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住房公积金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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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50
颗粒名称: 五、住房公积金使用
分类号: F2
页数: 2
页码: 2475-2476
摘要: 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为3个方面: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职工购、建自住房的申请贷款,经批准购买国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在尚未达到一定支撑规模的阶段,主要集中在职工购、建自住房的贷款发放。
关键词: 抚州 住房公积金

内容

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为3个方面: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职工购、建自住房的申请贷款,经批准购买国债。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在尚未达到一定支撑规模的阶段,主要集中在职工购、建自住房的贷款发放。
   个人账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分为两类,即销户类提取和住房消费类提取。销户类提取是缴存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缴存期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形之一的提取,提取后同时注销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消费类提取是缴存职工购建翻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情形之一的提取。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销户类提取从建制一开始就按规定开通,住房消费类提取由于制度起步晚、规模小和贷款使用率高等原因,测算保障能力不足,截至2011年年底,住房消费类提取尚未实行,基本是销户类的提取。2011年下半年着手研究、草拟还贷、还租提取方案。随着缴存职工人数和个人账户存储余额的增加,销户类提取呈逐年上升趋势。
   个人住房贷款 国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低利率政策,利率标准由央行确定。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担保,委托经办银行发放。
   1997年—2002年,抚州地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因缴存少、积累少、商品房购买者少等业务开展量小,除少数县(区)有少量放贷外,大部分县(区)未进行。200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后,市政府出台《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程序等,贷款额度和时限从初期每笔额度3万~5万元,还款期限3年~5年提高到最高额度每笔10万元,最长还款年限10年。2009年开始,再次调整为每笔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还款年限20年。
  贷款抵押物2009年6月前基本实行现房抵押,2009年7月以后逐步过渡到全部以期房为抵押的按揭还贷方式。随着不同时段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调控政策的变化和央行公积金存贷利率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呈现总体扩大趋势,缴存职工贷款户数、金额、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不断增多和提高。
   国债购买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目的是为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沉淀资金保值增值。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由于资金量较小和为保障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除广昌县在2000年4月购买3年期8万元的国债外,其他县(区)未购买国债。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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