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环境质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336
颗粒名称: 四、声环境质量
分类号: TB533+.4
页数: 3
页码: 2527-2529
摘要: 噪声污染是与废水、废气、废渣并列的四大公害之一。环境噪声源可划分为工业噪音、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1981年全区在抚州市开始进行环境噪声监测。1982年抚州市监测数据统计,交通噪声占47.6%,工业噪声占10.5%,社会生活噪声占12.8%,施工噪声占9.5%,其他占19.6%。
关键词: 环境管理 声环境

内容

声源构成 噪声污染是与废水、废气、废渣并列的四大公害之一。环境噪声源可划分为工业噪音、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1981年全区在抚州市开始进行环境噪声监测。1982年抚州市监测数据统计,交通噪声占47.6%,工业噪声占10.5%,社会生活噪声占12.8%,施工噪声占9.5%,其他占19.6%。1986年至1989年对环境噪声监测统计表明,工业噪声占33.4%,社会生活噪声占33.3%,交通噪声占25%,其他占8.3%。1990年对环境噪声监测统计表明,社会生活噪声占34.4%,交通噪声占12.5%,工业噪声占8.3%,其他占44.8%。
   交通噪声 1981年抚州市开始对城市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据监测,除1983年外,1981年至1990年城市交通噪声均超过国家GB3096—93中70DBA标准;除1996年、1998年、1999年外,1991年至2000年各年份城市交通噪声均达到国家GB3096—93标准。
   2001年—2005年城市交通噪声均超过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4a类标准;2006年—2010年城市交通噪声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4a类标准。
   区域噪声 1990年抚州市开始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1990年至2000年监测数据表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范围为51.2~60.2DBA,达到国家GB3096—93Ⅰ类标准。2001年至2010年监测数据表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范围为49.9~57.0DBA,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质量标准。
   功能区环境噪声 2009年至2010年期间,抚州市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到所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阅读

相关地名

抚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