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679 |
颗粒名称: | 一、教师任用与调配 |
分类号: | G52 |
页数: | 6 |
页码: | 2723-2728 |
摘要: | 民国初期,政府按各公立学校班级数确定教师编额。其时,县立中学校长由县政府选荐,报省核准任命;中学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批准任用。县立小学、保学校长,由县教育局长遴选,报县政府核准委任;小学教员由校长聘请,报县教育局核准任用。中师、简师、师训班毕业生任教员无试用期。高、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经试用合格始可任用。中小学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和调配。 |
关键词: | 抚州 教育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