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67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G522 |
页数: | 3 |
页码: | 2719-2721 |
摘要: | 民国20年(1931),江西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形成省、区、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区内设科统管教育工作。次年,江西省由9个行政区改为13个行政区,各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第四科负责管理教育工作。24年,全省又改为8个行政督察区,第七行政督察区辖南城、南丰、黎川、光泽、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等县,专员公署设立整理地方教育处,负责地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推行工作。次年,专署由民政科指定科员和视察员各1人,办理教育工作。28年,行政督察区成立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战区教育督察专员和战区教育工作队分驻各地,配合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专署教育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 |
关键词: | 抚州 教育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