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67 |
颗粒名称: | 一、街道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处理 |
分类号: | R124.3 |
页数: | 3 |
页码: | 2480-2482 |
摘要: | 清代以前,域内各地城镇环境卫生状况极差,设施简陋,无环境卫生机构。民国24年(1935年)抚州警察局雇用清道夫打扫街道,由外勤巡官管理;29年,改由卫生警与卫生院共同管理;32年,卫生院设有环境卫生员,并组织环境卫生联合稽查队,由警察局、卫生院、卫生联合稽查队共同管理。乐安、东乡、南城等县相继设置清道夫,由警察局和卫生院管理。当时公共卫生仅限于城区一二条街道的清扫和垃圾清运,均是手工操作,使用的工具为扫帚、扁担、箩筐等,因无专门堆积垃圾场所,垃圾多运往偏僻巷角或洼地,名为清运,实是垃圾“搬家”,长此以往,点多面广,垃圾腐烂发臭,成为城区环境污染源。 |
关键词: | 抚州 卫生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