建1所,即乐安县学。至明,又增建东乡、泸溪两所县学。至此,县学格局遂定,并延至清末。
   县学学官,均称教谕,编制1人。明清两代教谕之下设训导,明县学设训导2人,清减为1人。
   考入县学者同府学一样亦称生员。县学性质与府学没有区别,其招生、管理、课程、考试、待遇及升格,均与府学相同,唯学额少于府学。明县学学额为20名;清大县学额15名,中县12名,小县7名或8名。但亦有变动。清雍正二年(1724年),因生员增多,命改直省小学为中学,中学为大学(这里大学、中学、小学的区别是生员定额的多少)。临川、金溪、南城、新城系大学,照府学额,每年各招生20名;宜黄、东乡、南丰、广昌系中学,改为大学,每年各招生15名。
   各县县学亦设有学田,明规定县学学田为600石。没有学田或学田租谷不够开支的,常由县衙拨款,如清同治二年(1863年),黎川县衙拨给县儒学项下白银137.6两,以为教谕、训导、斋夫、门子的薪俸开支,另白银40两,以为廪生20名的廪粮银。至于修缮,主要靠官府拨款、绅士捐助解决。
   一、临川县儒学
   临川县儒学原在顺化门外,北宋咸平三年(1006年),县令陈从易始建于府城南青云峰下。隆兴二年(1164年),丞郎余庆重修。嘉定年后,县令黄干、赵崇尹、李义山、赵必英先后增修。元延祐年间(1314-1320年),县尹马祖寿予以修葺。至正十九年(1359年),县尹杨钧又予修缮更新。明正统四年(1439年),知府王升重建。成化年间(1465-1487年),知县姚志大、吴宪予以增修。弘治年间(1488-1505年),知县陈文试又予修治。嘉靖十一年(1532年),值城中宝应寺毁坏,巡抚胡岳、提学徐阶听从众绅士建议,将学宫迁建于宝应寺废址。明末,毁于战火。清康熙四年(1665年),知县邱泰予以重建。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李天植重新建起明伦堂。清末,有学田197.6亩,年租额谷510.1桶,折钱9050文;地租钱10330文。清设教谕、
  训导各1人,斋夫3人,门子3人。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20名,武生15名;后文、武生各增7名,即文生27名,武生22名。
   二、崇仁县儒学
   崇仁县儒学在县城偏东,开泰门内,宋庆历三年(1043年)建。嘉定七年(1214),县令彭耕增建学舍,增拨膳田。以后屡毁屡兴,至元朝末年,毁于战乱。明洪武初年,知县门时中、徐绳武相继予以重建。正德年间(1506-1521年)和万历七年(1579年)、崇祯元年(1628年),三度被毁,均被重新修复。进入清以后,多次进行整修。清学额,咸丰九年(1859年)前,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12名,武生12名;咸丰九年(1859年)后,文、武生各增10名,至同治三年(1864年),文学、武学各设廪生22名。
   三、宜黄县儒学
   宜黄县儒学在城北社稷坛之右,宋皇祐元年(1049年),县令李祥建,曾巩为此撰有《宜黄县学记》。以后屡易其址,几毁几建。至明嘉靖二年(1523年),知县鲍凤根据当地读书人请求,遂定基于大井头侧(今县人民政府内)。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毁于战乱。三十七年(1678年),教谕王善诱、训导林欲兰率领当地绅士重新予以修建。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建考棚,可坐1360余人。清有学田102石。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15名,武生12名;后文、武生各增10名,即文生25名,武生22名。
   四、乐安县儒学
   乐安县儒学在县城北,宋绍兴二十年(1150年),县令魏彦林建。元初年废,镇守千户王祐予以恢复。至正十二年(1352年),又毁于战乱。明吴四年丁未(1367年),知县戴智重建。明正德六年(1511年)再毁,知县穆世杰修复。嘉靖年间(1522-1566年)又毁,知县吴淮率义士乐魁鸾等重建。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复毁于战乱。其后知县吴顺、训导谭经国率领众绅士捐资再建。清有学田860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武生各12名;后文、武生各增10名,即文生、武生各22名。
   五、南城县儒学
