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区)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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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62
颗粒名称: (二)县(区)机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2477-2478
摘要: 临川区2007年9月7日,临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临川区城市管理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将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区城市监察大队、上顿渡环卫所、文昌桥环卫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10年,临川区政府机构改革时,临川区城市管理局被批准为临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关键词: 抚州 机构

内容

临川区2007年9月7日,临川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临川区城市管理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将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区城市监察大队、上顿渡环卫所、文昌桥环卫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2010年,临川区政府机构改革时,临川区城市管理局被批准为临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年11月15日,《临川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出台,明确将临川区建设局承担的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职责划入临川区城市管理局,同时核定行政编制9个,工勤事业编制2个。2011年3月3日,区建设局下属市政管理处和园林管理处分别更名为市政管理局和园林管理局并划人区城市管理局管理。
   南城县2006年4月,经南城县政府批准,撤销县城管办,改设南城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下辖城管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园林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政公司(企业)4个单位。2007年5月,成立城管警察大队,由县公安局派驻和城管大队抽调部分人员组成。2009年12月南城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划入南城县城管局管理。2010年5月,成立南城县路灯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城县公园广场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属单位增至8个。201 1年12月,将公园、广场管理所、园林所划归南城县园林局管理,局属单位减至6个。
   黎川县2008年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市容管理局有关职能和内设机构的批复》《关于县市容管理局改名为城市管理局的批复》《关于印发黎川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县市管中心并入城管局的批复》《关于调整城市管理局机构的批复》《关于成立黎川县城市管理局规划监察大队的批复》和《关于黎川县拆迁办公室由县城管局划归县房管局管理的批复》精神,黎川县城市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南丰县2006年3月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正式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等3个股室,下属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路灯管理所、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2007年5月,成立公安城管执法中队,由县公安局派驻干警组成。
   崇仁县2007年5月28日撤销崇仁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成立崇仁县城市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行使城市公共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全部人员、编制整体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督查股、公共事业股、市容管理股等4个职能股室,下辖县环卫所(全额拨款)、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全额拨款)、县园林管理所(差额拨款)、县城市管理局园区城管中队(全额拨款)、县城市规划监察大队(2008年9月10日挂牌成立)等5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同时设立县公安局城市警察中队(县公安局派驻)。
   乐安县乐安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12月6日,系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市政市容管理股、法制监察股3个职能股室。下属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环卫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和园林(森林公园)管理所5个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宜黄县2008年8月29日,经宜黄县人民政府同意,宜黄县城市管理局核定为县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属县城管监察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市政管理所3个股级事业单位。2011年1月31日,县城市管理局升格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市容广告管理股、市政管理股;撤销市政管理所,成立路灯管理所,为城管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环卫所、城管监察大队仍为城管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原由县政府管理的县市场开发管理中心归口城管局管理,仍为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同年3月15日,环卫所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升格后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不变。
   金溪县金溪县城市管理局于2006年4月研定成立,为县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于2007年1月26日,正式挂牌,内设办公室、市容管理股、综合管理股。下辖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加挂垃圾处理场牌子)、路灯管理所、市政管理所、象山公园管理所、锦绣广场管理中心、建筑垃圾和余土调剂站。2011年锦绣广场管理中心划归县园林绿化局。
   资溪县资溪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6年11月,为副科级单位,2009年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县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股、市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下辖城管队、环卫所、路灯管理所、市政管理所和园林管理所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广昌县广昌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6年8月,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主要履行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和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维护职能。下属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市场开发管理中心和路灯管理所5个事业单位及市政公司1个国有企业。其中市场开发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其余为正股级。路灯管理所于2011年3月成立。
   东乡县东乡县城市管理局于2008年3月挂牌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辖7个事业单位:市场管理中心(副科级自收自支)、环卫所(全额拨款)、城管监察大队(差额拨款)、城管规划监察大队(自收自支)、市政所(自收自支)、园林所(全额拨款)、路灯所(全额拨款)。
   金巢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于2007年4月11日成立,为开发区管委会办事机构。主要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城市广告、环境整治、城市监察工作、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的行政处罚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行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法律宣传工作。内设综合科、市容市貌执法中队、建设环保执法中队和综合管理执法中队。下属金巢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所(正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金巢经济开发区城区维护管理中心。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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