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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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5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制课程
分类号: G512
页数: 4
页码: 2588-2591
摘要: 清末,朝廷颁布《癸卯学制》,域内小学堂分初等、高等及初等高等并立3种。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春、秋两季均可始业。至于女子小学堂,初、高等均修业4年。宣统元年(1909),域内初等小学5年毕业为完全科,4年与3年毕业为简易科,用以辅助初等小学堂不足。二年,删去简易科名称,初等及高等小学堂修业期限一律改为4年。其时,学塾学习时间为1年~3年,每日上午或下午授课,或假期授课。
关键词: 抚州 教育

内容

一、学制 清末,朝廷颁布《癸卯学制》,域内小学堂分初等、高等及初等高等并立3种。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春、秋两季均可始业。至于女子小学堂,初、高等均修业4年。宣统元年(1909),域内初等小学5年毕业为完全科,4年与3年毕业为简易科,用以辅助初等小学堂不足。二年,删去简易科名称,初等及高等小学堂修业期限一律改为4年。其时,学塾学习时间为1年~3年,每日上午或下午授课,或假期授课。
   民国元年(1912),域内开始推行义务教育,规定初等小学修业4年,6岁入学;高等小学则修业3年。11年,教育部规定小学修业6年,仍分初、高等两级;前4年为初级,后2年为高级。义务教育年限仍为4年,但入学年龄不限定6岁。抚州小学四二制由此确立,并一直沿用20余年。17年,始业时间统一改为春季。31年,又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仍实行四二制,但春、秋两季均可始业。1951年,抚州各小学校按政务院规定,小学修业年限由6年改为5年,取消初、高两级分段,改为五年一贯制;入学年龄为7周岁。1952年,抚州市实验小学、抚州师范附属小学及各县一些条件较好的完全小学进行“五年一贯制”改制试验。次年,试验停止,统一改春、秋两季招生为秋季招生。
   1958年,各校进行缩短学制改革实验,部分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同时,各县(市)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创办半日制、隔日制、牧童班、早晚班等多种形式学校。不少学校又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1961年,域内贯彻调整方针,停止春季招生,控制小学学制改革试验。到1963年,域内试验五年一贯制学校仅保留抚州市实验小学、临川县湖南小学、南城县建国路小学。1964年,各县(市)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在农村办起一批耕读小学,以教授语文、数学为主,学制4年。1965年,抚州镇增加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试验五年一贯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区内学制出现混乱状况。1969年,小学由秋季招生改为春季招生。1972年,各地小学全面实行五年一贯制,并恢复秋季始业。1978年开始,小学入学年龄改为6岁或6岁半。1980年后,区内城市部分小学试行六年制。1984年,域内扩大六年制小学试点,但因小学容量太小,校舍严重不足,改制工作被迫放慢步伐。至1989年,域内各小学普遍改为5年制。
   2001年秋季开始,各县(区)对义务教育学制进行改革。小学学制由5年制过渡到6年制。为完成改制目标,各县(区)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按2001年报市教育局批准的学制过渡方案分步实施过渡工作,从而使学制过渡工作稳步推进。到2005年,全市小学全部实行六年制。
   二、课程 清光绪二十四年( 1898)小学堂创办之初,课程由创办者自定。二十八年,壬寅学制颁布,域内各初等小学堂的课程为修身、读经、作文、习字、史学、舆地、算学、体操。高等小学堂为修身、读经、古文辞、作文、习字、算学、本国史学、本国奥地、理科、图画、体操,或增加农工商实业科目一种或两种,而除去古文辞。是时以12日为一周,每周授课72小时。
   光绪二十九年( 1903),域内各初等小学堂课程为修身、读经解经、中国文字、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条件允许,可增加图画与手工。高等小学堂为修身、读经解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条件允许,可增加手工、农业、商业等科目。改7日为一周,初小每周授课30小时,高小每周授课36小时。不少学堂缺乏师资,未能开齐课程,尤以少开格致、体操、手工等科课程为多。少数学堂加设英文课程。初等或高等小学堂的授课重点,均为读经解经。
   光绪三十三年( 1907),域内各女子初等小学堂课程为修身、国文、算学、女红、体操,每周授课24小时~ 28小时,而以音乐和图画为随意科;女子高等小学堂为修身、国文、算学、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女红、体操,每周授课28小时~ 30小时,音乐为随意科。女子小学堂不设读经科。
   宣统二年(1910年),各中小学堂一律添设官话课。各地学塾课程为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本、浅易算术。每口上课2小时~3小时。
   民国元年( 1912),小学一律废止读经科。域内各小学按教育部规定,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女生另加缝纫一二小时;计每周授课男生22小时~28小时,女生22小时~ 29小时或30小时。高等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本国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英语;男生加农业2小时,女生加缝纫2小时~4小时。每周授课时间,男生30小时,女生30小时~ 32小时。随意科一律改为必修科。4年,高等小学恢复读经课,讲授《论语》,每周3小时。次年,读经课虽重新废止,但县、乡小学所设读经课直至11年奉令取消。民国18年,根据教育部颁《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域内小学六年分为低年级(一、二年级)、中年级(三、四年级)、高年级(五、六年级)3段,课程为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21年,域内各校不再特设党义科,党义融入国语、社会、自然等科中。社会、自然两科卫生部分被划出,另开卫生科;改工作科为劳作科,内分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四项;社会科加入公民教材;增设公民训练科,实行《小学训育标准》。每周授课时间安排,一年级1170分钟,二年级1260分钟,三年级1380分钟,四年级1440分钟,五、六年级1560分钟。每节课时间以30分钟为基本,视科目教材之性质可延至45分钟或60分钟。24年,域内推行保学制度,儿童班开设国语、常识、劳作、体育、算术等主要科目。29年,域内推行国民教育制度,课程设有团体训练、国语、算术、常识、社会(含公民、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图画、劳作。保国民学校儿童班设有团体训练、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图画、劳作,另设课外集团活动,包括朝会、周会、纪念周、课外运动、童子军和儿童自治团体活动等。
