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676 |
颗粒名称: | 三、乡(镇)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G510 |
页数: | 2 |
页码: | 2720-2721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后,县以下各区人民政府配备文教助理员1人,由1名副区长主管全区文教工作。1951年,各区设文教辅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区下设辅导小区,以乡中心小学校长为小区负责人。1958年,各县撤区、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公社由1名副书记(或副社长)分管文教工作,并设有专职文教干事1人,公社中心小学校长负责业务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社教育管理机构瘫痪。1968年,公社成立贫下中农教育委员会,设专职主任1人。 |
关键词: | 抚州 教育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