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54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思想品德教育 |
分类号: | G52 |
页数: | 4 |
页码: | 2595-2598 |
摘要: | 民国时期,域内各校按教育部颁《学校管理规程》,对学生进行孝悌、亲爱、义勇、恭敬、勤俭、清洁等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公民知识教育,对女子尤注意贞淑教导;民国11年,小学取消修身科,改设公民科。17年,小学增设三民主义科和国民党童子军科,后又改设党义科,灌输三民主义思想。18年,各小学实施训育制度,训育内容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即所谓“八德”。21年,各小学设公民训练科,实施《公民训练标准》。22年,各校推行“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即所谓“四维”)为生活准则。抗日战争爆发后,各小学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民族自尊心和抗日救亡思想。31年,教育部颁发《小学训育标准》,各校根据训育细则和起居规律与社交礼仪,对学生进行公民训练和三民主义教育。 |
关键词: | 抚州 教育制度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