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住房公积金缴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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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20005244
颗粒名称: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
分类号: F2
页数: 2
页码: 2474-2475
摘要: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例为不低于5%,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但未划定上限。2005年1月10日,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进一步明确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比例下限为5%,上限原则上不高于12%。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逐步提高,市与县区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关键词: 抚州 住房公积金

内容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实际执行中经历一个缴存率从低到高,缴存额从少到多的逐步发展过程。
   缴存规定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例为不低于5%,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但未划定上限。2005年1月10日,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进一步明确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比例下限为5%,上限原则上不高于12%。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逐步提高,市与县区不在同一水平线上。1996年底到2006年12月,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的固定部分加保留的78元/月粮贴,工改后的统一津补贴(亦称“阳光工资”)没有计入。缴存比例为5%。2007年1月,市本级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提高到8%,2010年1月提高到9%,2011年1月提高到12%。其间,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幅度在2个~3个百分点之间。缴存基数上,市本级单位和职工在2010年1月,工资中统一津补贴的60%进入计算基数;2011年1月一次性将统一津补贴全部纳入计算基数,但县(区)大部分未达到市本级的标准。崇仁县2006年缴存比例以3%过渡1年,次年恢复到5%。临川区乡镇中小学2009年1月建制时缴存比例为2%,延续到2011年年底仍未达到下限规定标准。
   扩面促缴 抚州市地方财政承担能力较弱,1992年—1993年发行“赣东开发基金”造成影响,干部职工开始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给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扩大覆盖面、促进缴存带来较多困难,特别是1997年全面推行建制后,从1998年至2004年,有6个县处于大部分县直单位停滞、小部分条管单位维持的局面。200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扩面促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在《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在市、县城区举办专场宣介活动散发资料、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与印发加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专门文件,到县区政府去争取支持,下厂矿乡镇及单位做动员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让群众明了政策能带来的利益和好处,推动单位与职工参缴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逐年增长、缴存率也有提高。

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抚州市志:全5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卷首部分包括序言、概述、抚州人文综述、抚州革命斗争纪略、大事记;主体分志设29卷174章,内容包括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居民生活、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务、公安司法、军事、经济发展总情、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林业垦殖、水利、工业、乡镇企业、名优特产、贸易、交通信息产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新闻媒体、方言、宗教民俗传说故事、艺文、人物等栏目介绍了抚州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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