   南城县儒学发端于唐朝总章二年(669年),时奉朝廷之命建立文庙,后发展为县学。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南城设立建昌军治,庆历三年(1043年),设置军学,南城县学即附于军学之内。宋朝南迁,县学毁。绍兴十二年(1142年),县令赵旦于县城南太平寺荒园另立学基,重新修建大门廊庑,建立斋舍二百楹。当地人蔡延世慷慨捐资,兴建庙学及讲业堂,又捐良田百亩,以作办学之资。景定三年(1262年),知军事赵时稼增修大成殿、尊经堂、门庑斋舍,在讲业堂偏东建立三贤祠。元大德年间(1297-1307年),判官段立夫修葺加饰,使三贤祠焕然一新。至正十二年(1352年),县学毁于战乱。十九年(1359年),县尹曾必高予以修复。明洪武七年(1374年),知县张税重修庙学。十年(1377年),知县吕升在讲堂之右建射圃。正统五年(1440年),知府杨谊在明伦堂后创建乐育堂。景泰五年(1454年),巡抚都御史韩雍莅临视察,命知府江浩拿出府库节余款,开辟明伦堂之左空地修建膳堂,并建号房二十余楹。成化十一年(1475年),教谕李昱带头捐出薪俸,倡议捐资,移建明伦堂,兴建高明斋、博厚斋。二十二年(1486年),知县余浚兴建棂星门。弘治十六年(1503年),知县毛骙利用明伦堂右侧空地,兴建起凤楼,楼右兴建仰高祠,将高明斋、博厚斋改名为博文斋、约礼斋。嘉靖九年(1530年),知县邹尧臣遵照朝廷命令兴建启圣祠、敬一亭、御制碑,于棂星门左侧兴建文昌阁,门前兴建号舍。十五年(1536年),知府王度重予修治,又购买私人土地扩大学址,将明伦堂迁建于学宫后高坡
  之上。二十年(1541年),知县曹逵建尊经阁于明伦堂后,将崇文楼书籍尽藏其中。二十一年(1542年),知府朱廷臣重修进贤门。二十六年(1547年),知府陈公陛改文昌阁为龙首楼。三十七年(1558年),知府黄宗器在棂星门前开挖泮池,将进贤门改建在泮池左侧,在棂星门右侧兴建腾蛟起凤门。明末,县学毁于战乱。清顺治十五年(1685年),知县李正蔚重建。其后屡有修葺。咸丰六年(1856年)又毁。九年(1859年),知县毛延长集资又予修复。学宫除建有大成殿、明伦堂、讲业堂外,尚有藏书楼,藏书十分丰富。清学额:文生每年通过考试招收15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批文增加入学名额,照府学加文生5名共20名。武生入学名额每年15名。咸丰七年(1857年),南城捐输驳船经费,得增文、武入学名额各2名;九年(1859年),捐输军饷,得增文、武入学名额各1名;同治元年(1862年),捐输团费,得增文、武入学名额各7名。至此文学每年招生共30名,武学共25名。
   六、南丰县儒学
   南丰县儒学在县治西南,宋庆历四年(1044年)县令周燮建。殿庑门堂廨舍俱备,学宫内并绘有圣贤像。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毁于战乱,后被修复。十九年(1282年),县升级为州,县学亦升级为州学。不久学宫被毁,其后宣差武抄儿予以重建。延祐三年(1316年)八月,礼殿倒塌,四年(1317年),知州王著重建,并新建棂星门。后至元四年(1338年),知州事乌枢重修庙学、先贤祠。至正四年(1344年),知州事史文彬重修棂星门,整饰殿庑、圣贤像。明洪武三年(1370年),州改为县,重新被定为县学。七年(1374年),知县马尚宾在棂星门外兴建川上亭。十五年(1382年),知县袁仁亨于戟门左兴建神厨库、宰牲房。永乐元年(1403年),知县潘同建立射圃。景泰元年(1450年),知县陈勉重建文昌阁,并购学门外土地,以扩大县学规制。天顺六年(1402年),毁于战乱。按察佥事陈骐、同知萧允恭、知县杨休、杨参先后予以修复整治,使县学规模建制如初。正德七年(1512年),学师生申白、提学副使李梦阳合并便民、丰储两座仓库的基址,以扩大学宫,并在基址上建学门。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棂星门遭灾,知县任懋官重建。万历三十四年(1607年),知县李梦祥重建尊经堂、棂星门。四十一年(1614年),知府赵元吉、知县林洪卿重修文庙。天启六年(1626年),文庙遭火灾,知县康采萍、教谕刘日曙重建。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毁于战乱。十九年(1680年)又重建。咸丰六年(1856年),再度被毁。九年(1859年),当地绅士汤兆禧、赵德堃集资修复。清学额:文生每年入学名额12名,武生亦12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命令增加文生入学名额3名,共15名。咸丰九年(1859年),因该县捐输有功又增文、武入学名额各2名,至此每年文生入学名额共17名,武生入学名额共14名。
   七、广昌县儒学
