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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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56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思想政治教育
分类号: G4
页数: 5
页码: 2627-2631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极为丰富。不同时期依据形势特点,教育内容有所侧重。初期,全区中学在学生中开展反对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思想,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思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革命道路的教育。并向学生进行“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和“四个观点”(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各中学根据形势需要,加强劳动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60年代—70年代,各中学根据上级指示,为防止和反对修正主义,强调革命传统教育。
关键词: 抚州 教育制度

内容

一、教育内容 清末,强调忠孝教育。光绪二十九年(1903)《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勿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三十二年,抚州中学堂、建昌中学堂明确提出造就“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之“通才”。
   民国时期,域内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忠孝教育、爱国教育、三民主义教育、党化教育、抗日救亡教育等为主;同时,反共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亦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极为丰富。不同时期依据形势特点,教育内容有所侧重。初期,全区中学在学生中开展反对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思想,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思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革命道路的教育。并向学生进行“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和“四个观点”(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各中学根据形势需要,加强劳动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60年代—70年代,各中学根据上级指示,为防止和反对修正主义,强调革命传统教育。
   1978年,规定“三好”学生首要条件是思想品德好,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1980年,抓学生的革命思想、革命人生观、革命传统、共产主义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1981年,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区学校以此为契机,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内容,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劳动教育。1983年后,遵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意见》,全区中学德育工作以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为重点,向学生进行“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1987年3月,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委部署,全区中学对学生进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1995年3月后,各中学根据国家教委《中学德育大纲》要求,对初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遵纪守法教育、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教育;对高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道德教育、劳动和社会实践教育、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教育、良好个性心理品质教育。1996年后,各校以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为指针,组织广大师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组织学生参加庆祝香港、澳门回归以及国庆五十周年等纪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006年6月,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落到实处,根据《抚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家同创”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各校全面开展“校家同创”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从小处着手,注重实效,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增强学生家庭的德育功能,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2011年,市纪委、市教育局组织教育专家、资深德育工作者编写出版《廉洁修身教育读本》,作为地方校本教材。该读本不拘泥于深奥的廉洁修身道理,深入浅出,被媒体称为“江西省内德育教材的首创”。全市各校对这一工作抓得较扎实,作出有益探索。
