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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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67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G522
页数: 3
页码: 2719-2721
摘要: 民国20年(1931),江西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形成省、区、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区内设科统管教育工作。次年,江西省由9个行政区改为13个行政区,各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第四科负责管理教育工作。24年,全省又改为8个行政督察区,第七行政督察区辖南城、南丰、黎川、光泽、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等县,专员公署设立整理地方教育处,负责地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推行工作。次年,专署由民政科指定科员和视察员各1人,办理教育工作。28年,行政督察区成立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战区教育督察专员和战区教育工作队分驻各地,配合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专署教育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
关键词: 抚州 教育管理

内容

一、地区(市)管理机构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江西省提学使司于抚州府、建昌府设立劝学所。各劝学所有劝学员1人,帮助府署长官办理学务。宣统三年(1911),学部颁发《改订劝学所章程》,规定劝学所为府、厅、州、县教育行政辅助机关。
   民国20年(1931),江西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形成省、区、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区内设科统管教育工作。次年,江西省由9个行政区改为13个行政区,各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第四科负责管理教育工作。24年,全省又改为8个行政督察区,第七行政督察区辖南城、南丰、黎川、光泽、资溪、临川、金溪、崇仁、宜黄、乐安、东乡等县,专员公署设立整理地方教育处,负责地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推行工作。次年,专署由民政科指定科员和视察员各1人,办理教育工作。28年,行政督察区成立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战区教育督察专员和战区教育工作队分驻各地,配合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专署教育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
   1949年5月抚州解放,成立军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文教接管处,接管城区公立学校。7月,抚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设教育科,管理域内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抚州专区专员公署设有教育科管理全区教育工作,并成立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下设扫盲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扫盲工作。1953年4月,专员公署撤销教育科,设立文化教育科,内设文化、教育、秘书三股各司其职。1954年5月,专署文教科改为文教处。1956年5月,撤销文教处,设置文教卫生办公室,掌管全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工作。1958年2月,撤销文教卫生办公室,重新设立文教卫生处。1961年1月,又改文教卫生处为文教卫生办公室。1962年1月,文教卫生办公室再次改为文教卫生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署文教卫生处受到冲击,教育管理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2月,专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教育组,由军代表和领导干部主持工作。1973年,改称为地区革命委员会教育组。同年,成立地区业余教育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抚州地区革委会于1977年10月设置地区文化教育局,内设普教、职教、人秘、计财等科。1979年5月,抚州地区行政公署设文教局,内设教育科和文化科,对全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工作进行“一揽子”管理。1983年11月,行署单独设置教育局,主管全区教育工作,局内机构日趋健全,并保持相对稳定。1996年8月,地区教育局更名地区教育委员会(简称地区教委),行政编制22个,事业编制3个。1997年3月,地区教委增加事业编制3名。教委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审计科、督导室、中学教育科、初等教育科、职业教育科、监察室、审计科。另有直属事业单位12个: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区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地区教学研究室、地区电化教育馆(赣东教育电视台)、地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地区勤工俭学办公室,崇仁师范学校、南城师范学校、东乡师范学校、抚州经贸学校和地区保育院。
