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污染事故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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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395
颗粒名称: 典型污染事故处理
分类号: X5
页数: 1
页码: 2551
摘要: 1986年资溪县造纸厂废水外排污染泸溪河,造成农民鱼类死亡。经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后,下达处理意见。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经环保部门协调不成后,当地农民到县人民法院告状。经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资溪县造纸厂赔偿农民损失8000元。后因县造纸厂不服,上诉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环境治理 污染事故

内容

1986年资溪县造纸厂废水外排污染泸溪河,造成农民鱼类死亡。经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后,下达处理意见。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经环保部门协调不成后,当地农民到县人民法院告状。经资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资溪县造纸厂赔偿农民损失8000元。后因县造纸厂不服,上诉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资溪县造纸厂赔偿农民6000元。同年,南城县化工厂因炼焦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县旴江小学师生及周围群众生活,反映比较强烈。县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下达对该厂停电整顿的通知。后该厂转产迁走。
   1988年6月东乡铜矿尾砂库泄漏,大量废水外泄,致使农田及北港、幸福水库东干渠受到污染。为此当地环保部门作出东乡铜矿赔偿损失46万元,罚款6万元的处理。
   1990年8月,金溪县双塘粮管所将装过“磷化铝”的药包、药棒倾倒在殿下水库上游地面,被雨水冲刷流入殿下水库,致使水库中鱼大量死亡。县环保部门对双塘粮管所处以罚款1万元。
   1994年6月,抚州印染厂、广昌造纸厂碱库下游藕田、晚稻田大面积干枯死亡,为两企业碱库乱扔碱液所致。经环保部门仲裁,两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地村民藕田、晚稻田损失9200元。
   1997年5月抚州地区金属制品厂盐酸储存罐发生崩裂,盐酸泄漏,流入周围宿舍下水沟及居民的柴间和院落中,毁坏居民物件,毒死家禽,还伤害居民呼吸道。宜黄县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否则转产或关闭。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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