   二、教育方法 (一)课堂教育 清末,抚州中学堂、建昌中学堂及之后的私立毓灵女子初级中学,都通过读经讲经和修身等课程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民国元年(1912),域内各公、私立中学取消读经讲经课,仍以修身作为必修课程之一,以培养学生良好品格。17年,各中学开设党义课,宣讲“三民主义”等,并规定党义课不及格,不得升级。根据教学计划,域内初、高中均开设“三民主义”课。24年,教育部下令,学校设童子军课,旨在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智、仁、勇品德的忠良国民。27年,“三民主义”课改为公民课,直至解放前夕。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中学各年级均开设政治课,每周2课时。此后,中学各年级政治课名称虽有变动,但政治课始终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渠道。“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区中学政治课主要用于读毛主席语录,进行大辩论、大批判。1969年秋,开设毛泽东思想课,1972年复为政治课。“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区中学按教育部要求规范政治课教学。1978年,初中一年级学《社会发展史》,初二、初三年级学《科学社会主义常识》,高一年级学《政治经济常识》,高二年级学《辩证唯物主义常识》。1980年9月,对学习内容作调整,初一年级学《青少年修养》,初二年级学《政治常识》,初三年级学《社会发展史》。1982年,初二年级改学《法律常识》。1986年,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思想政治课实验大纲》,课程改为初一年级学《公民》,初二年级学《社会发展史》,初三年级学《中国革命建设常识》,高一年级学《科学人生观》,高二年级学《经济常识》,高三年级学《政治常识》。
   从90年代起,中学政治课统一改名“政治思想常识”课,高一年级学《哲学常识》,高二学《经济常识》,高三学《社会常识》。全区中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开足课时,同时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教学改革实验和优质课评选活动。1991年成立地区中学政治教学研究会,有组织地开展政治课教学研究。各校在政治课教学中,注意突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用马列主义观点和方法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教学方法逐渐多样,除讲授法外,还有讨论式、练习式,以及参观、调查后写调查报告、政治小论文等。1992年,国家教委制订《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以及中小学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四科思想政治教育《纲要》(称分科《纲要》),要求各校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指示,发挥这四科对学生进行“两史一情”教育的作用,并明确提出各科教学必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此后,全区各中学注意把各学科教学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渠道。语文学科引导学生在学习中通过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自然而然地“动情”“生情”“移情”,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历史、地理学科则坚持史论结合,古为今用,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学生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数理化生等学科不仅注意发掘教材中隐含的唯物辩证法,“渗透”思想教育,还特别注意通过理化生实验,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检验“真理”,接受教育,并从中体会科学实验的严谨与艰辛。同时,各校还注意发掘音、体、美学科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各科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1996年11月,全区第二届中小学学科教学德育渗透研讨会收到论文97篇,提出学科教学渗透德育要注重必要性、学科性、系列性、有效性。
   2000年后,全市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以教育目的和任务为依据,以学生的思想品德现状为出发点,用先进的思想体系武装学生头脑,用切合时代脉搏与青年心理特征的丰富内容影响学生思想,落实《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大纲》规定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观点、哲学基本理论、逻辑学基本概念、科学发展观基本要素、道德修养基本准则以及形势政策分析基本方法。根据高中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过程,树立公平正义、克己奉公、民主法制理念,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国情教育,培养健康人格,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以诚待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孝亲感恩、自立自强。
   (二)课外教育 清末,域内中学主要通过学堂监督、经史传教以及强制性措施规范学生行为。基本方法是进行灌输,同时用一些“忠臣”“名人”“孝子”故事感化学生,培养学生忠孝思想。光绪三十二年(1906),根据清廷规定,各中学课堂悬挂《圣谕广训》,令学生遵守,规定学生不得干预国家政治,不得离经叛道,不得妄言怪论等,以此限制学生思想行动。