   新中国成立后,域内各小学废除公民课和童子军训练课,改在高年级每周开设3小时政治课。每节课规定45分钟。1952年,一些小学推行五年一贯制,执行教育部颁教学计划(是年起,引用苏联提法,将学校所设课程称为教学计划)。一年级至三年级开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5门课程;四五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和地理3科;劳作在各科实验、实习中进行。每学年上课38周,每节课45分钟。1955年,教育部颁布《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各年级每周增设1节手工劳动课,开始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同时,还增加自然和体育课时数。为减轻学生负担,每学年由原5928课时减为5032课时。1957年,高年级每周增设周会课1节,用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农村小学高年级每周增设农业课1节。1958年,各地掀起群众办学热潮,大批简易小学出现,以教语文(包括应用文)、算术(包括珠算)为主。随着“大跃进”运动发展,学生参加劳动时间不断增加,砍课停课现象较为普遍。
   1962年,域内执行省教育厅《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稿)》,教学、劳动、假期安排,按12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执行。1963年4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从1963—1964学年度开始在全省全日制12年制中、小学执行三类不同的教学计划的通知》,域内有抚州市实验小学等16所省重点小学,从一年级起执行一类教学计划;其余完全小学、城镇初级小学和执行一类教学计划的二年级以上各年级,执行二类教学计划;农村初级小学、简易小学执行三类教学计划。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校“停课闹革命”,省颁计划无法执行。1967年,各校陆续复课,原有教材均停止使用,小学生人手一册《毛主席语录》;小学课程由10门缩减为毛主席著作课、文化课、军体课、革命歌曲课。1969年,各校开设毛泽东思想学用课、语文课、算术课、常识课、军体课、文艺课。其中常识课包括自然、历史、地理、工农业知识、战备知识等内容;军体课以战备教育为主,兼学军事体育常识;文艺课包括革命歌曲和图画。1972年,各地小学课程恢复到7门,即政治、语文、算术、常识、音乐、美术、体育;农村半日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语文、算术教学时间,减少音乐、体育、美术教学时间。小学安排每周半天学工、学农、学军活动。农村高年级学生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全学年放农忙假2周。1978年,各校执行教育部颁《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小学设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常识、体育、美术、音乐7门课程,并在三年级以上年级开设外语课,先在重点小学试行。1981年,城市、县镇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严格执行部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其中外语课,受师资条件限制,一般不再开设。1983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日制小学试行两类教学计划的通知》,城市、县镇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完小实行一类教学计划,即1981年部颁计划;农村中少数条件较差的完小和村小,实行二类教学计划;条件差的边远山区小学,主要学好语文、数学两科。实行一类教学计划的抚州市实验小学和有条件的县城小学,四年级起开设英语课,由于师资等原因,仅实施一届英语教学实验。1986年,国家教委颁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规定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社会、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课程,后对该计划进行修订。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是年起,学校所设课程不再称教学计划),1993年秋季起,域内各小学逐步试行。小学全学年上课34周,期末复习考试2周,校传统活动1周,社会实践活动1周,机动时间1周,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农忙假等假期13周,全年共52周。小学每节课时一般为40分钟。1998年,各县(市)实验小学四年级增开英语课,进行英语教学实验,为小学全面开设英语课打基础。2001年,根据教育部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各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并强调在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8月始,实施教育部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小学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小学每节课保持40分钟。有条件的小学从三年级开设英语课程;各小学从2001年到2010年分阶段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8年,市教育局在反复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抚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并提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程管理的意见。根据新课程标准,各小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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