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53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学制课程 |
分类号: | G512 |
页数: | 4 |
页码: | 2588-2591 |
摘要: | 清末,朝廷颁布《癸卯学制》,域内小学堂分初等、高等及初等高等并立3种。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春、秋两季均可始业。至于女子小学堂,初、高等均修业4年。宣统元年(1909),域内初等小学5年毕业为完全科,4年与3年毕业为简易科,用以辅助初等小学堂不足。二年,删去简易科名称,初等及高等小学堂修业期限一律改为4年。其时,学塾学习时间为1年~3年,每日上午或下午授课,或假期授课。 |
关键词: | 抚州 教育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