   民国时期,全区中学课外思想教育主要通过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及制度规范学生行为。采取级任制管理办法,每学级设一专任教师负责训导学生。在教育方法上,提倡积极指导,反对消极管理。其时,各中学先后成立学生自治会等团体,由教职员予以指导,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民国24年(1935),全区中学设童子军。学校训育工作一般采用个别训导及团体训导相结合的方式。规定每周星期一第一节课举行纪念周活动,全校性集会和“公民训练”,由校长、训导主任等进行“训导”。25年,各中学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利用各种集会和参加学生团体活动,将三民主义教育、党义教育、反共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渗透于学生生活中,随时侦悉学生思想言行,予以控制。27年,各中学实行导师制,规定学生须信仰三民主义并服从领导,分级分段设导师,由主任导师或训育主任对全校学生的思想行为及学业、身心健康,施以严密训导,两次受到导师退训的学生,即由学校开除。同时,组织学生开展抗日救亡宣传。28年,教育部通令各中小学,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礼义廉耻为校训,开展“新生活运动”,每一学级设级主任1人,掌握该级的训育和管理事项。各中学制订学生遵守通则,明确规定禁戒事项。30年,各中学训导工作注重生活、思想指导。对学生课外活动,学校教员负训育责任,要求教师破除教学、训育分裂之积习。社会科学、国文教员如有迎合学生好奇心理、言论偏激者,训导人员报告学校当局处理。32年,各中学作为社会教育中心,向当地群众开放,开展德育日活动。活动内容为举行国民周会,宣传重要法令、时事政策;推行新生活运动;推行社会服务工作。崇仁、广昌等县立中学按年级轮流参加德育日活动。35年,江西省政府制定《整理各级公私立学校校风校纪办法》,各中学加强对师生思想控制,其中对学生自治会控制尤为严厉。规定学生自治会由校长及主管训导人员负责监督,各种会议及活动由学校分别选派教职员担任指导,学生自治会不得参加各种团体活动或校际联合组织。学生凡有“越轨行动”,即予严厉制裁;凡鼓动学潮之教职员,予以解聘;并规定因学潮而开除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收容”。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各中学废除训育制和导师制,建立教导合一的班主任工作制。教师摒弃简单粗暴的思想教育方法,通过谈心、讨论、书面交流等办法加强与学生沟通。在充分研究学生年龄、生理和心理特点基础上,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学科活动、参观学习、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等,使学生不断受到熏陶和教育。
   20世纪50年代初,全区各中学通过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及学习园地、组织学生看电影《白毛女》、组织文艺宣传队开展宣传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阶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同时,组织学生积极分子参加征粮、剿匪、土改等工作。抗美援朝期间,组织学生投身爱国捐献、参军拥军等运动。稍后,又组织学生参加合作化运动。学校号召学生以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等英雄人物为榜样,努力培养爱憎分明的阶级感情和为祖国为人民勇于牺牲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1958年“大跃进”,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参加大炼钢铁和农田基本建设运动,让学生在革命和生产实践中“炼一颗红心”。
   60年代,全区各中学图书馆、阅览室普遍建立,教师引导学生读健康有益书籍。不少学校还组织文工团,让学生参加排演具有教育意义的歌舞、戏剧,让学生在参与中受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学校大力开展学雷锋运动,还号召学生学少年英雄刘文学、学“草原英雄小姐妹”、学向秀丽、罗迈生,大家都以这些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以艰苦为荣、助人为乐、不计名利,好人好事大量涌现,校风为之一新。
   “文化大革命”期间,域内各校纷纷组建“红卫兵”组织,大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不久,“停课闹革命”,学生写大字报、开展大批判、大鸣大放、大辩论。由于受极“左”思想影响,乱揪乱斗,乱抄家现象时有发生。最后发展到“红卫兵”组织间武斗不断升级。“复课闹革命”后,这些现象虽有所纠正,但“左”的思想影响在学生中久未消除。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拨乱反正,全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逐步走上正轨。课堂之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教育方针和中学培养目标,根据学生特点和思想实际,配合社会和家庭,采取多种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各校坚持正面教育,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榜样作用,一直注重开展学雷锋活动。80年代至90年代,开展学赖宁、学孔繁森活动。还注意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坚持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干、学生干部活动,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通过学英雄模范、学先进同学,全区中学涌现许多好人好事。1991年,南丰县琴城镇中学初二(1)班学生汤晓玲(女)因舍己救人而牺牲,被地区教育局、共青团地委授予“学雷锋标兵”称号,省政府批准其为烈士,各校积极开展学汤晓玲活动。1998年6月2日,临川一中高三女学生郑水荣为保护同学,勇斗歹徒,身负重伤,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赞扬。6月30日,地区教育局下文号召全区中小学生向她学习。1996年3月16日,资溪县乌石中学初三(4)班女学生林艳与撬门闯入宿舍盗窃财物的歹徒英勇搏斗,多处受伤,被评为全区“三好学生”“十佳青年”,《中国教育报》报道其事迹。从1985年起,地区每年都表彰约400名中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推荐评选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仅1993年至1997年间,全区评为省“三好学生”的有200余名,优秀学生干部近60名。1999年,全区有278人被评为省“三好学生”,85名被评为省优秀学生干部。