   广昌县儒学于宋绍兴八年(1138年)建于县治西,十七年(1147年),县令承敷迁县治南。嘉泰年间(1201-1204年),县令曹进之又迁建于县治东南。绍定三年(1230年)被毁。端平三年(1236年),县令葛崇节重建大成殿。嘉熙三年(1239年),县令赵希渑增建门庑斋舍。元末又毁。明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侯端利用旧基重建大成殿、两庑、戟门、棂星门。九年(1376年),知县张琥兴建明伦堂、崇文斋、尚德斋。十六年(1383年),知县李文兴建神厨、宰牲库房,并建射圃。永乐六年(1408年),教谕单信增筑学门。景泰元年(1450年),知县江浩于大觉寺西改作射圃,建亭。六年(1455年),知县詹靖、典史李坚兴建文会堂于明伦堂后。成化三年(1467年),同知萧允恭、知县叶茂高等重修庙学,规制更加宏大。弘治十三年(1500年),佥事黄珙可接受当地读书人建议,毁东岳庙以扩大学基。隆庆六年(1572年),巡道许镃修建尊经阁。至清朝,仍经常进行整修。咸丰六年(1856年)被毁。同治七年(1868年),当地人何氏家
  族修复崇圣祠,饶希孟家族修复明伦堂。八年(1869年),知县邢景彬修复忠义孝悌祠。清学额:文生每年招收12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命令增加文生入学名额3名,共15名;武生入学名额12名。同治四年(1865年),因捐输有功增文、武招生名额各10名,即每年文生招收25名,武生招收22名。
   八、金溪县儒学
   金溪县儒学在县城南望仙门外,宋皇祐三年(1051年)县令刘佐建。绍兴十二年(1142年),县令周绎迁于社稷坛之右;二十七年(1157年),县令陈博文再迁于社稷坛之南;嘉定二年(1209年),县令王衡仲三迁于晁氏九经堂故址。嘉定三年(1210年),县令楼兴建斋舍。嘉定十二年(1219年),县令何处久增拨学产。元大德元年(1297年),县丞吴瑾重新修建。至正十二年(1352年),毁于战乱。明吴元年甲辰(1364年),当地人邓思诚予以重修。明洪武八年(1375年),知县李子敬增修。以后多次进行修葺。至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知县任元撰率乡绅捐资修治一新。清有学田24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20名,武生15名;后文、武生各加名额9名,即每年招收文生29名,武生24名。
   九、泸溪(资溪)县儒学
   泸溪(资溪)县儒学于明朝万历八年(1580年),由知县陈王廷、教谕周延士、训导范汝仁建于县治东城外。十五年(1587年),知县汪谟迁建于县治西侧,中为明伦堂,左为博文斋,右为约礼斋。三十九年(1611年),知县梁应抡重建明伦堂、启圣祠及两庑两斋,并建射圃、号房、宰牲房。崇祯十一年(1638年),被毁。十二年(1639年),当地人傅登觉、傅元崧等倡议修复。进入清后,多次进行过修葺。康熙三年(1664年),曾裁教谕一员;二十二年(1683年),又复设教谕。雍正十年(1732年),增设教谕署于崇圣祠左侧,训导设置如旧。乾隆三年(1738年),进士傅彤上书请求增加学额,不准。咸丰六年(1856年),县学又毁。同治八年(1869年),知县杨松兆集资修复。清有学田数十亩,山林4处。清学额为禀生、增生各20名,每年招收文生、武生各8名。
   十、新城(黎川)县儒学
   新城(黎川)县儒学在县治东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年)县令李维芑建。元至正二年(1342),县令苗益率宋进士胡梦魁的后裔,以及当地人王三镒、王三锡兄弟、元进士朱倬的门人等,共予修葺。元末,被毁。明洪武元年(1368年),知县沙良佐重建大成殿及两庑、棂星门;殿后兴建明伦堂,殿左右兴建立忠斋、进德斋;开辟射圃于学宫外,并兴建至肃堂于棂星门内。十七年(1385年),知县洪深建神厨、宰牲房于至肃堂左侧,设仓库于立忠斋之后。宣德九年(1434年),知县陈员韬、教谕上官祐又购私人土地,扩大学宫规模。正统元年(1436年),当地人钮子迪在学门左侧建藏书阁,并兴建四贤祠于学门右侧。成化二年(1466年),同知萧允恭、知县傅京重建尊经阁,以储藏经典。明正德十年(1515年),知县黄文鸑予以重修,建名宦、乡贤二祠于戟门外侧,迁射圃于城东门内。明末,再毁。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当地人涂斯皇重建。咸丰六年(1856年)又毁。九年(1859年),全城筹资兴修,同治年间予以整修。清学额:禀生20名,增生20名;文生每年招收15名,雍正三年(1725年)奉朝廷命令增加文生入学名额5名,共20名;武生每年招收15名。咸丰七年(1857年)、八年(1858年)、九年(1859年)和同治三年(1864年)、九年(1870年),因捐输有功分别增文、武入学名额各1名,计文生每年入学增至25名,武生增至16名。
   十一、东乡县儒学
