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326 |
颗粒名称: | 四、乡镇环保机构 |
分类号: | D523.1 |
页数: | 1 |
页码: | 2519 |
摘要: |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乡镇企业污染,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抚州区域部分县(市)陆续设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乡镇环保员,并制定乡镇环保员工作职责。1989年东乡县通过考试,确定每个乡、镇、场配一名专职环保员。同年,该县各乡、镇、场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并由一名乡、镇、场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场长任办公室主任。至1997年年底,全县19个乡、镇、场配备环保员。1995年,宜黄县政府下发《关于乡(镇)建设助理员兼任乡(镇)环保员的通知》,确定了乡镇环保员;同期,临川市各乡、镇、场落实一名副乡、镇、场长分管环保工作,同时配备一名专兼职环保员,负责环保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各县(区)乡镇未设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 |
关键词: | 抚州 机构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