   2000年10月,抚州地区教育委员会改为抚州市教育委员会,内设机构不变,直属事业单位不变。2001年,压缩中等师范规模,将南城师范、东乡师范整体下放到南城县、东乡县管理,分别改办为南城实验中学,东乡实验中学。2002年6月,将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收为市管,与抚州一中组建临川教育集团。抚州市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抚州市教育局。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2003年以抚州经贸学校、抚州农业学校、抚州文艺学校为主体组建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崇仁师范挂靠东华理工学院,成立东华理工大学行知分院,培养专科层次小学教师;2007年,市教育局机关重新核定行政编制为25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2010年,新增直属事业单位1个:抚州市实验学校。2011年,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中小学校园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抚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大中专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教师培训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信访科)、监察室(抚州市监察局派驻机构)、语言文字工作科(抚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师交流服务中心、招生考试办公室、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装备站。
   二、县(市、区)管理机构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各县设劝学所,劝学所设视学兼学务总董1人,下设文牍(书写文书)和宣讲员(宣传教育宗旨、政令),管理全县学务。宣统二年(1910),学务总董改称劝学员长。
   民国初,各县仍保留劝学所。民国13年(1924),遵教育部令,各县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由教育厅任免),下设视学或视察指导员。24年,各县政府设第三科取代教育局,办理教育及建设事务,改视察指导员为督学。由于各县实施义务教育,保学数量大增,次年,区内有200所学校以上的县设督学2人;有400所学校以上的县,设督学3人。26年,各县政府教育与建设分别设科,原第三科专司教育。29年,县政府第三科改教育科。35年,教育科改称教育局,内设人事、社会教育、总务3科和督学室,设局长1人,科员4人,主任督学5人。37年,又改教育局为第三科。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县人民政府接管旧政权设教育科或民教科,另设扫盲工作委员会。扫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1人。1950年,有的县撤销民教科,设立文教股。1952年后,各县(市)均设文教科。1956年,文教科改名文教局。1957年,各县(市)文教局改名为文教卫生局,统管文教卫生工作。1959年,各县(市)成立教育改革委员会。1960年,各县(市)教育局单独设立。1961年,教育局改为文教局,统管文化教育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县(市)于1967年成立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文教卫生办公室,主管各县(市)文教卫生工作。1969年,在县(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教育组。1976年,各县(市)撤销教育组,恢复文教局。1984年,实行机构改革,教育局单独设立。1986年后,各县(市)教育局相继增设教育、审计、职教股和督导室,其直属单位有教研室、电教馆、招生办公室、电大工作站、函授站、勤工俭学办公室等,编制在40人左右,其中行政编制占1/3。1996年后,各县(市)教育局相继更名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
   2002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合并职能相近的机构,精简非教育专业管理人员,调整混岗人员,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辞退失去教育管理能力的人员和近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定编不定人,竞争上岗,优胜劣汰。2003年,县(区)教委恢复县(区)教育局称谓,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4名;根据国防教育的需要,后增设武装部长1名。
   三、乡(镇)管理机构 清末,县以下设学区,学区配劝学员1人,劝学员由地方官委派。
   民国时期,县以下设区教育指导员或教育委员会民教指导员,专职1人。乡镇公所设文化干事1人。保成立保学委员会,由保长、校长及地方士绅组成。
   新中国成立后,县以下各区人民政府配备文教助理员1人,由1名副区长主管全区文教工作。1951年,各区设文教辅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区下设辅导小区,以乡中心小学校长为小区负责人。1958年,各县撤区、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公社由1名副书记(或副社长)分管文教工作,并设有专职文教干事1人,公社中心小学校长负责业务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社教育管理机构瘫痪。1968年,公社成立贫下中农教育委员会,设专职主任1人。1979年,各公社恢复教育管理机构,由1名副社长主管文教工作,并指定公社中学副校长或会计兼任管理干部。1980年以后,全区各公社相继成立教育辅导站,由文教局任免辅导站站长,另设会计1人。1984年机构改革,恢复乡镇人民政府建制,各乡镇由1名副乡(镇)长主管文教工作,仍设教育辅导站。1985年3月30日,地区教育局出台《关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修改稿)》,对学校实行分级管理。1997年,地区教委对乡镇教育办公室的性质、作用、职责和人员配备作出明确规定:乡镇教办为股级单位,其人员为教育事业编制,小乡镇定编3人~4人,中等乡镇定编4人~5人,大乡镇定编5人~6人。2000年6月23日,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基层教育管理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所有乡镇教办与教学辅导站合署办公,3万人以上的乡镇,教办(含教学辅导站)限设4名~5名工作人员,其中领导职数不超过2个;不满3万人的乡镇,限设3名工作人员,其中领导职数1个。乡镇教办工作人员一律竞争上岗,并须兼任教学辅导工作。10月,全市所有乡镇教办与乡镇中心小学合署办公,不再单独设立乡镇教育管理机构。2001年,进一步精简基层教育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全市各县(区)203个乡镇教办全部与中心小学合并。分流教办工作人员475人,精简中小学内设机构224个,精简学校管理人员678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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