   东乡县儒学在县城东广信门内,明正德九年(1514年),由兵备胡世宁、知府方学、知县黄堂兴建。学宫东为求忠斋,西为立孝斋。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署县事邢龠于学官前开挖泮池。翌年,知县崔一濂于大成门两旁修建名宦祠和乡贤祠。三十五年(1556年),知县蔡结改建明伦堂于大成殿后,学校规制才初步确定。明末,毁于战乱。清康熙元年(1662年),知县李丹重建,咸丰六年(1856年)、同治三年(1864年),又两度毁于战火。同治五年(1866年),知县朱昌言及后任知县李士芬、孙毓秀,先后发出捐资倡议,重建大成殿、大成门、两庑、泮池、宫墙及名宦、乡贤二祠。清有学田136亩。清学额,每年通过考试招收文生15名,武生12名。
   第三节 社学
   社学始创于元,终止于清。它是地方政府在乡镇设立的官立小学,以实施启蒙教育为主。元规定,农村五十家为一社。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朝廷诏令“每社设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师,农隙使子弟入学。”(《新元史·食货志》)明洪武八年(1375年),朝廷亦下诏各地立社学,“每五十家为一所,各随所在,延师儒以教民间弟子”。正统元年(1436年),令各处“严督勤课,有俊秀向学者,许补生员”。天顺年间(1457-1464年),朝廷责令各地学使督察地方政府在“每乡里俱设社学,仍免为师之人差徭”。时崇仁知县李祥创社学4所。正德年间(1506—1521年),李梦阳任江西提学副使,对社学全面规划,大力督办,促进了社学的发展;时王守仁巡抚南赣,以为“民风不善,由于教化不良”,亦大力倡办社学,并作“社学教条”,对社学的培养目标、教学原则、课程安排、教学方法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促进了社学的正规化。据旧志记载,正德之后,临川、金溪各建社学4所。但行之不久,均被停废,启蒙教育仍由民间自办。
   清社学复兴。顺治九年(1652年),题准“凡府州县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艺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雍正元年(1723年),诏令各地照顺治九年例,“州县于大乡巨堡各置社学一区,凡子弟十二以上二十以内有志学文者,令入学肄业,并造名册,于学臣按临日申报查考。如社学中有能文进学者,将社师从优奖赏;如怠于教习钻营充补者,查出褫革,并该管官严加议处。”此后,社学逐渐发展。据统计,清建昌府社学多达33所,计南城14所,南丰6所,新城6所、广昌6所,泸溪1所;抚州府也有社学23所,计临川4所,崇仁4所,宜黄5所,金溪4所,乐安4所,东乡2所。
   社学所授内容,元为《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等;明“以《百家姓》、《千字文》为首,继以经史历算之属”,兼及御制大诰、本朝律令、歌诗习礼等;清所授为《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童蒙读物,渐及儒家经典。社学发展到清雍正之后,日渐式微,逐步被私塾取代。
   一、临川杜学 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临川知县李彬曾建社学4所。清,较著名的有金台社学,学址设在西乡17都金台寺,为同治五年(1866年)乡人马汝良等倡建。有学田298亩。每期招正课生10名,附课生30名。每月初二考查学习情况,由县命题,试卷须呈县官审阅。试卷按完成程度分上中两卷,成绩优者可得奖励,其中上卷考生名列一、二、三、四名者,分别奖钱600、500、400、300文;中卷第一名者奖钱200文。另有培风社学,设在西乡石井马家村,有学田60余亩,亦名重当时。
   又,临川农村除建有社学外,还有乡学,其性质与社学一般,唯偏重启蒙教育。临川较著名的乡学有临江乡学和龙津乡学。临江乡学,原建于16都临江寺,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知县秦沆曾予改建,有学田102亩,招收正课生、附课生各10名,每逢三、八为成绩考查时间,考
  卷须送县官审阅;龙津乡学,设上顿渡陀山殿,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由龙津社学改建,咸丰六年(1856年)毁于战乱,同治二年(1863年)重建。该乡学有学田236亩,折租钱117000文。招收正课生10名,附课生15名。其他各地乡学不录。
