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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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6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督导
分类号: G47
页数: 3
页码: 2721-2723
摘要: 民国时期,地方教育机关以“三民主义之教育”为方针,加强对教育工作管理与视导。视导工作先拟计划,后按计划对有关学校或行政部门实地视察之后,填写视导报告。民国24年(1935年),省教育厅设义务教育视导员,督促各县实施义务教育。28年,各县设巡回教育辅导团,指定督学一人兼团长,另聘学有专长熟谙教法的师范毕业生为团员,分赴各校举行演示教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校长依法辅导本乡镇内公、私立初级小学。抗日战争胜利后,各级督学进一步加强辅导工作,以适应教育工作恢复之需。
关键词: 抚州 教育管理

内容

清末,地方教育督导遵循“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宗旨,主要督促检查各州、县教育行政,各种官立、公立、私立学堂教育、卫生、经费、教职员办事和授课、学生风纪及教育设施等情况。
   民国时期,地方教育机关以“三民主义之教育”为方针,加强对教育工作管理与视导。视导工作先拟计划,后按计划对有关学校或行政部门实地视察之后,填写视导报告。民国24年(1935年),省教育厅设义务教育视导员,督促各县实施义务教育。28年,各县设巡回教育辅导团,指定督学一人兼团长,另聘学有专长熟谙教法的师范毕业生为团员,分赴各校举行演示教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校长依法辅导本乡镇内公、私立初级小学。抗日战争胜利后,各级督学进一步加强辅导工作,以适应教育工作恢复之需。
   新中国成立初,督导工作主要围绕“改革旧教育,建设新教育”开展,重点督促各地恢复、整顿学校,加强对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1953年—1976年,督导工作主要围绕“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来进行,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督促学校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生产劳动,学校教学设备的使用和保管以及师生的生活、身体健康等各方面工作。
   “文化大革命”后期,督导工作主要围绕毛泽东主席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开展。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督导工作时断时续。
   1978年,党和国家重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督导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1979年后,各种教育督促、检查工作逐渐增多,从而成为推动全区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1984年,开展全区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1986年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成为全区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地区和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督导措施,贯彻教育部《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十项规定(试行草案)》,纠正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
   1988年—1989年,地区先后下发《抚州地区勤工俭学评估方案》《抚州地区县(市)电化教育工作评估标准》《抚州地区教育统计工作评比办法》,多次派员深入县(市)调查摸底,综合评估,促进教育教学工作。1990年,全面开展教育经费增长政策和教师经济待遇的落实情况、校舍中危房改造情况、制止中小学学生流失情况、乱收费现象纠正情况、《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等“五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是年,资溪县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教委等部委五项督导检查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的检查,受到好评。
   1991年—1993年,地区教育局先后下发《抚州地区县(市)幼儿园工作评估方案》和《抚州地区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评估方案》《抚州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水平评估体系》《抚州地区普通完全中学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评估细则》《抚州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抚州地区职业高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抚州地区“十佳学校”评选计分标准》《抚州地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细则》,并对每项工作进行认真督查,抽调干部分赴12个县(市),就“3696”工程的实施情况和校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1994年—1995年,地区教育局对全区“两基”工作进行督促督查,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出台《县(市)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对重点中学和县(市)实验小学进行评估。
   1996年—1997年,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县(市)教育局工作评估的通知》和《抚州地区县(市)教育行政工作评估方案》,并对1996年度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行政管理、参谋水平和参谋效果、质量反映等四大项,分学前教育、初等义务教育等37个专项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派出“两基”工作督导组,对黎川、东乡、广昌、崇仁、宜黄、乐安等县“两基”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抽查11个县(市)32个乡镇66所中小学的管理情况,用电视图象和文字通报形式,宣传报道学校管理的先进典型,同时,对严重管理不善的学校予以曝光。地区纪委、监察局、教委组成调查组,深入一些学校进行专项立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县(市)。还开展对教育经费筹措的督促和检查,重点解决农村教育经费附加足额征收、“乡征、县管、乡用”及农村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等问题,先后下达《抚州地区乡镇教办教学管理工作评估方案》《抚州地区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抚州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抚州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抚州地区中小学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初步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对指导全区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998年6月22日—26日,抚州地区遭遇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地、县(市)教委领导及时深入受灾学校,督促中小学校做好师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水灾过后,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中小学灾后重建、防疫、清污等工作,确保“贫困户、倒房户、特困户”学生能按时入学。地区迅速拨出专款,为201个受灾严重的学校复校,并督促县(市)、乡镇协助做好新建校舍的选址和资金配套工作。9月,地区教委派出工作组对180多所中小学的开学收费情况进行督察,点名批评70所存在乱收费现象的中小学,经建议撤换15所中小学校长。此后,改县(市)教育行政工作全面评比为平时派员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以大会或发文通报等形式公布。1999年4月1日,东乡县王桥中学发生厕所倒塌、8名学生死亡的重大事故,在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的同时,全区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排查工作。地区教委各科室分别与县(市)教委挂钩,通过对危房数量、改造危房资金落实和新建校舍质量等情况检查,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促使各县(市)、乡镇和村委加快新建校舍速度,确保新校舍建设质量,使全区中小学校园面貌迅速改观。
   2000年8月—9月,地区监察局、财政局和教委组成调查组,就全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乡镇财政开支和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等情况进行调查,为地委、行署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地区教委派出检查组,对各县(市)中小学收费、教师工资发放、教师到岗、学生到校、教师分流、基层教育改革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中小学开学工作顺利进行。2001年始,全面开展对所辖11个县(区)“两基”复查年检工作,迎接省检。开展对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督察。对全市普通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2002年,重点督察县(区)政府落实“工资统发、经费统筹、队伍统管”和“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目标实现情况。2003年,金溪县通过省政府组织的“普九”评估验收。2004年,对南城、南丰县“两基”工作督导检查;开展全市“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专项督导检查。2005年始,采用听、看、查、问的形式对全市各县(区)落实教育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2006年,率先在南丰县承办全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研讨会议。金溪县省级复查年检顺利通过,标志着抚州市首轮“两基”复查年检工作圆满结束。2007年,市內全面部署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南丰县代表江西省接受国检得到国检组专家的肯定。抚州实现“两基”目标,市教育局被评为“江西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督促崇仁、东乡两县建立县教育财政核算中心,加快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落实督查。是年,全市被评为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19个,46名教育工作者被评为全省“两基”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率全省之先制发实施素质教育方案,全力抓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评估工作,创建县级示范校124所,市级示范校20所,省级示范校6所。2009年至2010年,对全市687所学校督导评估,授予县级以上示范学校234所。
   2011年,省政府启动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南城县、黎川县接受新一轮省检,黎川县排全省20个受检县(市、区)中第5名。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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