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20005247 |
颗粒名称: | 行政法律监督 |
分类号: | F29 |
页数: | 1 |
页码: | 2474 |
摘要: | 2004年3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印发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具体规定监督的主体、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和处罚措施。财政部门,主要是同级财政部门对管理中心在计划编制、年度预决算、管理经费、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审计部门通过全面、专项或调查等审计形式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开展监督。 |
关键词: | 抚州 行政法律监督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