   二、崇仁社学 明初崇仁始创社学,至天顺七年(1463年),知县李祥建社学4所:东耆社学,设于无为观废址;西耆社学,设于严家巷,后改设善修观;北耆社学,设于招隐堂废址,后改设四贤祠;西馆社学,设于县东北境铺左道旁,今白露乡西馆村。历经变异,这些社学先后废弃。万历年间(1573-1619年),知县陈瑛于县治重建社学,其后亦废。清雍正六年(1728年),知县陶士黄重建社学,设在城南瓦子堆新兴寺旧址,并置有学田。
   三、宜黄社学 载于清同治《宜黄县志》的社学有5所,一在宜黄东隅南山庙之左,一在西隅鸣山庙之右,一在南隅城隍庙之右,一在北隅黄陂桥附近,一在东招福寺之左。
   四、乐安社学 据清光绪二年《抚州府志》载,乐安有社学4所,具体不详。
   五、南城社学 南城社学明代为盛,弘治年间(1488-1505年),南城即有社学12所。正德七年(1512年),学使李梦阳毁淫祠十五处,以其中之一改建为盱江书院,其余十四处均改建为社学,后被豪绅侵没。万历五年(1577年),知县范涞重毁淫祠,恢复社学14所,其名依旧,分别为:礼字社学,在北隅朝京门内;乐字社学,在西隅孔家岭;射字社学,在北隅旧府治后;御字社学,在北关童家湖;书字社学,在北关石磴前;数字社学,在西关杜家坊;格字社学,在北隅雍熙街;致字社学,在东关便民仓后;诚字社学,在东关太平桥头;正字社学,在西关长冈上;修字社学,在南关定印寺前;齐字社学,在南关申明亭;治字社学,在北关江家巷;平字社学,在北关罗家庙。清,继续实行每乡一所社学政策,南城当时较著名的社学有:青绥社学,设在十四都青绥里八堡,建于明成化年间(1465-1487年),后废,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恢复:黄山社学,建于清道光五年(1825年),以黄孝子祠为学址,教师薪俸从黄孝子祠祀余谷内分半酌给;钟灵社学,设在十一都中林寺故址,建于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中林”因改“钟灵”,置有学田;城关社学,建于清道光十九年(1839),咸丰六年(1856年)毁。
   六、南丰社学 南丰社学盛于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南丰即有社学6所,分别冠以“礼、乐、射、御、书、数”之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在原参将府设立南方社学,于紫阳书院内设立东方社学,选择通晓经书的儒者为师,农闲时招收子弟入学就读。
   七、广昌社学 广昌社学明亦颇兴盛,洪武三年(1370年),知县侯端奉诏立学。嘉靖六年(1527年),知县毛益奉令建社学于县治东迎恩桥(今胜利街人行桥),内设听乐厅、习礼厅、句读厅、算数厅等,规制十分宏大。后毁于战乱。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知县陈时重建。清雍正元年(1723年),在大乡设社学,凡年12—20岁者均可入学,在校生、童可免差役。时全县有社学6所,分别冠名礼、乐、射、御、书、数。
   八、金溪社学 明代金溪县城有社学4所,其中南市1所,中市1所,北市2所,为嘉靖五年(1526年)知县林初所建。
   九、泸溪(资溪)社学 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泸溪知县潘元勋曾建社学,在李泰伯祠,清同治(1862-1874)时已废。
   十、新城(黎川)社学 新城社学建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到正德九年(1514年),除各乡村设有若干社学外,在县城四坊设有社学6所:立礼社学,设在东湖寺;通书社学,设在学仙观;如射社学,设在天峰寺;成乐社学,设在宝林寺;象数社学,设在龙湖寺;执御社学,设在新丰桥东。另有黎川社学,原设在城东环胜山,初名冯鲸讲堂,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知县徐大坤奉文改建,后塌毁。同治五年(1866年),知县金时宣重建于南市寺观。后任知县黄寿琪、刘昌
  岳,皆曾予以修治。
   十一、东乡社学 东乡社学建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另据清光绪二年《抚州府志》载,东乡有社学2所,一在长林,一在黎墟。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抚州地区教育志》

本书为抚州地区教育志,分别在官学、私学、书院、科举、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事业管理、人物等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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