   80年代以后,各校让学生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提高自己。1982年起,全区以每年3月为“文明礼貌月”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学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宣传活动,受到很好的教育。注意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奖惩结合。学校每周均召开班会,民主生活会。学期结束,还对每个学生逐一进行操行评定,依据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发展情况,评出先进,予以表彰,激励后进。对违反校规的学生,提出批语作出相应处理,以达到防微杜渐目的。
   校园文化逐步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既注重基础建设,又注重对学生的文化熏陶。1992年后,全区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有新发展。各中学美化环境,重新设计学校布局,狠抓国旗法的执行,制定校训,创作校歌,创办校报,建立文化走廊、宣传橱窗,充实图书馆、阅览室、团队活动室、校史陈列室等。全区最早恢复学生阅览室是南丰县一中,80年代就将小礼堂改为可容纳数百人的学生阅览室。以后,临川中学、广昌县一中、临川市二中、南城县一中等校随着图书馆建成,先后开辟学生阅览室。
   各县(市)利用本地丰富资源,逐步建立一批德育基地,临川的王羲之洗墨池、王安石纪念馆、汤显祖墓、汤显祖纪念馆,南丰县曾巩读书岩,宜黄县黄陂、东陂战役旧址,金溪县金溪战役纪念碑,广昌县沙子岭毛泽东旧居,黎川县湖坊乡闽赣省苏维埃旧址,宜黄、南城、资溪、黎川、乐安、崇仁等县修建革命烈士纪念碑以及南丰县一中、二中修建赵醒侬烈士塑像,临川中学修建傅烈、李井泉、舒同、饶毓泰、余瑞璜、游国恩塑像等等。临川中学、临川二中、南城一中等学校还设有校史陈列室,新生入学第一课即参观校史陈列室,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校教育。
   地区编写的乡土教材有《赣东烽火》《可爱的抚州》《光照临川》《抚州简史》等。《抚州简史》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批准,列为全区初中乡土教材。各县(市)编写教材包括:《可爱的家乡崇仁县》《赣东明珠·崇仁》《发展中的临川》《临川故事》《千年古邑话南城》《红星照我上征途》(广昌)《广昌英烈传》《赣东明珠金溪县》《陆象山的青少年时代》(金溪)、《大山的脊梁》(资溪)、《可爱的乐安》《乐安英烈》《流坑人文景观》(乐安)、《可爱的家乡——东乡县》《奋进中的宜黄》等。
   各中学普遍建立家长会制度,开办家长学校。黎川县二中等还设有家长联系卡,随时收集家长意见和要求。1996年6月,黎川县教育局被省教委评为全省家长函授学校办学先进单位。1997年6月,黎川县日峰镇教办被评为全省家长函授学校办学先进单位。不少学校还与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建立联防关系,开展“警民共建文明校”活动,请武警官兵培训学生,打击社会不法分子,净化育人环境。
   全区中学在德育工作中注重不断改进方法,总结经验。1991年11月,地区教育局下发《抚州地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管理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规定德育工作的计划管理25分,德育工作的组织管理40分、德育工作的质量管理(学生思想品质)35分。在学校的整体评估中,即凡德育评估不及格者,学校评估为不及格。每1年~2年,地区组织人员对各中学的德育工作进行一次评估,以促进德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地区教委组织人员参加省教委主持的《提高中小学德育实效性》课题研究,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1992年,南丰县莱溪中学开展培养初中学生国家意识、爱国情感实验,分阶段对学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主线的教育,提高教育效果。南城县一中坚持每晚组织学生按时收看《新闻联播》,集时事政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语文知识教育于一体,被誉为“珍贵的营养晚餐”,这一成果由中宣部和国家教委收入《爱国主义教育100例》一书。1995年,南城县被评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县,南城县一中和南丰县一中被评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学校。黎川县一中从1996年开始的“3+1”德育实验(“3”是3点基本教育目标:在家做个好儿女,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1”是开展一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提高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省内外多家报刊作报道,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奖。2000年,该校被评为全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同年,临川二中也以突出的成果被江西省定为中学德育示范学校。
   2000年后,抚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及各县(区)市组织人员编写不少“乡土教材”,发挥较大的思想政治教育效能,让学生从中了解家乡,进而热爱家乡。随着全省、全市加强校本教材工作的推进,全市各校编写一大批有自身特色的校本读物,实施爱国、爱家、爱校、廉洁修身教育。2006年—2010年,在全省首创并推广实施“校家同创”德育工程,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力量,形成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三位一体科学育人新格局,开创一种“以人为本、校家同创”的德育教育新模式,荣获“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并被列入市“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期间,全市有65万中小学生从中直接受益。2011年,市纪委、市教育局在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同时开展演讲、征文比赛以及文艺演出、“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坚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加强中小学生的养成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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